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晖智控: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11-15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对拟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助于公司加强产业化布局,提高
市场竞争力,定价政策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自愿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我们一致
同意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 、
何 前 任建标 章武生
2021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