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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识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1-18  

                        证券代码:300941            证券简称:创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3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以电话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当参加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参

加会议董事 7 人,其中董事林岚、杨小明、刘泽军、熊辉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

由董事长张更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 拟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

益,引导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

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公司在考虑业务

发展前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公司股票在

二级市场表现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

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
实施完成之日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

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七条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 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 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 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 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5、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 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一

百五十。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

和经营情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
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

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

总额为准。

     3、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5 元/股测算,预计可

回购股数不低于 20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98%;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

币 4,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5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 160 万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

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

细、缩股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

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等指标亦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

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

予以实施。公司在以下窗口期不得回购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

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

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

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办理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

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

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并实施本次

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

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

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

等;

       5、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并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7、本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

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