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识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25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
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
原则,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且我们对立信的
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等做了事前审核,认为该所
具备较好的服务意识、执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
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杨小明 熊辉 刘泽军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