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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春晖智控: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07  

                        证券代码:300943               证券简称:春晖智控             公告编号:2021-032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 为 2021 年 5 月 7 日 ( 星 期 五 ) 的 交 易 时 间 , 即 9:15-9:25 , 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7日(星
期五)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春晖工业大道288号公司行政楼三楼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广宇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44人,代表股份72,574,386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53.41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计10人,代表股份72,476,803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53.33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34人,代表股份97,583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8%。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35人,代表股份1,216,77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人,代表股份1,119,187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3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34人,代表股份
97,5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8%。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
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具
体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572,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
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15,2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8767%;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3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572,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
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15,2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8767%;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3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572,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
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15,2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8767%;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3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572,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
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15,2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8767%;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3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572,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
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15,2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8767%;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3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572,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
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15,2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8767%;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3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572,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
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15,2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8767%;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3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申请融资授信额度暨公司和子公司相互提
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572,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
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15,2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8767%;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3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572,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
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15,2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8767%;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3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572,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
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15,2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8767%;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3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572,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
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15,2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8767%;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3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了累积投票制,对提名的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逐项进行表决
如下:
    12.01 选举杨广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2,507,0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49,4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700%。
    杨广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2 选举梁柏松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2,507,0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49,4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700%。
    梁柏松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3 选举叶明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2,507,0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49,4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700%。
    叶明忠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4 选举顾其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2,507,0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49,4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700%。
    顾其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5 选举汤肖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2,507,0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49,4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700%。
    汤肖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6 选举於君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2,507,0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49,4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695%。
    於君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本议案采取了累积投票制,对提名的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逐项进行表决如
下:
       13.01 选举章武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2,507,0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49,4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695%。
    章武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02 选举任建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2,507,0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49,4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695%。
    任建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03 选举何前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2,507,0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49,4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695%。
    何前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了累积投票制,对提名的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逐项进行
表决如下:
    14.01 选举景江兴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72,507,0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49,4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695%。
    景江兴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4.02 选举杨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72,507,0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49,4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695%。
    杨能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的刘秀华律师、方俊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
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相符、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
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