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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极光: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3-08-29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940                              证券简称:南极光                              公告编号:2023-039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南极光                      股票代码               30094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姜丽群                                 朱安娜
 电话                                0755-29691606                          0755-29691606
 办公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芙蓉路 5 号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芙蓉路 5 号
 电子信箱                            njgzq@cnnjg.com                        njgzq@cnnjg.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1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比上年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244,262,971.92      430,016,122.66           430,016,122.66              -43.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8,702,133.99        8,669,073.40              8,709,531.80         -1,003.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83,716,372.93        5,689,016.41              5,729,474.81         -1,561.15%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86,386.30        86,772,816.94            86,772,816.94             -101.0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154               0.0458                    0.0460       -1,003.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154               0.0458                    0.0460       -1,003.0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07%               1.01%                     1.01%            -11.08%
                                                                                                          本报告期末比上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1,197,384,315.5      1,292,250,669.4        1,297,382,379.9
 总资产(元)                                                                                                        -7.71%
                                                     2                    2                      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48,965,740.85      815,161,320.12           815,752,395.61                 -8.19%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执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对 2022 年年度财务报告相关数据进
行调整并同步调整对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
 末普通
                        12,904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0    份的股东总数(如                          0
 股股东
                                 数(如有)                                    有)
 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    股东性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持股数量
   称        质           例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境内自
 潘连兴                 26.30%          50,129,600            50,129,600       质押                           13,638,880
           然人
           境内自
 姜发明                 26.30%          50,129,600            50,129,600       质押                            5,900,000
           然人
 深圳市
 奥斯曼
 咨询管    境内非
 理合伙    国有法        2.88%           5,484,768             5,484,768
 企业      人
 (有限
 合伙)
 深圳市
 南极光
           境内非
 管理咨
           国有法        2.88%           5,484,768             5,484,768
 询合伙
           人
 企业
 (有限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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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伙)
 中信里
 昂资产
 管理有    境外法
                         1.09%           2,082,105                   0
 限公司    人
 -客户
 资金
           境内自
 江浩涛                  1.03%           1,965,300                   0
           然人
           境内自
 徐贤强                  0.93%           1,769,280           1,769,280
           然人
           境外自
 李刚                    0.51%             980,020                   0
           然人
           境内自
 程峻熙                  0.48%             918,800                   0
           然人
           境内自
 黄薇                    0.42%             803,000                   0
           然人
                       1、姜发明、潘连兴、深圳市南极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极光管理”)、
                       深圳市奥斯曼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奥斯曼”)于 2017 年 8 月共同签署了
                       《一致行动协议》,于 2020 年 9 月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2、姜发明持有南极光管理 99.75%份额、奥斯曼 0.25%份额。潘连兴持有南极光管理 0.25%份额、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奥斯曼 99.75%份额;
                       3、潘连兴为姜发明侄女婿,徐贤强为姜发明外甥;
                       4、除上述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    股东江浩涛通过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965,300 股,实际合计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持有 1,965,300 股。
 股东情况说明(如      股东李刚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980,020 股,实际合计持有
 有)                  980,020 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的议案,并
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公司
于 2022 年 7 月 6 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
函》。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进行了逐项
说明和回复,并根据相关要求进行了公开披露。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7 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南
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
息披露要求,后续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
核中心出具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转发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注册环节反
馈意见,要求公司予以落实。公司按照落实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落实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
作出了说明和回复,并根据相关要求进行了公开披露。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调整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
的议案》。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在推进中。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