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晖智控: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9-30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此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优化
投资结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
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 、
张国荣 刘俐君 周鸿勇
2022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