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晖智控: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3-03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对拟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
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
定价政策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自愿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我们一致同
意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 、
何 前 任建标 章武生
2021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