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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识科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4-2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福建
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识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创识科技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12.50 万股,发行价格为 21.31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为 72,720.37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6,661.49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10027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226.59 万元。截止 2021 年末,公司已使用
超募资金 6,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使用超募资金 16,000 万元购买兴业
银行大额可转让存单。截止本公告日,上述大额可转存单已全部转出,超募资
金余额 16,226.59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6,000.00 万元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6.99%(低于 30%)。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
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 6,0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另外,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使公司减少利
息支出,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五、公司承诺

    针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公司承诺如下:
    (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
总额的 30%;
    (二)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
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
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
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6,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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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6,000.00 万元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
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符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6,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并且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6,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
符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
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6,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并且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兴业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将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6,000.00 万元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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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穆宝敏                王科冬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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