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识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6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 了事前审
阅,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
原则,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我们对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
性等做了事前审核,认为该所具备较好的服务意识、执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为
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杨小明 熊辉 刘泽军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