南极光: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施金平)2023-04-07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施金平)
本人作为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
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2 年
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 9 次,共计召开股东大会 5 次,本人
按时出席了 9 次董事会会议,按时出席了 5 次股东大会。本人对董事会相关议案
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提出合理化建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合规,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所有议案及资料
逐一认真审阅,对所有审议议案均表示赞成,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认真审查了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经讨论,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如
下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 2、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 年 3 月 15 日 同意
会议 (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设定指标的科
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1、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及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意见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独立意见
4、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 5、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
2022 年 3 月 30 日 同意
会议 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及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8、关于 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9、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条件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的方案及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关于公司 2022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事
前认可意见
4、关于公司 2022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
2022 年 5 月 10 日 告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会议
6、关于公司 2022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
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事前认可意见
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
股东回报规划的事前认可意见
8、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9、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公司 2022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公司 2022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
12、关于公司 2022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
独立意见
13、关于公司 2022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14、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的独立意见
15、关于公司 2022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16、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
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17、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独立意见
18、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
格的独立意见
19、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
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 关于增加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2022 年 5 月 31 日 同意
会议 管理的独立意见
1、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2022 年 8 月 25 日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同意
会议
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1、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创业板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事前认可意
见
2、关于公司《2022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事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 前认可意见
2022 年 10 月 11 日 同意
次会议 3、关于调整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
体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创业板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2022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独
立意见
6、关于调整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
体事宜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 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2022 年 10 月 27 日 同意
次会议 主体及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
员,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在 2022 年度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 年度,本人召集并主持了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讨论并审核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2022 年度,本人召集主持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
亲自出席,会议讨论并审核了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3、战略委员会: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
席,会议讨论并审核了公司 2022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对外
投资设立子公司等事项,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的职能。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
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
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持续经营的情况;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
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掌握公司运营动态,涉及到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与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全面商议与评估,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
使表决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
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
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
建议,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2023 年,本人将继续秉持着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加强自身专业知识的学
习,丰富实践经验,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与经验,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出合
理化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施金平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