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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识科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7-22  

                              证券代码:300941        证券简称:创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3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7 月 22 日(星期五) 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7 月 22 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7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7 月

22 日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西大道 100 号融侨中心 1707

室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更生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1 人,代表股份 137,450,25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13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 人,代表股份 12,901,87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01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124,548,3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60.8295%。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8 人,代表股份 7,210,12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2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7,210,1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5214%。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7,443,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53%;反对 6,4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203,6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05%;反对 6,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魏小江、赵垯全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北京市康达律

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

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创识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