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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识科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18  

                              证券代码:300941        证券简称:创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6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三) 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8 日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西大道 100 号融侨中心 1707

室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彭宏毅先生。

       董事长张更生先生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出席现场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彭

宏毅先生担任会议主持人。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5 人,代表股份 91,943,4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35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 人,代表股份 8,601,251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01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3 人,代表股份 83,342,1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1.0565%。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2 人,代表股份 5,116,6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5,116,6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7485%。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1,93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12%;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27%;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108,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17%;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9%;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4%。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1,93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12%;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27%;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108,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17%;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9%;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4%。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1,93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12%;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27%;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108,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17%;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9%;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4%。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1,93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12%;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27%;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108,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17%;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9%;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4%。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1,93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12%;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27%;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108,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17%;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9%;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1,93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12%;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27%;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108,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17%;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9%;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4%。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1,93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12%;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27%;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108,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17%;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9%;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1,93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12%;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27%;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108,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17%;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9%;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4%。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 4 项制
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1,93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12%;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27%;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108,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17%;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9%;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4%。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1,93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12%;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27%;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108,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17%;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9%;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4%。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1,93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12%;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27%;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108,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17%;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9%;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4%。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魏小江、柴玲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北京市康达律师

事务所关于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

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

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创识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