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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识科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2-09-1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创识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尹涵                     联系电话:021-38565735

保荐代表人姓名:朱译                     联系电话:021-3856573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               是
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未亲自列席,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已阅会议文件



                                     1
                                        未亲自列席,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已阅会议文件

                                        未亲自列席,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2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
                                                        无          不适用
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
                                                        无          不适用
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
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            是                不适用
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3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
                                       是              不适用
买回承诺

4.关于申报文件信息披露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原保荐代表人穆宝敏先
                                                 生、王科冬先生因个人
                                                 原因从兴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我
                                                 司”)离职,我司决定
                                                 由保荐代表人尹涵女
                                                 士、朱译先生接替穆宝
                                                 敏先生、王科冬先生担
                                                 任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
                                                 人。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
                                                        不适用
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尹涵                      朱译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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