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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春晖智控: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2021-03-0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春
      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晖智控”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经审慎核查,就春晖智控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专项核
      查意见如下: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
      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开展日常生产运营的需要,
      公司与关联方绍兴上虞春晖金科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晖金科”)、杨
      广宇将发生购买服务及担保相关日常关联交易。
             2021 年 3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广宇先生在审议本议案时
      回避表决,本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保荐
      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事项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金额   截至披露日已
                关联人                                                         上年发生金额
    别                       内容     定价原则   或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向 关联人 购                      住宿及餐         按市场公
                      春晖金科                                            30.00             -                    -
     买服务                              饮               允价格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广宇将无偿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
               公司银行借款以及公司业务发展所需的信用证、担保函等提供担保,预计接受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接受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接受担保金额
                                                                     担保金额
        接受担保               杨广宇         接受担保                8,000.00                   40,000.00
                     小计                           -                 8,000.00                   40,000.0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序                   法定代    注册资
        公司名称                             住所                     主营业务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号                     表人      本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
                                                                                                  股东、董事长杨广宇先生
                                           浙江省绍       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销售;住宿服        和其父亲杨言荣先生、弟
        绍兴上虞
                                           兴市上虞       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卷烟、雪茄        弟杨晨广先生、儿子杨铭
        春晖金科
1                    杨晨广    8271.30     区百官街       烟零售(凭有效的(烟草专卖零售许        添先生共同控制(合计持
        大酒店有
                                           道江扬路       可证)经营);酒店管理服务;进出        股 100%)的浙江春晖集
          限公司
                                             717 号             口业务;停车场服务。              团有限公司持有关联方
                                                                                                  100%股权,为关联方的
                                                                                                        控股股东。

                                           浙江省绍
                                           兴市上虞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
2        杨广宇        -          -                                          -
                                           区梁湖街                                                   股东、董事长
                                             道***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财务数据                                       2020 年 1-12 月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与前述关联人
        序                                                                                 是否经
                公司名称                                                                              累计已发生的
        号                    总资产(万    净资产(万 主营业务收 净利润(万                 审计
                                                                                                      各类关联交易
                                  元)          元)   入(万元)     元)
                                                                                                     的金额(万元)
               绍兴上虞春
        1      晖金科大酒      11,258.00      11,103.00        2,169.00           371.00    否               -
               店有限公司
2     杨广宇           -            -        -          -        -       -(注)
       注:无担保服务费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春晖金科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能够遵守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能满
    足公司需求,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协议
    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关联方杨广宇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38.66%的股份,
    能够遵守合同约定,提供担保能满足公司需求,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公司将
    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
    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日常关联交易内容
           公司与春晖金科 2021 年度日常关性联交易预计主要为向其购买服务,用于
    住宿、餐饮等。
           公司与杨广宇先生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主要为公司无偿接受杨
    广宇先生担保,用于银行授信贷款。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与春晖金科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定价原则,根据市场价格情
    况协商确定。
       公司与杨广宇先生发生的关联担保,免于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用,也无需
    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
    要,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遵循协
    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可降低公司
    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
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 2021 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独立董事进行沟通,独
立董事认真审阅相关资料,认为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属于公
司正常经营需要,定价政策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自愿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当
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认为:公司上述预计日
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定价政策上遵循了公开、公平、
公正及自愿原则,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
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关联董事已回避
表决,表决程序合规。综上,独立董事对上述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
项无异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春晖智控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以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
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志辉                               季晨翔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1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