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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识科技: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小明)2023-04-26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杨小明作为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的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 2021年独立董
 事的相关工作中,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要求, 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慎重审议了
 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勤勉、忠实、诚信地履行职
 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我在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
董事会会议、列席3次股东大会,未曾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在召开
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议案材料,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有
关信息资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案,积
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发挥了
积极作用。

     在本年度内,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没有投反对票和
弃权票。
     二、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本人对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 营活动及
 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 议。具体
 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形
     2022年4月25日,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2022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形
     1、于2022年2月22日,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于2022 年4月25日,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以 下议案及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于2022年8月26日,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 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本人 认真履
行相关责任和义务,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审计部出具的报
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高级管
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

大会以及不定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进行现场考察。通过和公司管理层谈话、听取相关
人员的汇报、查阅档案材料等方式,运用自身的专业背景,重点对公司的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董事会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通过会议、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共同分析公司
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信息,时刻关注行业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
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全面了解,独立、客
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工作情况

     (一)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2022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在信息披露方面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和责任,持
 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和有关规定规范信
 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
 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
 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
 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
 表决权。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始终重视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法
 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
 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事项
     2022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一)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四)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
     (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2022年,本人为公司工作的有效工作时间未少于15个工作日。经自查,本人
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本人的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2023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文件精神,谨慎、认真、勤勉
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利用专业知识,提高董事会的
决策能力,并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杨小明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