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德必集团: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法律意见书(2020年6月出具)2021-01-2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           于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      邮编:200041
                23-25th Floor, Garden Square, No.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Tel: +86 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 21 5243 332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2020 年 6 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目         录
第一节 引言 ................................................................................................................ 9

第二节 正文 .............................................................................................................. 13

  一、            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13
  二、            发行人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 15
  三、            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质条件................................................................. 17
  四、            发行人的设立......................................................................................... 18
  五、            发行人的独立性..................................................................................... 21
  六、            发起人和股东......................................................................................... 24
  七、            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47
  八、            发行人的业务......................................................................................... 64
  九、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86
  十、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110
  十一、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198
  十二、          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216
  十三、          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238
  十四、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239
  十五、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240
  十六、          发行人的税务....................................................................................... 243
  十七、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及其他合规性....................... 275
  十八、          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341
  十九、          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345
  二十、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346
  二十一、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350
  二十二、 结论意见............................................................................................... 350
第三节 签署页 ........................................................................................................ 352




                                                         3-3-1-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法律意见书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左侧词语按照
汉语拼音顺序排列):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
《编报规则 12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柏航文化                 指   上海柏航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
                 指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民生证券
报告期                   指   2017 年 1 月 1 日至基准日的期间
北京德必荟               指   北京德必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德必荟嘉             指   北京德必荟嘉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北京德秾                 指   北京德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德潭                 指   北京德潭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江铜                 指   北京江铜有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全联领航             指   北京全联领航建设工程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天德润宝             指   北京天德润宝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并上市           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所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本所为本次发行并上市指派的经办律师,即在本法
本所律师                 指
                              律意见书签署页“经办律师”一栏中签名的律师
成都德必联翔             指   成都德必联翔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长兴德北                 指   长兴德北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长兴乾德                 指   长兴乾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长兴乾普                 指   长兴乾普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长兴乾润                 指   长兴乾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长兴乾森                 指   长兴乾森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长兴乾元                 指   长兴乾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长兴乾悦                 指   长兴乾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长兴乾泽                 指   长兴乾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长兴乾肇                 指   长兴乾肇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3-1-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长兴乾重                 指   长兴乾重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大宁德必                 指   上海大宁德必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德必创新                 指   上海德必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德必创意                 指   上海德必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德必芳华                 指   上海德必芳华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
                              系上海端乾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于意大利成立
德必佛罗伦萨             指   的子公司,英文名为 DICREA S.R.L.,中文名为端
                              乾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系上海端乾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于美国成立的
德必硅谷                 指   子公司,英文名为 DOBE USA Inc.,中文名为德必
                              美国股份有限公司
德必哈库                 指   上海德必哈库创意服务有限公司
德必金融                 指   上海德必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德必经典                 指   上海德必经典创意发展有限公司
德必企业管理             指   上海德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德必投资                 指   上海德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德必文化(成都)         指   德必文化创意发展(成都)有限公司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2
                              月更名为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有限
德必有限                 指
                              公司,系发行人整体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前的主
                              体,统称德必有限
德必昭航                 指   上海德必昭航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德创文化                 指   上海德创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德萃文化                 指   上海德萃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德鼎文化                 指   上海德鼎文化创意服务有限公司
德兰郡行                 指   上海德兰郡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德摩文化                 指   上海德摩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德宁文化                 指   上海德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德沁文化                 指   上海德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德莘文化                 指   上海德莘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
德延文化                 指   上海德延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德翌投资                 指   上海德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德泽建筑                 指   上海德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3-3-1-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德泽重生                 指   上海德泽重生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东枫德必                 指   东枫德必(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德必文化         指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德必文化的全体发起人于 2017 年 11 月 25 日签署
《发起人协议》           指   的《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筹)发起人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经发行人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
《公司章程草案》         指   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该《公
                              司章程草案》将于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正式生效
                              成为发行人的公司章程
汉卫国际                 指   汉卫国际安全护卫有限公司
瀚驰投资                 指   上海瀚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行运文化                 指   上海行运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杭州德百                 指   杭州德百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杭州德必                 指   杭州德必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禾延文化                 指   上海禾延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虹口德必                 指   上海虹口德必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湖南德必                 指   湖南德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沪平文化                 指   上海沪平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基准日                   指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嘉定德必                 指   上海嘉定德必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
近亲属                   指   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
                              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君汉控股                 指   君汉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科北文化                 指   上海科北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开元评估                 指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本所为本次发行并上市,与本法律意见书一同出具
律师工作报告             指
                              的律师工作报告
郦园文化                 指   上海郦园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
洛芙特                   指   上海洛芙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闵行德必                 指   上海闵行德必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3-3-1-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南京德必                 指   南京德必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德必融辉             指   南京德必融辉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金旅                 指   南京金旅德必文化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申报会计师为本次发行并上市于 2020 年 5 月 4 日
                              出具的天职业字[2020]18615 号《上海德必文化创
《内控鉴证报告》         指
                              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
                              告》
七宝德必                 指   上海七宝德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齐彦文化                 指   上海齐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融创投资                 指   上海融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融微贸易有限公司,原名为上海德必贸易有限
融微贸易                 指
                              公司,已于 2019 年 12 月更名
上海岸峰                 指   岸峰(上海)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成功商务             指   上海成功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承泰                 指   上海承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德必脉               指   上海德必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端乾                 指   上海端乾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方糖                 指   上海方糖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海尚海               指   上海海尚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环江                 指   上海环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集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企业已于 2019 年
上海集蕴                 指
                              11 月更名为“上海集蕴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久叁                 指   上海久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联必堂               指   上海联必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乾观                 指   上海乾观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乾毅                 指   上海乾毅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璇之                 指   上海璇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壹道                 指   上海壹道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易戎德               指   上海易戎德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博埃里               指   博埃里建筑设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微侠                 指   上海微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申报会计师               指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             指   申报会计师为本次发行并上市于 2020 年 5 月 4 日

                                     3-3-1-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出具的天职业字[2020]17799 号《上海德必文化创
                              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申报会计师为本次发行并上市于 2020 年 5 月 4 日
                              出具的天职业字[2020]18558 号《上海德必文化创
《税务鉴证报告》         指
                              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税种纳税情
                              况说明审核报告》
深圳达晨                 指   深圳市达晨创坤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卓元                 指   深圳市前海卓元时代投资企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上市规则》             指
                              修订)
首开文投德必             指   首开文投德必(北京)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双通文化                 指   上海双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嵩岳叁号                 指   嘉兴嵩岳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优德必               指   苏州优德必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
腾实投资                 指   上海腾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天杉文化                 指   上海天杉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同柳文化                 指   上海同柳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同欣桥文化               指   上海同欣桥文化创意服务有限公司
武汉德元                 指   武汉德元文化创意产业有限公司
西安德源                 指   西安德源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西藏乾普                 指   西藏乾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西藏乾泽                 指   西藏乾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西藏乾重                 指   西藏乾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西藏有邻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原名为西藏德必文化
西藏有邻                 指
                              创意产业有限公司,已于 2019 年 8 月更名
徐汇德必                 指   上海徐汇德必文化创意服务有限公司
阳光产险                 指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易必创文化               指   上海易必创文化创意服务有限公司
易园多媒体               指   上海德必易园多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易源文化                 指   上海易源文化创意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涌新文化                 指   上海涌新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3-3-1-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闸北德必                 指   上海闸北德必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最终经签署的作为申
                              请文件上报的本次发行并上市的《上海德必文化创
《招股说明书》           指
                              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
《注册办法》             指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中安招商                 指   池州中安招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且仅为本法律意见书的目的,不
中国                     指
                              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微子                   指   上海中微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3-1-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依据与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签署的《非诉讼法律服务委托协议》,担任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
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编报规则第 12 号》”)、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执业规则》”)
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以事实为依
据,以法律为准绳,开展核查工作,出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德
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法律意见书》。




                                  3-3-1-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第一节 引言



      一、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简介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系注册于上海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前身为 1993
年 7 月成立的上海市万国律师事务所。1998 年 6 月,经司法部批准,上海市万
国律师事务所与北京张涌涛律师事务所、深圳唐人律师事务所联合发起设立中国
首家律师集团——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并据此更名为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
务所。2011 年 6 月,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更名为国浩律师(上海)事
务所。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法学及金融、经济学硕士、博士为主体组成,荣
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直机关系统文明单位、上海市
司法局文明单位、上海市司法局优秀律师事务所等多项荣誉称号。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参与企业改制及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发行上市、再融资,担任发行人或承销商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
作报告,为上市公司提供法律咨询及其他服务;参与企业资产重组,为上市公司
收购、兼并、股权转让等事宜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各类公司债券的发行,担任发
行人或承销商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担任证券公司及证券投资者的常年法律顾
问,为其规范化运作提供法律意见,并作为其代理人,参与有关证券纠纷的诉讼、
仲裁和非诉讼调解;担任期货交易所、经纪商及客户的代理人,参与有关商品期
货、金融期货的诉讼、仲裁和非诉讼调解;接受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工商企
业、公民个人的委托,代理有关贷款、信托及委托贷款、融资租赁、票据等纠纷
的诉讼、仲裁和非诉讼调解;为各类大型企业集团、房地产投资、外商投资企业
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代理客户参加其他各类的民事、经济方面的非诉讼事务
及诉讼和仲裁;司法行政机关允许的其他律师业务。
     本次签字律师证券业务执业记录及其主要经历、联系方式如下:
     倪俊骥:本所律师,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执业 20 年,曾参与多家公司
的发行上市工作。联系电话:021-52341668,传真:021-62676960。


                                 3-3-1-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余蕾:本所律师,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法学硕士,执业 15 年,曾参与多家公
司的发行上市工作。联系电话:021-52341668,传真:021-62676960。
       毛一帆:本所律师,上海海事大学法学硕士,执业 3 年,曾参与多家公司的
发行上市工作。联系电话:021-52341668,传真:021-62676960。


       二、出具法律意见涉及的主要工作过程
       本所于 2016 年 3 月与德必文化接触后接受德必文化的聘请正式担任德必文
化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对本次发行并上市进行了深入的尽职调查工作。本所律师首先向发
行人及相关主体下发了尽职调查文件清单,提出了作为发行人专项法律顾问需了
解的问题。文件清单下发后,本所律师根据工作进程需要进驻发行人所在地,进
行实地调查。调查方法包括:对发行人及相关主体提供的文件进行核查,赴相关
行政主管部门对发行人的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及调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存档的文
件,对需现场调查的事实进行现场勘察,对某些无独立第三方证据支持的事实与
相关主体进行访谈、谈话并由该等主体出具相应的说明及承诺等。本所律师尽职
调查的范围涵盖了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涉及的所有问题,审阅的文件包
括:
       1、涉及发行人及相关主体资格的文件,包括:相关主体的营业执照、公司
章程、相关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
       2、涉及发行人及相关主体持有的相关证照,包括:开户许可证、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
       3、涉及发行人及相关主体设立及历史沿革的文件,包括:发行人设立或变
更为股份公司的协议、决议、会议记录等,发行人及其他相关主体设立及历次变
更的相关批准、协议、决议、会议记录等;
       4、涉及发行人的关联方、发行人独立性和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同
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包括:相关方对于关联关系的答复、可用于判断
关联关系的相关主体的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资料、关联方的营业执照
和具体从事业务的文件、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所存在交易的合同及协议(如有)
及相关关联方所出具的不竞争承诺等;
       5、涉及发行人的主要财产的文件,包括相关资产的产权证明等;


                                   3-3-1-1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6、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的文件,即与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并以发行人为
一方的重大协议;
     7、涉及发行人历次重大资产变化的文件(如有),包括:相关协议、决议等;
     8、涉及发行人公司章程变化的文件,包括:发行人最初的公司章程及其历
次修订的公司章程、作出该等修订的相关会议决议等;
     9、涉及发行人及相关主体内部决策机构运作的文件,包括:组织机构图、
股东(大)会文件、董事会文件、监事会文件等;
     10、相关的财务文件,包括: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
次发行并上市出具的《审计报告》、《内控鉴证报告》、《税务鉴证报告》及其他相
关的验资报告、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
     11、涉及发行人税务、环保、产品质量和技术标准等文件,包括相关行政主
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12、涉及发行人募集资金运用和业务发展目标的文件,包括: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相应可行性研究报告、登记备案文件(如有)、相关协议、相关会议决议、
发行人对业务发展目标作出的相关描述等;
     13、涉及发行人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的文件(如有),包括:相关诉讼仲
裁的诉状、答辩书、证据材料,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等;
     14、《招股说明书》;
     15、其他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文件。
     本所律师参加了由发行人和各中介机构共同参与的历次协调会,就本次发行
并上市的具体问题进行了充分探讨,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发表了一系列意见和
建议。
     在对发行人情况进行充分了解的基础上,本所律师参与了对发行人进行股份
有限公司规范运行和发行上市的辅导工作,协助发行人建立了股份有限公司规范
运行所必需的规章制度。
     在根据事实确信发行人已经符合发行上市的条件后,本所律师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与此同时本所律师制作了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工作底稿留存
于本所。
     本所律师在本项目中的累计有效工作时间超过 2000 个小时。



                                 3-3-1-1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三、律师应当声明的事项
     本所律师依据律师工作报告以及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
实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并申明如下:
     (一)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
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
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
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所律师同意将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
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对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所律师同意发行人部分或全部在招股说明书中自行引用或按中国证
监会审核要求引用律师工作报告或法律意见书的内容。
     (四)发行人保证:其已经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
见书所必须的真实、完整、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
     (五)对于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
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发行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
件或对其进行访谈的访谈笔录。
     (六)本所律师仅就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合法性及相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不
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所涉及的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发表任何意见,本
所在律师工作报告以及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会计报表、审计和资产评估报告中某
些数据或结论的引用,除本所律师明确表示意见的以外,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
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者默示的保证,对于这些文件内容,
本所律师并不具备核查和做出评价的适当资格。
     (七)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作任何
解释或说明。
     (八)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申请之目的
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3-3-1-1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第二节 正文


       一、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已依法定程序作出批准申请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决议

     1.经本所律师核查,2019 年 11 月 21 日,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召开了第一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并上市相关的各
项议案,决定召开股东大会并将该等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2.经本所律师核查,2019 年 12 月 6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19 名,代表股份 4,042.1999 万股,占发行
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会议由发行人董事长贾波主持。会议以逐项表决
方式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并上市的议案,包括:《关于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
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关于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资金项目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关于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条件的议案》、
《关于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关于上海德必文化创
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上海
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后公司滚存利润共享的议案》、《关于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填补措施的议
案》、《关于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事项出具相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关
于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适用<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 4,042.1999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上述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上述股东大会决议的内
容合法有效。

       (三)发行人股东大会已依法就本次发行并上市相关事宜对董事会作出授
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就本次发行并上市
事宜对董事会作出以下授权:


                                  3-3-1-1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1.根据股东大会批准的原则,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
按照证券发行监管部门的要求,并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并
实施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有关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定价、
发行方式、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及发行上市地等;

    2.出具、审阅、修订或签署与本次发行并上市相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聘请中介机构的服务协议、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重大合同、招股说明书及
摘要、招股意向书、发行公告及其他有关文件;

     3.制作本次股票发行上市的申报材料;

    4.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根据公司发行后的实际情况,对经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修改、填充;

     5.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市场情况,对经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的发行募集资金运用方案在不超过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20%的范围内进行适
当的修订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调减募投项目数量、调整各募投项目具体投资金额、
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优先次序以及项目投资进度等;

     7.根据需要在发行前确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8.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各股东的承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办理股权登记结算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托管登记、流通锁定等事宜;

    9.办理与本次发行并上市相关的其他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必需
的事宜;

     10.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24 个月。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股东大会所作出与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决议内
容,在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之内,其对董事会作出的上述授权亦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上述授权的范围及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已获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依据《公司法》、
《证券法》、《注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发行人已就本
次发行并上市获得了其内部权力机构的批准,但仍需经深交所的审核同意并完成
中国证监会的注册。




                                 3-3-1-1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二、发行人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系依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公司法》
及《注册办法》规定的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1. 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发行人符合《注册办法》第十条之以下规定。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
 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
 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
 之日起计算(详见本法律意见书“四、发行人的设立”、“五、发行人的独立
 性”、“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以及
 “十五、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章节)。

     2.根据申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内控鉴证报告》并经本所律师
 核查,发行人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一条之以下规定。

     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
 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
 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
 控制鉴证报告。

     3.根据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
 的能力,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二条之以下规定。

     (1)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
 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详见本法律意见书“五、发行人
 的独立性”、“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章节、“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章节)。

     (2)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二年内主营业务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二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
 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详见本法律意见书“六、
 发起人和股东”、“八、发行人的业务”、“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变化”章节)。

     (3)发行人不存在涉及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
 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
 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详见本法律意见书“十、发

                                3-3-1-1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行人的主要财产”、“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二十、诉讼、仲
  裁或行政处罚”章节)。

      4.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三条
  之以下规定。

      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详见本
  法律意见书“八、发行人的业务”章节)。

      最近三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
  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
  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
  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详见本法律意见书“十七、发行人的环
  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及其他合规性”、“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章节)。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详见本法律意见书“十五、发行人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章节)。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为依法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根
据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需要终止的情形,即不存在下列情形:

     1. 营业期限届满;

     2. 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 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4.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 发行人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发行人全部股东表决权 10%以上的股东请求人民
法院解散公司;

     6.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告破产。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系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
《证券法》、《公司法》及《注册办法》中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




                                 3-3-1-1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质条件

    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系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后发行新股,属于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
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上市条件逐
条进行了核查: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质条件符合《证券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

     1.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
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5.发行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即《注册办法》规定的条件。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符合《注册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详见本
法律意见书“二、发行人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章节)。

    (三)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符合《上市规则》第 2.1.1 条规定的以下上
市条件:

     1. 符合《注册办法》规定的创业板发行条件。

     2.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

     3. 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4.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符合《上市规则》第2.1.2条规定的上市条件:最
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四)其他发行上市的条件:

    1.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公
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关于发行新股的规定(详见本法律意见书“一、本次发行
并上市的批准和授权”章节)。



                                  3-3-1-1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委托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发行并上
市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与其签订了《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
协议》与《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主承销协议》,符合《证券
法》第十条和第二十六条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除尚需经深交所履行发行上市
审核程序并报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之外,已符合《证券法》、《公司法》、
《注册办法》和《上市规则》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




     四、发行人的设立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系以发起设立方式,由中微子、长兴乾润等
18 名发起人共同发起,由德必有限通过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德必有限于 2011 年成立,经过历次股权变更、增加注册资本等变更事项,
至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之前形成了由 18 名股东构成的股权结构(上述设
立和变更过程详见本法律意见书“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一节)。

    2017 年 11 月 25 日,德必有限的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具体约定
了有关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

    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之目的,德必有限聘请了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
评估机构进行审计和评估。根据审计、评估结果,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德必
有限的净资产为 507,803,110.14 元,且经评估的净资产值高于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据此,德必有限于 2017 年 11 月 25 日召开股东会审议并一致同意,德必有
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整体变更方式将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并同意以
整体变更方式设立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决议以经
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 507,803,110.14 元为依据,折合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
37,422,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37,422,000 元,其余净
资产 470,381,110.14 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折合股本后的发行人注册资本实收情
况已由申报会计师进行验证。该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
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选举了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及第一届监事会中由
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2017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了由职工代表出任
的监事。

                                 3-3-1-1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18 年 1 月 22 日,发行人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 91310000572698184Q 的《营业执照》,德必有限至此正式变更为股份
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发行人对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所依据的经审计账面净资产
值进行了更正。根据申报会计师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19]24108
号”《审计报告》,经更正后的德必有限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的经审计账面净
资产为 552,777,113.56 元。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出具的“沃克森评报字[2019]第 0638 号”《资产评估报告》,经更正
后的德必有限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的经评估账面净资产为 115,369.32 万元。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确认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改制设立方案的议
案》。会议确认并同意,按照经申报会计师审计确认的德必有限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的经审计账面净资产作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依据,并据此确
定 折 股 方 案 , 即 : 同 意 以 截 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 经 审 计 的 账 面 净 资 产
552,777,113.56 元为基础,折合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 37,422,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37,422,000 元,其余净资产 515,355,113.56 元计
入公司资本公积;根据该等折股方案,各发起人的持股数及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同日,全体发起人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之补充协议》,对上述改制设立方案作
出了书面确认。随后,发行人就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
了工商备案登记。

     2019 年 6 月 30 日,申报会计师就本次整体变更为德必文化涉及之股东出资
情况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37483 号”《验资报告》,确认经审验,截至 2017 年
12 月 15 日止,德必文化已将变更前经审计的净资产 552,777,113.56 元中的
37,422,000 元作为变更后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其余 515,355,113.56 元作为
变更后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

       德必有限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各发起人出资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发起人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中微子               17,505,000          46.7773     净资产

   2             长兴乾润               2,937,500           7.8497     净资产

   3             长兴乾森                 709,474           1.8959     净资产

   4             长兴乾元               1,500,000           4.0083     净资产

   5             长兴乾重                 650,000           1.7369     净资产

   6             长兴乾泽                 650,000           1.7369     净资产



                                     3-3-1-1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发起人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7             长兴乾德             300,000           0.8017    净资产

   8             长兴乾普             650,000           1.7369    净资产

   9             前海卓元           1,440,000           3.8480    净资产

   10            深圳达晨             800,000           2.1378    净资产

   11            北京江铜             160,000           0.4276    净资产

   12            长兴乾悦           4,029,552          10.7679    净资产

   13            长兴乾肇             340,974           0.9111    净资产

   14            嵩岳叁号             960,000           2.5653    净资产

   15            阳光产险           2,640,000           7.0547    净资产

   16            西藏乾普             745,000           1.9908    净资产

   17            西藏乾泽           1,150,000           3.0731    净资产

   18            西藏乾重             254,500           0.6801    净资产

               合计                37,422,000         100.0000      -



    有关德必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之折股方案所依据的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的经审计账面净资产发生更正的情形,鉴于更正后的经审计账面净资
产值未低于折合股份有限公司的实收股本总额,申报会计师针对该等更正情形已
出具“天职业字[2019]24108 号”《审计报告》和“天职业字[2019]37483 号”《验
资报告》,确认发行人已将德必有限更正后的审计净资产用以足额缴付股份有限
公司的注册资本,因此该等折股净资产更正情形未导致发起人出资不实或虚假出
资;并且,发行人全体股东已作出决议,同意以更正后的审计净资产作为德必有
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之折股方案依据,并就该决议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办理了工商备案登记,全体发起人为此签署《发起人协议之补充协议》进行
确认同意。本所律师认为,为更正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依据之审计净资
产,发行人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真实、合法、有效。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符合《公
司法》等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
办理了必要的登记手续。




                                 3-3-1-2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中微子、长兴乾润等 18 名发起人于 2017 年 11 月
25 日签订的《发起人协议》以及 2019 年 4 月 30 日签订的《发起人协议之补充
协议》符合当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引致发行人设立行
为存在潜在纠纷的情形。

    (三)经本所律师核查,德必有限设立及历次增加注册资本时的股东出资经
由上海东睿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伟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上海
骁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德必有限整体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聘请申报会计师等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聘请申报
会计师进行验资,聘请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评估机构进行资
产评估。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发行人设立过程中履行了必要的审计、资产评估和验
资程序,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
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工作报告、关于设立上海德必文
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选举第一届
董事会成员及第一届监事会中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创立大会的程序及所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一)发行人业务独立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目前有效的《公司章程》和《营业执照》,发行人的
经营范围为“创意设计服务,建筑设计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物
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会务服务,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
建筑装饰工程,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计算机软硬件领域
内的技术开发;网络系统集成。”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招股说明书》及本所律
师的核查,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定位、设计、改造、招商和
运营管理。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业务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的业务有明显的区别,发行人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
力,在业务各经营环节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的依赖,亦
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详见本法律意见书“九、关联交易及
同业竞争”一节)。



                                 3-3-1-2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业务独立于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

     (二)发行人的资产独立完整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设立及历次增资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发行人
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合法拥有与日常经营有关的租赁房产使用权、著作
权、商标权、专利权,发行人为承租运营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而拥有的租赁房产使
用权、发行人拥有的知识产权以及对下属子公司的股权等各项资产权利不存在权
属纠纷或潜在的相关纠纷(详见本法律意见书“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一节)。
发行人不存在与股东共用资产的情况,亦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
关联方占用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资产独立完整。

     (三)发行人的人员独立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

     根据相关人员的陈述及保证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
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
职。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人员独立。

     (四)发行人的机构独立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成立运作至今,已形成以下组织机构:




                                  3-3-1-2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建立健全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
理权,未有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机构混同、
合署办公的情况。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机构独立。

     (五)发行人财务独立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合理查验,发行人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财
务决策独立,不存在股东违规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发行人已建立了独立的
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合理查验,发行人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愚园路支行独立开立了账号为 31001562700050031883 的基本账户,财
务核算独立于股东及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目前持有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572698184Q 的《营业执照》,独立进行
纳税申报、独立纳税。




                                3-3-1-2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申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内控鉴证报告》,发行人的陈述及
保证以及本所律师的合理查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
发行人的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的情况,不存在发行人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和其他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财务独立。

        (六)综合意见

    综上所述,发行人资产完整,在人员、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独立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
立经营的能力。




        六、发起人和股东

        (一)发行人的发起人

    根据德必有限于 2017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股东会达成的股东会决议、《发
起人协议》及《发起人协议之补充协议》、发行人的公司章程、以及发行人的工
商登记资料等文件,本所律师确认,发行人的发起人共 18 名,且均为发起人目
前的股东。截至 2020 年 5 月 27 日,各发起人的具体情况如下:

        1.上海中微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微子目前持有发行人 1,750.5 万股股份(占已发行股本的 43.3057%)。经
本所律师核查,中微子系于 2011 年 10 月 9 日依法在上海市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目前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05583449052T 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为 5,000 万元,住所为上海市长宁区昭化路 51 号一幢 119 室,法定代表人为贾
波,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投
资管理(不得从事银行、证券、保险业务),旅游咨询,财务咨询,翻译服务,
展览展示服务,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
民意测验),制作、代理、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各类广告。(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中微子的历史沿革详见本法律意见
书附件一。

        根据中微子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中微子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贾波                          3,995               79.9
    2                    陈红                          1,005               20.1



                                       3-3-1-2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合计                                    5,000                100.0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中微子系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
有担任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并对发行人出资的资格。

       2.长兴乾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长兴乾悦目前持有发行人 402.9552 万股股份(占已发行股本的 9.9687%)。
经本所律师核查,长兴乾悦系于 2016 年 2 月 25 日在长兴县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
目前持有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为 91330522MA28C4XW6U 的《营业执照》,出
资总额为 25,185.7 万元,主要经营场所为浙江省长兴县小浦镇志鑫综合大楼 209
室,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投资咨询,文化
创意策划(除金融、证券、期货、保险等前置许可项目,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
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执行事务合
伙人为何岷珉。长兴乾悦的历史沿革详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二。

    根据长兴乾悦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长兴乾悦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何岷珉              普通合伙人                    0.0100           0.00004
  2          赵明星              有限合伙人                9,062.5000          35.98272
  3          李西戎              有限合伙人                4,200.0000          16.67613
  4          徐慧丽              有限合伙人                3,800.0000          15.08793
         西藏东润投资控股
  5                              有限合伙人                1,187.5000           4.71498
             有限公司
  6          王晓岚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           3.97051
  7            刘英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           3.97051
  8          孙林骏              有限合伙人                 750.0000            2.97788
  9          王红梅              有限合伙人                 625.0000            2.48157
 10          林伟华              有限合伙人                 500.0000            1.98525
 11          王俊丽              有限合伙人                 430.9125            1.71094
 12          李燕莉              有限合伙人                 411.4250            1.63357
 13            贾涛              有限合伙人                 340.0000            1.34997
 14          王春芽              有限合伙人                 329.8500            1.30967
 15            贾波              有限合伙人                 300.7250            1.19403
 16            王彬              有限合伙人                 270.4250            1.07372



                                         3-3-1-2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7          叶秀英             有限合伙人                 168.7500             0.67002
 18          李茉岚             有限合伙人                 161.8000             0.64243
 19          胡光涛             有限合伙人                 115.8125             0.45983
 20          焦安国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0.39705
 21          王志波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0.39705
 22            江鑫             有限合伙人                  75.0000             0.29779
 23          吴臻祺             有限合伙人                  50.0000             0.19853
 24          叶元斌             有限合伙人                  50.0000             0.19853
 25            刘英             有限合伙人                  50.0000             0.19853
 26          应培青             有限合伙人                  50.0000             0.19853
 27            张颂             有限合伙人                  50.0000             0.19853
 28            郑萍             有限合伙人                   5.0000             0.01985
 29            高珊             有限合伙人                   0.9900             0.00393
                       合计                              25,185.7000          100.00000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长兴乾悦系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具有担任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并对发行人出资的资格。

       3.长兴乾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长兴乾润目前持有发行人 293.75 万股股份(占已发行股本的 7.2671%)。经
本所律师核查,长兴乾润系于 2016 年 2 月 25 日在长兴县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
目前持有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为 91330522MA28C4XX4N 的《营业执照》,出资
总额为 500 万元,主要经营场所为长兴县小浦镇志鑫综合大楼 201 室,经营范围
为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
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执
行事务合伙人为贾波。

    根据长兴乾润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设立至今,长兴乾润的合伙
人及其出资结构未发生变化,长兴乾润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贾波             普通合伙人                     495                  99
   2           李燕灵            有限合伙人                         5                 1
                         合计                                   500                 100




                                        3-3-1-2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长兴乾润系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具有担任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并对发行人出资的资格。

       4.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产险目前持有发行人 264 万股股份(占已发行股本的 6.5311%)。经本
所律师核查,阳光产险系于 2005 年 7 月 28 日在北京市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目
前持有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为 91110112710933526N 的《营业执照》,出资总额
为 574,600 万元,主要经营场所为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商通大道 1 号院 2 号楼三
层,经营范围为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
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
业务;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为李科。

       根据阳光产险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阳光产险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
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53,396.0558             96.31
  2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1,203.9442              3.69
                合计                             574,600.0000            100.00


    根据阳光产险与发行人、中微子、长兴乾润及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之一贾波
签署的投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业绩对赌、上市时间对赌的分红承诺及阳光
产险享有董事提名权、优先购买权、知情权、反稀释权、共同出售权、优先清算
权、回购权等投资人优先权利,该等对赌安排以及除董事提名权以外的投资人优
先权利自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中止,自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起终止,如发行人未及
时申报上市、撤回或终止发行及上市程序、上市申请未被通过、保荐人撤回对发
行人的上市保荐工作则恢复效力。董事提名权未中止,但各方同意于发行人上市
后依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提名
和选举董事。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阳光产险系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具有担任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并对发行人出资的资格。阳光产险与发行人的上
述协议安排不影响发行人的股权结构稳定,不对本次发行并上市构成实质影响。

       5.长兴乾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长兴乾元目前持有发行人 150 万股股份(占已发行股本的 3.7109%)。经本
所律师核查,长兴乾元系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在长兴县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目
前持有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为 91330522MA28C52T7T 的《营业执照》,出资总
额为 150 万元,主要经营场所为长兴县小浦镇志鑫综合大楼 204 室,经营范围为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


                                    3-3-1-2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贾波。长兴乾元的历史沿革详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
三。

    根据长兴乾元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长兴乾元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贾波     普通合伙人                 32.8762           21.9174
   2            高珊     有限合伙人                 16.0000           10.6667
   3           罗晓霞    有限合伙人                 11.2000            7.4667
   4           常晓辉    有限合伙人                  8.0000            5.3333
   5           高振中    有限合伙人                  8.0000            5.3333
   6           施剑敏    有限合伙人                  8.0000            5.3333
   7           邱秀玲    有限合伙人                  8.0000            5.3333
   8           周福赟    有限合伙人                  8.0000            5.3333
   9            陈红     有限合伙人                  5.2518            3.5012
  10            苏荣     有限合伙人                  4.8000            3.2000
  11           徐吉平    有限合伙人                  3.2000            2.1333
  12            仇祯     有限合伙人                  3.2000            2.1333
  13           武则红    有限合伙人                  2.4320            1.6213
  14           司译云    有限合伙人                  2.4000            1.6000
  15           王俊义    有限合伙人                  2.4000            1.6000
  16           顾丽琴    有限合伙人                  2.4000            1.6000
  17            赵俊     有限合伙人                  2.4000            1.6000
  18            褚夏     有限合伙人                  2.4000            1.6000
  19           胡伟国    有限合伙人                  2.4000            1.6000
  20           彭春玉    有限合伙人                  2.4000            1.6000
  21           邱玉田    有限合伙人                  2.4000            1.6000
  22           程逸飞    有限合伙人                  1.6000            1.0666
  23           祁彩霞    有限合伙人                  1.6000            1.0666
  24           王晓京    有限合伙人                  1.6000            1.0666
  25            颜术     有限合伙人                  1.6000            1.0666
  26           赵彦芳    有限合伙人                  1.6000            1.0666
  27            赵敏     有限合伙人                  0.4800            0.3200



                                3-3-1-2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28           谢力欧           有限合伙人                  0.4800            0.3200
  29           庞大娣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30            刘云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31           吕平元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32           糜长成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33           王新芳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34            江鑫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35           宋玉珍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36            李静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37           顾花花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38            李猛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39           仝静超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40           李盼盼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41           黄彩凤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42            李甜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43           王慧珍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44           张明峰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45           吴志祥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46           李银红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合计                             150.0000          100.0000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长兴乾元系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具有担任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并对发行人出资的资格。

       6.深圳市前海卓元时代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卓元目前持有发行人 144 万股股份(占已发行股本的 3.5624%)。经本
所律师核查,深圳卓元系于 2015 年 7 月 24 日在深圳市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目
前持有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为 91440300349707228B 的《营业执照》,出资总额
为 10,000 万元,主要经营场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不
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不含
限制项目),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市卓元道成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委
派代表:周凤媚),深圳卓元已于 2016 年 12 月 12 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基金
编号为 SH4897。




                                       3-3-1-2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深圳卓元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深圳卓元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卓元道成创业投
  1                                      普通合伙人                 100                  1
          资中心(有限合伙)
          德清凯厚投资合伙企业
  2                                      有限合伙人                 500                  5
              (有限合伙)
          杭州美好生活创业投资
  3                                      有限合伙人                 300                  3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邓建新                有限合伙人                1,300                13
  5                 梁涛                 有限合伙人                1,100                11
  6                张兆平                有限合伙人                1,000                10
  7                胡明晶                有限合伙人                1,000                10
  8                李晓桃                有限合伙人                 800                  8
  9                屠红燕                有限合伙人                 800                  8
 10                杨越彦                有限合伙人                 700                  7
 11                 孟宾                 有限合伙人                 500                  5
 12                 李群                 有限合伙人                 300                  3
 13                 陈丽                 有限合伙人                 300                  3
 14                谢建强                有限合伙人                 300                  3
 15                 沈军                 有限合伙人                 300                  3
 16                赵琴芳                有限合伙人                 300                  3
 17                梅素枫                有限合伙人                 300                  3
 18                 陆瑾                 有限合伙人                 100                  1
                         合计                                     10,000               100


    另经本所律师核查,深圳卓元的普通合伙人深圳市卓元道成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深圳市卓元道成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584076809B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新沙街 2-1 号 1 栋 2 单元 502 房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卓元道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100 万元


                                             3-3-1-3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成立日期          2011 年 9 月 26 日
        合伙期限          2011 年 9 月 26 日至 2021 年 9 月 22 日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
        经营范围          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
                          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邓建新持有 93.55%股权;邹焰持有 3.23%股权;深圳市卓元道成
        出资比例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3.23%股权。


    深圳市卓元道成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完成私募
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 S29029。

    根据深圳卓元与发行人、中微子签署的投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深圳卓
元享有回购权等投资人优先权利,该等投资人优先权利自 2019 年 11 月 18 日中
止,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起终止,在发行人未及时申报上市、撤回上市申
请或者上市申请未被通过等特定情形下恢复效力。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深圳卓元系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具有担任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并对发行人出资的资格。深圳卓元与发行人的上
述协议安排不影响发行人的股权结构稳定,不对本次发行并上市构成实质影响。

       7.西藏乾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西藏乾泽目前持有发行人 115 万股股份(占已发行股本的 2.8450%)。经本
所律师核查,西藏乾泽系于 2017 年 4 月 12 日在西藏自治区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
目前持有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为 91540125MA6T2KFJ0X 的《营业执照》,出资
总额为 530 万元,主要经营场所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北京西路 179
号附 2-二楼 802 室(日月湖小区北门斜对面),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服务,商务
信息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文化创意策划(除金融、证券、期货、保险等前置许
可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执行
事务合伙人为徐建美。

    根据西藏乾泽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西藏乾泽的合伙人及
其出资结构未发生变化,西藏乾泽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徐建美             普通合伙人                         0.053              0.01
  2           丁可可             有限合伙人                     529.947               99.99
                       合计                                     530.000              100.00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西藏乾泽系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具有担任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并对发行人出资的资格。


                                          3-3-1-3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8.嘉兴嵩岳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嵩岳叁号目前持有发行人 96 万股股份(占已发行股本的 2.3749%)。经本
所律师核查,嵩岳叁号系于 2015 年 12 月 2 日在嘉兴市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目
前持有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为 91330402MA28A3CU23 的《营业执照》,出资总
额为 6,000 万元,主要经营场所为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3
号楼 103 室-71,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中民创富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伍星)。嵩岳叁号已于 2016 年 7 月 13 日完成私
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 SK6034。

    根据嵩岳叁号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嵩岳叁号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中民创富投资管理
  1                               普通合伙人                           50               0.83
             有限公司
         中民投资本管理有
  2                               有限合伙人                         5,932             98.87
             限公司
  3              宋鸿             有限合伙人                           18               0.30
                        合计                                         6,000            100.00


    另经本所律师核查,嵩岳叁号普通合伙人中民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
情况如下:


          名称             中民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344324586A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 8 号院 1 号楼 10 层 01-1103 内第
          住所
                           A1152 号
       法定代表人          蒋倩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5 月 21 日
        经营期限           2015 年 5 月 21 日至 2065 年 5 月 20 日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
                           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
                           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
        经营范围           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
                           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3-1-3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持股比例         中民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中民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
记,登记编号为 P1034097。

    根据嵩岳叁号与发行人、中微子签署的投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嵩岳叁
号享有监事提名权、回购权等投资人优先权利,其中:监事提名权自发行人提交
上市申报文件之日起中止,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起终止,在发行人未及时
申报上市、上市申报未被受理、撤回上市申请或者上市申请被驳回等特定情形下
恢复效力;回购权自 2020 年 1 月 10 日起中止,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起终
止,在发行人未及时申报上市、上市申报未被受理、撤回上市申请或者上市申请
被驳回等特定情形下恢复效力。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嵩岳叁号系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具有担任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并对发行人出资的资格。嵩岳叁号与发行人的上
述协议安排不影响发行人的股权结构稳定,不对本次发行并上市构成实质影响。

       9.深圳市达晨创坤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达晨目前持有发行人 80 万股股份(占已发行股本的 1.9791%)。经本
所律师核查,深圳达晨系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在深圳市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目
前持有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为 91440300359772736N 的《营业执照》,出资总额
为 153,766 万元,主要经营场所为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
报业大厦东区 23 层,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
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
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
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刘昼),深圳达晨已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完成私募基
金备案,基金编号为 SJ6258。

    根据深圳达晨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深圳达晨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
  1                              普通合伙人                 24,900           16.1934
             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达晨创元股权投
  2                              有限合伙人                 26,466           17.2119
           资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腾云
  3      源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                 20,000           13.0068
             (有限合伙)
         拉萨亮视创业投资有限
  4                              有限合伙人                 12,000            7.8040
                 公司


                                       3-3-1-3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合伙人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江西铜业(北京)国际有
  5                                  有限合伙人                   10,000            6.5034
                限公司
  6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            6.5034
         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
  7                                  有限合伙人                   10,000            6.5034
               理有限公司
         上海歌斐钥韧投资中心
  8                                  有限合伙人                    5,000            3.2517
             (有限合伙)
         上海歌斐鹏礼投资中心
  9                                  有限合伙人                    5,000            3.2517
             (有限合伙)
 10               钱菊花             有限合伙人                    5,000            3.2517
 11                 郑前             有限合伙人                    4,000            2.6014
 12               王玉梅             有限合伙人                    4,000            2.6014
 13               伊廷雷             有限合伙人                    3,000            1.9510
 14               高江波             有限合伙人                    3,000            1.9510
 15               郭华清             有限合伙人                    3,000            1.9510
        远海明晟(苏州)股权投
 16                            有限合伙人                          2,200            1.4307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               杨庆大             有限合伙人                    2,000            1.3007
 18               王卫平             有限合伙人                    2,000            1.3007
         新余市金宇丰德投资中
 19                                  有限合伙人                    1,200            0.7804
             心(有限合伙)
 20                 刘敬             有限合伙人                    1,000            0.6503
                      合计                                       153,766          100.0000


    另经本所律师核查,深圳达晨的普通合伙人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82017028L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特区报业大楼 2303
       法定代表人          刘昼
       注册资本            18,668.571 万元
       成立日期            2008 年 12 月 15 日
       经营期限            2008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8 年 12 月 15 日



                                             3-3-1-3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创业资本;创业投资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
                         创业管理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
        经营范围         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股权投资;财务咨询、企业管
                         理咨询、受托资产管理(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人才
                         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
                         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29.05%股权,湖南电广传媒股
                         份有限公司持有 16.60%股权,刘昼持有 8.30%股权,肖冰持有
                         8.30%股权,深圳市财智创享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4.77%股权,邵红霞持有 3.69%股权,龙秋云持有 2.90%股权,胡
                         德华持有 2.32%股权,袁楚贤持有 2.07%股权,齐慎持有 1.99%股
                         权,刘旭峰持有 1.99%股权,尹志科持有 1.66%股权,廖朝晖持有
        持股比例
                         1.66%股权,彭益持有 1.66%股权,傅忠红持有 1.66%股权,熊人
                         杰持有 1.66%股权,毛小平持有 1.24%股权,梁国智持有 1.24%股
                         权,熊维云持有 1.08%股权,熊云开持有 0.83%股权,曾介忠持有
                         0.83%股权,冯硕持有 0.83%股权,文啸龙持有 0.83%股权,唐绪
                         兵持有 0.83%股权,刘沙白持有 0.83%股权,汤振羽持有 0.41%股
                         权,于志宏持有 0.41%股权,黄琨持有 0.33%股权。


    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4 年 4 月 22 日完成私募基金
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00900。

    根据深圳达晨与发行人、中微子签署的投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微子出具
的《关于董事、监事提名的承诺》,约定深圳达晨享有监事提名权,该权利自
2019 年 1 月 17 日终止,在发行人未及时申报上市、上市申报未被受理、撤回上
市申请或者上市申请未通过审核等特定情形下恢复效力。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深圳达晨系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具有担任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并对发行人出资的资格。深圳达晨与发行人的上
述协议安排不影响发行人的股权结构稳定,不对本次发行并上市构成实质影响。

       10.西藏乾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西藏乾普目前持有发行人 74.5 万股股份(占已发行股本的 1.8431%)。经本
所律师核查,西藏乾普系于 2017 年 4 月 12 日在西藏自治区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
目前持有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为 91540125MA6T2KFL7M 的《营业执照》,出资
总额为 140 万元,主要经营场所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日月湖小区北门
斜对面 179 号附 2-二楼 804 室,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
营销策划,文化创意策划(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保险等前置许可项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执行事务合伙人为
高珊。

    根据西藏乾普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西藏乾普的合伙人及
其出资结构未发生变化,西藏乾普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3-3-1-3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高珊           普通合伙人                     0.014              0.01
  2          何岷珉           有限合伙人                   139.986             99.99
                       合计                               140.0000            100.00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西藏乾普系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具有担任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并对发行人出资的资格。

       11.长兴乾森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长兴乾森目前持有发行人 70.9474 万股股份(占已发行股本的 1.7552%)。
经本所律师核查,长兴乾森系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在长兴县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
目前持有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为 91330522MA28C52U5M 的《营业执照》,出资
总额为 300 万元,主要经营场所为浙江省长兴县小浦镇志鑫综合大楼 203 室,经
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
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贾波。长兴乾森的历史沿革详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四。

    根据长兴乾森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长兴乾森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贾波           普通合伙人               238.618860           79.53962
  2            陈红           有限合伙人                60.028024           20.00934
  3            徐平           有限合伙人                 0.676558            0.22552
  4           吴祥海          有限合伙人                 0.676558            0.22552
                       合计                            300.000000           100.0000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长兴乾森系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具有担任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并对发行人出资的资格。

       12.长兴乾重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长兴乾重目前持有发行人 65 万股股份(占已发行股本的 1.6080%)。经本
所律师核查,长兴乾重系于 2016 年 3 月 1 日在长兴县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目
前持有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为 91330522MA28C5488N 的《营业执照》,出资总
额为 100 万元,主要经营场所为长兴县小浦镇志鑫综合大楼 206 室,经营范围为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投资咨询,文化创意策划。(除
金融、证券、期货、保险等前置许可项目),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滴水成海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蔡政元)。长兴乾重的历史沿革详见本法律意见
书附件五。


                                      3-3-1-3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长兴乾重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长兴乾重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上海滴水成海投资管
1                                    普通合伙人                        1                 1
                  理有限公司
              青岛海尔股权投资基
2                                    有限合伙人                      99                 99
              金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00               100


    经本所律师核查,长兴乾重的唯一有限合伙人青岛海尔股权投资基金企业
(有限合伙)系私募投资基金,已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完成备案,基金编号为
SL7521。

    另经本所律师核查,长兴乾重普通合伙人上海滴水成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
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滴水成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351131088G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958 号 2906 室
           法定代表人      CAI ZHENGYUAN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7 月 30 日
           营业期限        2015 年 7 月 30 日至 2045 年 7 月 29 日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海尔集团(青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有 87.88%股权,青岛海尔
           股权结构
                           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12.12%股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0 年 5 月 27 日,长兴乾重及其出资人不存在投资
人优先权利,与发行人、中微子或其他股东不存在对赌安排。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长兴乾重系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具有担任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并对发行人出资的资格。

       13.长兴乾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长兴乾泽目前持有发行人 65 万股股份(占已发行股本的 1.6080%)。经本
所律师核查,长兴乾泽系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在长兴县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目
前持有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为 91330522MA28C52R04 的《营业执照》,出资总
额为 500 万元,主要经营场所为浙江省长兴县小浦镇志鑫综合大楼 202 室,经营

                                          3-3-1-3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范围为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投资咨询,文化创意策划
(除金融、证券、期货、保险等前置许可项目),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陈红。

    根据长兴乾泽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设立至今,长兴乾泽的合伙
人及其出资结构未发生变化,长兴乾泽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陈红           普通合伙人                          5                 1
    2         丁可可          有限合伙人                      495                  99
                       合计                                   500                 100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长兴乾泽系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具有担任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并对发行人出资的资格。

        14.长兴乾普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长兴乾普目前持有发行人 65 万股股份(占已发行股本的 1.6080%)。经本
所律师核查,长兴乾普系于 2016 年 3 月 1 日在长兴县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目
前持有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为 91330522MA28C54A4C 的《营业执照》,出资总
额为 140 万元,主要经营场所为浙江省长兴县小浦镇志鑫综合大楼 205 室,经营
范围为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投资咨询,文化创意策划
(除金融、证券、期货、保险等前置许可项目),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陈红。

    根据长兴乾普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长兴乾普的合伙人及
其出资结构未发生变化,长兴乾普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陈红           普通合伙人                      1.4                   1
2             何岷珉          有限合伙人                    138.6                  99
                       合计                                 140.0                 100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长兴乾普系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具有担任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并对发行人出资的资格。

        15.长兴乾肇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长兴乾肇目前持有发行人 34.0974 万股股份(占已发行股本的 0.8435%)。
经本所律师核查,长兴乾肇系于 2016 年 2 月 4 日在长兴县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
目前持有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为 91330522MA28C4LR9Y 的《营业执照》,出资
总额为 2,132.0875 万元,主要经营场所为浙江省长兴县小浦镇志鑫综合大楼 207
室,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投资咨询(除金


                                      3-3-1-3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融、证券、期货、保险等前置许可项目,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
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何岷珉。
长兴乾肇的历史沿革详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六。

    根据长兴乾肇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长兴乾肇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何岷珉          普通合伙人                   0.0100             0.0004
  2            贾波          有限合伙人                 551.6875            25.8754
  3          刘婧静          有限合伙人                 500.0000            23.4512
  4          陈晓理          有限合伙人                 171.3000             8.0344
  5          施剑敏          有限合伙人                 167.0000             7.8327
  6            高珊          有限合伙人                 113.4900             5.3230
  7          罗晓霞          有限合伙人                  91.3875             4.2863
  8          邱秀玲          有限合伙人                  74.4375             3.4913
  9          王俊义          有限合伙人                  68.5125             3.2134
 10            仇祯          有限合伙人                  53.1375             2.4923
 11          司译云          有限合伙人                  45.3625             2.1276
 12          郝爱群          有限合伙人                  40.0000             1.8761
 13          樊沈燕          有限合伙人                  36.0000             1.6885
 14          武则红          有限合伙人                  30.0000             1.4071
 15          董黎旻          有限合伙人                  25.6875             1.2048
 16          顾丽琴          有限合伙人                  21.0000             0.9850
 17            褚夏          有限合伙人                  20.0000             0.9380
 18            张梅          有限合伙人                  20.0000             0.9380
 19          庞大娣          有限合伙人                  20.0000             0.9380
 20          仝静超          有限合伙人                  19.5375             0.9164
 21            刘云          有限合伙人                  18.1375             0.8507
 22          宋玉珍          有限合伙人                  12.5000             0.5863
 23          吕平元          有限合伙人                  12.5000             0.5863
 24          姚春阳          有限合伙人                  10.4000             0.4878
 25          王新芳          有限合伙人                  10.0000             0.4690
                      合计                             2,132.0875          100.0000




                                     3-3-1-3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长兴乾肇系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具有担任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并对发行人出资的资格。

       16.长兴乾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长兴乾德目前持有发行人 30 万股股份(占已发行股本的 0.7422%)。经本
所律师核查,长兴乾德系于 2016 年 3 月 1 日在长兴县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目
前持有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为 91330522MA28C5496H 的《营业执照》,出资总
额为 30 万元,主要经营场所为浙江省长兴县小浦镇志鑫综合大楼 208 室,经营
范围为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投资咨询,文化创意策划
(除金融、证券、期货、保险等前置许可项目),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丁可可。

    根据长兴乾德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设立至今,长兴乾德的合伙
人及其出资结构未发生变化,长兴乾德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丁可可             普通合伙人                     29.7                99
  2          徐建美             有限合伙人                      0.3                 1
                      合计                                     30.0               100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长兴乾德系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具有担任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并对发行人出资的资格。

       17.西藏乾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西藏乾重目前持有发行人 25.45 万股股份(占已发行股本的 0.6296%)。经
本所律师核查,西藏乾重系于 2017 年 4 月 12 日在西藏自治区成立的有限合伙企
业,目前持有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为 91540125MA6T2KFA7B 的《营业执照》,
出资总额为 100 万元,主要经营场所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日月湖小区
北门斜对面 179 号附 2-二楼 805 室,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服务,商务信息服务,
市场营销策划,文化创意策划(除金融、证券、期货、保险等前置许可项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执行事务合伙人为
杭州华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张国良)。西藏乾重的历史沿革详见
本法律意见书附件七。

    根据西藏乾重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西藏乾重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杭州华点投资管理有限
  1                                普通合伙人                  0.01              0.01
                 公司
  2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点      有限合伙人                 99.99             99.99


                                        3-3-1-4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创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合计                                        100.00            100.00


    经本所律师核查,西藏乾重的唯一有限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点创世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私募投资基金,已于 2016 年 8 月 11 日完成备案,
基金编号为 SR0732。

    另经本所律师核查,西藏乾重普通合伙人杭州华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
情况如下:


          名称             杭州华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2MA27WXLEXU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万象城 2 幢 1601-2 室
       法定代表人          郑战云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6 年 2 月 18 日
        营业期限           2016 年 2 月 18 日至 2036 年 2 月 17 日
                           服务:投资管理,受托企业资产管理,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
        经营范围           (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
                           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张国良持有 34%股权;王漪波持有 15%股权;郑战云持有 15%股
                           权;蒋端平持有 10%股权;严烽持有 10%股权;徐欧君持有 10%
        持股比例
                           股权;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亿曼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
                           有 6%股权。


    杭州华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6 年 7 月 20 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
记,登记编号为 P1032343。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0 年 5 月 27 日,西藏乾重及其出资人不存在投资
人优先权利,与发行人、中微子或其他股东不存在对赌安排。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西藏乾重系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具有担任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并对发行人出资的资格。

       18.北京江铜有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3-1-4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江铜目前持有发行人 16 万股股份(占已发行股本的 0.3958%)。经本
所律师核查,北京江铜系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在北京市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目
前持有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为 91110105344408755F 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为 3,000 万元,主要经营场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16 层
1626 室,经营范围为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
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
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
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为李
昊。

    北京江铜已于 2015 年 8 月 20 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21174。

       根据北京江铜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北京江铜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
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富宇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1,056.0             35.20
  2       江西铜业(北京)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807.9              26.93
  3                      李昊                                 776.1              25.87
  4             江苏东大投资有限公司                          360.0              12.00
                     合计                                    3,000.0            100.00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0 年 5 月 27 日,北京江铜及其出资人不存在投资
人优先权利,与发行人、中微子或其他股东不存在对赌安排。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北京江铜系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具有担任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并对发行人出资的资格。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的发起人中微子、北京江铜为依法设立且有
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阳光产险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余
15 名发起人均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均具有担任发行人的发
起人、股东并对发行人出资的资格。

       (二)发行人的股东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发行人经历两次增资扩股,新增股东 1 名,为中安
招商。截至 2020 年 5 月 27 日,发行人的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3-3-1-4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股份比例(%)

         中微子                       1,750.5000                  43.3057

       长兴乾悦                            402.9552                   9.9687

       中安招商                            299.9999                   7.4217

       长兴乾润                            293.7500                   7.2671

       阳光产险                            264.0000                   6.5311

       长兴乾元                            150.0000                   3.7109

       深圳卓元                            144.0000                   3.5624

       西藏乾泽                            115.0000                   2.8450

       嘉兴嵩岳                             96.0000                   2.3749

       深圳达晨                             80.0000                   1.9791

       西藏乾普                             74.5000                   1.8431

       长兴乾森                             70.9474                   1.7552

       长兴乾重                             65.0000                   1.6080

       长兴乾泽                             65.0000                   1.6080

       长兴乾普                             65.0000                   1.6080

       长兴乾肇                             34.0974                   0.8435

       长兴乾德                             30.0000                   0.7422

       西藏乾重                             25.4500                   0.6296

       北京江铜                             16.0000                   0.3958

          合计                        4,042.1999                 100.0000


     中安招商目前持有发行人 299.9999 万股股份(占已发行股本的 7.4217%)。
经本所律师核查,中安招商系于 2015 年 11 月 10 日在池州市成立的有限合伙企
业,目前持有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为 91340100MA2MQNM56T 的《营业执照》,
出资总额为 305,460 万元,主要经营场所为安徽省池州市清溪大道 695 号,经营
范围为股权投资,为企业提供管理咨询、投资咨询、投资顾问服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池州锋盛
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温锋)。中安招商已于 2015
年 12 月 18 日完成证券公司直投基金备案,产品编码为 S32115。

    根据中安招商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中安招商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如下:



                                3-3-1-4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号
        池州锋盛股权投资管理
 1                                   普通合伙人                         10             0.0033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
 2                                   有限合伙人                  100,000              32.7375
            份有限公司
        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
 3                                   有限合伙人                      75,000           24.5531
                公司
 4      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           16.3688
 5      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0            9.8212
        池州建设投资集团有限
 6                                   有限合伙人                      30,000            9.8212
                公司
 7       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          有限合伙人                      10,000            3.2738
 8      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            1.6369
        深圳弘泰资本投资有限
 9                                   有限合伙人                       5,000            1.6369
                公司
        池州同赢股权投资合伙
10                                   有限合伙人                        450             0.1473
          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305,460             100.0000


    另经本所律师核查,中安招商的普通合伙人池州锋盛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池州锋盛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MA2MQ03R9C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安徽省池州市清溪大道 695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池州锋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9 月 22 日
       合伙期限            2015 年 9 月 22 日至 2022 年 9 月 21 日
                           股权投资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营范围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池州锋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10%出资份额;温锋持有 54%
       出资比例
                           出资份额;王盛持有 36%出资份额


    根据中安招商与发行人、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及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之一贾
波签署的增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中安招商享有董事提名权、优先认购权、


                                           3-3-1-4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优先购买权、知情权、反稀释权、共同出售权、优先清算权、回购权等投资人优
先权利,该等优先权利自发行人向监管机构提交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申请之日起,
或自发行人向地方证监局提交上市辅导验收之日起中止,自发行人经批准并在交
易所上市之日起终止,在发行人未及时申报上市、上市申报未被受理、撤回上市
申请或者上市申请未被通过等特定情形下恢复效力。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中安招商系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具有担任发行人的股东并对发行人出资的资格。中安招商与发行人的上述协议安
排不影响发行人的股权结构稳定,不对本次发行并上市构成实质影响。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合伙协议》、工商登记信息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所律师确认,发行人股东均为
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公司法人或合伙企业,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担
任发行人股东的资格。

    (三)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发起人共 18 名,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发起人持股比例符合《发起人协议》及《发起人协议之补充协议》之约定,发起
人及目前的股东的人数、住所、出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经本所律师核查,德必有限设立时及其后历次增资的出资方式均为现
金出资,上述出资不存在法律障碍;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全体发起人系
按照德必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依照一定比例折为股份,上述折股不存在法律障
碍。本所律师认为,发起人及股东已投入发行人的资产的产权关系清晰,将上述
资产投入发行人不存在法律障碍。

    (五)经本所律师核查,于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不存在发起
人将其全资附属企业或其他企业先注销再以其资产折价入股、发起人以在其他企
业中的权益折价入股或发起人以资产出资进而需将有关权属证书转移给发行人
的情形。

    (六)根据发行人股东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股东的私募基
金登记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情况如下:

     1.深圳卓元、深圳达晨、嵩岳叁号系私募投资基金,已分别于 2016 年 12 月
12 日、2016 年 6 月 27 日、2016 年 7 月 13 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中安招商系证
券公司直投基金,已于 2015 年 12 月 18 日完成证券公司直投基金备案;北京江
铜系私募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5 年 8 月 20 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2.长兴乾重的唯一有限合伙人青岛海尔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系私
募投资基金,已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西藏乾重的唯一有限合
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点创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私募投资基金,
已于 2016 年 8 月 11 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



                                  3-3-1-4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中微子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由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贾波持股 79.9%、
发行人董事兼总经理陈红持股 20.1%,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
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

    4.长兴乾润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贾波夫妇拥有的合伙企业,长兴乾森、长兴
乾元均是由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贾波控制的发行人持股平台,不属于《证券投
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

    5.长兴乾普、西藏乾普为发行人董事何岷珉拥有的合伙企业,长兴乾泽、长
兴乾德、西藏乾泽是发行人董事丁可可拥有的合伙企业,长兴乾悦是发行人董事
何岷珉担任普通合伙人的外部投资人持股平台,长兴乾肇是发行人董事何岷珉担
任普通合伙人的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
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

    6.阳关产险系保险机构,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
私募投资基金。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股东中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
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的,已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

     (七)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中微子目前直接持有发行人 1,750.5 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 43.3057%,持股比例远超发行人的第二大股东长兴乾悦(持股比例为
9.9687%),因此,中微子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贾波和李燕灵夫妇,目前:(1)贾波通过中微子间
接持有发行人 1,398.6495 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4.6012%),
间 接 控 制 发 行 人 1,750.5 万 股 股 份 ( 占 本 次 发 行 前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为
43.3057%),通过其控制的长兴乾森间接控制发行人 70.9474 万股股份(占本次
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7552%),通过其控制的长兴乾元间接控制发行人 150 万
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7109%)。贾波、李燕灵合计持有长兴乾
润 100%出资份额,通过长兴乾润间接控制发行人 293.75 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
前公司总股本的 7.2671%)。贾波、李燕灵控制发行人的股份比例总计为
56.0389%;(2)贾波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李燕灵为公司董事。

    报告期初,贾波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总计为 73.6067%、李燕灵
无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报告期内,发行人经历次增资、股权转让、整体变


                                        3-3-1-4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直至 2018 年 9 月完成股改后第一次增资,贾波直接及间接
持有、控制的公司股权比例未低于 50%,李燕灵的间接持股比例增至 0.0785%;
于 2018 年 11 月发行人完成股改后第二次增资至 2020 年 5 月 27 日,李燕灵间接
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比例为 0.0727%,贾波、李燕灵控制发行人的股份比例总计为
56.0389%。报告期内,贾波始终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自公司于 2016
年 7 月设立董事会起,李燕灵即担任董事至今。综前所述,于报告期内,贾波和
李燕灵始终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是中微子,其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
份比例远超第二大股东;贾波和李燕灵夫妇间接控制的发行人股份比例总计为
56.0389%,其所对应的表决权足以对发行人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且贾
波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李燕灵担任公司董事,该二人是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该等实际控制的情况于至今已超过二年。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一)发行人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之前的股本设置及演变

    发行人系由德必有限通过整体变更形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因德必有限及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的发行人属同一法人,发行人的股本设置及其演变应追溯
至德必有限阶段。

     1.德必有限的设立

    2011 年 3 月 18 日,贾波、万里江、德必创意共同签署了《上海德必文化创
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德必有限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住所为上海市
安化路 492 号 1 幢 707 室,经营范围为“创意设计服务,建筑设计咨询,房地产
开发经营,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物业管理,商务咨询
(除经纪),会务服务,建筑装饰工程,电子商务,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
网络系统集成,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

     2011 年 4 月 8 日,上海东睿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东会验 2(2011)
第 0134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止,德必有限已收到全
体股东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20 万元,其中贾波出资 13.8 万元、万里江出
资 6 万元、德必创意出资 0.2 万元。

    德必有限于 2011 年 4 月 13 日获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宁分局核发的注
册号为 310105000393079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正式成立。

     德必有限设立时的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3-3-1-4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贾波                               69.0                     13.8                 69.0
          万里江                               30.0                       6.0                30.0
         德必创意                               1.0                       0.2                 1.0
            合计                               100                        20                 100



     2.第一次股权转让、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1 年 5 月 31 日,德必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德必创意将其持有
的德必有限 0.8%股权(认缴出资额 0.8 万元、实际出资额 0 万元)转让给贾波,
受让方根据公司章程约定履行相应出资义务,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同意公
司注册资本由 100 万元增加至 2,000 万元,其中贾波以货币方式认缴新增注册资
本 1,330 万元、万里江以货币方式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570 万元,认购价格为每 1
元新增注册资本 1 元。

    同日,转让方德必创意与受让方贾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
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的出资额          转让的股权比例         协议转让价
     转让方              受让方
                                        (万元)                (%)              (万元)
    德必创意              贾波                0.8                 0.8                 0.8



    2011 年 6 月 9 日,上海伟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伟跃会师报
字(2011)第 0149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1 年 6 月 9 日止,德必有限
已收到贾波和万里江缴纳的新增实收注册资本 1,980 万元,其中贾波缴纳 1,386
万元,万里江缴纳 594 万元;德必有限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实
收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

    随后,德必有限就上述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
后,德必有限的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贾波                        1,399.80                    1399.80                     69.99

       万里江                         600.00                     600.00                     30.00

     德必创意                           0.20                       0.20                      0.01

        合计                        2,000.00                   2,000.00                 100.00




                                        3-3-1-4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2 年 11 月 24 日,转让方贾波、万里江、德必创意与受让方中微子签订
《股权转让合同》,约定贾波、万里江、德必创意将其持有的德必有限合计 100%
的股权给中微子,本次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的出资额       转让的股权比例   协议转让价
      转让方                受让方
                                            (万元)             (%)        (万元)

       贾波                 中微子             1,399.80               69.99      1,399.80
      万里江                中微子               600.00               30.00        600.00
     德必创意               中微子                    0.20             0.01          0.20


     2012 年 11 月 27 日,德必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贾波将
其持有的德必有限 69.99%的股权转让给中微子,同意万里江将其持有的德必有
限 30%的股权转让给中微子,同意德必创意将其持有的德必有限 0.01%的股权转
让给中微子。

    随后,德必有限就上述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德
必有限的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中微子                                        2,000                          100

          合计                                         2,000                          100



     4.第二次增资

     2013 年 1 月 8 日,德必有限的股东中微子作出股东决定,德必有限注册资
本由 2,000 万元增加至 3,000 万元,由股东中微子以货币方式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1,000 万元,认购价格为每 1 元新增注册资本 1 元。

    2013 年 1 月 18 日,上海骁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上骁审内验
(2013)032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3 年 1 月 15 日止,德必有限已收
到股东中微子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随后,德必有限就上述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德必有
限的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3-3-1-4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中微子                          3,000                     3,000                   100

       合计                           3,000                     3,000                   100


     5.变更企业名称

    2012 年 11 月 8 日,德必有限的股东中微子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公司名称由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
团)有限公司”。

    2013 年 2 月 25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德必有限核发了注册号为
310105000393079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第三次增资

     2014 年 10 月 21 日,德必有限的股东中微子作出股东决定,德必有限注册
资本由 3,000 万元增加至 10,000 万元,由股东中微子以货币方式认购新增注册资
本 7,000 万元,认购价格为每 1 元新增注册资本 1 元。

    随后,德必有限就上述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德必有
限的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中微子                             10,000                3,000                 100

          合计                            10,000                3,000                 100


     7.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6 月 10 日,中微子与贾波、陈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
“《贾波、陈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中微子同意向股权受让方转让德必有
限 30%股权(总计 3,000 万元认缴注册资本、900 万元实缴注册资本),贾波、
陈红将通过其各自控制并分别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向中微子受让该部分股权,转
让价格按中微子的原始出资价格确定(即每一元实缴注册资本的转让价格为 1
元);如合伙企业无法在该协议签署生效后三个月内成立的,中微子有权要求贾
波、陈红直接受让股权,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受让方权益     转让的出资额(万     转让的股权
 转让方          受让方                                                          作价依据
                                  拥有人             元)           比例(%)

 中微子     由贾波夫妇担任         贾波            认缴:1,198.50       11.985   原始出资



                                           3-3-1-5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受让方权益    转让的出资额(万      转让的股权
 转让方         受让方                                                       作价依据
                              拥有人            元)            比例(%)

           合伙人的有限合                                                      价格
                                              实缴:359.55
               伙企业

           由陈红夫妇担任                     认缴:301.50
                                                                             原始出资
 中微子    合伙人的有限合      陈红                                  3.015
                                                                               价格
               伙企业                             实缴:90.45

           由贾波担任普通                         认缴:1,500
           合伙人、陈红担                                                    原始出资
 中微子                     贾波、陈红                              15.000
           任有限合伙人的                                                      价格
                                                   实缴:450
               合伙企业


     2015 年 6 月 10 日,中微子与贾波、丁可可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
称“《丁可可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中微子同意向股权受让方转让德必有限
7%股权(总计 700 万元认缴注册资本、210 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丁可可将通过
其控制并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向中微子受让该部分股权,转让价格按照德必有限
于 2015 年 7 月 31 日经评估的净资产价值确定;如合伙企业无法在该协议签署生
效后三个月内成立的,中微子有权要求丁可可直接受让股权,股权转让具体情况
如下:


                            受让方权益    转让的出资额(万      转让的股权
 转让方         受让方                                                       作价依据
                              拥有人            元)            比例(%)


           由贾波担任普通
                                                   认缴:600
           合伙人、丁可可
 中微子                       丁可可                                     6    评估值
           担任有限合伙人
             的合伙企业                            实缴:180

           由丁可可及其近                          认缴:100
 中微子    亲属担任合伙人     丁可可                                     1    评估值
           的有限合伙企业                           实缴:30



    2015 年 6 月 10 日,中微子与贾波、何岷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
称“《何岷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中微子同意向股权受让方转让德必有限
4.65%股权(总计 465 万元认缴注册资本、139.5 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何岷珉将
通过其控制并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向中微子受让该部分股权,转让价格按照德必
有限于 2015 年 7 月 31 日经评估的净资产价值确定;如合伙企业无法在该协议签
署生效后三个月内成立的,中微子有权要求何岷珉直接受让股权,股权转让具体
情况如下:




                                       3-3-1-5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受让方权益      转让的出资额(万      转让的股权
 转让方         受让方                                                           作价依据
                                拥有人              元)            比例(%)


             由贾波担任普通
                                                       认缴:465
             合伙人、何岷珉
 中微子                         何岷珉                                    4.65    评估值
             担任有限合伙人
               的合伙企业                             实缴:139.5



    因贾波、陈红、丁可可和何岷珉等人未能在《贾波、陈红股权转让协议》、
《丁可可股权转让协议》、《何岷珉股权转让协议》分别约定的期限内成立由其
各自控制并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中微子按照该等协议的约定要求贾波、陈红、
丁可可和何岷珉等人直接受让德必有限的股权。

    2015 年 12 月 15 日,转让方中微子与受让方贾波、陈红、丁可可、何岷珉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中微子将其持有的德必有限 26.985%股权作价 2,698.5
万元转让给贾波,中微子将其持有的德必有限 3.015%股权作价 301.5 万元转让给
陈红,中微子将其持有的德必有限 7%股权作价 700 万元转让给丁可可,中微子
将其持有的德必有限 4.65%股权作价 465 万元转让给何岷珉。

     同日,德必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的公司股权结构。

    随后,德必有限就就上述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
德必有限的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中微子                     5,835.000                   1,750.500                 58.350

     贾波                      2,698.500                    809.550                  26.985

    丁可可                      700.000                     210.000                   7.000

    何岷珉                      465.000                     139.500                   4.650

     陈红                       301.500                      90.450                   3.015

     合计                     10,000.000                   3,000.000                100.000


     8.第一次减资

     2016 年 1 月 6 日,德必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德必有限注册资本由 10,000
万元减至 3000 万元;公司减资后股东的出资额和持股比例为:中微子出资额为
1,750.5 万元,出资比例为 58.35%,贾波出资额为 809.55 万元,出资比例为
26.985%,陈红出资额为 90.45 万元,出资比例为 3.015%,丁可可出资额为 210
万元,出资比例为 7%,何岷珉出资额为 139.5 万元,出资比例为 4.65%;公司

                                           3-3-1-5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在决议作出后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务清单,在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
在报纸上公告。

    2016 年 1 月 6 日,《上海法治报》法治论坛版面刊登了德必有限减资公告。
2016 年 3 月 2 日,德必有限及其股东中微子、贾波、陈红、丁可可、何岷珉共
同签署了《关于债务清偿及担保情况说明》,根据德必有限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及
财产清单,德必有限对外债务为 201,336,571.72 元;至 2016 年 1 月 6 日,德必
有限已向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债权人清偿了全部债务或提供了相应的担
保;未清偿的债务,由公司继续负责清偿,并由股东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提供相
应的担保。

    随后,德必有限就上述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减资完成后,德必有
限的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中微子                   1,750.500             1,750.500             58.350

        贾波                      809.550              809.550              26.985

       丁可可                     210.000              210.000               7.000

       何岷珉                     139.500              139.500               4.650

        陈红                       90.450               90.450               3.015

        合计                    3,000.000             3,000.000            100.000



       9.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3 月 9 日,转让方贾波、陈红、丁可可、何岷珉与受让方长兴乾润、
长兴乾森、长兴乾元、长兴乾重、长兴乾泽、长兴乾德、长兴乾普签订《股权转
让协议》(以下简称“2016 年 3 月《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1) 贾波将其持有的德必有限 11.985%股权作价 359.55 万元转让给长兴
乾润,贾波将其持有的德必有限 10%股权作价 300 万元转让给长兴乾森,贾波将
其持有的德必有限 5%股权作价 150 万元转让给长兴乾元;

     (2) 陈红将其持有的德必有限 3.015%股权作价 90.45 万元转让给长兴乾
重;

    (3) 丁可可将其持有的德必有限 6%股权作价 180 万元转让给长兴乾泽,
丁可可将其持有的德必有限 1%股权作价 30 万元转让给长兴乾德;




                                      3-3-1-5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4) 何岷珉将其持有的德必有限 4.65%股权作价 139.5 万元转让给长兴乾
普。

     同日,德必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长兴乾润受让贾波持有的德必有限
11.985%股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意长兴乾森受让贾波持有的德必有
限 10%股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意长兴乾元受让贾波持有的德必有限
5%股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意长兴乾重受让陈红持有的德必有限
3.015%股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意长兴乾泽受让丁可可持有的德必有
限 6%股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意长兴乾德受让丁可可持有的德必有
限 1%股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意长兴乾普受让何岷珉持有的德必有
限 4.65%股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随后,德必有限就上述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德
必有限的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中微子                       1,750.500                  58.350

         长兴乾润                           359.550                11.985

         长兴乾森                           300.000                10.000

         长兴乾泽                           180.000                 6.000

         长兴乾元                           150.000                 5.000

         长兴乾普                           139.500                 4.650

         长兴乾重                            90.450                 3.015

         长兴乾德                            30.000                 1.000

            合计                        3,000.000                 100.000


    2016 年 4 月,《贾波、陈红股权转让协议》、《丁可可股权转让协议》、
《何岷珉股权转让协议》、2016 年 3 月《股权转让协议》的协议签署各方对该
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转让价格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2016 年 4 月 11 日,中微子与丁可可、长兴乾泽、长兴乾德签订《关于<股
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各方确认,因丁可可未在《丁可可股权转让协议》
签署后的三个月内完成相关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同意对《丁可可股权转让协议》
所约定的股权转让进行调整,由丁可可将德必有限 6%股权(对应 180 万元实缴
注册资本)转让至长兴乾泽名下,将德必有限 1%股权(对应 30 万元实缴注册资
本)转让至长兴乾徳名下;根据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0 日出具
的“开元评报字[2016]179 号”《评估报告》,德必有限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
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 13,920.43 万元,各方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价格及《丁可可



                                 3-3-1-5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股权转让协议》所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格均据此确定为每一元实缴注册资本对应 4
元。

     2016 年 4 月 11 日,中微子与何岷珉、长兴乾普签订《关于<股权转让协议>
的补充协议》,各方确认,因何岷珉未在《何岷珉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的三个
月内完成相关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同意对《何岷珉股权转让协议》所约定的股
权转让进行调整,由何岷珉将德必有限 4.65%股权(对应 139.5 万元实缴注册资
本)转让至长兴乾普名下;根据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0 日出具
的“开元评报字[2016]179 号”《评估报告》,德必有限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
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 13,920.43 万元,各方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价格及《何岷珉
股权转让协议》所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格均据此确定为每一元实缴注册资本对应 4
元。

     综上所述,上述股权转让的转让价格调整后情况如下:


                                       转让的出资额        转让的股权比例    协议转让价
     转让方              受让方
                                         (万元)              (%)         (万元)

      贾波               长兴乾润                359.55             11.985        359.55
      贾波               长兴乾森                300.00             10.000        300.00
      贾波               长兴乾元                150.00              5.000        150.00
      陈红               长兴乾重                  90.45             3.015         90.45
     丁可可              长兴乾泽                180.00              6.000        720.00
     丁可可              长兴乾德                  30.00             1.000        120.00
     何岷珉              长兴乾普                139.50              4.650        558.00


     10.第四次增资

    2016 年 8 月 8 日,德必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深圳卓元、深圳达晨、
北京江铜、长兴乾悦共计出资 28,000 万元认购德必有限新增注册资本 448 万元,
溢价部分 27,552 万元进入公司资本公积,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增资价款(万元)             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深圳卓元                                   9,000                            144
      深圳达晨                                   5,000                             80
      北京江铜                                   1,000                             16
      长兴乾悦                               13,000                               208
        合计                                 28,000                               448




                                        3-3-1-5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16 年 12 月 5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6649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6 年 9 月 2 日止,德必有限已收到股东
深圳卓元、深圳达晨、北京江铜、长兴乾悦缴纳的资金共计 28,000 万元,其中
新增注册资本 448 万元,资本公积 27,552 万元;德必有限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
本为 3,448 万元,实收资本为 3,448 万元。

    随后,德必有限就上述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完成后,德
必有限的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中微子                                     1,750.50                        50.77

       长兴乾润                                      359.55                         10.43

       长兴乾森                                      300.00                          8.70

       长兴乾悦                                      208.00                          6.03

       长兴乾泽                                      180.00                          5.22

       长兴乾元                                      150.00                          4.35

       深圳卓元                                      144.00                          4.18

       长兴乾普                                      139.50                          4.05

       长兴乾重                                       90.45                          2.62

       深圳达晨                                       80.00                          2.32

       长兴乾德                                       30.00                          0.87

       北京江铜                                       16.00                          0.46

          合计                                      3,448.00                       100.00


     11.第五次股权转让及第五次增资

    2016 年 11 月 2 日,出让方长兴乾森与受让方长兴乾肇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兴乾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长兴乾森
将其持有的德必有限 0.98%股权转让给长兴乾肇;同日,出让方长兴乾森与受让
方长兴乾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兴乾悦”)签订
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长兴乾森将其持有的德必有限 5.65%股权转让给长兴乾
悦。本次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的出资额      转让的股权比例   协议转让价
      转让方             受让方
                                           (万元)            (%)        (万元)

     长兴乾森            长兴乾肇              34.0974               0.98    2,131.0875


                                         3-3-1-5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转让的出资额      转让的股权比例   协议转让价
      转让方             受让方
                                           (万元)            (%)        (万元)

     长兴乾森            长兴乾悦             194.9552               5.65   12,184.7000


    2016 年 11 月 2 日,德必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长兴乾森将其持有的德
必有限 34.0974 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长兴乾肇,转让价格为每 1 元注册资本 62.5
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意长兴乾森将其持有的德必有限 194.9552 万
元注册资本转让给长兴乾悦,转让价格为每 1 元注册资本 62.5 元,其他股东放
弃优先购买权;同意嘉兴嵩岳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
嵩岳”)以货币方式认购德必有限新增注册资本 96 万元,认购价格为每 1 元注
册资本 62.5 元,增资价款共计 6,000 万元,其中 96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5,904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6 年 12 月 26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6713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6 年 12 月 26 日止,德必有限已收到股
东嘉兴嵩岳缴纳的资金共计 6,000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96 万元,资本公积
5,904 万元;德必有限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 3,544 万元,实收资本为 3,544
万元。

    随后,德必有限就上述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和增资
完成后,德必有限的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中微子                                1,750.5000                       49.3934

       长兴乾悦                                     402.9552                    11.3701

       长兴乾润                                     359.5500                    10.1453

       长兴乾泽                                     180.0000                       5.0790

       长兴乾元                                     150.0000                       4.2325

       深圳卓元                                     144.0000                       4.0632

       长兴乾普                                     139.5000                       3.9362

       嘉兴嵩岳                                      96.0000                       2.7088

       长兴乾重                                      90.4500                       2.5522

       深圳达晨                                      80.0000                       2.2573

       长兴乾森                                      70.9474                       2.0019

       长兴乾肇                                      34.0974                       0.9621

       长兴乾德                                      30.0000                       0.8465


                                         3-3-1-5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北京江铜                                      16.0000                        0.4515

          合计                                 3,544.0000                       100.0000


     12.第六次股权转让和第六次增资

    2017 年 5 月 25 日,出让方长兴乾润与受让方阳光产险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由长兴乾润将其持有的德必有限 1.86%股权转让给阳光产险。本次股权转让
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的出资额       转让的股权比例   协议转让价
      转让方             受让方
                                           (万元)             (%)        (万元)

     长兴乾润            阳光产险                   65.80             1.86      5,000.80


     2017 年 5 月 25 日,德必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长兴乾润将其持有的德
必有限 65.80 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阳光产险,转让价格为每 1 元注册资本 76 元,
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意阳光产险以货币方式认购德必有限新增注册资本
198.2 万元,认购价格为每 1 元注册资本 76 元,增资价款共计 15,063.2 万元,其
中 198.2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4,865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7 年 5 月 31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5469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7 年 5 月 27 日止,德必有限已收到股
东阳光产险缴纳的资金共计 15,063.2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198.2 万元,资本
公积 14,865 万元;德必有限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 3,742.2 万元,实收资本为
3,742.2 万元。

    随后,德必有限就上述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和增资
完成后,德必有限的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中微子                                1,750.5000                        46.7773

       长兴乾悦                                     402.9552                     10.7679

       长兴乾润                                     293.7500                        7.8497

       阳光产险                                     264.0000                        7.0547

       长兴乾泽                                     180.0000                        4.8100

       长兴乾元                                     150.0000                        4.0083




                                         3-3-1-5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卓元                                     144.0000                       3.8480

       长兴乾普                                     139.5000                       3.7277

       嘉兴嵩岳                                      96.0000                       2.5653

       长兴乾重                                      90.4500                       2.4170

       深圳达晨                                      80.0000                       2.1378

       长兴乾森                                      70.9474                       1.8959

       长兴乾肇                                      34.0974                       0.9111

       长兴乾德                                      30.0000                       0.8017

       北京江铜                                      16.0000                       0.4276

          合计                                 3,742.2000                      100.0000


     13.第七次股权转让

    2017 年 7 月 12 日,出让方长兴乾重与受让方西藏乾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以
下简称“西藏乾重”)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长兴乾重将其持有的德必有限
0.68%股权转让给西藏乾重;同日,出让方长兴乾普与受让方西藏乾普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以下简称“西藏乾普”)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长兴乾普将其持
有的德必有限 1.99%股权转让给西藏乾普;同日,出让方长兴乾泽与受让方西藏
乾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以下简称“西藏乾泽”)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长
兴乾泽将其持有的德必有限 3.07%股权转让给西藏乾泽。本次股权转让具体情况
如下:


                                         转让的出资额      转让的股权比例   协议转让价
      转让方             受让方
                                           (万元)            (%)        (万元)

     长兴乾重            西藏乾重              25.4500             0.6801       25.4500
     长兴乾普            西藏乾普              74.5000             1.9908      298.0000
     长兴乾泽            西藏乾泽             115.0000             3.0730      460.0000


    2017 年 7 月 12 日,德必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长兴乾重将其持有的德
必有限 25.45 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西藏乾重,转让价格为每 1 元注册资本 1 元,
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意长兴乾普将其持有的德必有限 74.50 万元注册资
本转让给西藏乾普,转让价格为每 1 元注册资本 4 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同意长兴乾泽将其持有的德必有限 115 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西藏乾泽,转让价格
为每 1 元注册资本 4 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3-3-1-5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随后,德必有限就上述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
德必有限的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中微子                       1,750.5000                  46.7773

       长兴乾悦                            402.9552               10.7679

       长兴乾润                            293.7500                   7.8497

       阳光产险                            264.0000                   7.0547

       长兴乾元                            150.0000                   4.0083

       深圳卓元                            144.0000                   3.8480

       西藏乾泽                            115.0000                   3.0731

       嘉兴嵩岳                             96.0000                   2.5653

       深圳达晨                             80.0000                   2.1378

       西藏乾普                             74.5000                   1.9908

       长兴乾森                             70.9474                   1.8959

       长兴乾重                             65.0000                   1.7369

       长兴乾泽                             65.0000                   1.7369

       长兴乾普                             65.0000                   1.7369

       长兴乾肇                             34.0974                   0.9111

       长兴乾德                             30.0000                   0.8017

       西藏乾重                             25.4500                   0.6801

       北京江铜                             16.0000                   0.4276

          合计                        3,742.2000                 100.0000


     (二)德必股份整体变更设立时的股本设置

    2017 年 11 月 25 日,德必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并一致同意,根据会计师事
务所对德必有限的审计以及资产评估机构对德必有限的评估,德必有限全体股东
作为发起人以整体变更方式将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 12 月 15 日,
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并同意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上海德必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发行人对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所依据的账面净资产值进行
了更正,并由申报会计师和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审


                                3-3-1-6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2019 年 4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改制设立方案的议案》,重新确认了德必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的方案。(变更过程详见本法律意见书“四、发行人的设立”一节)

    经更正,德必有限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的股份总数 3,742.2 万股,公司类
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中微子          1,750.5000            46.7773    净资产
  2          长兴乾悦           402.9552             10.7679    净资产
  3          长兴乾润           293.7500              7.8497    净资产
  4          阳光产险           264.0000              7.0547    净资产
  5          长兴乾元           150.0000              4.0083    净资产
  6          深圳卓元           144.0000              3.8480    净资产
  7          西藏乾泽           115.0000              3.0731    净资产
  8          嘉兴嵩岳            96.0000              2.5653    净资产
  9          深圳达晨            80.0000              2.1378    净资产
  10         西藏乾普            74.5000              1.9908    净资产
  11         长兴乾森            70.9474              1.8959    净资产
  12         长兴乾重            65.0000              1.7369    净资产
  13         长兴乾泽            65.0000              1.7369    净资产
  14         长兴乾普            65.0000              1.7369    净资产
  15         长兴乾肇            34.0974              0.9111    净资产
  16         长兴乾德            30.0000              0.8017    净资产
  17         西藏乾重            25.4500              0.6801    净资产
  18         北京江铜            16.0000              0.4276    净资产
            合计               3,742.2000           100.0000      --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设立时的股本设置已经其股东大会的批准,其注册
资本已经注册会计师审验,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发行人的上述股权
设置、股本结构合法有效,产权界定和确认不存在法律纠纷和风险。




                                 3-3-1-6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三)发行人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之后的股本演变

     1.第一次增资扩股

    2018 年 9 月 1 日,发行人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池州中安招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方式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
本的议案》,同意由中安招商以货币方式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2,222,222 元,
认购价格为每 1 元注册资本 90 元,增资价款共计 199,999,980 元,其中 2,222,222
元计入注册资本,197,777,758 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原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

     2019 年 7 月 15 日,申报会计师出具“天职业字[2019]37485 号”《验资报告》,
确认截至 2018 年 10 月 19 日止,德必有限已收到股东中安招商缴纳的资金共计
19,999.998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222.2222 万元,资本公积 19,777.7758 万元;
德必有限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 3,964.4222 万元,实收资本为 3,964.4222 万元。

    随后,发行人就上述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
人的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中微子                          1,750.5000                    44.1552

       长兴乾悦                               402.9552                 10.1643

       长兴乾润                               293.7500                   7.4097

       阳光产险                               264.0000                   6.6592

       中安招商                               222.2222                   5.6054

       长兴乾元                               150.0000                   3.7837

       深圳卓元                               144.0000                   3.6323

       西藏乾泽                               115.0000                   2.9008

       嘉兴嵩岳                                96.0000                   2.4215

       深圳达晨                                80.0000                   2.0179

       西藏乾普                                74.5000                   1.8792

       长兴乾森                                70.9474                   1.7896

       长兴乾重                                65.0000                   1.6396

       长兴乾泽                                65.0000                   1.6396

       长兴乾普                                65.0000                   1.6396

       长兴乾肇                                34.0974                   0.8601



                                   3-3-1-6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长兴乾德                               30.0000                       0.7567

          西藏乾重                               25.4500                       0.6420

          北京江铜                               16.0000                       0.4036

            合计                           3,964.4222                     100.0000


     2.第二次增资扩股

    2018 年 11 月 2 日,发行人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池州中安招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方式认购公司新增注
册资本的议案》,同意由中安招商以货币方式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777,777 元,
认购价格为每 1 元注册资本 90 元,增资价款共计 69,999,930 元,其中 777,777
元计入注册资本,69,222,153 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

     2019 年 7 月 20 日,申报会计师出具“天职业字[2019]37486 号”《验资报告》,
确认截至 2018 年 12 月 10 日止,德必有限已收到股东中安招商缴纳的资金共计
6,999.9930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77.7777 万元,资本公积 6,922.2153 万元;
德必有限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 4,042.1999 万元,实收资本为 4,042.1999 万元。

    随后,发行人就上述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
人的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股份比例(%)

     1                中微子                      1,750.5000              43.3057

     2               长兴乾悦                      402.9552                9.9687

     3               中安招商                      299.9999                7.4217

     4               长兴乾润                      293.7500                7.2671

     5               阳光产险                      264.0000                6.5311

     6               长兴乾元                      150.0000                3.7109

     7               深圳卓元                      144.0000                3.5624

     8               西藏乾泽                      115.0000                2.8450

     9               嘉兴嵩岳                       96.0000                2.3749

     10              深圳达晨                       80.0000                1.9791

     11              西藏乾普                       74.5000                1.8431

     12              长兴乾森                       70.9474                1.7552


                                     3-3-1-6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股份比例(%)

     13            长兴乾重                  65.0000               1.6080

     14            长兴乾泽                  65.0000               1.6080

     15            长兴乾普                  65.0000               1.6080

     16            长兴乾肇                  34.0974               0.8435

     17            长兴乾德                  30.0000               0.7422

     18            西藏乾重                  25.4500               0.6296

     19            北京江铜                  16.0000               0.3958

               合计                        4,042.1999            100.0000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前身德必有限设立时的股权设置、股本结构合法有效,
产权界定和确认不存在法律纠纷和风险。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程
序、资格、条件、方式符合《公司法》等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发行人设立后的历次股本变动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经审核发行人股东名册及发行人工商登记资料、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并经发行人股东书面承诺,本所律师确认,截至 2020 年 5 月 27
日,发行人股东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以及代持、委托持股的情况。




     八、发行人的业务

     (一)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目前有效的《营业执照》中载明的经营范围为:“创
意设计服务,建筑设计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物业管理,企业管
理咨询,商务咨询,会务服务,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建筑装饰工程,
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计算机软硬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
网络系统集成”。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方式为“承租运营”,即以物业租赁的
方式取得具有租赁价值提升空间的既有建筑(群)经营权,对该建筑(群)整体
进行重新市场定位和设计,通过改造配套硬件设施、重塑建筑风格和形象以及完
善内外部功能,将其打造成为符合以文化创意类企业为重要目标客户群的办公和
经营需求的园区,从而提升既有建筑(群)使用价值,通过招商和将改造后的房
屋建筑物出租给从事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等相关行业的企业客户用于商业经营
或办公场所,以此获取租金收益和相关的附加服务收入。



                                3-3-1-6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关于发行人经营方式的具体情况详见下文第(二)部分“关于发行人承租运
营业务涉及租用划拨土地上房屋以及存在土地使用权实际使用情况和规划用途
不一致情形的相关法律问题”。

    (二)关于发行人承租运营业务涉及租用划拨土地上房屋以及存在土地使
用权实际使用情况和规划用途不一致情形的相关法律问题

     经核查,发行人运营的项目主要用于商业、办公,截至 2020 年 5 月 27 日,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上海、北京、南京、苏州、杭州及成都等城市总计承租运营
37 个园区,其中有 17 个园区所涉土地为划拨用地,25 个园区所涉土地的原规划
用途为工业、科研设计、仓储等,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部分承租的建筑(群)
所占用土地为划拨用地以及土地实际用途与规划用途不一致的情形。

     1.现行土地管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

    根据现行有效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用途管制和土地
有偿使用制度。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
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
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
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国有土地使用权依取得方式不同,可分为出让土地使用
权和划拨土地使用权,其中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
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原则上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
式取得,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下列土地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1)国家
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
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
地。对于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所发生的转让、出租
和抵押等经济行为,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并不禁止该等行为,而是对其作出了适
当的限制性规定,就其中与发行人承租运营业务紧密相关的出租行为而言,根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 年修订)之规定,房屋所有权人以营利为目的将
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
收益上缴国家。

     2.关于支持利用划拨土地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土地政策和产业政策

    随着改革开发的深入,国民经济飞速发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 年~2010 年的“十一五”)、
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 年~2015 年的“十二五”)以及目前所处阶段的
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 年~2020 年的“十三五”)都对支持并发展服务
业、文化创新产业等提出目标和要求,提出了采取包括土地政策在内的各项积极
政策支持服务业、新兴产业和新型业态的发展,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在党和
政府的纲领性政策和指导意见之下,国务院及其下属各相关部委(包括发展改革
委、土地资源管理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土地政策管理部门)制定并颁布有关


                                      3-3-1-6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促进存量资源再利用、支持划拨土地兴办文化创意产业的各项行政法规和部门规
章,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等地方层面亦以此为基础出台有关文化创意产业园区
利用划拨土地的有关支持政策和法规。主要如下:

     (1)全国范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

     名称         颁发部门   颁布时间                      内容
《国民经济和
                                        采取积极的财税、土地、价格等政策,支持服务
社会发展第十      全国人民
                             2006 年    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新兴产业和新型业态的
一个五年规划      代表大会
                                        发展
  纲要》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保有成本,盘活存
                                        量建设用地,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鼓励
                                        深度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
                                        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
                                        战略,加强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
《国民经济和                            群建设。推进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文化
社会发展第十      全国人民              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演艺娱
                             2011 年
二个五年规划      代表大会              乐、数字内容和动漫等重点文化产业,培育骨干
  纲要》                                企业,扶持中小企业,鼓励文化企业跨地域、跨
                                        行业、跨所有制经营和重组,提高文化产业规模
                                        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推进文化产业转型升
                                        级,推进文化科技创新,研发制定文化产业技术
                                        标准,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培育发展新兴文化产业。
                                        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
                                        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培育骨干企业,扶持中
                                        小企业,完善文化产业分工协作体系。鼓励有实
                                        力的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
                                        组,推动文化资源和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适度集
《国家“十二      中共中央
                                        中,培育文化产业领域战略投资者。规划建设各
五”时期文化改    办公厅、
                             2012 年    具特色的文化创业创意园区,支持中小文化企业
革发展规划纲      国务院办
                                        发展……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
要》              公厅
                                        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建立健全文化产业投融资
                                        体系,鼓励和引导文化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
                                        促进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源的对接。推
                                        动条件成熟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鼓励已上市公
                                        司通过并购重组做大做强。
                                        有序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低丘缓坡土地开
                                        发利用,推进建设用地多功能开发、地上地下立
《国民经济和                            体综合开发利用,促进空置楼宇、厂房等存量资
社会发展第十      全国人民              源再利用。
                             2016 年
三个五年规划      代表大会              促进文化业态创新,大力发展创意文化产业,促
  纲要》                                进文化与科技、信息、旅游、体育、金融等产业
                                        融合发展。推动文化企业兼并重组,扶持中小微
                                        文化企业发展。



                                        3-3-1-6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名称         颁发部门   颁布时间                       内容
                                         加强文化建设用地保障。将文化用地纳入城乡规
《国家“十三      中共中央
                                         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国家土地政策许可范
五”时期文化改    办公厅、
                             2017 年     围内,优先保证重要公益性文化设施和文化产业
革发展规划纲      国务院办
                                         设施、项目用地。……鼓励将城市转型中退出的
要》              公厅
                                         工业用地根据相关规划优先用于发展文化产业。


    (2)全国范围有关支持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以及支持利用划拨土地兴办文创
产业、现代服务业的支持性政策:

     名称         颁发部门   颁布时间                       内容
《国务院关于                             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完善和细化服务业发展指导目
                             2007 年
加 快 发 展 服 务 国务院                 录,从财税、信贷、土地和价格等方面进一步完
                             3月
业的若干意见》                           善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
《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加快发                             积极支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工业厂
展服务业若干                 2008 年     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街等存量房产、土地资
                国务院
政策措施的实                 3月         源兴办信息服务、研发设计、创意产业等现代服
施意见》(国办                           务业,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
发[2008]11 号)
                                         支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存量房产、
                                         原有土地兴办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在符合城乡
《国务院关于                             规划前提下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连
推进文化创意                             续经营一年以上,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划
和设计服务与                             拨土地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
                             2014 年
相关产业融合      国务院                 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各地区、
                             2月
发展的若干意                             各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根据本地区、本部
见 》 ( 国 发                           门、本行业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对推进文化创意
[2014]10 号)                            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工作的组织领
                                         导,编制专项规划或行动计划,制定相关配套文
                                         件。
                                         培育发展新产业。以提升城市服务功能为导向,
《国务院办公                             充分利用腾退土地,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依托
厅关于推进城                             城区老工业区产业基础,积极发展设计咨询、科
区老工业区搬                 2014 年     技、金融、电子商务、现代物流、节能环保等生
                 国务院
迁 改 造 的 指导             3月         产性服务业。鼓励改造利用老厂区老厂房老设施,
意见》(国办发                           积极发展文化创意、工业旅游、演艺、会展等产
〔2014〕9号)                            业。大力发展商贸、健康、家庭、养老服务等生
                                         活性服务业,满足居民日益提高的生活需求。
                                         引导和鼓励创业创新型城市完善环境,推动区域
《国务院关于
                                         集聚发展。推动实施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城市示范。
大力推进大众
                             2015 年 6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各具特色的支持政策,积
创业万众创新      国务院
                             月          极盘活闲置的商业用房、工业厂房、企业库房、
若干政策措施
                                         物流设施和家庭住所、租赁房等资源,为创业者
的意见》
                                         提供低成本办公场所和居住条件。



                                         3-3-1-6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名称           颁发部门   颁布时间                      内容
《国务院关于                               优化存量建设用地结构,积极盘活低效利用建设
积极发挥新消                               用地。推广在建城市公交站场、大型批发市场、
费引领作用加                    2015 年    会展和文体中心地上地下立体开发及综合利用。
                     国务院
快培育形成新                    11 月      鼓励原用地企业利用存量房产和土地发展研发设
供给新动力的                               计、创业孵化、节能环保、文化创意、健康养老
指导意见》                                 等服务业。
《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进一步                               企业将旧厂房、仓库改造成文化创意、健身休闲
                                2017 年
激发社会领域         国务院                场所的,可实行在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
                                3月
投资活力的意                               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
见》
                                           积极落实产业用地政策,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
《国务院关于                               再开发,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优化
推动创新创业                               用地结构,盘活存量、闲置土地用于创新创
                                2018 年
高质量发展打         国务院                业。……建立众创空间质量管理、优胜劣汰的健
                                9月
造 “双 创 ”升 级                         康发展机制,引导众创空间向专业化、精细化方
版的意见》                                 向升级,鼓励具备一定科研基础的市场主体建立
                                           专业化众创空间。
                                           利用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土地兴办文化产
                                           业的,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划拨方式
                                           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在符
《国务院办公厅
                                           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
关于印发文化体
                                           理。
制改革中经营性
                                           将文化类建设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
文化事业单位转                  2018 年
               国务院                      规划,有效保障文化产业设施、项目用地需求。
制为企业和进一                  12 月
                                           鼓励利用闲置设施、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发展文化
步支持文化企业
                                           产业。鼓励将城市转型中退出的工业用地根据相
发展两个规定的
                                           关规划优先用于发展文化产业。企业利用历史建
通知》
                                           筑、旧厂房、仓库等存量房产、土地,或生产装
                                           备、设施发展文化产业,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
                                           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
                                           鼓励划拨土地盘活利用。按照促进流转、鼓励利
                                           用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原划拨土地利用政策,加
                                           快推进原划拨土地入市交易和开发利用,提高土
                                           地要素市场周转率和利用效率。符合规划并经市、
《国土资源部关                             县人民政府批准,原划拨土地可依法办理出让、
于推进土地节约 国 土 资 源 2014 年         转让、租赁等有偿使用手续。符合规划并经依法
集约利用的指导 部          9月             批准后,原划拨土地既可与其他存量土地一并整
意见》                                     体开发,也可由原土地使用权人自行开发。经依
                                           法批准后,鼓励闲置划拨土地上的工业厂房、仓
                                           库等用于养老、流通、服务、旅游、文化创意等
                                           行业发展,在一定时间内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
                                           土地,暂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




                                           3-3-1-6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名称         颁发部门   颁布时间                       内容
                                        传统工业企业转为先进制造业企业,以及利用存
                                        量房产进行制造业与文化创意、科技服务业融合
                  国土资源              发展的,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
《关于支持新产    部、发展改            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鼓励地方出台支持政策,
业新业态发展促    革委、科技            在规划许可的前提下,积极盘活商业用房、工业
进大众创业万众    部、工业和 2015 年    厂房、企业库房、物流设施和家庭住所、租赁房
创新用地的意      信息化部、 9 月       等资源,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办公场所和居住条
见》(国土资规    住房城乡              件。……现有建设用地过渡期支持政策以 5 年为
〔2015〕5 号)    建设部、商            限,5 年期满及涉及转让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
                  务部                  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市场价,以协议方式
                                        办理。
                                        本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八年。
                                        对于产业用地政策中明确,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
                                        源发展国家支持产业、行业的,可享受在一定年期
国土资源部办公
                                        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支持政策的
厅《关于印发〈产
                                        情形,过渡期满需办理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
业用地政策实施 国 土 资 源 2016 年
                                        手续时,除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保留划拨外,
工作指引〉的通 部          10 月
                                        其余可以协议方式办理。产业用地政策对“暂不变
知》国土资厅发
                                        更”的时限没有明确规定的,时限及后续管理可参照
[2016]38 号
                                        执行国土资规〔2015〕5 号文件,或由地方国土资
                                        源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
                                        对于产业用地政策中明确,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
                                        源发展国家支持产业、行业的,可享受在一定年期
自然资源部办公                          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支持政策的
厅关于印发《产                          情形,过渡期满需办理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
               自 然 资 源 2019 年
业用地政策实施                          手续时,除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保留划拨外,
               部          5月
工作指引(2019                          其余可以协议方式办理。产业用地政策对“暂不变
年版)》的通知                          更”的时限没有明确规定的,时限及后续管理可参
                                        照执行国土资规〔2015〕5 号文件,或由地方国土
                                        资源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
                                        鼓励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进行改造开发。除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国有土地使用
                                        权出让合同明确规定或者约定应当由政府收回土地
                                        使用权的土地外,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原国有土
                                        地使用权人可通过自主、联营、入股、转让等多种
                                        方式对其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进行改造开发。原划
                                        拨土地改造开发后用途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
《关于深入推进
                                        可继续按划拨方式使用。改造开发土地需办理有偿
城镇低效用地再 国 土 资 源 2016 年
                                        使用手续,符合协议出让条件的,可依法采取协议
开发的指导意见 部          11 月
                                        方式。原依法取得的工业用地改造开发后提高厂房
(试行)》
                                        容积率但不改变用途的,可不再增缴土地价款。利
                                        用现有工业用地,兴办先进制造业、生产性及高科
                                        技服务业、创业创新平台等国家支持的新产业、新
                                        业态建设项目的,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继续按
                                        原用途使用,过渡期为 5 年,过渡期满后,依法按
                                        新用途办理用地手续。改造开发需变更原土地用途
                                        的,应当依法办理规划修改和用地手续。


                                        3-3-1-6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名称          颁发部门     颁布时间                         内容
《文化部关于贯
彻落实<国务院
关于推进文化创
                               2014 年       支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存量房产、原
意和设计服务与 文化部
                               3月           有土地兴办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并享受相关政策。
相关产业融合发
展的若干意见>
的实施意见》


    (3)各省、直辖市等地方层面有关支持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以及支持利用划
拨土地兴办文创产业、现代服务业的支持性政策

     ①上海市政府及相关部门

            名称               颁布时间                          内容
                                              积极推进创意产业集聚区建设。依托先进制造
                                              业、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基础和城市功能定位的
                                              完善,积极支持和推进创意产业集聚区建设。
 《上海市加快创意产业
                              2008 年 6 月    以原创设计为核心,文化内涵为要素、相关产
 发展的指导意见》
                                              业链为聚合,建成以研发设计创意、建筑设计
                                              创意、文化传媒创意、咨询策划创意、时尚消
                                              费创意等为发展重点的创意产业集聚区。
                                              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以项目化方式打造形成一批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鼓励各类产业园区、
                                              基地集聚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
                                              加强规划引导,制定和实施《上海市文化创意
                                              产业园区认定和管理办法》,支持各类市场主
                                              体以项目化方式打造形成一批文化创意产业园
                                              区、基地。鼓励各类产业园区、基地集聚文化
                                              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进一步推进“区区合作、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
                                              品牌联动”,鼓励区县结合资源条件和产业特
 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文
                                              色,打造区域性创新中心和成果转化中心。进
 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         2015 年 1 月
                                              一步加强长三角等区域协调机制与合作平台建
 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
                                              设,形成合理分工与协作,促进文化创意和设
 意见〉的实施意见》
                                              计服务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建设。
                                              支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存量房
                                              产、原有土地兴办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在符
                                              合城乡规划的前提下,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
                                              暂不变更,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符合划拨用地
                                              目录的,可按划拨土地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
                                              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
                                              地手续。




                                             3-3-1-7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名称            颁布时间                         内容
                                        鼓励存量土地再利用。鼓励区县和企业通过多
                                        种途径加快结构调整,盘活闲置土地,激活低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
                                        效土地,用好淘汰企业土地。推进土地增量指
 厅转发市经委等九部门
                                        标与存量盘活挂钩,积极鼓励工业用地指标平
 关于加快本市产业结构     2006 年 12 月
                                        移后集中到工业区使用。对产业结构调整和存
 调整盘活存量资源若干
                                        量土地利用工作突出的区县,在安排土地利用
 意见的通知》
                                        计划时给予倾斜。同时,进一步优化存量土地
                                        再利用的相关程序和手续。
                                          鼓励和支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完善有关政策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                     机制,加大对提高存量用地利用效率的政策鼓
 印发<上海市土地资源节                    励和资金支持力度。……鼓励新企业租用或购
                          2007 年 8 月
 约集约利用“十一五”规                   买闲置厂房,挖掘土地利用潜力。探索利用存
 划>的通知》                              量用地二次开发,加快淘汰劣势企业,调整产
                                          业结构,提升产业能级。
                                          积极推进创意产业集聚区建设。依托先进制造
                                          业、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基础和城市功能定位的
                                          完善,积极支持和推进创意产业集聚区建设。
                                          以原创设计为核心,文化内涵为要素、相关产
                                          业链为聚合,建成以研发设计创意、建筑设计
                                          创意、文化传媒创意、咨询策划创意、时尚消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中共                   费创意等为发展重点的创意产业集聚区。
 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                   鼓励盘活存量房地产资源用于创意产业发展。
                          2008 年 6 月
 加快创意产业发展的指                     鼓励相关企业结合产业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
 导意见》                                 级、旧区改造和历史建筑风貌保护,从扶持创
                                          意产业相关企业、完善创意产业链和优化资源
                                          配置出发,盘活存量资源,精简改造支出、减
                                          轻回报压力,发展创意产业。积极支持以划拨
                                          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
                                          传统商业街等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兴办创意产
                                          业,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
                                          对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创意产业园区内的工业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
                                          项目,鼓励“腾笼换鸟”,经过产业部门认定
 理局《关于促进土地节约
                          2008 年 8 月    后,在不改变使用权人、土地用途条件下,支
 集约利用加快经济发展
                                          持原用地者利用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兴办信息服
 方式转变的若干意见》
                                          务、研发设计、创意产业等现代服务业。
                                          扶持发展各类创业园区。支持发展开业园区、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                     创意园区、小企业孵化园等各类创业园区,……
 进一步做好本市促进创                     对闲置的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在
                          2009 年 1 月
 业带动就业工作的若干                     不改变建筑结构、不影响建筑安全的前提下,
 意见》                                   支持改建为创业园区或经营场地,土地用途和
                                          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




                                         3-3-1-7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名称              颁布时间                        内容
                                         合理利用存量用地。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合作利
                                         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街等存量房
                                         产、土地兴办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在符合城
                                         市规划的前提下,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
                                         变更。利用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土地兴
 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                  办文化创意产业,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符合划
 民政府《关于加快本市文                  拨用地目录的,可按照划拨土地办理用地手续;
                           2017 年 12 月
 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                    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
 若干意见》                              办理用地手续。重点文化创意产业项目,经相
                                         关土地出让协调决策机构集体决策,土地价款
                                         可按照有关规定分期缴纳,最长时间不超过两
                                         年。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建设规范、不影响相邻
                                         关系及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鼓励存量文化
                                         创意产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合作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
                                           房、传统商业街等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兴办创
 上海市经信委等 15 个部                    意和设计服务,在符合城乡规划前提下土地用
 门《促进上海创意与设计                    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以划拨方式取得土
                           2018 年 5 月
 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沪                    地的单位,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符合划拨用地
 经信都〔2018〕339 号                      目录的,可按划拨土地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
                                           划拨用地目录的,符合相应规定要求的可采取
                                           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②北京市政府及相关部门

          名称              颁布时间                         内容
                                          进一步强化政府提供文化公共服务、建设文化服
                                          务设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职能,落实国家和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
                                          北京市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各项规划、法规
发《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
                                          和优惠政策,研究制定文化创意产业和功能区发
功能区建设发展规划
                                          展相关条例,完善功能区内投资核准、银行贷款、
(2014-2020 年)》和《北   2014 年 5 月
                                          土地使用、税收优惠、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对
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提升
                                          外贸易和申请专项资金等各项扶持政策。降低文
规划(2014-2020 年)》
                                          化创意产业准入门槛,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精简
的通知
                                          审批流程、严控审批时限、公开审批标准、提高
                                          审批效率。
                                          严控老旧厂房院落改造后聚集低端业态。旧厂房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
                                          院落改造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需加强产业政
府关于印发东城区疏解
                           2015 年 4 月   策引导,引进附加值高、成长性好的企业,禁止
非首都功能工作方案的
                                          引进高能耗、低端的产业,杜绝低层次的租赁经
通知》
                                          济发展。




                                          3-3-1-7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名称             颁布时间                         内容
                                         实施差别化产业用地政策,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和租让结
                                         合的供应制度。
                                         依法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建设文化创意、科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
                                         技服务、众创空间、研发设计等新产业、新业态
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降
                          2017 年 5 月   的项目,可在 5 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
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
                                         型使用土地,5 年期满或涉及转让需办理相关用
施方案的通知》
                                         地手续的,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市场价,
                                         以协议方式办理。编制完善本市物流园区发展规
                                         划,立足本市城市功能定位,合理确定物流用地
                                         规模和强度。


     ③江苏省政府、南京市政府、苏州市政府及相关部门

          名称             颁布时间                         内容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
                                         支持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街和历
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
                          2013 年 5 月   史文化保护街区等存量房地资源转型兴办文化产
产业园区(基地)建设的
                                         业园区(基地)。
意见》
                                         支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存量房产、
                                         原有土地兴办创意设计产业,在符合城乡规划前
                                         提下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连续经营
《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                     1 年以上,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划拨土地
提升文化创意和设计服 2015 年 4 月        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
务产业发展水平的意见》                   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对通过收购或改造
                                         旧城区、废弃工业厂房、传统商业街、历史文化
                                         保护街区等方式建设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集聚区
                                         的,可优先纳入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结合老城区旧工业厂房和住宅区功能改造、近现
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
                                         代建筑保护,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园,为创意设计
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十一
                          2006 年 9 月   企业搭建服务载体。做好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定位,
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
                                         充分发挥园区对文化创意设计企业的孵化、集聚、
知
                                         推动作用。
                                         创意产业园:主要以从事研发设计创意、建筑设
                                         计创意、文化传媒创意、咨询策划创意和时尚消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南京
                                         费创意的企业为体,以市内保护性开发的古旧建
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      2007 年 3 月
                                         筑群或存量土地为载体,重点布局在主城区工业
展意见》
                                         企业的存量土地和现有厂房以及部分历史性建筑
                                         区域内。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                    推进文创园区建设。依托江北新区、国家级开发
发《南京市推进文化创意                  区、省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文化园区(基地),
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                    引导资源有效集聚,推动与其他产业跨界融合。
                          2015 年 11 月
融 合 发展 行动计划                     鼓励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老旧工业厂
(2015—2017 年)》的通                 房等存量房产改建创意设计园区,符合条件的享
知                                      受相关优惠政策。


                                         3-3-1-7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名称             颁布时间                          内容
                                         活化存量载体资源。鼓励各类主体利用自有存量
                                         土地以及通过转换老旧厂房、仓库、校区等功能,
南京市政府《关于促进文                   兴办或改造文化园区载体,各部门在政策允许范
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                     围内给予支持。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经批
                         2016 年 6 月
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                     准,原土地性质和土地用途可暂不变更,允许适
意见》                                   当改建少量功能载体。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
                                         让或改变用途为文化设施的,经批准可采取协议
                                         出让方式供地,按规定补交出让金。
                                         鼓励利用存量资源兴办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引导
                                         各类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参与建设与运营。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                   经依法批准后,鼓励闲置划拨土地上的工业厂房、
快苏州市文化产业发展     2009 年 11 月   仓库等用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在一定时间内可
的若干政策意见》                         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暂不变更土地使用性
                                         质。




     ④浙江省政府、杭州市政府

          名称            颁布时间                           内容
                                         完善土地政策。鼓励把“三改一拆”中的旧住宅区、
                                         旧厂区、城中村以及老城区原有工业功能区改造为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
                                         文化产业园区,鼓励利用空余或闲置工业厂房、仓
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
                         2015 年 5 月    储用房等存量资源发展文化产业。需要改变土地用
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的实
                                         途并办理有偿使用手续的,在符合城乡规划的前提
施意见》
                                         下,经市县政府批准,可按文体娱乐用途采取协议
                                         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对老城区原有工业功能区改造为文化创意产业园
                                     区,不涉及重新开发建设且无需转让房屋产权和土
杭州市委、市政府《关于
                                     地使用权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权类型可暂时保
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 2008 年 12 月
                                     持不变。在以保护为主的前提下,允许产权人和使
设的若干意见》
                                     用人适度、合理地利用工业遗存、历史建筑及历史
                                     街区内的建筑,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对利用空余或闲置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地
                                         资源兴办文化创意产业,不涉及重新开发建设且无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需转让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的,经市文化创意产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利用工
                       2009 年 7 月      业指导委员会确认并报市政府批准,属于符合国家
业厂房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规定、城市功能布局优化及有利于产业升级的,其
的实施意见》
                                         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权类型可暂时保持不变,暂不
                                         征收原产权单位土地年租金或土地收益。
杭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                   结合历史旧街区、旧建筑的保护与改造,融入文创
《关于深入推进文化创意                   产业发展,建设一批有历史记忆、时代特色和杭州
                       2015 年 4 月
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特点的文创社区,重拾历史文化碎片,促进城市有
的实施意见》                             机更新。




                                         3-3-1-7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名称           颁布时间                        内容
                                      鼓励盘活存量房地资源用于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对
                                      利用空余或闲置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地资
杭州市委、市政府《关于
                                      源兴办文化创意产业的项目,不涉及重新开发建设
加快建设国际文化创意中 2018 年 9 月
                                      且无需转让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的,经确认批
心的实施意见》
                                      准,其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类型可暂时保持不变,
                                      暂不征收原产权单位土地年租金或土地收益。


     ⑤成都市政府

          名称            颁布时间                       内容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
                                      鼓励我市服务业集聚区发展创意设计产业园或专
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文化
                                      业楼宇,允许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工
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 2014 年 10 月
                                      业厂房、仓储用地等存量房产改建创意设计园区
产业融合发展行动计划
                                      (楼宇),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
(2014―2020)的通知》



     3.发行人目前的承租运营业务符合国家及各相关地方政府有关产业及土地利用政
策

    尽管我国目前依然采取有偿使用及用途管制的土地管理法律制度,但随着改
革开放持续深入、国民经济飞速发展,为适应产业转型升级、盘活存量资源的需
要,在国民经济发展纲要的精神指导下,近年来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均已通过颁
布实施规范性文件的灵活处理方式,给予国家重点支持领域诸多土地优惠政策,
鉴于国家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在实践中同样具有普遍适用的效力,发挥着指导
地方各级政府、各市场参与主体行为的作用,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目前承租运
营业务部分涉及划拨土地之上的房屋建筑(群)及土地实际用途与原规划用途不
一致的情形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产业政策及土地利用政策。

    (1)发行人向业主方承租运营划拨土地之上的既有建筑(群)的合作模式符合相
关产业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
[2008]11 号)、《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14]10 号)等政策规定均明确指出:支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
的单位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街等存量房产和原有土地兴办文化创
意产业和设计服务,在符合城乡规划的前提下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
该等政策规定并未对“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存量房产兴办文化创意产
业和设计服务”的方式作出明确定义或限制。

    经核查,发行人目前的“承租运营”系采用与相关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的产
权人(以下简称“业主方”)合作兴办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形式,合作方式包括:


                                      3-3-1-7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1)由发行人独资设立或由发行人与业主方共同出资成立一家园区运营公司(以
下简称“园区运营公司”),业主方将既有建筑(群)整体出租予该园区运营公
司,由该公司负责园区的配套硬件设施改造升级、建筑风格重塑、内外功能提升
以及招商及后续出租管理等运营事项;或(2)由发行人作为园区运营机构与业
主方签署委托管理协议,仅提供招商及后续出租管理等运营事项。在上述合作方
式下,与业主方签订的租赁协议或委托管理协议均明确约定,发行人/园区运营
公司向业主方承租、受托管理的既有建筑(群)系用于运营“创意产业园区”、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等,并且,发行人目前承租运营划拨土地之上的既有建筑
(群)且已实际投入运营的园区均已获得有关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认定(详见下
文第(4)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租运营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行为已获得相关
部门的确认”)。

    在兴办文化创意产业的方式及获鼓励支持的主体方面,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
厅于 2017 年 6 月出具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
园区(创意产业集聚区)有关政策情况说明的通知》(沪府办[2017]38 号)(以
下简称“‘沪府办[2017]38 号’《通知》”)对此作出了进一步的解读和说明。根据“沪
府办[2017]38 号《通知》”中有关产业政策的说明内容,指出:“大力支持业主
单位、专业园区运营机构、文化创意企业等社会各方发挥自身优势、综合利用资
源,以开展创意产业集聚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的方式兴办文化创意产业,
上述主体均为政策鼓励支持范围。”并指出:“实践表明,业主单位与专业的园区
运营机构合作,通过将既有建筑(群)整体租赁或委托给园区运营机构管理、与
园区运营机构成立合资公司等多种方式兴办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盘活了存量土
地、房产资源,符合文化创意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政策的指导思想和支持内容。”
据此,该《通知》已明确发行人属于政策鼓励支持的开展创意产业集聚区(文化
创意产业园区)建设的方式兴办文化创意产业的主体,其现有的与业主方合作运
营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方式符合文化创意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政策的指导思想
和支持内容。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目前与业主方合作运营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方式属于
相关政策所鼓励的“兴办文化创意产业”,业主方将既有的划拨土地之上的建筑
(群)出租予发行人/园区运营公司进行改造、运营或委托发行人/园区运营公司
进行运营管理的方式属于业主方作为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存量房产
和原有土地兴办文化创意产业的方式之一,符合相关产业政策。

    (2)发行人向业主方承租运营划拨土地之上的既有建筑(群)的经营方式符合相
关土地利用政策

     ①有关土地过渡期政策的适用及其对发行人的影响

    根据国土资源部等六部委联合颁布的《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
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 号),传统工业企业转为先进制
造业企业,以及利用存量房产进行制造业与文化创意、科技服务业融合发展的,
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现有建设用地
过渡期支持政策以 5 年为限,5 年期满及涉及转让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可按

                                   3-3-1-7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市场价,以协议方式办理;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有
效期八年。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16]38 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
作指引(2019 年版)》的通知,对于产业用地政策中明确,利用存量房产、土
地资源发展国家支持产业、行业的,可享受在一定年期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
条件的过渡期支持政策的情形,过渡期满需办理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手续
时,除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保留划拨外,其余可以协议方式办理,产业用
地政策对“暂不变更”的时限没有明确规定的,时限及后续管理可参照执行国土资
规[2015]5 号文件,或由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企业将旧
厂房、仓库改造成文化创意、健身休闲场所的,可实行在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
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

    对于上述过渡期政策如何适用的问题,“沪府办[2017]38 号《通知》”中有关
用地政策的说明内容作出了明确的解读。根据该通知,上海市规土局经征询上级
主管部门对上述过渡期政策的适用意见,对于相关主体已经利用存量房产进行文
化创意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包括开展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运营)等的,其现
有利用方式符合上述政策法规的规定,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且相关
主体可在“国土资规[2015]5 号”文件的有效期截止前提出申请,经认定备案后
可享受 5 年的过渡期政策,未提出申请的,可继续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
行,过渡期满国家和地方未出台新的用地政策的,可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沪府办〔2017〕38 号”《通知》中提到的“过渡期满国家和地方未出台
新的用地政策的,可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执行”的内容,本所
律师理解,系指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 56 条:“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
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
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之规定执行,故有关建设用地过渡期政策的安排主要系对
上述租金所含之土地收益上缴的优惠安排,即享受政策支持的单位可在过渡期内
免除土地收益上缴义务,在过渡期满后允许以协议方式按照新用途取得土地使用
权。因此,该等过渡期政策未否定划拨土地上房屋建筑物出租的合法性,唯其前
提是,房屋所有权人应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所
得之租金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该项过渡期优惠政策系针对业主方(即取得划
拨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而对以承租运营模式取得地上建筑
(群)使用权的发行人无直接影响,过渡期满后,免除业主方(即取得划拨用地
的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上缴土地收益的优惠政策的结束并不影响发行
人作为租赁合同相对承租运营创意产业园区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现有承租运营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
土地利用政策的规定,业主方(即取得划拨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
可在“国土资规[2015]5 号”文的有效期内申请适用为期 5 年的过渡期优惠政策,

                                 3-3-1-7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在过渡期满后允许以协议方式按照新用途取得土地使用权,过渡期政策不会对发
行人目前承租运营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合法性和持续性、租赁合同及委托管理合
同的有效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②关于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创意产业园区所涉划拨土地是否必须办理出让用地手
续

    《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0 号)以及上海市政府、江苏省政府的相关政策有指出,“以划拨
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兴办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在符合
城乡规划前提下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符合划拨
用地目录的,可按划拨土地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协议
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根据“沪府办[2017]38 号《通知》”中有关用地政策的说明内容,明确指出:
“对于暂无出让土地需求的,未强制要求权利人(业主单位或运营管理单位)在
连续经营一年以上后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本所律师认为,国务院和相关地方政府有关连续经营一年以上可以采取协议
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的内容是针对原划拨用地申请转为出让用地所采用方式
的澄清,即可免于采用招标、拍卖和挂牌的方式,直接以协议方式办理国有土地
使用权出让,而非强制要求权利人必须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3)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租运营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所涉土地实际用途与规划用
途不一致属于相关政策鼓励及允许范畴

    在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制定的政策规定层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
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关于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
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
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
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利用的指导意见》等,均明确支持利用存量房产和土
地资源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在符合城乡规划前提下土地用途可暂
不变更。

    在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政策规定层面,上海市政府及土地资源管理部
门、北京市政府及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政府、南京市政府、苏州市政府、
杭州市政府、成都市政府均出台有关文化创意产业的支持行地方政策和规定,明
确利用闲置或存量房地资源兴办文化创意产业、科技服务、研发设计等现代服务
业的,土地用途可暂不变更。

    “沪府办〔2017〕38 号”《通知》亦进一步明确,“国土资规[2015]5 号”文
按“先存量、后增量”的原则,鼓励盘活利用现有用地,对利用存量房地产进行



                                  3-3-1-7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制造业与文化创意、科技服务业融合发展的(包括开展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运
营)等的,可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

    本所律师认为,全国层面和各地方政府政策对于利用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发
展文化创意产业均予以鼓励,并允许在此过程中涉及土地实际用途与规划用途不
一致的情形,发行人与业主方合作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进行文化创意与相关
产业融合发展(包括开展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运营)等的经营行为属于国家产
业政策和土地利用政策鼓励范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租运营的文化创意产业园
区所涉土地规划用途可暂不变更。

       (4)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租运营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行为已获得相关部门的确
认

    ①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目前承租运营的既有建筑(群)且已实际投入运营的园区已
获得有关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认定,具体如下:

    根据发行人申请并经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出具的《关于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政策说明的复函》,确认发行人及下属
项目公司在上海市范围内建设经营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符合本市推进文化创意产
业发展的政策导向,为文创产业的集聚发展提供了载体和平台,该等园区的具体
情况如下:

     序号                园区名称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规划用途
      1     长宁德必易园                           划拨           科研、设计
      2     德必愚园 1890                          出让              工业
      3     德必法华 525                           划拨              工业
      4     天杉德必易园                             /                /
      5     昭化德必易园                           划拨              工业
      6     德必东湖 WE”                          出让              办公
      7     漕河泾德必易园                         划拨              工业
      8     徐汇德必易园                           划拨              工业
      9     德必衡山 WE”                          出让              办公
     10     龙漕德必易园                           出让              商业
     11     虹口德必运动 LOFT                      出让              工业
     12     虹口德必运动 LOFT-Y 街区               出让              工业
     13     虹口德必运动 LOFT-九街区               划拨            轻纺工业
     14     柏航德必易园                           划拨              工业
     15     德必老洋行 1913                        划拨              商业
     16     沪西德必易园                           划拨              工业


                                       3-3-1-7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园区名称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规划用途
     17     甘泉德必易园                                划拨                   工业
     18     格林德必易园                                出让               科研、设计
     19     虹桥德必易园                                划拨                   仓储
     20     德必虹桥 525                                划拨                   工业
     21     七宝德必易园                                出让                   工业
     22     虹桥绿谷 WE”                               出让            商业娱乐办公综合
     23     金汇德必易园                                划拨                   工业
     24     德必静安 WE”                               出让                 金融保险
     25     大宁德必易园                                出让                   工业
     26     德必外滩 WE”                               出让                   办公
     27     外滩 8 号 WE”                              出让                   办公
     28     芳华运动 LOFT                               出让                   工业
     29     德必梅园 WE”                               出让                   综合


    除上述经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认定的文化创意产
业园区外,发行人承租运营的其他园区亦已获得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认定,具体
如下:

                             土地使用权
序号        园区名称                         规划用途                认定文件内容
                             取得方式
                                                           上海嘉定德必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目
                                                           前经营的位于上海市嘉定区环城路
                                                           2390 号的嘉加德必易园符合国家和
 1        嘉加德必易园          划拨           工业        本市有关文化创意产业的政策导
                                                           向,该园区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本
                                                           市有关扶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相
                                                           关政策规定。
                                          公共管理与公     东溪德必易园为杭州市文化产业园
 2        东溪德必易园          划拨
                                            共服务         区
                                                           北京德必天坛WE”国际文化创意中
                                                           心属于北京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
                                                           小组办公室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印
 3        北京天坛 WE”         划拨           工交
                                                           发的《首批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园
                                                           区名单》认定的北京市文化创意产
                                                           业园区。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是专门致力于文创、
 4        德必龙潭 WE”         划拨           工交        科创企业发展的服务商;其下属公
                                                           司北京德潭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
                                                           公司目前经营的位于北京市东城区

                                          3-3-1-8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土地使用权
序号        园区名称                     规划用途               认定文件内容
                         取得方式
                                                       光明西街 1 号的“龙潭德必 WE”园
                                                       区符合国家、本市和本区有关文化
                                                       产业的政策导向,该园区经营活动
                                                       符合国家、本市和本区有关扶持文
                                                       化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规定。
                                                       北京德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注
                                                       册地为北京市朝阳区东风南路 8 号
                                                       A 座首层 109 室,负责运营东枫德
                                                       必 WE”产业园区。经了解,北京德
                                                       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是上
                                      住宅、办公、企   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
 5       东枫德必 WE”     划拨
                                        业、绿化       股份公司的下属三级子公司,其负
                                                       责运营的东枫德必 WE”,符合国家
                                                       文化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导向和北
                                                       京市《关于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创新
                                                       发展的意见》(京发[2018]14 号)
                                                       等政策方向。
                                                     南京德必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及下属项目公司在南京本市范
                                      商服用地/配建
                                                     围内建设经营的南京时尚设计中心
                                      停车场(库),
 6       德必长江 WE”     出让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项目,符合本市
                                      其他辅助设施,
                                                     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政策导
                                        商办综合楼
                                                     向,为文创产业的集聚发展提供了
                                                     载体和平台。
                                                       苏州优德必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
                                                       司,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
                                                       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 号)、
                                                       《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科技
                                                       部等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
                                                       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
                                                       (国土资规[2015]5 号)、《江苏省
 7       德必姑苏 WE”     出让            工业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
                                                       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的意见》、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苏州市
                                                       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
                                                       文件及姑苏区相关政策规定,你公
                                                       司德必姑苏 WE 国际艺术坊项目改
                                                       建后用于经营文化创意、时尚设计、
                                                       文化旅游等符合姑苏区文化创意产
                                                       业园区的支持、优惠政策。
                                                       你公司目前经营的位于成都市锦江
                                                       区桦彩路 158 号的园区符合国家和
 8       德必川报易园      出让            工业        本市有关创意产业聚集区的认定条
                                                       件和标准,园区及入驻企业依法享
                                                       受国家和本市有关扶持创意产业发


                                      3-3-1-8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土地使用权
序号         园区名称                         规划用途            认定文件内容
                              取得方式
                                                         展的相关政策规定。


    ②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目前承租运营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已获得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
守法证明,具体如下:

        a.上海市园区运营类公司的规土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出具的《情况说明》及
附件,经核,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上海市规划和土地管
理部门未因重大违法行为对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
出过行政处罚。该《情况说明》附件列明的德必所属园区共 30 个,该等园区及
对应的园区运营公司如下:

  序号                       园区                            园区运营公司
   1.                    长宁德必易园                         易园多媒体
   2.                    德必愚园 1890                         行运文化
   3.                    德必法华 525                          德必创意
   4.                    天杉德必易园                          天杉文化
   5.                    昭化德必易园                          德必昭航
   6.                    德必东湖 WE”
   7.                   漕河泾德必易园                         徐汇德必
   8.                    徐汇德必易园
   9.                    德必衡山 WE”                         齐彦文化
  10.                    龙漕德必易园                          德沁文化
  11.              虹口德必运动 LOFT                           虹口德必
  12.          虹口德必运动 LOFT-Y 街区                        同柳文化
  13.          虹口德必运动 LOFT-柳营路                       同欣桥文化
  14.                    柏航德必易园                          柏航文化
  15.                   德必老洋行 1913                        德必哈库
  16.                    沪西德必易园                          沪平文化
  17.                    甘泉德必易园                          双通文化
  18.                    格林德必易园                          郦园文化
  19.                    虹桥德必易园                         易必创文化
  20.                    德必虹桥 525                          闵行德必



                                           3-3-1-8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园区                   园区运营公司
  21.                    七宝德必易园                 七宝德必
  22.              德必虹桥绿谷 WE”                  德创文化
  23.                    金汇德必易园                 德鼎文化
  24.                    德必静安 WE”                禾延文化
  25.                    大宁德必易园                 大宁德必
  26.                    德必外滩 WE”                德必经典
  27.              德必外滩 8 号 WE”                 德延文化
  28.              芳华德必运动 LOFT                  德必芳华
  29.                    德必梅园 WE”                腾实投资


    根据本所律师对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员的访谈并经本所律
师检索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上述公司无因违反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情况。

     b.嘉定德必的规土合规情况

    根据本所律师对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员的访谈并经本所律
师检索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嘉定德必自成立之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无因违反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情况。

     c.杭州德必的规土合规情况

    根据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干分局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出具的《证明》,
确认自 2014 年 11 月 22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1 日,杭州德必没有因违反土地管理
相关法律法规而被行政处罚的记录,也未接到信访投诉和违法用地举报。

    根据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干分局于 2020 年 1 月 2 日出具的《证明》,
确认自 2017 年 11 月 22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杭州德必没有因违反土地管理
相关法律法规而被行政处罚的记录,也未接到信访投诉和违法用地举报。

     d.北京天德润宝的规土合规情况

    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东城分局于 2020 年 1 月 2 日出具的《证
明函》,确认经该局核查,北京天德润宝自 2016 年 5 月 18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在经营过程中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规划和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
法规,在建设规划和土地方面未受到行政处罚。

     e.成都德必联翔的规土合规情况


                                         3-3-1-8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成都市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土
地合法合规证明的申请>的复函》,确认自 2017 年 12 月 1 日起至该证明函开具
之日,该局未发现成都德必联翔存在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开发利用该宗地行
为,未曾向该项目作出土地管理方面相关行政处罚。

     f.苏州优德必的规土合规情况

    根据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 2020 年 1 月 19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经
查,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今,原苏州市国土资源局、苏州市规划局及现苏州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对苏州优德必做出过行政处罚。

     g.北京德潭的规土合规情况

    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东城分局于 2020 年 1 月 2 日出具的《证
明函》,确认经该局核查,北京德潭自 2017 年 6 月 19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期间,在经营过程中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规划和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在建设规划和土地方面未受到行政处罚。

     h.北京德秾的规土合规情况

     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于 2020 年 1 月 3 日出具的《关
于东枫德必(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及北京德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土地规划法
规遵守情况的回函》,确认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该函出具之日,该局未查询到
来函所提北京德秾在朝阳区存在违反土地规划法规及受到该单位行政处罚的记
载。

     i.南京德必融辉的规土合规情况

    根据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 2019 年 2 月 11 日出具的《证明》,经核查,
南京德必融辉自 2018 年 6 月 1 日成立以来遵守国家及地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
不存在因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而被该局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 2020 年 1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经核查,
南京德必融辉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遵守国家及地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不存
在因违反土地管理法律而被该局行政处罚的情形。

     4.综合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业主方合作运营划拨土地之
上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方式属于相关政策所鼓励的“兴办文化创意产业”,符
合国家和各地方政府的产业政策和土地利用政策;有关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
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系针对业主方(即取得划拨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
有权人)提出,有关连续经营一年以上后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规定系针对原划拨

                                    3-3-1-8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用地申请转为出让用地所采用方式的澄清,而非强制要求权利人必须办理土地出
让手续,不会对发行人目前承租运营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合法性和持续性、租赁
合同及委托管理合同的有效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租运营文
化创意产业园区所涉土地实际用途与规划用途不一致属于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
的政策鼓励及允许范畴,承租运营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行为已获得相关部门的确
认。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土地
利用政策的规定。

     (三)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0 年 5 月 27 日,发行人通过在美国、意大
利 2 个国家或地区设立 DOBE USA Inc.、DICREA S.R.L.两家全资子公司在中国
大陆以外开展经营活动。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设立上述 2 家中国大陆以外的全资子公司在当地经
营的行为已获中国商务部门批准,并取得了由上海市商务委员会颁发的《企业境
外投资证书》。

    根据上述 2 家全资子公司所在地有资质的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该 2
家公司均已获得其经营所需的政府批准、同意、授权和资质,在所在国的经营符
合当地的法律法规。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在中国大陆以外的 2 家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合法、合规、
真实、有效。

    (四)经本所律师核查,自德必有限起算,发行人自设立以来,经营范围经
历了以下变更过程:

    1. 德必有限设立时的经营范围为“创意设计服务,建筑设计咨询,房地产开
发经营,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
会务服务,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建筑装饰工程,电子商务(不得从
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计算机软硬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网络系统集成。(企
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2. 2012年5月25日,德必有限经营范围变更为“创意设计服务,建筑设计咨
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会务
服务,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建筑装饰工程,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
值电信、金融业务),计算机软硬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网络系统集成。(企业
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德必有限据此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并取得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3. 2014年11月26日,德必有限经营范围变更为“创意设计服务,建筑设计咨
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会务

                                 3-3-1-8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服务,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建筑装饰工程,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
值电信、金融业务);计算机软硬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网络系统集成。(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随后,德必有限据
此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经核查,上述经营范围的变更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并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合法有效。上述经营范围的变更属于发行人在经营过程中对其具体
业务范围的调整,不构成主营业务的重大变化。

    (五)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在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主营
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00%、100%、100%。本所律师据此认为,
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

       (六)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

    根据《编报规则 12 号》和目前有效的《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令第 40 号),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存在以下关联方:

       1.与发行人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序号           姓名/名称                           关联关系
  1              中微子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发行人 43.31%股份
  2               贾波          发行人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二人系夫妻关系,通过中微
                                子、长兴乾润、长兴乾元、长兴乾森间接控制发行人
  3              李燕灵         47.6717%股份


    2.除上述与发行人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之外,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
份的关联方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1           长兴乾悦                   直接持有发行人 9.9687%股份
   2           中安招商                   直接持有发行人 7.4217%股份
   3           长兴乾润                   直接持有发行人 7.2671%股份



                                     3-3-1-8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4           阳光产险                        直接持有发行人 6.5311%股份


    3.发行人的重要合营、联营企业以及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存在关联交易的合
营、联营企业。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1                     涌新文化                         发行人持有 49%股权
     2                     东枫德必                         发行人持有 50%股权
     3                     南京金旅                         发行人持有 49%股权
     4                    上海德必脉                        发行人持有 40%股权
     5                     上海壹道                        发行人持有 26.68%股权
     6                   上海成功商务                       发行人持有 20%股权


    4.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十五、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一节。

    5.除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公司的其他关联自然人还包括
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其中,报
告期内或报告期前 12 个月内曾与发行人存在关联交易的人员情况如下:

     序
                      关联方姓名                                关联关系
     号
     1                      贾涛                  发行人董事长贾波的妹妹
     2                    曾敏捷                  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李燕灵的妹夫
     3                    杜颖喆                  发行人董事、总经理陈红的配偶
     4                    赵明星                  发行人监事赵兴佳的父亲


    6.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序                                                                    关联关系
          名称                        主营业务
号                                                           股权投资关系     任职关系




                                            3-3-1-8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关联关系
        名称                    主营业务
号                                                        股权投资关系       任职关系



                   市场信息服务与调查;文化艺术交流活                       贾波担任执
                                                          中微子持有
1    西藏有邻      动策划;旅游服务;财务服务;翻译服                       行董事兼经
                                                          100%股权
                   务;展览展示服务。                                       理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                       贾波担任执
                                                          中微子持有
2    融微贸易      易,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的销                       行董事兼总
                                                          100%股权
                   售。                                                     经理


                                                                            报告期内贾
                                                          报告期内中微
                   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                         波曾担任执
                                                          子曾持有 100%
                   化,土石方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市政公                       行董事兼总
3    德泽建筑                                             股权,该公司已
                   共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工程类项目凭许                       经理,该公
                                                          于 2019 年 9 月
                   可资质经营),建材销售。                                 司已于 2019
                                                          注销
                                                                            年 9 月注销
                                                          报告期内中微      报告期内贾
                   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
                                                          子曾持有 65%      波曾担任董
                   象策划,文化艺术交流策划,计算机网
4    上海易戎德                                           股权,已于        事长,已于
                   络工程施工,网页设计,计算机软件开
                                                          2019 年 8 月转    2019 年 8 月
                   发,计算机维修,计算机系统集成。
                                                          出                离任
                                                          报告期内中微
     上海易濯企                                           子通过上海易
     业管理合伙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企业形象策     戎德间接控制
5                                                                           无
     企业(有限    划,市场营销策划,文化创意服务。       的企业,已于
     合伙)                                               2019 年 8 月转
                                                          出
                                                                            报告期内贾
                   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波曾担任董
                   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网络工程,网页     报告期内中微      事,已于
                   设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计算机维修,   子通过上海易      2019 年 7 月
                   系统集成,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     戎德间接控制      离任,发行
6    上海微侠
                   企业形象策划,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   的企业,已于      人董事兼总
                   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   2019 年 8 月转    经理陈红曾
                   民意测验),会展服务,文化艺术交流     出                担任董事,
                   活动策划                                                 已于 2019 年
                                                                            9 月离任




                                      3-3-1-8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关联关系
        名称                    主营业务
号                                                        股权投资关系      任职关系
                   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舞台美术策划,
                   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
                   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会展服务,公
                   关活动策划,摄影(除冲印),电脑图
                   文设计制作,广告的设计、制作,风景
                   园林建设工程专项设计,建筑装饰装修
                   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从事货物及技术
                   的进出口业务,物业管理,投资管理(除 中微子持股
7    德萃文化                                                              无
                   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管理),实业投资 51%
                   (除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管理),电子
                   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
                   计算机网络工程(除专项),计算机技
                   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工艺品(除
                   专项)、电子产品、文体用品、日用百
                   货。
                   企业管理咨询,旅游咨询,财务咨询,
     上海融创企    翻译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市场信息咨     贾波持股 65%;
                                                                         贾波担任执
8    业管理有限    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     李燕灵持股
                                                                         行董事
     公司          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制作各类     35%
                   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
                                                          贾波持有
     西藏乾润企
                   商务信息服务(不含投资管理和投资咨     99.99%出资份
     业管理合伙                                                            李燕灵担任
9                  询),文化创意策划(除金融、证券、     额;李燕灵持有
     企业(有限                                                            普通合伙人
                   期货、保险等前置许可项目)             0.01%出资份
     合伙)
                                                          额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     贾波持有
                                                                           贾波担任普
10   长兴乾元      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     21.91%出资份
                                                                           通合伙人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额
                   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
                                                          贾波持有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                      贾波担任普
11   长兴乾森                                             79.54%出资份
                   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通合伙人
                                                          额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市水分
                                                                           李燕灵担任
12   子公益基金    /                                      /
                                                                           理事长
     会(注)

                   文化艺术活动交流与策划,公关活动策
     上格时尚文                                                            报告期内贾
                   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设
     化创意(上                                           中微子持股       波曾担任董
13                 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企业
     海)有限公                                           1.32%            事,已于
                   管理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
     司                                                                    2019 年 9 月
                   服装、首饰的设计与销售,纺织品、服

                                       3-3-1-8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关联关系
        名称                     主营业务
号                                                        股权投资关系       任职关系
                   饰的销售。                                               离任
                                                                            发行人董事
                                                          中微子曾持股
                                                                            兼总经理陈
                   企业营销策划、公共关系服务、市场信     70%,该企业已
14   上海联必堂                                                             红曾担任执
                   息咨询与调查、企业形象策划。           于 2017 年 11
                                                                            行董事兼总
                                                          月注销
                                                                            经理
注:上海市水分子公益基金会于 2014 年 12 月 5 日经上海市民政局登记设立,为公司捐资
200 万设立的社团法人,李燕灵担任理事长。


     7.其他主要关联方

序
        关联方名称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说明
号
                         科技企业孵化;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报告期内贾波及发行人董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投资管理;资
      北京侠聚创业服                                          事兼总经理陈红曾担任董
1                        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策划;
      务有限公司                                              事,该企业已于 2018 年 5
                         物业管理;会议服务;承包展览展示
                                                              月注销
                         服务;房地产开发;文艺创作。
                         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科技、电子科技、
                         信息科技、环保科技、新材料科技、
                         环境科技、光电科技、数码通讯领域
                         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报告期内贾波及发行人董
                         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   事兼总经理陈红曾担任董
2     上海久叁
                         市场营销策划,物业管理,会务服务,   事,均已于 2017 年 12 月离
                         展览展示服务,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     任
                         程设计与施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文化创意设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
                         增值电信、金融业务)。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登记代理,
                                                            报告期内贾波曾担任董事,
3     上海方糖           商务咨询、人才咨询(咨询类项目除
                                                            已于 2016 年 10 月离任
                         经纪),会务服务。
                         销售印刷器材及材料,纸张及纸制
                         品,办公用品,印务科技、网络信息
                         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上海印库网络信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商务(不 报告期内贾波曾担任董事,
4
      息科技有限公司     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商务 已于 2018 年 1 月离任
                         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
                         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利用自
                         有媒体发布各类广告。
                                                              报告期内李燕灵曾持股
      上海德昔商务咨                                          76%,发行人董事兼总经理
5                        商务咨询(除经纪),会务服务。
      询有限公司                                              陈红曾担任执行董事,该企
                                                              业已于 2017 年 10 月注销


                                       3-3-1-9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关联方名称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说明
号
                         投资管理,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   报告期内李燕灵曾持股
6     融创投资           策划,电脑图文设计制作,设计、制   59.5%并担任执行董事,该
                         作各类广告。                       企业已于 2018 年 5 月注销
                         接待住宿(经营期限与许可证核定的
                         一致);小型餐馆(中餐类制售,不
                         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   报告期内李燕灵的妹妹李
      武汉艳莉卓越酒
7                        产品)、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   燕莉曾担任总经理,已于
      店管理有限公司
                         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经营期限与   2018 年 3 月离任
                         许可证核定的一致);酒店管理、会
                         务服务;日用百货批发兼零售
                         场地出租;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
                         策划;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工艺品、 报告期内李燕灵的妹夫曾
      武汉工美艺德商
8                        日用百货、服装、鞋帽、针纺织品、 敏捷曾担任董事,该公司已
      业管理有限公司
                         五金、电工器材批发兼零售;工艺品、 于 2016 年 7 月注销
                         工业产品设计;会务服务。
                         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设计、制作、
                         代理、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会展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兼总
                         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商务信息
9     上海环江                                              经理陈红曾担任董事,已于
                         咨询(除经纪),市场营销策划,实
                                                            2016 年 8 月离任
                         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物业
                         管理,酒店管理。
                         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商务信息咨询,
                         企业管理咨询,设计、制作、代理、
                                                            发行人董事兼总经理陈红
      上海摩加泛文化     发布各类广告,工艺品(除象牙及其
10                                                          的配偶杜颖喆持股 99%并
      发展有限公司       制品)、文化用品的销售,会务服务,
                                                            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展览展示服务,电子商务咨询,摄影,
                         餐饮服务。
                         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会展会务服
                         务,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广告   发行人董事兼总经理陈红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电脑图文   的配偶杜颖喆通过上海摩
11    德摩文化           设计制作,旅游咨询,电子商务(不   加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间
                         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摄影   接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兼
                         服务,餐饮服务;销售工艺品,文化   总经理
                         用品,厨房用品。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除
      上海摩都投资有                                      发行人董事何岷珉担任总
12                       金融业务),投资咨询、商务咨询、
      限公司                                              经理
                         企业管理咨询(除经纪)。
                         建筑装潢设计;建筑材料、建筑节能
                         产品、机电产品、化工产品(除危险
                                                          发行人董事何岷珉持股
      上海和高实业有     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
13                                                        9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
      限公司             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百货
                                                          理
                         的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及销
                         售,商务信息咨询、投资管理咨询。
14    上海摩硕投资有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   发行人董事何岷珉担任董


                                       3-3-1-9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关联方名称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说明
号
      限公司               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事
                           企业管理服务,商务信息服务,市场营
                                                             发行人董事丁可可的母亲
15    西藏乾泽             销策划,文化创意策划(除金融、证
                                                             徐建美担任普通合伙人
                           券、期货、保险等前置许可项目)。
      深圳东方藏山资                                          发行人董事 SUNXIAOYI 担
16                         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顾问。
      产管理有限公司                                          任董事
      北京火炬创新科                                          发行人董事 SUNXIAOYI 担
17                         技术开发;出租写字间。
      技发展有限公司                                          任董事
                           以自有资金进行项目投资(未经金融
                           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
                           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亦
                           不得从事对外股权投资);房地产开
                                                            发行人董事 SUNXIAOYI 担
      成都通汇置业投       发与经营;物业管理;房屋出租;场
18                                                          任董事,已于 2019 年 11 月
      资有限公司           地租赁;停车场的经营管理;会议服
                                                            辞任
                           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
                           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房地产中
                           介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地产经
                           纪。
      China       Orient
      Summit Capital                                          发行人董事 SUNXIAOYI 担
19                         酒店投资与管理
      International Co.                                       任董事
      Ltd.
      SH Group        I,                                      发行人董事 SUNXIAOYI 担
20                         酒店管理
      L.L.C.                                                  任董事
      池州锋盛股权投
                           股权投资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   发行人董事温锋持有
21    资管理合伙企业
                           服务。                             54.00%出资份额
      (有限合伙)
                                                              发行人董事温锋持有
      池州锋盛股权投
22                         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顾问。       60.00%股权,担任执行董
      资管理有限公司
                                                              事、总经理
      池州中安招商股       企业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投资
                                                              发行人董事温锋担任总经
23    权投资管理有限       管理,投资顾问,财务咨询,企业并
                                                              理、董事
      公司                 购顾问服务。
      赣州招商致远壹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   发行人董事温锋担任总经
24    号股权投资管理
                           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理、董事
      有限公司
                           为客户提供与股权投资相关的投资
      深圳市招商致远
                           顾问、投资管理、财务顾问服务。设   发行人董事温锋担任董事、
25    股权投资基金管
                           立、管理直投基金与股权投资相关的   总经理
      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基金
      郑州圣吉机电设       机电设备及配件的销售;机电设备维
26                                                            发行人董事温锋担任董事
      备有限公司           修。



                                            3-3-1-9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关联方名称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说明
号
                         生物工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转让、技术服务、生物医药材料及制
      赛业(苏州)生     品的研发;经销实验仪器设备;自营
27                                                          发行人董事温锋担任董事
      物科技有限公司     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企业项目投资管理与咨询(金融、证
                         券、期货、保险等国家有专项规定的   发行人董事温锋担任董事,
      江西招联投资管
28                       除外);企业财务顾问(不含代理记   该公司已于 2016 年 4 月 29
      理有限公司
                         账、金融、证券、期货、保险等国家   日注销
                         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以任何
                         方式公开募集及发行基金、不得从事
      深圳市致远创业     公开募集及发行基金管理业务);创 发行人董事温锋担任董事,
29    投资基金管理有     业投资业务;开展股权投资咨询业 该公司已于 2018 年 10 月 25
      限公司             务;股权投资;投资顾问、投资管理、 日注销
                         财务信息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
                         目)。
      赣州壹合投资合                                        发行人董事温锋担任执行
30    伙企业(有限合     企业资产管理及企业项目投资。       事务合伙人,该企业已于
      伙)                                                  2018 年 8 月注销
                                                          发行人董事温锋担任董事,
      赣州招瑞投资管     企业项目投资管理(除金融、证券、
31                                                        该公司已于 2016 年 3 月注
      理有限公司         贵金属、保险、期货)。
                                                          销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
                         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投资策
                                                            发行人董事温锋担任董事,
      深圳市远盛投资     划(以上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
32                                                          该公司已于 2018 年 10 月注
      管理有限公司       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
                                                            销
                         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投资兴办
                         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企业项目投资管理与咨询(不得从事
                         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
                                                            发行人董事温锋担任董事,
      江西致远发展投     放贷款等国家金融、证券、期货及财
33                                                          该公司已于 2019 年 1 月注
      资管理有限公司     政信用业务);企业财务顾问(不含
                                                            销
                         代理记账、金融、证券、期货、保险
                         等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设立、管理直投基金或与投资相关的
                         其他投资基金(需经中国证监会前置
      安徽招商致远创
                         审批的除外);为客户提供与股权投 发行人董事温锋曾担任董
34    新投资管理有限
                         资相关的投资顾问(不含期货投资、 事,已于 2019 年 8 月辞任
      公司
                         金融、结算咨询)、投资管理、财务
                         顾问服务。
      湖南招商湘江产     以自有资产进行股权投资及投资咨     发行人董事温锋曾担任董
35
      业管理有限公司     询,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不   事,已于 2019 年 6 月辞任


                                       3-3-1-9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关联方名称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说明
号
                         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
                         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
                         信用业务)。
      海证期货有限公     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   发行人独立董事金德环担
36
      司                 投资咨询,资产管理。               任独立董事
                                                            发行人独立董事金德环担
      兴证期货有限公     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基金
37                                                          任独立董事,已于 2019 年
      司                 销售,资产管理。
                                                            12 月辞任
      东吴证券股份有     证券经纪、信用交易、投资银行、自   发行人独立董事金德环担
38
      限公司             营投资、受托资产管理               任独立董事
                                                            发行人独立董事金德环曾
      江苏东方盛虹股     以民用涤纶长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39                                                          担任独立董事,已于 2017
      份有限公司         为核心,以热电等业务为补充。
                                                            年 5 月辞任
                                                            发行人独立董事金德环曾
      光大保德信基金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
40                                                          担任独立董事,已于 2019
      管理有限公司       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年 5 月辞任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
                         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企业管理
      北京文创云科技     咨询;文化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 发行人独立董事曾繁文持
41
      服务有限公司       业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 有 87.00%股权,担任经理
                         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
                         业性演出);市场调查;会议服务;
                         产品设计;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
                         文化科技及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
                         研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
                         系统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文化服务;
      常熟文创云文化     企业策划;影视策划;翻译服务;公 发行人独立董事曾繁文担
42
      科技有限公司       共关系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任执行董事
                         (不含营业性演出);承办展览展示
                         活动;文艺创作;电脑动画设计;工
                         艺美术设计;市场调查;会议服务。
                         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
                         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
                         服务;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房地产
                         咨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
      常熟人大文化科     贸易信息咨询;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 发行人独立董事曾繁文担
43
      技有限公司         发展;计算机系统维护;应用软件服 任董事、总经理
                         务;销售文化用品、工艺品;从事货
                         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
                         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
                         除外。

      北京人大文化科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 发行人独立董事曾繁文担
44
      技企业孵化器有     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 任董事


                                       3-3-1-9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关联方名称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说明
号
      限公司             企业管理服务;房地产咨询;物业管
                         理;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
                         经济贸易咨询;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
                         发展;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
                         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销售文化用品、工艺品。
                         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
                         策划、设计;文化咨询;教育咨询(中
                         介服务除外);体育咨询;会议服务;
      北京文创云咨询                                        发行人独立董事曾繁文担
45                       影视策划;翻译服务;公共关系服务;
      有限公司                                              任经理
                         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文艺创作;电脑
                         动画设计;工艺美术设计;设计、制
                         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调查。
                         文艺创作服务;影视策划;文化艺术
                         交流活动的组织;会议、展览及相关
                         服务;文化活动服务;翻译服务;民
      湘潭文伊云文化                                        发行人独立董事曾繁文担
46                       办企业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市
      发展有限公司                                          任执行董事
                         场调研服务;广告制作、代理、发布;
                         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创业指导
                         服务;创业空间服务。
                         文化科技及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
                         研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技术转让;提供企业孵化服务、
      苏州文伊云文化     企业管理咨询、科技项目申报代理、 发行人独立董事曾繁文担
47
      科技有限公司       科技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代理、自有 任执行董事
                         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组织文化艺术
                         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工艺
                         美术设计;会议服务;市场调查。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服务;
                         计算机技术培训;房地产开发经营;
                         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房地产咨询;
                         物业管理;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
      北京人大文化科     活动;经济贸易咨询;自然科学研究
                                                            发行人独立董事曾繁文担
48    技园建设发展有     与试验发展;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
                                                            任副总经理
      限公司             软件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广告;销售文化用品、工艺品、日用
                         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体育
                         用品、电子产品、珠宝首饰;租赁日
                         用品;租赁文化用品;租赁计算机、
                         通讯设备;出租办公用房;销售食品。
      上海方御投资管                                        发行人独立董事朱俊持股
49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理有限公司                                            70%并担任执行董事

      共青城象湾资本                                        发行人独立董事朱俊担任
50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管理有限责任公                                        执行董事、总经理


                                       3-3-1-9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关联方名称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说明
号
      司
                                                            发行人独立董事朱俊持股
      上海象湾企业管     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商务信息
51                                                          90%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
      理咨询有限公司     咨询。
                                                            理
      上海漫道金融信     金融数据处理,金融软件开发,计算
                                                            发行人独立董事朱俊担任
52    息服务股份有限     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
                                                            独立董事
      公司               术咨询、技术服务。
      上海粹璨会展中                                        发行人独立董事朱俊担任
53                       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
      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
                         体化,美术设计,商务咨询,设计、 发行人独立董事朱俊的弟
      上海宏思设计工
54                       制作、代理各类广告,家具、建材、 弟朱伟持有 72.00%股权,担
      程有限公司
                         工艺品、装饰品、汽车零部件、机电 任执行董事
                         设备、日用百货的销售。
                                                            发行人独立董事杨建强曾
      天域生态环境股     为园林生态工程的设计、施工养护及
55                                                          担任独立董事,已于 2019
      份有限公司         苗木种植等。
                                                            年 11 月辞任
      宁波梅山保税港
                         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二手房经
56    区嘉粤置业有限                                        发行人监事伍星担任董事
                         纪、企业管理咨询、物业服务。
      公司
      宁波梅山保税港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
57    区嘉淼投资有限                                        发行人监事伍星担任董事
                         业管理咨询、房地产经纪。
      公司
                                                            发行人监事伍星曾担任董
      嘉兴创煊投资管
58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事、总经理,已于 2020 年 2
      理有限公司
                                                            月离任
                         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经纪;物业管
                         理(凭资质证书经营);房屋租赁;
      成都中创泽商业     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日用品、 发行人监事伍星担任董事
59
      管理有限公司       建材(不含危险品)销售;企业营销 长
                         策划;市场营销策划;设计、制作、
                         代理、发布广告(不含气球广告)。
                                                            发行人监事伍星曾担任董
      北京中民信合咨
60                       咨询管理                           事,该公司已于 2019 年 7
      询管理有限公司
                                                            月注销
      远景能动置业       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
                                                            发行人监事伍星担任董事,
61    (北京)有限公     房;企业信息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
                                                            已于 2019 年 6 月辞任
      司                 经济信息咨询。
                         研发计算机软件;通信技术;网络技
      氪空间(北京)
                         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发行人监事伍星曾担任董
62    信息技术有限公
                         计算机系统集成;经济信息咨询;商 事,已于 2019 年 12 月辞任
      司
                         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出租办


                                       3-3-1-9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关联方名称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说明
号
                         公用房;物业管理;会议服务;设计、
                         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
                         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
      河南省清华房地
63                       房地产开发、经营。                   发行人监事伍星担任董事
      产开发有限公司
                                                            发行人监事伍星曾担任董
      中民创富投资管
64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事、经理,已于 2020 年 1
      理有限公司
                                                            月辞任
                                                              发行人监事伍星曾担任董
      中民投资本管理     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实业投资,资
65                                                            事总经理,已于 2020 年 1
      有限公司           产管理,投资咨询。
                                                              月辞任
      嘉兴深绿纵横股
                                                              发行人监事伍星曾担任董
66    权投资基金管理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
                                                              事,已于 2018 年 10 月辞任
      有限公司
      武汉安居工程发                                          发行人监事伍星曾担任董
67                       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
      展有限公司                                              事,已于 2016 年 12 月辞任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人才
                         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供应链管理,
                         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从事教育、
      上海升能核金企                                        发行人监事伍星的父亲伍
68                       信息、网络、文化科技领域内的技术
      业管理咨询中心                                        升金持有 100.00%股权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
                         务,日用百货、电子产品、文化办公
                         用品的销售。
                         餐饮管理;餐饮服务;食品、日用百
      南京聚焦餐饮管
69                       货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仓储服务; 发行人监事韦钢担任董事
      理有限公司
                         供应链管理。
                         原料药(按《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定
                         范围)的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
                         化工原料、中间体及医药化工原料产
      江苏凌云药业股     品的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医药
70                                                        发行人监事韦钢担任董事
      份有限公司         化工技术的研究和转让;自营和代理
                         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
                         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及技术除外)。
                         游乐设备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
                         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游乐设备
                         设施(除大型游乐设施)、电子产品、
                         百货的零售和批发,自有游乐设备的     发行人监事韦钢担任董事,
      上海悠游堂投资
                         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室内小     发行人独立董事金德环曾
71    发展股份有限公
                         型游乐园,物业管理,软件开发,文     担任独立董事,已于 2017
      司
                         化艺术交流策划,公共活动策划,从     年 11 月离任
                         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食品流
                         通(限分支),餐饮服务(限分支),
                         出版物经营(限分支),设计、制作、


                                       3-3-1-9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关联方名称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说明
号
                         代理、发布各类广告。
                         新能源材料、新能源产品研发及销
                         售;太阳能发电系统相关产品的设
                         计、研发、销售、安装、调试及维护;
                         太阳能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光伏
                         设备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安
                         装、调试及维护;锂电池、减震器、
      江苏中信博新能     有色金属、塑料制品、电线电缆、桥
72    源科技股份有限     架、阀门的销售;软件的开发及销售; 发行人监事韦钢担任董事
      公司               金属制品、五金配件的生产、加工、
                         销售;光伏设备租赁,自有厂房及设
                         施租赁;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
                         禁止经营的除外。(前述经营项目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
                         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
                         环保型弹性体再生产品的加工、销
                         售;弹性体循环利用清洁技术的开
                         发、销售;工业固废清洁循环再生技
                         术应用及相关装备的开发、设计、生
                         产、销售;工业密封件、零部件的开
                         发、设计、加工、生产、销售;弹性
                         体材料、复合材料等利用、加工;并
                         提供相关产品的售后服务和技术咨
      江苏多肯新材料
73                       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测试服务; 发行人监事韦钢担任董事
      有限公司
                         行业相关的互联网技术、移动互联技
                         术、云开发和云销售的数据平台技术
                         的开发、咨询;展览展示策划;市场
                         营销策划;产业研究咨询;自营与代
                         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和技术外);道路货运经营(不含
                         危险品运输)。
                         产销:智能家居产品、家居床上用品、
      东莞市雅路智能     家居服饰;销售:纺织品、针织品、
74    家居股份有限公     日用百货、文化体育用品、玩具、羽 发行人监事韦钢担任董事
      司                 绒制品、羊毛制品、袜子、毛巾、内
                         衣、睡衣。
      青岛英派斯健康
                         从事健身器材的开发、制造与销售业
75    科技股份有限公                                        发行人监事韦钢担任董事
                         务
      司
      南京正普羊毛脂                                        发行人监事韦钢担任总经
76                       羊毛脂生产、销售。
      有限公司                                              理
      恩梯基汽车技术     从事汽车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
77                                                          发行人监事韦钢担任董事
      (上海)有限公     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3-3-1-9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关联方名称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说明
号
      司                 五金制品、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器设
                         备及配件、办公用品、劳防用品的销
                         售,会展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仓储
                         (除危险品)。
                                                            发行人监事赵兴佳的父亲
      上海星雁花园酒
78                       大型饭店(含熟食卤味)。           赵明星持有 60.00%股权并
      楼有限公司
                                                            担任执行董事
      上海市徐汇区花                                        赵兴佳的父亲赵明星担任
79                       中型饭店(含熟食卤味)。
      园餐厅                                                总经理
                                                            曾经的公司股东,已于 2012
                                                            年 11 月退出,曾担任公司
80    万里江             /
                                                            监事,已于 2015 年 12 月辞
                                                            职
                                                            发行人原股东、原监事万里
81    万里征             /
                                                            江的妹妹
                         众创空间经营管理,投资管理,创业
                         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市场营
                         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
      上海优社群众创
                         划,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
82    空间管理有限公                                      上海方糖持股 100%
                         金融业务),会展服务,物业管理,
      司
                         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建筑装饰
                         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房地产开
                         发经营,创意设计。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兼总
                         长兴乾重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经理陈红曾经持有 99%出
83    长兴乾重
                         限合伙)                           资份额并控制的企业,已于
                                                            2017 年 10 月转出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企业形象
                         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电子商务(不
                                                            发行人董事兼总经理陈红
                         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会展
84    上海集蕴                                              曾经担任执行董事,已于
                         会务服务,物业管理,建筑装饰装修
                                                            2015 年 11 月辞任
                         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房地产开发经
                         营,创意服务。
                         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演
                         出及演出中介),建筑设计咨询,企
                         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
                         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除商品中
                                                            报告期内发行人曾持有
                         介),会务会展服务,建筑装饰工程,
85    杭州德百                                              100%股权,已于 2019 年 6
                         电子商务技术的技术开发、计算机硬
                                                            月全部转出
                         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承办展览展
                         示,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
                         市场调查,物业管理。
86    汉卫国际           服务:门卫、巡逻、守护、押运(国   德必投资曾经持有 20%股


                                       3-3-1-9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关联方名称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说明
号
                         内武装押运除外)、随身护卫、安全 权,已于 2016 年 12 月全部
                         检查、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 转出
                         (上述经营范围应在批准的有效期
                         内方可经营);成年人非证书劳动职
                         业技能培训,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
                         禁止的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
                         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工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形象策划,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
87    上海岸峰           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虹口德必持有 5%股权
                         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
                         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
                         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第一类医疗
                         器械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
                         零售,机械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
                         日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
                         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批发,进出
                         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建筑方案咨询,装饰工程方案咨询,
                         项目工程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88    上海博埃里                                          虹口德必持有 5%股权
                         市场营销策划咨询(广告除外),商
                         务信息咨询。
                         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人才
                         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
                         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
                         民意测验),财务咨询,风景园林建
                                                          报告期内发行人曾通过徐
                         设工程专项设计,文化艺术交流策
89    上海璇之                                            汇德必间接持有 40%股权,
                         划,会务服务,创意服务,电脑图文
                                                          已于 2016 年 7 月全部转出
                         设计、制作,计算机软硬件领域内的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
                         术咨询,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
                         销售。




                                       3-3-1-10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主要关
联交易(本法律意见书所称“主要关联交易”系指交易标的为达到或超过 300 万元
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 0.5%以上的,或虽未达到上述金额,但从交易性
质而言对于交易一方或双方具有重要意义的关联交易,但不包括发行人与下属全
资、控股子公司之间或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交易)情况如下:

     1.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情况

    根据申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
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东枫德必(注)            租赁服务       54,425,815.40    34,169,109.58       -
     上海微侠               研发服务            -               -              272,836.03
     汉卫国际               保安服务        1,044,505.76      830,924.31       188,155.35
    上海博埃里              设计服务            -               -              979,999.98
   上海成功商务          广告及业务宣传         5,554.71        -               -

                  合计                     55,475,875.87    35,000,033.89    1,440,991.36

         占同期营业成本比例                         8.93%           6.41%           0.34%
注:根据东枫德必与北京德必荟、北京德秾签署的《委托运营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约定北
京德秾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向东枫德必支付“东枫德必 WE””项
目租赁物业的租金,年租金金额为 6,000 万元。


     (1)采购租赁服务

    报告期内,北京德秾因项目运营需要存在向东枫德必租赁物业的情况,该租
赁的交易价格参考发行人在北京地区同系列的“德必龙潭 WE”项目”、“德必
天坛 WE”项目”的物业租赁单价并由相关方协商确定,具有公允性,交易金额
占公司当期营业成本比例较低,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股东利益的情形。

     (2)采购保安、设计、研发、广告及业务宣传服务

    报告期内,为项目筹备和运营需要,发行人存在向关联方汉卫国际、上海博
埃里、上海微侠、上海成功商务采购保安、设计、研发、广告及业务宣传服务的
情况。该等交易价格参考公司与无关联第三方同类型交易的价格并由相关方协商
确定,具有公允性,交易金额占公司当期营业成本比例较低,不存在损害发行人
及发行人股东利益的情形。

     2.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情况


                                          3-3-1-10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申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2017 年 1 月 1 日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涌新文化              其他服务            9,806,235.02       985,171.87        -

     杭州德百              其他服务            1,315,818.86         -               -

     上海集蕴            租赁及会员服务         925,254.15        946,975.15      914,201.03
     上海壹道              会员服务              60,703.83         88,529.50       80,217.40
     上海微侠              会员服务               -                 -              90,566.05
 上海优社群众创空 租赁及会员服务、
                                                 25,550.00        984,445.92      965,976.33
 间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服务
     德摩文化              会员服务              75,244.92         41,441.44        -
   上海成功商务            其他服务               -                 -               5,985.44
     上海岸峰            租赁及会员服务         497,644.65        470,516.17      411,812.10

    上海博埃里           租赁及会员服务         611,791.17        582,039.81       74,135.60

                  合计                       13,318,242.60       4,099,119.86   2,542,893.95
         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                            1.46%            0.53%           0.42%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合计金额占发行人同期营业
收入的比例较小,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销售对其经营业绩影响较小,不存在损害
发行人及发行人股东利益的情形。

     3. 公益性捐赠

    根据申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
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公益性捐赠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上海市水分子
                   提供公益性捐赠            131,042.75          97,565.00         14,000.00
公益基金会


    上海市水分子公益基金会系于 2014 年 12 月 5 日经上海市民政局登记设立的
社团法人,李燕灵担任理事长。上海市水分子基金会受到的捐赠款项主要用于资
助文化关爱和国内外文化合作事业,资助就业项目和扶贫助学。

                                          3-3-1-10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4. 关联担保情况

    (1)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存在向发行人的
参股子公司提供租金担保的情形,具体如下:

                                                                      截至基准日的担保关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事项
                                                                          系存续情况
                                                                       报告期内北京德必
                                      为东枫德必向房屋出租方北京     荟、中微子曾经同为
 北京德必荟、
                     东枫德必         市东风农场有限公司支付租金     担保人,截至基准日,
   中微子
                                            提供保证担保             担保人已变更为中微
                                                                             子


    (2)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微子、实际控制人贾波、李燕灵及其控
制的企业融创投资存在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偿还银行贷款义务提供担保的情况,
具体如下:

                                                                            截至基准日的
                                       主债权金额
      担保方             被担保方                         主债权到期日      担保关系存续
                                         (万元)
                                                                                情况
                                                                            担保关系因主
 贾波、李燕灵、融
                          徐汇德必       2,400.00      2018 年 5 月 8 日    债权偿还完毕
     创投资
                                                                              不再存续
                                                                            担保关系因主
 易园多媒体、贾波        易园多媒体      3,500.00      2018 年 9 月 3 日    债权偿还完毕
                                                                              不再存续
                                                                            担保关系因主
 发行人、贾波、李
                          沪平文化       1,500.00     2019 年 6 月 23 日    债权偿还完毕
       燕灵
                                                                              不再存续
                                                                            担保关系因主
 虹口德必、贾波、
                          虹口德必       1,500.00     2017 年 10 月 22 日   债权偿还完毕
     李燕灵
                                                                              不再存续
                                                                            担保关系因主
 发行人、贾波、李
                         易必创文化      1,200.00     2019 年 12 月 21 日   债权偿还完毕
       燕灵
                                                                              不再存续
                                                                            担保关系因主
 行运文化、贾波、
                          行运文化        650.00      2018 年 7 月 10 日    债权偿还完毕
     李燕灵
                                                                              不再存续
                                                                            担保关系因主
 闵行德必、贾波、
                          闵行德必        800.00      2018 年 12 月 21 日   债权偿还完毕
     李燕灵
                                                                              不再存续




                                          3-3-1-10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违规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提供
担保的情形,发行人的上述关联担保主要系因银行借款及房屋租赁产生。其中,
银行借款担保主要系根据贷款银行的要求由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微子与实际控制
人贾波、李燕灵及其控制的企业融创投资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徐汇德必、易园多
媒体、沪平文化等偿还银行贷款义务提供担保。房产租赁担保主要系根据房屋出
租方的要求由发行人及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北京德必荟、控股股东中微子为发行人
参股公司东枫德必支付房屋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支付义务提供担保。对于上述关
联担保,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无需支付对价,上述关联担保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和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1)发行人于2019年度以及2018年度不存在向关联方拆入资金的情形,发
行人于2017年度向关联方拆入资金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16 年                                           2017 年
      单位名称                              拆入资金      归还本金资金                    应计利息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融创投资           1,613,000.00          -           1,613,000.00         -               -

        合计             1,613,000.00          -          1,613,000.00          -               -


    (2)发行人于2019年度以及2018年度不存在向关联方拆出资金的情形,发
行人于2017年度向关联方拆出资金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16 年                                              2017 年
   单位名称                             拆出资金       收回欠款资金                      应计利息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融创投资          973,079.38            -             973,079.38         -               -
     合计            973,079.38            -             973,079.38         -               -


    截至基准日,发行人不存在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关联方资金拆借等的情
形。因经营资金周转需要,发行人与关联方融创投资、贾涛、曾敏捷、赵明星、
高珊等发生过资金拆入和资金拆出。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的上述资
金拆借情况已清理完毕,此后未再发生其他资金拆借情况。

     6. 受让注册商标

    2017 年 3 月 15 日、2017 年 4 月 15 日、2017 年 4 月 25 日,融创投资分别
与德必有限签署《商标转让协议》,约定融创投资将其享有的共计 11 项中国境
内注册商标以 0 元对价转让给德必有限,该等注册商标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法律意
见书“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一节。

                                            3-3-1-10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关联方融创投资向德必有限无偿转让注册商标的原因系
保证公司的资产完整性,避免及消除潜在的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和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7.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1)向关联方购买公司股权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向关联方购
买公司股权的情况。

     (2)向关联方转让股权

     ① 向中微子转让上海承泰、融微贸易、德泽建筑、上海联必堂股权

    2018 年 1 月 3 日,行运文化与中微子签署《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约定
行运文化向中微子转让其持有的上海承泰的 0.7497 万股股份。2017 年 8 月 15
日,德必投资与中微子签署《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德必投资向中微子转
让其持有的融微贸易 100%股权。2017 年 9 月 8 日,德必有限与中微子签署《上
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德必有限向中微子转让其持有的德泽建筑 100%股权。
2017 年 3 月 6 日,德必有限与中微子签署《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德必
有限向中微子转让其持有的上海联必堂 70%股权。有关上述股权转让的具体情
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上述股权转让的原因系因发行人为聚焦于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主营业务发展,
对与主营业务不相关的下属企业进行剥离。上述股权转让的价格系分别参照上海
信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信达评报字(2017)第 D-521 号”、“信达评报
字(2017)第 D-282 号”、“信达评报字(2017)第 D-338 号”《评估报告》
及上海普道兢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沪普道兢实(2017)第 0007
号”《审计报告》确定,具有公允性。

     ② 向中微子转让西藏有邻股权

    2018 年 7 月 9 日,发行人与中微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发行人
向中微子转让其持有的西藏有邻 100%股权。有关该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详见
本法律意见书“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上述股权转让的原因系因发行人为聚焦于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主营业务发展,
对与主营业务不相关的下属企业进行剥离。由于西藏有邻无实际经营业务且发行
人未实缴出资,上述股权转让的价格为 0 元,具有公允性。

     ③ 向上海摩加泛转让德摩文化股权



                                   3-3-1-10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18 年 5 月 2 日,德必投资与上海摩加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上海市
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同意德必投资将其持有的德摩文化 80%股权(对应出资额
160 万元)转让给上海摩加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有关该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
详见本法律意见书“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上述股权转让的原因系为避免与公司董事、总经理陈红的配偶杜颖喆共同投
资的情况。上述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系参照上海信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
“沪信达评报字[2018]第 D-085 号”《资产评估报告》确定,具有公允性。

     (3)向关联方转让债权

    为清理公司对外借款,2017 年 12 月,公司将其享有的对上海海派石库门创
意发展有限公司的应收借款债权以 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中微子。该等交易金额
较小,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8. 关联方代收代付

                                                                                 单位:元
 单位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涌新文化          代付工资                 3,202,057.90      1,415,074.29          -



     9.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①2019年度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涌新文化                     4,265,646.50        213,282.33
    应收账款                   杭州德百                     1,234,856.00         61,742.80
   其他应收款                  涌新文化                     3,202,057.90        230,856.61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东枫德必                    20,000,000.00      1,000,000.00
    预付款项                   东枫德必                     3,336,113.44        -


     ②2018年度: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3-3-1-10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项目名称                  关联方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涌新文化                            1,415,074.29          70,753.71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东枫德必                           20,000,000.00        1,000,000.00
   预付款项                   东枫德必                            9,504,132.22          -


     ③2017年度:无。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名称               关联方名称/姓名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付账款                  汉卫国际                    16,000.00          -                 -
  应付账款                 上海博埃里                     -                -           636,000.00
  预收款项                  涌新文化              2,526,250.19        1,794,174.75                 -
  预收款项                  上海集蕴                   137,600.73      137,600.72      132,076.33
  预收款项                 上海博埃里                   47,925.61        47,925.61      51,180.39
  预收款项                  上海岸峰                    39,067.53        38,618.38      38,618.29
  预收款项                  上海壹道                      -               6,037.73          6,037.72
                  上海优社群众创空间管理有
  预收款项                                                -                -            75,323.90
                            限公司
 其他应付款                上海博埃里                  137,841.00      137,541.00       91,509.30
 其他应付款                 上海集蕴                      -            118,011.60      116,011.60
 其他应付款                 上海岸峰                    74,654.00        68,194.17      68,875.77
                  上海优社群众创空间管理有
 其他应付款                                               -              25,550.00     168,544.84
                            限公司
 其他应付款                 上海壹道                    13,550.00        13,550.00      13,550.00
 其他应付款                  杜颖喆                       -                -            33,700.00
 其他应付款                 上海微侠                      -                -            19,200.00


    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对发行人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 1-9 月的关联交易进行确认,关联董事对董事
会相关决议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对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回避表决;发行人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对发行人 2019 年度的关联交易进行
确认,关联董事对董事会相关决议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对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回避
表决。发行人独立董事已就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出具专项意见,认为:发行人报
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交易真实,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3-3-1-10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三)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发行人《公司章程》第七十五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
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
数。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关联股东有特殊情况无
法回避时,在公司征得有权部门同意后,可以参加表决。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决
议中对此做出详细说明,对非关联股东的投票情况进行专门统计,并在决议中披
露。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
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
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
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发行人《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二十九条规定,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
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
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
得参加计票、监票。

    发行人《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四十六条规定,董事个人或者其所任职的其他
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与公司已有的或者计划中的合同、交易、安排有关联关系时(聘
任合同除外),不论有关事项在一般情况下是否需要董事会批准同意,均应当尽
快向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的性质和程度。该董事可以参加讨论该等事项的董事
会会议,并就有关事项发表意见,但不得就该等事项参加表决,亦不得就该等事
项授权或代理其他董事表决。有上述关联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会议召开时,应当
主动提出回避;其他知情董事在该关联董事未主动提出回避时,亦有义务要求其
回避。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
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回避后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
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时,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对该等交易作出相关决
议。除非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按照本条前款的要求向董事会作了披露,并且董事会
在不将其计入法定人数,该董事亦未参加表决的会议上批准了该事项,公司有权
撤销该合同、交易或者安排,但在对方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下除外。

    发行人《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四章“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程序与披露”
对发行人审议关联交易的程序及相关权限作出了明确规定。

    发行人的上述规定,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提供了决策程序上的保障,体现了
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上述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合法有效。




                                3-3-1-10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四)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之间不
存在经营同种或类似业务的同业竞争情况。

    (五)为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中微子、实际控制人贾波、
李燕灵已作出如下承诺: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中微子承诺:“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及本
公司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未经营任何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现有业务构成竞争或
潜在竞争的业务;亦未投资或任职于任何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现有业务构成竞
争或潜在竞争的其他企业。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
其他经济实体将不经营任何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
的业务;也不投资或任职于任何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
竞争的其他企业。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未来进一
步拓展业务范围,且拓展后的业务范围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存
在竞争,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将积极采取下列措施的一项或多
项以避免同业竞争的发生:(1)停止经营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2)将
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纳入公司的经营体系;(3)将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
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经营。4、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正式生
效,在本公司作为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如因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经济
实体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公司的利益及其它股东权益受到损害,本公司同意承担
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贾波、李燕灵承诺:“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
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未经营任何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现有业务构成竞
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亦未投资或任职于任何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现有业务构
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其他企业。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
其他经济实体将不经营任何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
的业务;也不投资或任职于任何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
竞争的其他企业。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未来进一
步拓展业务范围,且拓展后的业务范围和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存在竞
争,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将积极采取下列措施的一项或多项以避免
同业竞争的发生:(1)停止经营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2)将存在竞争
或潜在竞争的业务纳入公司的经营体系;(3)将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转
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经营。4、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在本
人作为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如因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违反上述
承诺而导致公司的利益及其它股东权益受到损害,本人同意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
责任。”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潜在同
业竞争。




                               3-3-1-10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六)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关联交易的情况和
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进行了充分披露,不存在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一)知识产权

     1.注册商标


     (1)境内注册商标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
公司拥有 87 项中国境内注册商标,具体如下:

     ①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自行申请取得的注册商标:


序
      注册人       注册号    图案       类别    有效期限          核定使用商品
号
                                                              不动产出租;不动产估
                                                              价;不动产管理;担保;
                                                2011.04.21-   金融评估(保险、银行、
1    德必创意      8094068               36
                                                2021.04.20    不动产);经纪;商品
                                                              房销售;信托;艺术品
                                                              估价;住房代理;
                                                              蛋;奶茶(以奶为主);
                                                              牛奶;牛奶制品;肉;
                                                2011.04.21-
2    德必创意      8094053               29                   食用油;食用油脂;听
                                                2021.04.20
                                                              装(罐装)鱼;椰子脂;
                                                              鱼翅;
                                                2016.07.28-
3     发行人      16864434               37                   维修电力线路
                                                2026.07.27
                                                              广告空间出租;商业管
                                                              理辅助;组织商业或广
                                                              告展览;为建筑项目进
                                                              行商业项目管理服务;
                                                2016.12.21-
4     发行人      18300480               35                   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
                                                2026.12.20
                                                              商业中介服务;商业信
                                                              息代理;商业管理和组
                                                              织咨询;市场分析;货
                                                              物展出

                                                2016.12.21-   饭店;活动房屋出租;
5     发行人      18300479               43
                                                2026.12.20    会议室出租;备办宴席;


                                    3-3-1-11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注册人       注册号    图案       类别    有效期限          核定使用商品
号
                                                              烹饪设备出租;照明设
                                                              备出租;饮水机出租;
                                                              自助餐厅;咖啡馆;出
                                                              租椅子、桌子、桌布和
                                                              玻璃器皿
                                                              照明设备出租;饮水机
                                                              出租;自助餐厅;咖啡
                                                              馆;饭店;备办宴席;
                                                2016.12.21-
6     发行人      18300517               43                   烹饪设备出租;活动房
                                                2026.12.20
                                                              屋出租;会议室出租;
                                                              出租椅子、桌子、桌布
                                                              和玻璃器皿
                                                              保险咨询;金融服务;
                                                              不动产管理;不动产代
                                                2016.12.28-   理;经纪;担保;募集
7     发行人      18349630               36
                                                2026.12.27    慈善基金;代管产业;
                                                              典当;资本投资;基金
                                                              投资
                                                              数据处理设备;计算机
                                                              存储装置;已录制的计
                                                              算机程序(程序);计
                                                              算机程序(可下载软
                                                2017.01.07-   件);已录制的计算机
8     发行人      18421743               9
                                                2027.01.06    操作程序;计算机软件
                                                              (已录制);可下载的
                                                              计算机应用软件;已编
                                                              码钥匙卡;微处理机;
                                                              电子出版物(可下载)
                                                              印刷出版物;书籍;说
                                                2017.01.07-   明书;报纸;期刊;杂
9     发行人      18421742               16
                                                2027.01.06    志(期刊);海报;新
                                                              闻刊物;地图;歌曲集
                                                2017.02.21-
10    发行人      18300521               37                   维修电力线路
                                                2027.02.20
                                                2017.02.21-
11    发行人      18300518               42                   服装设计
                                                2027.02.20
                                                2017.02.21-
12    发行人      18300484               43                   饮水机出租
                                                2027.02.20
                                                              组织教育或娱乐竞赛;
                                                              安排和组织学术讨论
                                                              会;安排和组织会议;
                                                2017.03.07-
13    发行人      18421739               41                   安排和组织大会;组织
                                                2027.03.06
                                                              文化或教育展览;组织
                                                              体育比赛;安排和组织
                                                              专题研讨会;组织表演

                                    3-3-1-11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注册人       注册号    图案       类别    有效期限          核定使用商品
号
                                                              (演出);为娱乐组织
                                                              时装展览;文字出版(广
                                                              告宣传材料除外);书
                                                              籍出版;在线电子书籍
                                                              和杂志的出版;电子桌
                                                              面排版;提供在线电子
                                                              出版物(非下载);除
                                                              广告以外的版面设计;
                                                              录像带发行
                                                              餐厅;茶馆;活动房屋
                                                              出租;会议室出租;间
                                                              托儿所(看孩子);出
                                                2017.05.07-
14    发行人      19481988               43                   租椅子、桌子、桌布和
                                                2027.05.06
                                                              玻璃器皿;饮水机出租;
                                                              照明设备出租;烹饪设
                                                              备出租;饭店
                                                              技术研究;质量控制;
                                                              技术咨询;化学服务;
                                                2017.05.07-   生物学研究;包装设计;
15    发行人      19481897               42
                                                2027.05.06    建筑学服务;建筑制图;
                                                              计算机编程;无形资产
                                                              评估
                                                              就业指导(教育或培训
                                                              顾问);辅导(培训);
                                                              职业再培训;安排和组
                                                              织学术讨论会;安排和
                                                2017.05.07-
16    发行人      19460768               41                   组织大会;流动图书馆;
                                                2027.05.06
                                                              提供在线电子出版物
                                                              (非下载);除广告以
                                                              外的版面设计;演出;
                                                              提供体育设施
                                                              货运;汽车运输;停车
                                                              场服务;车库出租;仓
                                                2017.05.07-
17    发行人      19460687               39                   库出租;配水;配电;
                                                2027.05.06
                                                              包裹投递;安排游览;
                                                              旅行预订
                                                              无线电广播;电视播放;
                                                              信息传送;计算机辅助
                                                              信息和图像传送;传真
                                                              发送;光纤通讯;电讯
                                                2017.05.07-
18    发行人      19460450               38                   设备出租;电子公告牌
                                                2027.05.06
                                                              服务(通讯服务);提
                                                              供与全球计算机网络的
                                                              电讯联接服务;由电脑
                                                              进行的电话号码簿查询



                                    3-3-1-11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注册人       注册号    图案       类别    有效期限          核定使用商品
号
                                                              建筑信息;建筑;清洁
                                                              建筑物(内部);室内
                                                              装潢修理;加热设备安
                                                2017.05.07-   装和修理;电器的安装
19    发行人      19460104               37
                                                2027.05.06    和修理;办公机器和设
                                                              备的安装、保养和修理;
                                                              运载工具清洁服务;家
                                                              具保养;清洗
                                                              保险信息;融资租赁;
                                                              艺术品估价;不动产出
                                                2017.05.07-   租;不动产经纪;办公
20    发行人      19459195               36
                                                2027.05.06    室(不动产)出租;经
                                                              纪;担保;募集慈善基
                                                              金;代管产业
                                                              广告;替他人采购(替
                                                              其他企业购买商品或服
                                                              务);人事管理咨询;
                                                2017.05.07-   商业企业迁移;文秘;
21    发行人      19458912               35
                                                2027.05.06    计算机数据库信息系统
                                                              化;会计;自动售货机
                                                              出租;寻找赞助;商业
                                                              管理辅助
                                                              职业再培训;安排和组
                                                              织学术讨论会;安排和
                                                              组织大会;流动图书馆;
                                                              提供在线电子出版物
                                                2017.05.14-
22    发行人      19491329               41                   (非下载);除广告以
                                                2027.05.13
                                                              外的版面设计;演出;
                                                              就业指导(教育或培训
                                                              顾问);辅导(培训);
                                                              提供体育设施
                                                              货运;汽车运输;停车
                                                              场服务;车库出租;仓
                                                2017.05.14-
23    发行人      19491103               39                   库出租;配水;配电;
                                                2027.05.13
                                                              包裹投递;安排游览;
                                                              旅行预订
                                                              无线电广播;电视播放;
                                                              计算机辅助信息和图像
                                                              传送;传真发送;光纤
                                                2017.05.14-   通讯;电讯设备出租;
24    发行人      19490981               38     2027.05.13    电子公告牌服务(通讯
                                                              服务);提供与全球计
                                                              算机网络的电讯联接服
                                                              务;由电脑进行的电话
                                                              号码簿查询;信息传送


                                    3-3-1-11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注册人       注册号    图案       类别    有效期限          核定使用商品
号
                                                              建筑信息;建筑;清洁
                                                              建筑物(内部);室内
                                                              装潢修理;加热设备安
                  19490148                      2017.05.14-   装和修理;电器的安装
25    发行人                             37
                                                2027.05.13    和修理;办公机器和设
                                                              备的安装、保养和修理;
                                                              家具保养;清洗;运载
                                                              工具清洗服务
                                                              保险信息;融资租赁;
                                                              艺术品估价;不动产经
                                                2017.05.14-   纪;不动产出租;办公
26    发行人      19490025               36
                                                2027.05.13    室(不动产)出租;担
                                                              保;募集慈善基金;代
                                                              管产业;经纪
                                                              广告;商业管理辅助;
                                                              替他人采购(替其他企
                                                              业购买商品或服务);
                                                2017.05.14-   人事管理咨询;商业企
27    发行人      19489723               35
                                                2027.05.13    业迁移;文秘;计算机
                                                              数据库信息系统化;会
                                                              计;自动售货机出租;
                                                              寻找赞助
                                                              技术研究;质量控制;
                                                              技术咨询;化学服务;
                                                2017.05.14-   生物学研究;包装设计;
28    发行人      19482216               42
                                                2027.05.13    建筑学服务;建筑制图;
                                                              计算机编程;无形资产
                                                              评估
                                                              餐厅;饭店;茶馆;活
                                                              动房屋出租;会议室出
                                                              租;间托儿所(看孩子);
                                                2017.05.14-
29    发行人      19482039               43                   出租椅子、桌子、桌布
                                                2027.05.13
                                                              和玻璃器皿;饮水机出
                                                              租;照明设备出租;烹
                                                              饪设备出租

                                                2017.06.07-   室内装潢;电梯安装和
30    发行人      18791863               37
                                                2027.06.06    修理
                                                              寻人调查;安全保卫咨
                                                              询;社交陪伴;家务服
                                                2017.06.14-   务;服装出租;交友服
31    发行人      19755345               45
                                                2027.06.13    务;消防;调解;在线
                                                              社交网络服务;计划和
                                                              安排婚礼服务




                                    3-3-1-11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注册人       注册号    图案       类别    有效期限          核定使用商品
号
                                                              货运;汽车运输;停车
                                                              场服务;车库出租;仓
                                                2017.06.14-
32    发行人      19754488               39                   库出租;配水;配电;
                                                2027.06.13
                                                              包裹投递;安排游览;
                                                              旅行预订
                                                              餐厅;饭店;茶馆;活
                                                              动房屋出租;会议室出
                                                2017.06.21-   租;间托儿所(看孩子);
33    发行人      19754532               43     2027.06.20    出租椅子、桌子、桌布
                                                              和玻璃器皿;饮水机出
                                                              租;照明设备出租;自
                                                              助餐厅
                                                              无线电广播;电视播放;
                                                              新闻社服务;信息传送;
                                                              计算机终端通讯;电信
                                                2017.09.07-
34    发行人      20624980               38                   信息;电子公告牌服务
                                                2027.09.06
                                                              (通讯服务);电话会
                                                              议服务;提供互联网聊
                                                              天室;提供在线论坛
                                                              能源分配;快递服务(信
                                                              件或商品);旅行安排;
                                                2017.09.07-   管道运输;运输;礼品
35    发行人      20624986               39
                                                2027.09.06    包装;游艇运输;贵重
                                                              物品的保护运输;停车
                                                              位出租;仓库出租
                                                              培训;安排和组织会议;
                                                              组织表演(演出);流
                                                              动图书馆;电子书籍和
                                                2017.09.07-   杂志的在线出版;广播
36    发行人      20624985               41
                                                2027.09.06    和电视节目制作;娱乐
                                                              服务;提供体育设施;
                                                              游戏器具出租;为艺术
                                                              家提供模特服务
                                                              质量控制;工业品外观
                                                              设计;建筑学服务;服
                                                2017.10.21-   装设计;计算机编程;
37    发行人      20624984               42
                                                2027.10.20    艺术品鉴定;平面美术
                                                              设计;无形资产评估;
                                                              云计算
                                                              无形资产评估;技术研
                                                              究;质量控制;工业品
                                                2017.11.07-   外观设计;建筑学服务;
38    发行人      21259417               42
                                                2027.11.06    服装设计;计算机编程;
                                                              云计算;艺术品鉴定;
                                                              平面美术设计


                                    3-3-1-11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注册人       注册号    图案       类别    有效期限          核定使用商品
号
                                                              餐厅;旅馆预订;会议
                                                              室出租;养老院;间托
                                                              儿所(看孩子);动物
                                                2018.02.07-
39    发行人      22388428               43                   寄养;出租椅子、桌子、
                                                2028.02.06
                                                              桌布和玻璃器皿;饮水
                                                              机出租;照明设备出租;
                                                              烹饪设备出租
                                                              保险咨询;资本投资;
                                                              金融服务;艺术品估价;
                                                2018.02.07-
40    发行人      22388506               36                   办公室(不动产)出租;
                                                2028.02.06
                                                              经纪;担保;募集慈善
                                                              基金;受托管理;典当
                                                              咖啡馆;出租椅子、桌
                                                              子、桌布和玻璃器皿;
                                                              烹饪设备出租;饮水机
                                                2018.06.28-
41    发行人      20624983               43                   出租;照明设备出租;
                                                2028.06.27
                                                              餐厅;会议室出租;养
                                                              老院;间托儿所(看孩
                                                              子);动物寄养
                                                              保险信息;艺术品估价;
                                                              担保;资本投资;办公
                                                2018.11.07-   室(不动产)出租;受
42    发行人      26973917               36
                                                2028.11.06    托管理;融资租赁;经
                                                              纪;募集慈善基金;典
                                                              当经纪
                                                              计算机软件(已录制);
                                                              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
                                                              件);可下载的手机应
                                                              用软件;可下载的计算
                                                2018.12.07-   机应用软件;微处理机;
43    发行人      28671126               9
                                                2028.12.06    已录制的计算机程序;
                                                              已录制的计算机操作程
                                                              序;计算机外围设备;
                                                              个人数字助理(PDA);
                                                              平板电脑
                                                2019.02.07-
44    发行人      26460698               43                   饮水机出租
                                                2029.02.06
                                                2019.02.28-   校准(测量);临床试
45    发行人      26459119               42
                                                2029.02.27    验
                                                              电子书籍和杂志的在线
     德必有限                                   2019.04.28-
46                19187994               41                   出版;提供在线电子出
       (注)                                   2029.04.27
                                                              版物(非下载)




                                    3-3-1-11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注册人       注册号    图案       类别     有效期限          核定使用商品
号
                                                              税务申报服务;寻找赞
                                                              助;销售展示架出租;
                                                2019.05.21-   药品零售或批发服务;
47    发行人      20624982               35
                                                2029.05.20    广告;商业企业迁移;
                                                              计算机数据库信息系统
                                                              化
                                                              技术研究;质量控制;
                                                              测量;化学研究;临床
                                                2019.08.21-   试验;气象信息;材料
48    发行人      35179732               42
                                                2029.08.20    测试;工业品外观设计;
                                                              计算机软件设计;无形
                                                              资产评估
                                                              保险信息;资本投资;
                                                              融资租赁;艺术品估价;
                                                2019.08.21-   办公室(不动产)出租;
49    发行人      35169631               36
                                                2029.08.20    担保;募集慈善基金;
                                                              受托管理;典当经纪;
                                                              经纪;
注:截至2019年12月31日,注册商标的注册人为德必有限,已于2020年3月23日完成注册人
更名,变更后的注册人为发行人。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合法拥有上述中国境内的
注册商标。

     ②发行人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的注册商标

    2014 年 8 月 11 日、2014 年 9 月 1 日、2016 年 8 月 15 日、2017 年 3 月 15
日、2017 年 4 月 15 日,融创投资与德必有限分别签署《商标转让协议》,约定
融创投资将其享有的 38 项中国境内注册商标转让给德必有限,该等注册商标的
具体情况如下:

序
      注册人      注册号     图案      类别     有效期限           核定使用商品
号
                                                              保险;不动产代理;不动
                                                              产管理;代管产业;担保;
                                                2012.04.07-
1     发行人     9231502                 36                   典当;基金投资;金融服
                                                2022.04.06
                                                              务;经纪;募集慈善基金;
                                                              资本投资
                                                              保险;不动产代理;不动
                                                              产管理;代管产业;担保;
                                                2012.04.28-
2     发行人     9238289                 36                   典当;基金投资;金融服
                                                2022.04.27
                                                              务;经纪;募集慈善基金;
                                                              资本投资


                                    3-3-1-11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注册人      注册号    图案      类别     有效期限           核定使用商品
号
                                                             保险;不动产代理;不动
                                                             产管理;代管产业;担保;
                                               2012.06.14-
3     发行人     9232366                36                   典当;基金投资;金融服
                                               2022.06.13
                                                             务;经纪;募集慈善基金;
                                                             资本投资
                                                             保险;不动产代理;不动
                                                             产管理;代管产业;担保;
                                               2014.01.14-
4     发行人     9245859                36                   典当;基金投资;金融服
                                               2024.01.13
                                                             务;经纪;募集慈善基金;
                                                             资本投资
                                                             保险;不动产出租;不动
                                                             产代理;不动产管理;担
                                               2014.04.07-
5     发行人     11679308               36                   保;金融服务;经纪;募
                                               2024.04.06
                                                             集慈善基金;艺术品估
                                                             价;资本投资
                                                             保险;金融服务;古玩物
                                                             估价;不动产代理;不动
                                               2010.02.28-
6     发行人     5967470                36                   产中介;经纪;担保;募
                                               2030.02.27
                                                             集慈善基金;代管产业;
                                                             典当
                                                             保险;金融服务;不动产
                                                             出租;不动产代理;不动
                                               2010.04.07-
7     发行人     6651442                36                   产管理;办公室(不动产)
                                               2030.04.06
                                                             出租;经纪;担保;代管
                                                             产业;典当经纪
                                                             保险;金融服务;古玩物
                                                             估价;不动产代理;不动
                                               2010.09.21-
8     发行人     7166503                36                   产代理.;经纪;担保;
                                               2030.09.20
                                                             募集慈善基金;代管产
                                                             业;典当

                                               2014.04.21-   担保;金融服务;经纪;
9     发行人     11679349               36
                                               2024.04.20    资本投资

                                                             商业管理咨询;商业信
                                                             息;市场分析;替他人推
                                               2012.04.21-   销;文秘;寻找赞助;饭
10    发行人     9238253                35
                                               2022.04.20    店商业管理;广告;会计;
                                                             人事管理咨询;商业场所
                                                             搬迁;商业管理辅助
                                                             电器设备的安装与修理;
                                                             电梯安装和修理;火警器
                                               2012.04.21-
11    发行人     9238316                37                   的安装与修理;计算机硬
                                               2022.04.20
                                                             件安装、维护和修理;建
                                                             筑;喷涂服务;室内装璜;


                                   3-3-1-11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注册人      注册号    图案      类别     有效期限           核定使用商品
号
                                                             手工具修理;消毒;照明
                                                             设备的安装和修理
                                                             电视广播;电子公告牌服
                                                             务(通讯服务);电子邮
                                                             件;计算机辅助信息与图
                                                             像传输;提供数据库接入
                                               2012.04.21-
12    发行人     9238365                38                   服务;提供因特网聊天
                                               2022.04.20
                                                             室;提供与全球计算机网
                                                             络的电讯联接服务;为电
                                                             话购物提供电讯渠道;信
                                                             息传送;远程会议服务
                                                             安排和组织会议;翻译;
                                                             健身俱乐部;教育;流动
                                                             图书馆;培训;提供在线
                                               2012.04.21-
13    发行人     9238389                41                   电子出版物(非下载的);
                                               2022.04.20
                                                             文娱活动;在线电子书籍
                                                             和杂志的出版;组织教育
                                                             或娱乐竞赛
                                                             把有形的数据和文件转
                                                             换成电子媒体;计算机编
                                                             程;计算机病毒的防护服
                                                             务;计算机软件设计;计
                                               2012.04.21-
14    发行人     9238422                42                   算机软件咨询;计算机系
                                               2022.04.20
                                                             统分析;室内装饰设计;
                                                             提供互联网搜索引擎;无
                                                             形资产评估;研究与开发
                                                             (替他人)
                                                             广告;会计;人事管理咨
                                                             询;商业管理辅助;商业
                                               2014.04.07-   企业迁移;市场研究;替
15    发行人     11679295               35
                                               2024.04.06    他人推销;替他人预订电
                                                             讯服务;寻找赞助;组织
                                                             商业或广告展览
                                                             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修理;
                                                             电梯安装和修理;火警器
                                                             的安装与修理;计算机硬
                                               2014.04.07-
16    发行人     11679787               37                   件安装、维护和修理;建
                                               2024.04.06
                                                             筑;喷涂服务;室内装潢;
                                                             手工具修理;消毒;照明
                                                             设备的安装和修理
                                                             安排和组织会议;翻译;
                                                             健身俱乐部(健身和体能
                                               2014.04.07-
17    发行人     11679876               41                   训练);教育;流动图书
                                               2024.04.06
                                                             馆;培训;提供在线电子
                                                             出版物(非下载);娱乐;


                                   3-3-1-11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注册人      注册号   图案      类别     有效期限           核定使用商品
号
                                                            在线电子书籍和杂志的
                                                            出版;组织教育或娱乐竞
                                                            赛
                                                            饭店商业管理;广告;会
                                                            计;人事管理咨询;商业
                                              2012.04.07-   场所搬迁;商业管理辅
18    发行人     9231295               35
                                              2022.04.06    助;商业管理咨询;商业
                                                            信息;市场分析;替他人
                                                            推销;文秘;寻找赞助
                                                            电器设备的安装与修理;
                                                            电梯安装和修理;火警器
                                                            的安装与修理;计算机硬
                                              2012.04.07-
19    发行人     9231574               37                   件安装、维护和修理;建
                                              2022.04.06
                                                            筑;喷涂服务;室内装璜;
                                                            手工具修理;消毒;照明
                                                            设备的安装和修理
                                                            把有形的数据和文件转
                                                            换成电子媒体;计算机编
                                                            程;计算机病毒的防护服
                                                            务;计算机软件设计;计
                                              2012.03.28-
20    发行人     9232381               42                   算机软件咨询;计算机系
                                              2022.03.27
                                                            统分析;室内装饰设计;
                                                            提供互联网搜索引擎;无
                                                            形资产评估;研究与开发
                                                            (替他人)
                                                            饭店商业管理;广告;会
                                                            计;人事管理咨询;商业
                                              2012.03.28-   场所搬迁;商业管理辅
21    发行人     9245830               35
                                              2022.03.27    助;商业管理咨询;商业
                                                            信息;市场分析;替他人
                                                            推销;文秘;寻找赞助
                                                            电器设备的安装与修理;
                                                            电梯安装和修理;火警器
                                                            的安装与修理;计算机硬
                                              2012.03.28-
22    发行人     9245996               37                   件安装、维护和修理;建
                                              2022.03.27
                                                            筑;喷涂服务;室内装璜;
                                                            手工具修理;消毒;照明
                                                            设备的安装和修理
                                                            电视广播;电子公告牌服
                                                            务(通讯服务);电子邮
                                                            件;计算机辅助信息与图
                                              2012.03.28-
23    发行人     9246013               38                   像传输;提供数据库接入
                                              2022.03.27
                                                            服务;提供因特网聊天
                                                            室;提供与全球计算机网
                                                            络的电讯联接服务;为电


                                  3-3-1-12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注册人      注册号    图案      类别     有效期限             核定使用商品
号
                                                             话购物提供电讯渠道;信
                                                             息传送;远程会议服务
                                                             安排和组织会议;翻译;
                                                             健身俱乐部;教育;流动
                                                             图书馆;培训;提供在线
                                               2012.03.28-
24    发行人     9246252                41                   电子出版物(非下载的);
                                               2022.03.27
                                                             文娱活动;在线电子书籍
                                                             和杂志的出版;组织教育
                                                             或娱乐竞赛
                                                             广告;人事管理咨询;商
                                                             业管理辅助;商业企业迁
                                               2014.04.21-   移;市场研究;替他人推
25    发行人     11679284               35
                                               2024.04.20"   销;替他人预订电讯服
                                                             务;寻找赞助;组织商业
                                                             或广告展览
                                                             电梯安装和修理;火警器
                                               2014.04.21-
26    发行人     11679799               37                   的安装与修理;喷涂服
                                               2024.04.20
                                                             务;手工具修理
                                                             安排和组织会议;翻译;
                                                             健身俱乐部(健身和体能
                                                             训练);教育;流动图书
                                               2014.04.07-   馆;培训;提供在线电子
27    发行人     11679900               41
                                               2024.04.06    出版物(非下载);娱乐;
                                                             在线电子书籍和杂志的
                                                             出版;组织教育或娱乐竞
                                                             赛
                                                             建筑;商品房建造;计算
                                                             机硬件安装、维护和修
                                               2017.08.21-   理;照明设备的安装和修
28    发行人     19495208               37
                                               2027.08.20    理;喷涂服务;消毒;防
                                                             盗报警系统的安装与修
                                                             理;电器的安装和修理
                                                             建筑;室内装潢;电器的
                                                             安装和修理;计算机硬件
                                                             安装、维护和修理;照明
                                               2016.12.28-
29    发行人     18349628               37                   设备的安装和修理;喷涂
                                               2026.12.27
                                                             服务;消毒;电梯安装和
                                                             修理;火警器的安装与修
                                                             理;手工具修理
                                               2017.08.21-
30    发行人     19495070               35                   会计
                                               2027.08.20

                                                             商业管理辅助;商业管理
                                               2016.12.21-
31    发行人     18349629               35                   咨询;市场分析;商业信
                                               2026.12.20
                                                             息;饭店商业管理;替他


                                   3-3-1-12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注册人      注册号    图案      类别     有效期限             核定使用商品
号
                                                             人推销;人事管理咨询;
                                                             商业企业迁移;会计;寻
                                                             找赞助;文秘;广告
                                                             电视播放;计算机辅助信
                                                             息和图像传送;电子邮
                                                             件;电子公告牌服务(通
                                                             讯服务);信息传送;为
                                               2016.12.28-
32    发行人     18349627               38                   电话购物提供电讯渠道;
                                               2026.12.27
                                                             提供互联网聊天室;提供
                                                             数据库接入服务;视频会
                                                             议服务;提供与全球计算
                                                             机网络的电讯联接服务
                                                             教育;培训;组织教育或
                                                             娱乐竞赛;娱乐;在线电
                                                             子书籍和杂志的出版;提
                                               2016.12.21-   供在线电子出版物(非下
33    发行人     18349626               41
                                               2026.12.20    载);翻译;健身俱乐部
                                                             (健身和体能训练);流
                                                             动图书馆;安排和组织会
                                                             议
                                                             计算机系统分析;计算机
                                                             编程;计算机软件设计;
                                                             把有形的数据和文件转
                                                             换成电子媒体;室内装饰
                                               2016.12.21-
34    发行人     18349625               42                   设计;提供互联网搜索引
                                               2026.12.20
                                                             擎;替他人研究和开发新
                                                             产品;计算机病毒的防护
                                                             服务;无形资产评估;计
                                                             算机软件咨询
                                                             商品房建造;建筑;电器
                                                             的安装和修理;计算机硬
                                               2017.09.14-   件安装、维护和修理;照
35    发行人     19492555               37
                                               2027.09.13    明设备的安装和修理;喷
                                                             涂服务;消毒;防盗报警
                                                             系统的安装与修理

                                               2017.08.21-
36    发行人     19492366               35                   会计
                                               2027.08.20

                                               2015.11.28-   邮票估价;古玩估价;担
37    发行人     15240131               36
                                               2025.11.27    保;典当经纪
                                                             寻找赞助;广告;商业管
                                                             理辅助;商业管理咨询;
                                               2015.12.14-
38    发行人     15585822               35                   市场分析;商业信息;饭
                                               2025.12.13
                                                             店商业管理;替他人推
                                                             销;人事管理咨询;商业


                                   3-3-1-12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注册人     注册号        图案      类别      有效期限          核定使用商品
号
                                                                 企业迁移
                                                                 金融服务;不动产管理;
                                                                 不动产代理;经纪;担保;
                                                   2015.12.14-
                                            36                   募集慈善基金;代管产
                                                   2025.12.13
                                                                 业;典当;资本投资;基
                                                                 金投资
                                                                 建筑;室内装潢;电器的
                                                                 安装和修理;计算机硬件
                                                                 安装、维护和修理;照明
                                                   2015.12.14-
                                            37                   设备的安装和修理;喷涂
                                                   2025.12.13
                                                                 服务;电梯安装和修理;
                                                                 火警器的安装与修理;手
                                                                 工具修理;消毒
                                                                 教育;培训;组织教育或
                                                                 娱乐竞赛;在线电子书籍
                                                                 和杂志的出版;娱乐;提
                                                   2015.12.14-   供在线电子出版物(非下
                                            41
                                                   2025.12.13    载);翻译;健身俱乐部
                                                                 (健身和体能训练);流
                                                                 动图书馆;安排和组织会
                                                                 议
                                                                 替他人研究和开发新产
                                                                 品;计算机病毒的防护服
                                                                 务;无形资产评估;计算
                                                                 机软件咨询;室内装饰设
                                                   2015.12.14-
                                            42                   计;计算机系统分析;计
                                                   2025.12.13
                                                                 算机编程;计算机软件设
                                                                 计;把有形的数据或文件
                                                                 转换成电子媒体;提供互
                                                                 联网搜索引擎


    本所律师认为,就上述受让取得的中国境内注册商标,德必有限已与转让方
融创投资依法签署了《商标转让协议》,并取得了相应的《商标转让证明》,发
行人合法拥有上述中国境内的注册商标。

     (2)境外注册商标

     根据佛罗伦萨当地律师出具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发行人提供的境外商标证
书、发行人的说明及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检索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官网
(http://www.wipo.int/madrid/en/),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的境外子
公司德必佛罗伦萨拥有 2 项中国境外注册商标,具体如下:

序号                     图案                      注册日期             有效期至


                                       3-3-1-12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1                                                 2014.09.15             2024.09.15


    2                                                 2014.09.11             2024.09.11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境外注册商标已通过注册申
请并在有效期内。

        2.授权专利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
司于中国境内拥有以下 5 项授权专利。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类型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授权公告日
    1      发行人       外观设计   沙盘(七宝德必易园)      201630357982X        2017.01.18
    2      发行人       外观设计          奖杯               2016304790837        2017.03.22
                                   集装箱建筑模型(七
    3      发行人       外观设计                             2016303579834        2017.07.11
                                       宝德必易园)
    4     德必创新      实用新型    共享空间控制设备         2018208402815        2018.12.07
    5     德必创新      实用新型    共享空间管理系统         2018206092744        2018.12.07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中国境内专利权系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自行申请取得,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合法拥有上述中国境内专利权。

        3.著作权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
司于中国境内拥有以下 45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①原始取得

序
                   软件名称          著作权人               登记号                登记日
号
        德必 wehome 服务平台
1                                    德必创新           2018SR132258            2018.02.28
        (ios 版)软件 V2.0.9
        wehome 服 务 平 台
2       ( android 版 ) 软 件       德必创新           2018SR147098            2018.03.06
        V2.0.11
        wehome 服务平台商家版
3                                    德必创新           2018SR307001            2018.05.07
        软件(Android 版)1.4.11


                                          3-3-1-12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软件名称           著作权人           登记号        登记日
号
      wehome 服 务 平 台 软 件
4                                德必创新        2018SR307548    2018.05.07
      (android 版)2.0.22
      wehome 服 务 平 台 软 件
5                                德必创新        2018SR307538    2018.05.07
      (微信版)1.5.30
      wehome 企业自管理后台
6                                德必创新        2018SR361517    2018.05.21
      系统软件 1.4.06
      wehome 数据展示系统软
7                                德必创新        2018SR366916    2018.05.22
      件 V1.0.3
      wehome 服务平台商家版
8                                德必创新        2018SR373179    2018.05.23
      软件(IOS)版 1.4.11
      wehome 服 务 平 台 软 件
9                                德必创新        2018SR369897    2018.05.23
      (ios 版)2.1.0
      wehome 合作商户终端管
10                               德必创新        2018SR501626    2018.06.29
      理系统软件 V1.0.01
      wehome 园区企业后台管
11                               德必创新        2018SR502423    2018.06.29
      理系统软件 V1.0.01
      wehome 财务对账系统软
12                               德必创新        2018SR548999    2018.07.13
      件 V1.0.01
      wehome 对外广告展示与
13                               德必创新        2018SR549211    2018.07.13
      发布系统软件 V2.1.0
      wehome 基础数据管理与
14                               德必创新        2018SR549683    2018.07.13
      分析系统软件 V1.0
      wehome 模块专项数据管
15                               德必创新        2018SR549700    2018.07.13
      理与分析系统软件 V1.0
      wehome 平台管理总后台
16                               德必创新        2018SR548555    2018.07.13
      系统软件 V1.0.01
      wehome 智慧园区 App 资
17                               德必创新        2018SR549110    2018.07.13
      讯软件 V1.0
      wehome 智 能 门 禁 平 台
18                               德必创新        2019SR0579401   2019.06.06
      V1.0
      德秾入孵企业网上社区
19                               北京德秾        2019SR0581622   2019.06.06
      交流软件 V1.0
      德秾园区安防视频运营
20                               北京德秾        2019SR0582755   2019.06.06
      报警系统 V1.0
      德秾园区企业科技发展
21                               北京德秾        2019SR0584906   2019.06.06
      管理系统 V1.0
      德秾在孵企业公司管理
22                               北京德秾        2019SR0584653   2019.06.06
      软件 V1.0
      德秾创业财务服务平台
23                               北京德秾        2019SR0581670   2019.06.06
      V1.0
      德秾会议室预约管理软
24                               北京德秾        2019SR0582789   2019.06.06
      件 V1.0
      德秾园区创新创业实训
25                               北京德秾        2019SR0581645   2019.06.06
      服务系统 V1.0
      德秾创业服务标准体系
26                               北京德秾        2019SR0582767   2019.06.06
      系统 V1.0
      德秾园区开发运营管理
27                               北京德秾        2019SR0584658   2019.06.06
      系统 V1.0


                                     3-3-1-12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软件名称           著作权人           登记号        登记日
号
      德秾创业孵化技术服务
28                               北京德秾        2019SR0582746   2019.06.06
      平台 V1.0
      德秾创业形态大数据分
29                               北京德秾        2019SR0582783   2019.06.06
      析系统 V1.0
      德秾园区金融服务平台
30                               北京德秾        2019SR0581658   2019.06.06
      V1.0
      德秾入驻企业项目筛选
31                               北京德秾        2019SR0581634   2019.06.06
      平台 V1.0
      德秾空间运营服务平台
32                               北京德秾        2019SR0581607   2019.06.06
      V1.0
      德秾创业生态链服务系
33                               北京德秾        2019SR0582772   2019.06.06
      统 V1.0
      wehome 园 区 报 修 软 件
34                               德必创新        2019SR0633624   2019.06.19
      V1.0
      wehome 助手软件(安卓
35    版)[简称:wehome 助       德必创新        2019SR0660530   2019.06.27
      手]V1.0.4
      wehome 园 区 投 诉 软 件
36                               德必创新        2019SR0862467   2019.08.20
      V1.0
      wehome 小程序管理后台
37                               德必创新        2019SR0917019   2019.09.03
      软件 V1.0
      wehome 会员积分管理后
38                               德必创新        2019SR0942646   2019.09.10
      台软件 V1.0
      wehome 会员中心系统软
39                               德必创新        2019SR0956115   2019.09.16
      件 V1.0
      wehome 助手软件(iOS
40                               德必创新        2019SR0995232   2019.09.26
      版)V1.0.5
      wehomeAPP 助手微信公
41                               德必创新        2019SR1027119   2019.10.10
      众号软件 V1.0
      wehome 服 务 平 台 软 件
42    (Android 版)[简称:      德必创新        2019SR1284883   2019.12.04
      wehome 平台]V2.1.55
      wehome 服 务 平 台 软 件
43    (iOS 版)[简称:wehome    德必创新        2019SR1423012   2019.12.24
      平台]V2.1.55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合法拥有上述中国境内
  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②受让取得

      2017 年 7 月,德必创新与上海微侠签署《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约定上
  海微侠将其享有的 2 项软件著作权转让予德必创新,转让价格依据开元评估出
  具的“开元评报字[2017]258 号”《评估报告》确定为 307 万元。该软件著作
  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3-3-1-12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软件名称               著作权人       登记号       登记日

         微侠系列办公社交软件后台管理系统
  1                                             德必创新    2017SR425363   2017.08.04
           [简称:微侠后台管理系统]V2.1
        微侠分布式架构后台管理系统[简称:
  2                                             德必创新    2017SR425376   2017.08.04
                  管理系统]V3.1


    本所律师认为,就上述受让取得的中国境内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德必创新已
与转让方上海微侠依法签署了《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并
取得了相应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德必创新合法拥有上述中国境内
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2)作品著作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
司于中国境内拥有以下 21 项作品著作权:

                              作品
序号        作品名称                 著作权人              登记号            登记日
                              类别
                              美术
 1       六边型红-目标                发行人    沪作登字-2016-F-00596103   2016.04.12
                              作品
                              美术
 2         运动 LOFT                  发行人    沪作登字-2016-F-00607887   2016.04.28
                              作品
                              美术
 3          德必 WE                   发行人    沪作登字-2016-F-00607860   2016.04.28
                              作品
        德必 WE 衍生 WE       美术
 4                                    发行人    沪作登字-2016-F-00635694   2016.06.14
              home            作品
        德必 WE 衍生 WE       美术
 5                                    发行人    沪作登字-2016-F-00635693   2016.06.14
              Lab             作品
        德必 WE 衍生 WE       美术
 6                                    发行人    沪作登字-2016-F-00635692   2016.06.14
              Park            作品
        德必 WE 衍生 WE       美术
 7                                    发行人    沪作登字-2016-F-00635695   2016.06.14
             TALK             作品
                              图形
 8        昭化德必易园                发行人    国作登字-2017-J-00357500   2017.02.16
                              作品
           运动 LOFT          图形
 9                                    发行人    国作登字-2017-J-00357501   2017.02.16
         国际体育产业园       作品

                              图形
 10       沪西德必易园                发行人    国作登字-2017-J-00357502   2017.02.16
                              作品
                              图形
 11       天杉德必易园                发行人    国作登字-2017-J-00357503   2017.02.16
                              作品



                                        3-3-1-12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作品
序号            作品名称                著作权人              登记号                登记日
                              类别
                杭州东溪      图形
 12                                      发行人      国作登字-2017-J-00357504      2017.02.16
                德必易园      作品

                              美术
 13         WE”ART                      发行人      沪作登字-2018-F-01107188      2018.06.15
                              作品
                              美术
 14        WE”海外版                    发行人      沪作登字-2018-F-01107187      2018.06.15
                              作品
                              美术
 15        wehome LINK                   发行人      沪作登字-2018-F-01107189      2018.06.15
                              作品
                              美术
 16              德必荟                  发行人      沪作登字-2018-F-01107185      2018.06.15
                              作品
                              美术
 17        老洋行 1913                   发行人      沪作登字-2018-F-01107184      2018.06.15
                              作品
                              美术
 18         徐汇创意阁                   发行人      沪作登字-2018-F-01107186      2018.06.15
                              作品
                              美术
 19             愚园 1890                发行人      沪作登字-2018-F-01107190      2018.06.15
                              作品
                              美术
 20        wehome logo                   发行人      沪作登字-2018-F-01128129      2018.07.13
                              作品
         wehome 扑克牌系      美术
 21                                      发行人      沪作登字-2018-F-01128128      2018.07.13
           列品牌海报         作品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合法拥有上述中国境内的
作品著作权。

       4.域名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
公司拥有以下 7 项已办理信息备案的域名:

序
                域名        主办单位名称      网站名称          备案号          审核通过时间
号
                                                               沪 ICP 备
 1      dobechina.com          发行人         德必官网                           2019.07.05
                                                             09020198 号-1
                                                               沪 ICP 备
 2        icfchina.cn          发行人             社群节                         2019.07.05
                                                             09020198 号-2
                                             wehome 平         沪 ICP 备
 3       wehome.net.cn         发行人                                            2019.07.05
                                                台           09020198 号-3
                                                               沪 ICP 备
 4       dobechina.cn          发行人         上海德必                           2019.07.05
                                                             09020198 号-4


                                           3-3-1-12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中意设计交     沪 ICP 备
 5        sidec.cn              发行人                                   2019.07.05
                                              流中心     09020198 号-6
      sevenstar-manor.                                     沪 ICP 备
 6                              发行人        七莘路                     2019.07.05
            com                                          09020198 号-7
                                            上海德兰郡
                                                           沪 ICP 备
 7     dobework.com         德兰郡行        行物业服务                   2019.08.03
                                                         19026772 号-1
                                            有限公司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已就上述域名在工业和信
息化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办理备案。

     (二)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参股企业

    截至 2020 年 5 月 27 日,发行人共有 57 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12 家参
股企业。另经本所律师核查,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5 月 27 日,发行人
共有 6 家下属企业予以注销。

     1.境内全资、控股子公司


    发行人目前的中国境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参股企业截至 2020 年 5 月 27
日的基本情况,以及报告期内注销的下属企业在注销前的基本情况如下:

     (1)承租运营园区的境内全资、控股子公司

     1上海德必易园多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易园多媒体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管局核发
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056972694636),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德必易园多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上海市长宁区安化路492号1幢710室
      法定代表人         贾波
       注册资本          1500万元
       成立日期          2009年11月26日
       营业期限          2009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25日
                         多媒体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创意
                         设计服务,商务咨询,建筑设计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物业管理,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除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
                         务,停车场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3-3-1-12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2上海行运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行运文化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管局核发的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05074819748J),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行运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上海市长宁区安化路492号1幢A座536室
     法定代表人          陈红
      注册资本           1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3年8月6日
      营业期限           2013年8月6日至2033年8月5日
                         创意设计,建筑设计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物业
      经营范围           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3上海德必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德必创意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管局核发的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05677846147M),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德必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上海市长宁区法华镇路525号4幢B座101室
      法定代表人         贾波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08年7月10日
       营业期限          2008年7月10日至2028年7月9日
                         创意设计服务,商务咨询,建筑设计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物业管
                         理,实业投资(除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会务服务,展览展
       经营范围
                         示服务,销售建筑装潢材料,停车场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3-3-1-13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4上海天杉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天杉文化为发行人通过上海乾毅间接控股的二级子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长
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05057622599X),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天杉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1900号6F601室
     法定代表人          陈红
      注册资本           2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2年11月15日
      营业期限           2012年11月15日至2032年11月14日
      经营范围           创意设计,建筑设计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物业
                         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会务服务,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
                         理,建筑装饰建设工程专项设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
                         金融业务);计算机软硬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转让、技术服务;网络系统集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上海乾毅持有100%股权


     5上海德必昭航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德必昭航为发行人通过上海乾毅间接控股的二级子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长
宁区市场监管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05055947154J),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德必昭航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上海市长宁区昭化路357号376幢201室
     法定代表人          陈红
      注册资本           1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2年11月9日
      营业期限           2012年11月9日至2042年11月8日
                         创意设计服务,建筑设计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
      经营范围           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停车场(库)经营,实业
                         投资(除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会


                                          3-3-1-13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销售
                         建筑装潢材料;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计
                         算机、网络科技、多媒体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
                         让、技术服务;系统集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上海乾毅持有100%股权


     6上海徐汇德必文化创意服务有限公司

    徐汇德必为发行人通过上海乾观间接控股的二级子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徐
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045834612896),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徐汇德必文化创意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上海市徐汇区石龙路345弄27号4幢
     法定代表人          陈红
      注册资本           15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1年10月14日
      营业期限           2011年10月14日至2031年10月13日
                         创意设计服务,建筑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
                         划,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会务服务,投资管理,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资产管理,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
                         计算机软硬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停车收费。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上海乾观持有100%股权


     7上海齐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齐彦文化为发行人通过德必投资间接控股的二级子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徐
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043016332829),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齐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上海市徐汇区岳阳路77弄20号2247室
     法定代表人          陈红
      注册资本           300万元



                                          3-3-1-13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成立日期           2014年5月8日
      营业期限           2014年5月8日至2044年5月7日
      经营范围           文化艺术交流策划(除经纪),舞台美术策划,企业形象策划,
                         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以上除经纪),
                         会务会展服务,公共关系服务,摄影,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广
                         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风景园林建设工程专项设计与施工,
                         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自有设备租赁(除金融租赁),
                         工艺礼品、电子产品、文体用品、日用百货的销售,从事货物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物业管理,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
                         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计算机技术领域内
                         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
                         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股权结构           德必投资持有100%股权


     8上海德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德沁文化为发行人通过德必投资间接控股的二级子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徐
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043016590285),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德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上海市徐汇区冠生园路223号20幢522室
     法定代表人          陈红
      注册资本           4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4年5月13日
      营业期限           2014年5月13日至2034年5月12日
      经营范围           文化艺术交流策划(除经纪),投资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会展
                         会务服务,赛事活动策划(除经纪),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各类广告,化妆品、厨房用品、计算机配件、日用百货、电子产
                         品、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工艺品、通讯器材的销售,物业管理,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
                         金融业务),计算机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德必投资持有100%股权


     9上海虹口德必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3-3-1-13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虹口德必为发行人通过德必创意间接控股的二级子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虹
口区市场监管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096822127989),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虹口德必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同心路723号3幢一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          贾波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08年11月18日
      营业期限           2008年11月18日至2028年11月17日
                         创意服务,物业管理,实业投资,商务咨询,会展会务服务,企
      经营范围           业形象策划,建筑设计咨询,停车场管理。销售建筑装潢材料。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德必创意持股51%;发行人持股49%


     10上海同柳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同柳文化为发行人通过德必投资间接控股的二级子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虹
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093209146888),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同柳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广中路40号M23室
     法定代表人          陈红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4年11月4日
      营业期限           201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3日
      经营范围           创意服务,物业管理,实业投资,商务咨询,会展会务服务,企
                         业形象策划,建筑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停车场管理;销售建筑装
                         潢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股权结构           德必投资持有100%股权


     11上海同欣桥文化创意服务有限公司



                                          3-3-1-13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同欣桥文化为发行人通过德必投资间接控股的二级子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
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09MA1G510G4G),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同欣桥文化创意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沽源路110弄15号210-537室
     法定代表人          陈红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5年11月20日
      营业期限           2015年11月20日至2031年11月19日
      经营范围           创意服务,物业管理,实业投资,商务咨询,会展会务服务,企
                         业形象策划,建筑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停车场管理;销售建筑装
                         潢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股权结构           德必投资持有100%股权


     12上海柏航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柏航文化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管局核发的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090764028238),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柏航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一路1200号4幢(二号楼)115室
     法定代表人          陈红
      注册资本           1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3年8月13日
      营业期限           2013年8月13日至2033年8月12日
                         创意服务,建筑专业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
                         划,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会务服务,投资管理,
                         实业投资,资产管理,停车场管理,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
      经营范围
                         施工,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计算机、系
                         统集成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3-3-1-13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13上海德必哈库创意服务有限公司

    德必哈库为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管局核发的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09572678167P),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德必哈库创意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哈尔滨路160号1幢1层
     法定代表人          贾波
      注册资本           8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1年4月8日
      营业期限           2011年4月8日至2031年4月7日
                         创意服务,建筑设计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市场
                         营销策划,物业管理,商务咨询,会展会务服务,建筑装修装饰
      经营范围
                         工程专业承包,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发行人持有70%股权;何增强持有30%股权


     14上海沪平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沪平文化为发行人通过上海乾毅间接控股的二级子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普
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07059387537M),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沪平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上海市普陀区真南路150号3幢101室
     法定代表人          陈红
      注册资本           1,1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3年1月5日
      营业期限           201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4日
      经营范围           创意服务,建筑专业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
                         划,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咨询类均除经纪
                         专项),会务服务,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以上均除
                         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管理),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
                         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计算机软硬件领域
                         内的技术开发,网络系统集成,停车场(库)经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3-1-13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股权结构           上海乾毅持有100%股权


     15上海双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双通文化为发行人通过德必投资间接控股的二级子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普
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07398625077C),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双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上海市普陀区志丹路168号2040室
     法定代表人          陈红
      注册资本           7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4年7月11日
      营业期限           2014年7月11日至2034年7月10日
      经营范围           文化艺术交流策划(除演出、除经纪),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
                         象策划,物业管理,投资管理(除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管理),
                         资产管理(除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经
                         纪),商务信息咨询(除经纪),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电
                         脑图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德必投资持有100%股权


     16上海郦园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

    郦园文化为发行人通过德必投资间接控股的二级子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普
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07MA1G0H3H8Y),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郦园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1238号11幢205室
     法定代表人          陈红
      注册资本           3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7年9月6日
      营业期限           2017年9月6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创意服务,建筑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商务信


                                         3-3-1-13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设计、
                         制作各类广告,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物业管理,建筑装修
                         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
                         务),酒店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德必投资持有100%股权


     17上海易必创文化创意服务有限公司

    易必创文化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2074828636A),基本情
况如下:


         名称            上海易必创文化创意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199号1幢818室
     法定代表人          贾波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3年8月6日
      营业期限           2013年8月6日至无固定期限
                         创意设计服务,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酒店管理,企
                         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咨询类
                         项目除经纪),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会
                         务服务,物业服务,保洁服务,停车服务,绿化养护,建筑装饰
      经营范围           装修建设工程一体化,房屋建设工程(工程类项目凭许可资质经
                         营),办公用品、通信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
                         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建筑装潢材料、汽摩配件、日用百
                         货、工艺品、电子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18上海闵行德必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闵行德必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管局核发的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25665806735),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闵行德必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上海市闵行区金雨路55-59号第1幢三层317室
      法定代表人         贾波


                                        3-3-1-13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注册资本          2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0年12月24日
       营业期限          2010年12月24日至2030年12月23日
                         创意设计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停车服务、物业服务,
                         商务咨询、建筑设计咨询(咨询类项目除经纪),企业形象策划,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授权范围内的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19上海七宝德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七宝德必为发行人通过德必投资间接控股的二级子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闵
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123423246461),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七宝德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7755号126室
     法定代表人          陈红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5年5月12日
      营业期限           2015年5月12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从事电子科技、环保科技、信息科技、网络科技、生物科技、计
                         算机技术、信息化工程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
                         咨询、技术服务,停车服务,创意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
                         销策划,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建筑设计咨询、商务咨询,
                         会务服务,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建筑装饰工程,电
                         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从事计算机软硬件领
                         域内的技术开发,网络系统集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德必投资持有100%股权


     20上海德创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德创文化为发行人通过德必投资间接控股的二级子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闵
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12MA1GBNWE4X),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德创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3-3-1-13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518号201室
     法定代表人          陈红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7年8月4日
      营业期限           2017年8月4日至2033年8月3日
      经营范围           创意服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建筑设计,商务咨询,企业管理
                         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各类广告,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
                         建筑装饰工程,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从
                         事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德必投资持有100%股权


     21上海德鼎文化创意服务有限公司

    德鼎文化为发行人通过德必投资间接控股的二级子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闵
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12MA1GBEGQ6G),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德鼎文化创意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7755号409室
     法定代表人          陈红
      注册资本           8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6年11月10日
      营业期限           2016年11月10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创意服务,授权范围内的房屋租赁,建筑
                         设计咨询、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
                         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物业服务,停车服务,建筑装
                         饰工程,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从事计算
                         机软硬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网络系统集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德必投资持有100%股权



     22上海禾延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3-3-1-14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禾延文化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
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06324517786G),基本情况
如下:


         名称            上海禾延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上海市静安区延平路135号102室
     法定代表人          陈红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5年1月30日
      营业期限           2015年1月30日至2045年1月29日
                         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除经纪),创意设计服务,建筑设计咨
                         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务会展服务,物业管理,
                         停车场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投资管理,实业投资,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建筑装饰工程,计算机硬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网络
                         系统集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23上海大宁德必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大宁德必为发行人通过上海乾观间接控股的二级子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静
安区市场监管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06054599952W),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大宁德必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彭江路602号7幢201室
     法定代表人          陈红
      注册资本           12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2年9月27日
      营业期限           2012年9月27日至2032年9月26日
                         创意设计服务,建筑设计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
                         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建筑装饰装修建
                         设工程专业施工(工程类项目凭许可资质经营),电子商务(不
      经营范围
                         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在计算机、网络科技领域内从事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3-1-14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股权结构           上海乾观持有95%股权;上海宏森建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5%股权


     24上海德必经典创意发展有限公司

    德必经典为发行人通过德必投资间接控股的二级子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黄
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013243905863),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德必经典创意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422号908室
     法定代表人          陈红
      注册资本           2,2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5年1月6日
      营业期限           2015年1月6日至2045年1月5日
      经营范围           创意服务,建筑设计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物业
                         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建筑装
                         饰工程设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德必投资持有92%股权;百年经典(上海)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持
                         有8%股权



     25上海德延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德延文化为发行人通过德必投资间接控股的二级子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黄
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01MA1FP9DE0T),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德延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8号501-A室
     法定代表人          陈红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7年12月21日
      营业期限           2017年12月21日至2037年12月20日
      经营范围           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创意服务,建筑装饰建设工程专项设计,


                                          3-3-1-14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广告
                         设计、制作、代理,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物业管理,停车
                         场(库)经营管理,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
                         从事计算机软硬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
                         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德必投资持有100%股权


     26上海德必芳华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

    德必芳华为发行人通过德必投资间接控股的二级子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浦
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15MA1H8A646W),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德必芳华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华路139号
     法定代表人          陈红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6年10月24日
      营业期限           2016年10月24日至2036年10月23日
      经营范围           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创意服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商务咨
                         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务服务,
                         展览展示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库)经营,建筑装修装饰建
                         设工程施工,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从事计算机软硬
                         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德必投资持有100%股权


     27上海腾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腾实投资为发行人通过德必投资间接控股的二级子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自
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管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MA1K35XU28),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腾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250号2幢二层D201室
     法定代表人          陈红


                                          3-3-1-14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6年1月6日
      营业期限           2016年1月6日至2036年1月5日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停车场(库)经营,
                         房地产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自有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
                         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股权结构           德必投资持有100%股权


     28上海嘉定德必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嘉定德必为发行人通过德必投资间接控股的二级子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嘉
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14MA1GW0112J),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嘉定德必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上海市嘉定区菊园新区平城路811号1幢16楼1611室J231
     法定代表人          陈红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8年10月12日
      营业期限           2018年10月12日至2038年10月11日
      经营范围           从事文化科技、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电子科技、环保科
                         技、信息科技、网络科技、计算机技术、信息化工程技术领域内
                         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财务咨询(不得
                         从事代理记账),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
                         策划,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创意服务,商务咨询,会务服
                         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工程,电子商务
                         (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停车场管
                         理,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德必投资持有75%股权;上海嘉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25%股
                         权


     29杭州德必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杭州德必为发行人通过德必投资间接控股的二级子公司,目前持有杭州市江
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104MA27W71156),基本情况如下:


                                          3-3-1-14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名称            杭州德必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杭州市江干区东宁路553号A座1001
     法定代表人          陈红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5年10月29日
      营业期限           2015年10月29日至2035年10月28日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服务:建筑设计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会务会展服务,
                         投资管理(除证券、期货),受托企业资产管理,建筑装饰工程,
                         电子商务技术的技术开发、计算机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技术咨询,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承办展览展示,经济信息咨询
                         (除商品中介),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演出及演出中介),
                         市场调查(除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
      股权结构           德必投资持有100%股权


     30北京天德润宝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北京天德润宝为发行人通过德必投资间接控股的二级子公司,目前持有北京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1MA005L6856),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北京天德润宝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寺街91号24栋C
     法定代表人          陈红
      注册资本           1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6年5月18日
      营业期限           2016年5月18日至2046年5月17日
      经营范围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企业策划;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形象策划;
                         市场营销策划;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
                         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装饰设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
                         公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德必投资持有51%股权,北京天宝润德古玩文物艺术会展中心有
                         限公司持有49%股权



                                          3-3-1-14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1北京德潭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德潭为发行人通过德必投资间接控股的二级子公司,目前持有北京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1MA00FED0X2),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北京德潭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后永康胡同17号10号楼A407房间
     法定代表人          陈红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7年6月19日
      营业期限           2017年6月19日至2047年6月18日
      经营范围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企业策划;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策划;物业
                         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会议服务;承办
                         展览展示;装饰设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
                         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出租办公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德必投资持有100%股权


     32南京德必融辉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德必融辉为发行人通过南京德必间接控股的三级子公司,目前持有江苏
省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102MA1WMHD74E),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南京德必融辉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洪武北路129号
     法定代表人          贾波
      注册资本           5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8年6月1日
      营业期限           2018年6月1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文化艺术交流(不含演出);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演
                         出经纪(须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经营);票务代理;策划创意
                         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建筑工程设计、技术咨询;企


                                         3-3-1-14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咨询);物业管理;停车
                         场管理服务;房地产经纪;自有房屋租赁;图文设计、制作;设
                         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许可证的经营项目除外);
                         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电子商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计算机信
                         息系统集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南京德必持有60%股权;南京德融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
                         40%股权


     33苏州优德必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优德必为发行人通过德必投资间接控股的二级子公司,目前持有苏州市
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08MA1MX6JU1X),基本情况如
下:


         名称            苏州优德必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            苏州市渔郎桥浜16号
     法定代表人          陈红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6年10月13日
      营业期限           2016年10月13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文化艺术交流策划,策划创意服务,房屋租赁代理,建筑设计,
                         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实业投资,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
                         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会务服务,展览展示
                         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承接建筑装饰工程,电
                         子商务服务,计算机软硬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股权结构           德必投资持有100%股权


     34成都德必联翔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成都德必联翔为发行人通过德必投资间接控股的二级子公司,目前持有成都
市锦江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0104MA6C79BK58),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成都德必联翔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3-1-14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住所            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区桦彩路158号1栋1单元1层1号
     法定代表人          陈红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7年12月1日
      营业期限           2017年12月1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           文艺创作;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文化创意与科技园区的建设与运
                         营管理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建筑装饰装修
                         工程设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设计,市场
                         调研,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会务服务,展览展示
                         服务;物业管理;停车管理服务;网上贸易服务;计算机软件及
                         硬件领域内的技术研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
                         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餐饮服务(简餐);销售:预包装食品;
                         创业孵化器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德必投资持有80%股权;四川联翔印务有限公司持有20%股权


     35西安德源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西安德源为发行人通过德必投资间接控股的二级子公司,目前持有西安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碑林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610103MA6WYFUR58),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西安德源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火炬路7号东新世纪广场1层1-4室
     法定代表人          陈红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9年6月24日
      营业期限           2019年6月24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文艺创作;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文化创意与科技园区的建设与运营
                         管理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商务信息咨
                         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设计,市场调研,设计、制作、代理、发
                         布各类广告,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物业管理;停车管理服务;网
                         上贸易服务;计算机软件及硬件领域内的技术研究、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餐饮服务(简餐);销
                         售:预包装食品;创业孵化器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德必投资持有100%股权


     36湖南德铭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3-3-1-14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湖南德铭为发行人通过德必投资间接控股的二级子公司,目前持有长沙市岳
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30104MA4QNCK2XC),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湖南德铭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武汉市江岸区石桥一路 18 号 7 栋 7-5-B38
     法定代表人          陈红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9 年 8 月 5 日
      营业期限           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文化产品、网络技术、电子产品研发;软件开发;智能技术咨询、
                         服务;计算机软件销售;文化艺术咨询服务;市场调研服务;企
                         业营销策划;市场营销策划服务;公共关系服务;创业空间服务;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餐饮管理;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
                         务;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服务;众创空间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停车场
                         运营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建筑装饰工程、文化创意设计;房
                         地产租赁经营;商务信息咨询;文艺创作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
                         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策划创意服务;广
                         告发布服务;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物业管理;
                         互联网信息技术咨询;产业园区及配套设施项目的管理。(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德必投资持有 100%股权


     (2)非承租运营园区的境内全资、控股企业

     1上海洛芙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洛芙特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管局核发的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05588711304J),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洛芙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上海市长宁区安化路492号A座(1幢)705室
      法定代表人         陈红
       注册资本          20万元
       成立日期          2012年1月11日
       营业期限          2012年1月11日至长期


                                             3-3-1-14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网络科技、计算机软硬件、通信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相关产品的销售;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
       经营范围
                         策划,商务咨询,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2上海易源文化创意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易源文化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管局核发的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05076415464C),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易源文化创意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上海市长宁区安化路492号1幢A座801室
     法定代表人          陈红
      注册资本           10万元
      成立日期           2013年8月15日
      营业期限           2005年7月20日至2033年8月15日
                         建筑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市政专业建设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建设
                         工程专项设计,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建筑装饰
                         装修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建筑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
      经营范围           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脑图文设计,企业管理咨询,
                         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公关策划,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
                         电信、金融业务); 销售建筑材料,工艺品,钢材、木材。 (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3上海德泽重生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德泽重生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管局核发的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05MA1FW0RM9H),基本情况如
下:

         名称            上海德泽重生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上海市长宁区安化路492号4幢1楼125-1室
     法定代表人          周福赟
      注册资本           500万元



                                         3-3-1-15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成立日期           2015年12月3日
      营业期限           2015年12月3日至2030年12月2日
                         建筑工程咨询服务;建筑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经营范围
                         建筑装饰建设工程专项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4上海德必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德必创新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
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05MA1FW0W94N),基本情
况如下:

         名称            上海德必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上海市长宁区安化路492号2幢1楼101-2室
      法定代表人         贾波
       注册资本          3,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5年12月8日
       营业期限          2015年12月8日至2035年12月7日
                         从事计算机软硬件、智能科技、物联网科技、信息科技、网络技术
                         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计、制作、
                         发布、代理各类广告,智能控制系统、弱电智能系统、机电一体化
                         设备、安防产品、楼宇智能产品、机械设备、电子设备、计算软硬
                         件产品的设计、销售、安装、维修(以上两项限上门),计算机信
       经营范围
                         息系统集成,建筑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
                         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会务服务,投资管理,实业
                         投资,资产管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电子商务(不得从
                         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5上海德兰郡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德兰郡行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管局核发的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0555882560X2),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德兰郡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3-3-1-15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上海市长宁区安化路506号
      法定代表人         李燕灵
       注册资本          1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0年7月27日
       营业期限          2010年7月27日至2030年7月26日
                         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商务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企
       经营范围          业形象策划,设计、制作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6上海德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德必企业管理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管局核
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05596479349C),基本情况
如下:


         名称            上海德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上海市长宁区安化路492号1幢A座7E30室
      法定代表人         陈红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2年5月30日
       营业期限          2012年5月30日至2032年5月29日
                         企业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银行、证券、保险业务),企业形
                         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商务咨询,设计、制作、利用自有媒体发
       经营范围
                         布各类广告,文化艺术活动交流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7上海德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德必投资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
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05078172283D),基本情况
如下:


         名称            上海德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3-1-15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长阳路235号7982室
     法定代表人          贾波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3年9月18日
      营业期限           2013年9月18日至2033年9月17日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领域内的技术开
                         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创意设计,会务服务,展
                         览展示服务,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市
                         场营销策划,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
                         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8北京德必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德必荟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目前持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
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1MA0067N13D),基本
情况如下:


         名称            北京德必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寺街91号25幢81号
      法定代表人         陈红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6年6月12日
       营业期限          2016年6月12日至2046年6月11日
                         提供点子、创意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装饰设计;市场
                         营销策划;物业管理;会议服务;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企
       经营范围          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9德必文化创意发展(成都)有限公司

    德必文化(成都)为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目前持有成都市锦江工商局的《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4MA6C5C1A7J),基本情况如下:


                                         3-3-1-15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名称            德必文化创意发展(成都)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成都市锦江区大慈寺路60号
     法定代表人          陈红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7年10月24日
      营业期限           2017年10月24日至长期
                         文艺创作;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信息咨
                         询;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
                         业形象设计;市场调研;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会
                         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服务;网上贸易
      经营范围
                         代理;计算机软件及硬件领域内的技术研究、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技术转让;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不含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依法须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发行人持有90%股权;成都德和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


     10上海乾观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乾观为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
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230055945335U),基本情况
如下:


         名称            上海乾观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秀山路8号3幢二层J区2036室(崇明工业园
         住所
                         区)
     法定代表人          贾波
      注册资本           1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2年11月9日
      营业期限           2012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8日
                         创业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咨询,实业投资,企业管
      经营范围           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股权结构           发行人持有99%股权;德必企业管理持股1%


     11上海乾毅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3-1-15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乾毅为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
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230067842288T),基本情况
如下:


         名称            上海乾毅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秀山路8号3幢二层K区2115室(上海市崇明
         住所
                         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          陈红
      注册资本           1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3年5月15日
      营业期限           201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4日
                         创业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咨询,实业投资,企业管
      经营范围           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股权结构           发行人持有99%股权;德必企业管理持有1%股权


     12德必众创空间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德必众创空间为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管局核
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01MA1FPFG449),基本情况
如下:


         名称            德必众创空间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422号3楼301室
     法定代表人          贾波
      注册资本           3,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9年7月26日
      营业期限           2019年7月26日至2039年7月25日
                         众创空间经营管理,创意服务,建筑专业设计,企业形象策划,
                         市场营销策划,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会务服务,
                         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
      经营范围
                         金融业务),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计算机
                         系统集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发行人持有65%股权;上海影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权结构
                         持有35%股权



                                         3-3-1-15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13上海端乾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端乾为发行人通过德必投资间接控股的二级子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长
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050609424115),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端乾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上海市长宁区安化路492号1幢A座526室
     法定代表人          李燕灵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3年1月28日
      营业期限           2013年1月28日至2033年1月27日
      经营范围           创意设计服务,建筑设计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
                         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会务服务,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
                         产管理(以上三项除银行、证券、保险业务),建筑装饰工程设
                         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计算机软硬件
                         领域内的技术开发;网络系统集成,文化艺术活动交流策划。(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德必投资持有100%股权


     14上海德莘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

    德莘文化为发行人通过德必投资间接控股的二级子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闵
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12MA1GB6QPXA),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德莘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上海市闵行区莘福路396号2幢310室
     法定代表人          陈红
      注册资本           8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6年3月21日
      营业期限           2016年3月21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创意服务,授权范围内的厂房租赁,建筑
                         设计咨询、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咨询类项目除经纪),投
                         资管理,实业投资,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务服务、
                         展览展示服务、物业服务、停车服务,建筑装饰工程(凭许可资


                                         3-3-1-15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质经营),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从事计
                         算机软硬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网络系统集成。(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德必投资持有100%股权


     15上海科北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科北文化为发行人通过德必投资间接控股的二级子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嘉
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14MA1GTT9K1U),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科北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上海市嘉定区科福路358_368号4幢1层E区J1527室
     法定代表人          陈红
      注册资本           50万元
      成立日期           2017年1月4日
      营业期限           2017年1月4日至2047年1月3日
      经营范围           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创意服务,物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企业
                         管理,商务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德必投资持有100%股权


     16北京德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德秾为发行人通过德必投资间接控股的二级子公司,目前持有北京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5MA01CMXY1W),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北京德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风南路8号院A座首层109室
     法定代表人          陈斌
      注册资本           5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8年6月5日
      营业期限           2018年6月5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工程勘察;技术推广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3-3-1-15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经营活动;工程勘察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德必投资持有100%股权


     17武汉德元文化创意产业有限公司

    武汉德元为发行人通过德必投资间接控股的二级子公司,目前持有武汉市江
岸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0102MA4K4KFY28),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武汉德元文化创意产业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武汉市江岸区石桥一路18号7栋7-5-B38
     法定代表人          陈红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9年7月4日
      营业期限           2019年7月4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文艺创作;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文化创意服务;建筑维修;房地
                         产信息咨询;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
                         咨询,企业形象设计,市场调研,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
                         广告,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物业管理;停车管理服务;网
                         上贸易服务;计算机软件及硬件领域内的技术研究、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销售;预包装
                         食品;创业孵化器管理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德必投资持有100%股权


     18南京德必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德必为发行人通过德必投资间接控股的二级子公司,目前持有江苏省南
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102MA1WDLBN4A),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南京德必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南京市玄武区洪武北路129号
     法定代表人          贾波



                                        3-3-1-15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注册资本           5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8年4月18日
      营业期限           2018年4月18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文化艺术交流(不含演出);策划创意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
                         示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房地产经纪;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
                         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
                         (许可证的经营项目除外);票务代理;物业管理;建筑工程、
                         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电子商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计
                         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德必投资持有90%股权;南京德天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
                         10%股权


     19湖南德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湖南德必为发行人通过德必投资间接控股的二级子公司,目前持有湖南省长
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91430100MA4Q37Q338),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湖南德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湖南省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大道658号湖南麓谷信息港1009房
                         1270(集群注册)
     法定代表人          贾波
      注册资本           5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8年11月6日
      营业期限           2018年11月6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策划创意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建
                         筑装饰材料的销售;建筑装饰材料的研发;经济与商务咨询服务;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广
                         告制作服务;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的开发建设;
                         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技术转
                         让;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文化创意;文化创意设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
                         得从事P2P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
                         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非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
      股权结构           德必投资持有51%股权;长沙楼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40%股权;润东阳光(北京)咨询有限公司持有9%股权


     20北京德必荟嘉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3-3-1-15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必荟嘉为发行人通过德必投资间接控股的二级子公司,目前持有北京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1MA017XW69G),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北京德必荟嘉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菊儿胡同33号4号楼136
     法定代表人          陈红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7年9月25日
      营业期限           2017年9月25日至2047年9月24日
      经营范围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企业策划;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机动
                         车公共停车场服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室内装饰设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
                         出租商业用房;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工程设计。(企
                         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德必投资持有85%股权;北京嘉年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5%股权


     21首开文投德必(北京)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首开文投德必为发行人通过北京德必荟嘉间接控股的三级子公司,目前持有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5MA01ADP4XD),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首开文投德必(北京)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14层1415室
     法定代表人          贾波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8年2月11日
      营业期限           2018年2月11日至2048年2月10日
      经营范围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
                         出租办公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北京德必荟嘉持有60%股权;首开文投(北京)文化科技有限公


                                         3-3-1-16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司持有40%股权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上述全资、控股企业均为依法成立、合法存续的企
业法人,发行人持有其股权的行为合法有效。

     2.境内参股企业

     (1)承租运营园区的境内参股企业

     1南京金旅

    南京金旅为发行下属子公司南京德必的参股公司,目前持有南京市雨花台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114MA1X18567C),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南京金旅德必文化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南京市雨花台区龙西路568号
      法定代表人          丁翔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8年8月9日
       营业期限           2018年8月9日至无固定期限
                          文化创意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房屋租赁;餐饮管理;
                          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设计、制作、
                          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物业管
       经营范围
                          理;停车场管理服务;商务咨询;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的设计、
                          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南京金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南京德必持有49%
       股权结构
                          股权


       南京金旅目前承租运营“金旅德必易园”园区项目,根据南京金旅与南京
  金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签署的《租赁协议》,南京金旅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龙西路 568 号的房屋出租予南
  京金旅用以运营“金旅德必易园”项目,租赁期限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33
  年 12 月 31 日。

     2上海涌新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3-3-1-16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涌新文化为发行下属子公司德必投资的参股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徐汇区市
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04MA1FR7LL4H),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涌新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上海市徐汇区文定路218号28幢5楼501室
     法定代表人          陈红
      注册资本           7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7年3月3日
      营业期限           2017年3月3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创意服务,房地产咨询,建筑装饰建设工程
                         专项设计,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
                         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会务服务,展览展示
                         服务,物业管理,停车收费,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
                         融业务),计算机软硬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技术转让,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上海服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德必投资持有49%股
                         权


    涌新文化目前承租运营“德必徐家汇 WE””园区项目。根据涌新文化与上
海服装(集团)有限公司永新雨衣染织厂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签署的《房屋租赁
合同》,上海服装(集团)有限公司永新雨衣染织厂将位于上海市徐汇区文定路
206 号、208 号、212 号、218 号、228 号的房屋出租予涌新文化用以运营“德必
徐家汇 WE””园区项目,租赁期限为 120 个月。

     3上海海尚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海尚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为发行人的参股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徐汇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04660792509R),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海尚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市徐汇区冠生园路231号
     法定代表人          王春芽
      注册资本           100万元
      成立日期           2007年5月15日


                                         3-3-1-16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营业期限           2007年5月15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酒店管理,停车收费,物业管理,百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李鑫持有26.78%股权;王春芽持有25.00%股权;发行人持有
                         19.13%股权;陈超持有14.00%股权;杨元元持有10.00%股权;焦
                         安国持有5.09%股权


    上海海尚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目前承租运营“徐汇创意阁”园区项目,根据
上海海尚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城南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于 2006 年 3 月 8 日
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上海城南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将位于上海市徐汇区冠生
园路 231 号的房屋出租予上海海尚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用以运营“徐汇创意阁”
项目,租赁期限自 2006 年 3 月 1 日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

     (2)非承租运营园区的境内参股企业

     1上海德必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德必脉为发行人的参股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
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04MA1FR77W53),基本情
况如下:


         名称            上海德必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上海市徐汇区石龙路581号206室
     法定代表人          邓建新
      注册资本           1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7年1月18日
      营业期限           2017年1月18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旅游咨询,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保险咨询,财务
                         咨询,展览展示服务,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
                         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
                         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深圳卓元道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60%股权;发行人持有40%
                         股权


     2东枫德必




                                         3-3-1-16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东枫德必为发行下属子公司北京德必荟的参股公司,目前持有北京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朝阳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5MA00FR6P51),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东枫德必(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风南路8号院B号楼一层111室
     法定代表人          陈斌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7年6月30日
      营业期限           2017年6月30日至2037年6月29日
                         技术咨询;出租商业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经营范围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北京德必荟持有50%股权;北京市东风农场有限公司持有50%股
      股权结构
                         权


     3上海壹道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壹道为发行下属子公司德必投资的参股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嘉定区市
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08080056185L),
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壹道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市嘉定区塔新路999号1幢308室-1
     法定代表人          潘剑峰
      注册资本           290万元
      成立日期           2013年10月17日
      营业期限           2013年10月17日至2033年10月16日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
                         会展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商务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电子商务
                         (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从事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德必投资持有26.68%股权,其他股东合计持有73.32%股权




                                          3-3-1-16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4上海成功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成功商务为发行下属子公司德必投资的参股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静安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06093695541R),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成功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上海市静安区常德路774号3幢201室
     法定代表人          任唐胤
      注册资本           125万元
      成立日期           2014年4月3日
      营业期限           2014年4月3日至2034年4月2日
      经营范围           商业信息咨询,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不含经纪),会议及展览
                         服务,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
                         意调查、民意测验),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工程设计
                         领域内技术推广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代理、设计、制作、发布
                         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德必投资持有20.00%股权;其他股东合计持有80%股权


     5君汉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君汉控股为发行下属子公司德必投资的参股公司,目前持有福田局市场监督
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326375718D),
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君汉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
                         B2709
     法定代表人          吴柳君
      注册资本           127.551万元
      成立日期           2015年1月9日
      营业期限           2015年1月9日至2035年1月7日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为俱乐部提供管理服务;投资兴办实业;投资管
                         理、投资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
                         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金融信息咨询(根据法律



                                        3-3-1-16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
                         后方可经营);会议策划、礼仪策划、展览展示策划、品牌营销
                         策划;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
                         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参与设立创
                         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股权投资;信息咨询;国内贸
                         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
                         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教育培训。
      股权结构           德必投资持有1.01%股权,其他股东合计持有98.99%股权


     6北京全联领航建设工程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全联领航为发行下属子公司德必投资入伙的有限合伙企业,目前持有北
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谷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17MA01BJY30J),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北京全联领航建设工程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北京市平谷区大华山镇大华山西路67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雄冠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天鸿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8年4月19日
      合伙期限           2018年4月19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会议服务;技术开发。(企业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出资比例           德必投资持有5%出资份额,其他股东合计持有95%出资份额


     7上海方糖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方糖为发行下属子公司洛芙特的参股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闵行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2332335202N),
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方糖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上海市闵行区金雨路55-59号1幢A座203室
     法定代表人          韩邦政
      注册资本           1444.445万人民币



                                         3-3-1-16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成立日期           2015年3月12日
      营业期限           2015年3月12日至2035年3月11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登记代理,商务咨询、人才咨询(咨询
                         类项目除经纪),会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洛芙特持有10.6%股权,其他股东合计持有89.4%股权


     8岸峰(上海)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岸峰为发行下属子公司虹口德必的参股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闵行区市
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1268226765XM),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岸峰(上海)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上海市闵行区闵北路88弄18-30号第5幢117室
     法定代表人          谢春雷
      注册资本           105.26万元
      成立日期           2008年12月8日
      营业期限           2008年12月8日至2038年12月7日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集成电
                         路设计,企业形象策划,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
                         询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
                         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零售,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
                         日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批
                         发,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虹口德必持有5%股权,其他股东合计持有95%股权


     9博埃里建筑设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博埃里为发行下属子公司德必经典的参股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MA1FP1PE5M),
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博埃里建筑设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3-3-1-16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422号2楼216室
     法定代表人          Stefano Boeri

      注册资本           1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6年2月24日
      营业期限           2016年2月24日至2036年2月23日
      经营范围           建筑方案咨询,装饰工程方案咨询,项目工程管理咨询,企业管
                         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咨询(广告除外),商务信息咨询。(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德必经典持有5%股权,其他股东合计持有95%股权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上述参股企业均为依法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及/或合伙企业,发行人持有其股权及/或出资份额的行为合法有效。

     3.发行人于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27日注销的企业

     (1)上海德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德宁文化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曾持有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
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060935024981),该公
司已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注销(有关该公司注销的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第十
二节“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之“(一)发行人设立至今已发生的重
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该公司于注销前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德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上海市静安区彭江路602号8幢101-028室
     法定代表人          陈红
      注册资本           1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4年3月28日
      营业期限           2014年3月28日至2034年3月27日
                         为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提供筹备策划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
                         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会务服务,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
      经营范围
                         金融服务),计算机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网络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3-3-1-16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上海德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德翌投资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曾持有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
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040764943186),该公
司已于 2018 年 6 月 1 日注销(有关该公司注销的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第十二
节“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之“(一)发行人设立至今已发生的重大
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该公司于注销前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德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上海市徐汇区东湖路20号103室
     法定代表人          贾波
      注册资本           1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3年8月28日
      营业期限           2013年8月28日至2043年8月27日
                         投资管理,创意服务,电脑图文设计,企业形象策划(除经纪),
                         市场营销策划,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除经
                         纪),会务服务,实业投资,资产管理,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
      经营范围
                         专业施工,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计算机
                         软硬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3)上海瀚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瀚驰投资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曾持有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
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040764824804),该公
司已于 2018 年 6 月 11 日注销(有关该公司注销的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第十二
节“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之“(一)发行人设立至今已发生的重大
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该公司于注销前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瀚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上海市徐汇区东湖路20号104室
     法定代表人          陈红
      注册资本           1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3年8月28日
      营业期限           2013年8月28日至2033年8月27日



                                         3-3-1-16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投资管理,创意服务,电脑图文设计,企业形象策划(除经纪),
                         市场营销策划,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除经
                         纪),会务服务,实业投资,资产管理,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
      经营范围
                         专业施工,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计算机
                         软硬件域内的技术开发,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4)上海德必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德必金融为发行人通过德必投资间接控股的二级子公司,曾持有上
海市自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153124940975),该公司已于 2018 年 5 月 16 日注销(有关该公司注销的
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第十二节“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之“(一)
发行人设立至今已发生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该公司于注销前的基本
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德必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太路29号1号楼东部304-A15室
     法定代表人          何岷珉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4年9月4日
      营业期限           2014年9月4日至2034年9月3日
                         金融信息服务(除金融许可业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
      经营范围           业务流程外包及金融信息技术外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德必投资持有60%股权;何岷珉持有40%股权


     (5)长兴德北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报告期内长兴德北为发行下属子公司德必投资和科北文化入伙的合伙企业,
曾持有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522MA29JQBA5H),该企业已于 2018 年 2 月 5 日注销(有关该公司注销
的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第十二节“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之“(一)
发行人设立至今已发生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该企业于注销前的基本
情况如下:


         名称            长兴德北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3-1-17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小浦镇志鑫综合大楼233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德必投资
      成立日期           2018年2月5日
      合伙期限           2018年2月5日至2037年5月8日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文化创意策划。(除金融、证券、
                         期货、保险等前置许可项目,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
                         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比例           德必投资持有60%出资份额,科北文化持有40%出资份额


     (6)上海闸北德必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闸北德必为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曾持有上海市静安区核发的《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06591660261U),该公司已于 2019 年
12 月 18 日注销,该公司于注销前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闸北德必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市静安区平型关路489、491号701-12室
     法定代表人          陈红
      注册资本           1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2年3月12日
      营业期限           2012年3月12日至2032年3月11日
                         创意设计服务,建筑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
                         专业施工(工程类项目凭许可资质经营),企业形象策划,市场
                         营销策划,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会务服务,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实业融资,资产管理,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
                         金融业务),在计算机、网络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发行人持有95%股权;上海宏森建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5%股权


     4.境外投资

     (1)DICREA S.R.L.

    发行人二级子公司上海端乾拥有在意大利成立的 DICREA S.R.L.(中文名称
为“端乾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必佛罗伦萨”)100%股权。

                                         3-3-1-17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就上述对外投资行为获得上海市商务委员会颁发
的境外投资证第 N3100201700283《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本所律师认为,该对
外投资行为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对于德必佛罗伦萨的描述依赖意大利当地律师出具的法律意
见。根据德必佛罗伦萨所在地执业律师 Francesca Colombo 对德必佛罗伦萨的核
查,并根据其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出具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德必佛罗伦萨
系于 2014 年 1 月 15 日在意大利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为 70,000
欧元。德必佛罗伦萨为根据意大利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其运营符合
意大利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德必佛罗伦萨目前承租运营“德必佛罗伦萨 WE””园区项目,根据意大利
当地律师出具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德必佛罗伦萨目前承租位于 Villa Strozzi,
Florence, via Pisana, n.77. Italy 的房屋用以运营“德必佛罗伦萨 WE””园区项目,
租赁期限至 2022 年 9 月 4 日。

     (2)DOBE USA, Inc.

    发行人二级子公司上海端乾拥有在美国成立的 DOBE USA, Inc.(中文名称
为“德必美国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就上述对外投资行为获得上海市商务委员会颁发
的境外投资证第 N3100201600940 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本所律师认为,该
对外投资行为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对于德必硅谷的描述依赖美国当地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根据
德必硅谷所在地执业律师 Zheng Liu 对德必硅谷的核查,并根据其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出具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德必硅谷系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在美国特
拉华州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授权发行的各类股票的总股数为 5,000 股,
上海端乾持有 5,000 股。德必硅谷为根据美国特拉华州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
的公司,其运营符合美国特拉华州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德必硅谷目前承租运营“德必硅谷 WE””园区项目,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
法律意见及德必硅谷与房屋出租方签署的租约,德必硅谷目前承租使用位于
8407 Central Ave, Newark, Alameda County, State of California 的房屋用以运营“德
必硅谷 WE””园区项目,租赁期限至 2031 年 7 月 31 日。




                                   3-3-1-17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三)租赁房产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0 年 5 月 27 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企业于中国境内共有 43 处租赁房产,该等租赁房产系用于
发行人“承租运营”模式下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建设和运营,租赁用途均为商业、办公,具体情况如下:



编                                                           承租                                      土地使用    土地
       园区名称              产权人           出租方                            租赁房产坐落                                      产权证号
号                                                          运营方                                     权类型      用途

                         上海航天局第八   上海航天局第八                                                                     沪房地长字(2001)第
 1    长宁德必易园                                         易园多媒体     上海市长宁区安化路 492 号      划拨     科研设计
                           〇九研究所       〇九研究所                                                                             020909 号

                                          上海禾众投资发
                         上海医药(集团)                                                                                    沪房地长字(1998)第
 2   德必愚园 1890                        展(集团)有限   行运文化       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 716 号      出让       工业
                             总公司                                                                                                001125 号
                                              公司

                         上海市长宁区工   上海市长宁区工
                                                                                                                             沪房地长字(2000)第
 3                       业投资发展总公   业投资发展有限   德必创意      上海市长宁区法华镇路 525 号     划拨      工业
                                                                                                                                   039626 号
                               司             公司
      德必法华 525
                         上海意达通用五   上海意达通用五                                                                     沪房地长字(2000)第
 4                                                         德必创意      上海市长宁区法华镇路 525 号     划拨      工业
                             金公司           金公司                                                                               039627 号

      天杉德必易园       珀丽置业(上海) 上海凯硕酒店投
 5                                                         天杉文化      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 1900 号       /          /                /
        (注 1)             有限公司     资管理有限公司




                                                                        3-3-1-17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编                                                          承租                                    土地使用   土地
       园区名称              产权人          出租方                           租赁房产坐落                                 产权证号
号                                                         运营方                                     权类型   用途



     昭化德必易园                         上海新上广经济                                                              沪房地长字(1998)第
6                        上海广播器材厂                    德必昭航    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 1100 号     划拨     工业
       (注 2)                             发展有限公司                                                                    010907 号



                         上海新徐汇(集   上海新徐汇(集                                                              沪房地徐字(2007)第
7    德必东湖 WE”                                         徐汇德必     上海市徐汇区东湖路 20 号      出让     办公
                           团)有限公司     团)有限公司                                                                    004212 号

     漕河泾德必易        上海新徐汇(集   上海新徐汇(集                                                              沪房地徐字(1997)第
8                                                          徐汇德必     上海市徐汇区石龙路 250 号     划拨     工业
       园(注 3)          团)有限公司     团)有限公司                                                                    005711 号

                                                                        上海市徐汇区石龙路 345 弄                     沪房地徐字(2001)第
9                        上海工艺编织厂                                                               划拨     工业
                                                                                  23 号                                     054149 号
                                          上海新徐汇(集
     徐汇德必易园                                          徐汇德必
                                            团)有限公司
                         上海新徐汇(集                                 上海市徐汇区石龙路 345 弄                     沪房地徐字(2010)第
10                                                                                                    划拨     工业
                           团)有限公司                                           27 号                                     017882 号


                         上海新路达商业   上海新路达商业
                                                                        上海市徐汇区乌鲁木齐南路                      沪房地徐字(2003)第
11   德必衡山 WE”       (集团)有限公   (集团)有限公   齐彦文化                                   出让     办公
                                                                                  158 号                                    015908 号
                               司               司

                         中国石油化工集
                                          中国石化销售有
                         团有限公司、中                                 上海市徐汇区龙漕路 200 弄                     沪房地徐字(2007)第
12   龙漕德必易园                         限公司上海石油   德沁文化                                   出让     商业
                         国石油化工股份                                           19 号                                     009411 号
                                              分公司
                           有限公司




                                                                      3-3-1-17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编                                                           承租                                      土地使用    土地
       园区名称              产权人           出租方                            租赁房产坐落                                        产权证号
号                                                          运营方                                       权类型    用途

                                                                          上海市虹口区同心路 723 号                           沪房地虹字(2011)第
                                                                                                         出让      工业
                                                                              1-12 幢、14-16 幢                                     003343 号
     虹口德必运动        上海电气(集团) 上海共鑫投资管
13                                                         虹口德必
         LOFT                总公司         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虹口区同心路 723 号                           沪房地虹字(2011)第
                                                                                                         出让      工业
                                                                                    13 幢                                           003343 号

     虹口德必运动        上海飞跃特摩齿   上海飞跃特摩齿                 上海市虹口区西宝兴路 949 弄                          沪房地虹字(2004)第
14                                                         同柳文化                                      出让      工业
     LOFT-Y 街区           轮有限公司       轮有限公司                             82 号                                            019561 号

                                          上海绿地灯饰市
                                          场经营管理有限
     虹口德必运动                             公司                       上海市虹口区西宝兴路 949 弄                         沪国用虹口字第 031342
15                        上海扑克牌厂                     同欣桥文化                                    出让     轻纺工业
     LOFT-柳营路                                                                   114 号                                    号、沪房虹字第 01232 号
                                          上海虹泉物业管
                                            理有限公司


                                          上海新上广经济                   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一路                             沪房地虹字(2001)第
16   柏航德必易园        上海新光电讯厂                    柏航文化                                      划拨       工业
                                            发展有限公司                           1200 号                                          032954 号


       德必老洋行                                                                                                             沪房地虹字(2010)第
17                       上海牛羊肉公司   上海牛羊肉公司   德必哈库      上海市虹口区哈尔滨路 160 号     划拨      商业
      1913(注 4)                                                                                                                  012000 号


     沪西德必易园        中国电子器材华   上海锦真投资管                                                                     沪(2019)普字不动产权
18                                                         沪平文化        上海市普陀区真南路 8 号       划拨       仓储
       (注 5)            东有限公司       理有限公司                                                                            第 004333 号




                                                                        3-3-1-17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编                                                           承租                                      土地使用    土地
       园区名称              产权人           出租方                            租赁房产坐落                                       产权证号
号                                                          运营方                                       权类型    用途

                           上海西部企业   上海西部集团物
                                                                                                                             沪(2018)普字不动产权
19   甘泉德必易园        (集团)有限公   业管理服务有限   双通文化      上海市普陀区交通路 2447 号      划拨       工业
                                                                                                                                  第 012963 号
                               司             公司

                                            格林豪泰酒店
                         上海华谊(集团)                                 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1238               科研、设   沪房地普字(2001)第
20   格林德必易园                         (中国)有限公   郦园文化                                      出让
                               公司                                                   号                            计             067223 号
                                                司

                         上海虹霞实业公   上海锦秀物业管                  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 1169、                          沪房地闵字(2006)第
21   虹桥德必易园                                          易必创文化                                    划拨       仓储
                               司           理有限公司                          1189、1199 号                                      023999 号

                                          上海上虹实业公
                         上海上虹实业公                                                                                      沪房地闵字(2001)第
22    德必虹桥 525                        司、上海宝彤物   闵行德必      上海市闵行区金雨路 55-59 号     划拨       工业
                               司                                                                                                  023562 号
                                          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丽婴房婴童   上海丽婴房婴童                                                                     沪房地闵字(2014)第
23   七宝德必易园                                          七宝德必      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 1855 号      出让       工业
                           用品有限公司     用品有限公司                                                                           006365 号




                                                                        3-3-1-17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编                                                          承租                                    土地使用    土地
       园区名称             产权人           出租方                           租赁房产坐落                                      产权证号
号                                                         运营方                                     权类型    用途

                                                                                                                          沪房地闵字(2016)第
                                                                                                                                041757 号
                                                                                                                          沪房地闵字(2016)第
                                                                                                                                028770 号
                                                                                                                          沪(2017)闵字不动产权
                                                                                                                               第 019487 号
                                                                                                                          沪(2017)闵字不动产权
                                                                                                                               第 019488 号
                                                                                                                          沪(2017)闵字不动产权
                                                                                                                               第 019491 号
                                                                                                                          沪(2017)闵字不动产权
     德必虹桥绿谷        上海新湖房地产   上海新湖房地产                                                       商业娱乐        第 019493 号
24                                                         德创文化     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 518 号     出让
         WE”              开发有限公司     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综合   沪(2017)闵字不动产权
                                                                                                                               第 019495 号
                                                                                                                          沪(2017)闵字不动产权
                                                                                                                               第 019499 号
                                                                                                                          沪(2017)闵字不动产权
                                                                                                                               第 019500 号
                                                                                                                          沪(2017)闵字不动产权
                                                                                                                               第 019501 号
                                                                                                                          沪(2017)闵字不动产权
                                                                                                                               第 019503 号
                                                                                                                          沪(2017)闵字不动产权
                                                                                                                               第 021104 号


                                                                      3-3-1-17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编                                                          承租                                      土地使用    土地
       园区名称              产权人           出租方                          租赁房产坐落                                        产权证号
号                                                         运营方                                       权类型    用途

                                                                       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 1366 号,
                                          上海奥克拉光学                                                                    沪房地闵字(2012)第
25                                                                     金汇路 358、378 号,先锋街       划拨      工业
                                            有限公司                                                                              028159 号
                                                                                 25 号
                         上海先锋实业公
     金汇德必易园                                          德鼎文化
                               司
                                          迈斯特(上海)
                                                                                                                            沪房地闵字(2005)第
26                                        汽车服务有限公               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 1368 号       划拨       工业
                                                                                                                                  073672 号
                                                司

                         国泰君安投资管   国泰君安投资管                                                                    沪房地静字(2016)第
27   德必静安 WE”                                         禾延文化     上海市静安区延平路 135 号       出让     金融保险
                         理股份有限公司   理股份有限公司                                                                          001489 号


                         上海电气(集团) 上海共鑫投资管                                                                    沪房地闸字(2012)第
28   大宁德必易园                                          大宁德必     上海市静安区彭江路 602 号       出让      工业
                             总公司         理有限公司                                                                            003250 号



                         上海王宝和大酒   上海王宝和大酒               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 422 号、                          沪房地黄字(2010)第
29   德必外滩 WE”                                         德必经典                                     出让      办公
                           店有限公司       店有限公司                       九江路 437 号                                        000482 号


     德必外滩 8 号       上海市市政工程   上海北建华清实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6-8                           沪房地黄字(2011)第
30                                                         德延文化                                     出让      办公
         WE”                建设处       业发展有限公司                           号                                             000296 号

                         上海伊路胜投资   上海伊路胜投资
     芳华德必运动                                                                                                           沪(2019)浦字不动产权
31                       管理咨询有限公   管理咨询有限公   德必芳华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华路 139 号      出让      工业
         LOFT                                                                                                                    第 033664 号
                               司               司




                                                                      3-3-1-17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编                                                             承租                                      土地使用     土地
       园区名称              产权人           出租方                              租赁房产坐落                                           产权证号
号                                                            运营方                                       权类型     用途

                         国家林业局机关   上海国林物业管                                                            办公、商     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
32   德必梅园 WE”                                           腾实投资      上海市浦东新区乳山路 233 号     出让
                           服务中心         理有限公司                                                                业综合          第 007300 号

                         上海嘉加(集团) 上海嘉加(集团)                                                                        沪房地嘉字(2006)第
33   嘉加德必易园                                            嘉定德必      上海市嘉定区环城路 2390 号      划拨       工业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012067

                         杭州市城东新城                                                                             公共管理     杭江国用(2015)第 100069
                                          杭州锦澈投资管                   杭州市江干区东宁路 555 号 1
34   东溪德必易园        建设投资有限公                      杭州德必                                      划拨     与公共服       号、杭房权证江更字第
                                            理有限公司                                 幢
                               司                                                                                     务               15109152 号

                         北京市公共交通   北京北汽出租汽                                                                         京崇国用(2005)第 0074
     德必天坛 WE”                                           北京天德润
35                       控股(集团)有   车集团有限责任                   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寺街 91 号      划拨       工交         号、京房权证崇国字第
       (注 6)                                                  宝
                             限公司           公司                                                                                       00791 号

                                                                                                                                 崇全国用(96)字第 00083
36   德必龙潭 WE”       北京显像管总厂   北京显像管总厂     北京德潭       北京市东城区光明西街 1 号      划拨       工交
                                                                                                                                   号、崇全字第 12045 号

                                                                                                                    住宅、办
     东枫德必 WE”       北京市东风农工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南十里                               京朝国用(地)字第
37                                           东枫德必        北京德秾                                      划拨     公、企业、
       (注 7)              商公司                                                     居                                             000099-1 号
                                                                                                                      绿化



                         南京圣祺项目投   南京圣祺项目投     南京德必融    南京市玄武区碑亭巷 23 号、                            苏(2018)宁玄不动产第
38   德必长江 WE”                                                                                         出让       商服
                         资管理有限公司   资管理有限公司         辉                  27 号                                             0000955 号




                                                                          3-3-1-17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编                                                           承租                                      土地使用    土地
       园区名称             产权人           出租方                             租赁房产坐落                                        产权证号
号                                                          运营方                                       权类型    用途

                                                                                                                              苏国用 2013 第 0325062
                         苏州润康物业有   苏州润康物业有
39                                                                          苏州市渔郎桥浜 16 号         出让       工业      号、苏房权证市区字第
                             限公司           限公司
                                                                                                                                  10393777 号
     德必姑苏 WE”                                         苏州优德必
                                                                                                                               苏国用(2003)字第
                                                                                                                  其他商服
40                            蔡勤             蔡勤                          苏州市齐门路 101 号         出让                03006033 号、苏房权证市
                                                                                                                    用地
                                                                                                                                区字第 10002593 号

                                                                                                                             成国用(2006)第 133 号、
                                                                                                                                 成房权证监证字第
                         四川联翔印务有   四川联翔印务有   成都德必联
41   德必川报易园                                                         成都市锦江区桦彩路 158 号      出让       工业     2561014 号、成房权证监证
                             限公司           限公司           翔
                                                                                                                             字第 2561036 号、成房权
                                                                                                                               证监证字第 2561040 号


                                                                                                                             西高科技国用(2011)第
                         西安山江物业服   西安山江物业服                                                                     53563 号、西安市房权证碑
42   星光德必易园                                          西安德源      西安市碑林区火炬路 18 号楼      出让       工业
                         务有限责任公司   务有限责任公司                                                                             林区字第
                                                                                                                                1175106016-15-1 号



                                                                                                                             长国用(2015)第 068809
                         长沙市岳路新城   长沙市岳路新城                                                            商住
                                                                         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 328 号                         号、湘(2019)长沙市不
43   德必岳麓 WE”       保障房屋建设开   保障房屋建设开   湖南德铭                                      出让
                                                                               麓枫和苑 1 栋                        用地             动产权第
                         发有限责任公司   发有限责任公司
                                                                                                                               0443151-0443304 号




                                                                        3-3-1-18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注 1:该租赁房产属于在建工程,根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00)沪一中执字第 1334 号、(2004)沪一中执恢复字第 51 号《民事裁定书》,

位于上海市天山路 1900 号的至 2023 年 10 月 15 日止的在建工程剩余经营使用权由珀丽置业(上海)有限公司享有。

注 2:该租赁房产的《房地产权证》所记载房屋坐落地址与租赁合同约定不一致,租赁合同显示地址为“上海市长宁区昭化路 357 号”,根据上海市长宁

区华阳警署(现已改名为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华阳路派出所)出具的《证明》,长宁区定西路 1100 号和昭化路 357 号是上海广播器材厂(现已破产,

由产权人上海新上广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接盘经营,具体详见下文第(1)项“部分租赁房产的产权人与出租方不一致”之第 4 点)的同一地块上两个不同

的门牌号码。

注 3:该租赁房产的《房地产权证》所记载的房屋坐落为石龙路 250 号,根据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漕河泾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原石龙路 250 号现已

更改为石龙路 581 号,产权属上海新徐汇(集团)有限公司。

注 4:根据发行人调取的不动产登记簿信息,该租赁房产所属地块保留划拨用地方式期限不超过 5 年。保留期间,土地用途不变,房地产权利人主体不变。

注 5:该租赁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所记载房屋坐落地址与租赁合同约定不一致,租赁合同显示地址为“上海市普陀区真南路 150 号”,根据公司提供

的沪房普字第 36675 号《房屋所有权证》(现已统一变更为沪(2019)普字不动产权第 004333 号《不动产权证书》),中国电子器材华东公司的门牌号

由真南路 8 号改为真南路 150 号。

注 6:该租赁房产的《房地产权证》所记载的房屋坐落为“北京市崇文区法华寺街 91 号”,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北京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

函〔2010〕55 号),同意撤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区,设立新的北京市东城区,以原东城区、崇文区的行政区域为东城区的行政区域。

注 7:该租赁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尚未取得,京朝国用(地)字第 000099-1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记载的土地坐落为朝阳区酒仙桥南十里居,具体情

况详见下文第(2)项“部分租赁房产未取得产权证书”之第 1 点。




                                                                3-3-1-18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企业于中国境内用于文化创意
产业园区承租运营的上述租赁房产中,有以下情况需做进一步说明。

     (1)部分租赁房产的产权人与出租方不一致

     1.德必愚园 1890

    “德必愚园 1890”项目的租赁房产位于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 716 号,其出
租方为上海禾众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权证书记载的土地及房屋的
权利人为上海医药(集团)总公司,根据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00 年 12
月 26 日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确认同意上海医药(集团)总公
司变更名称为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8 月 5 日出具的《证明函》:根
据上海医药(集团)总公司(现已更名为“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
长征制药厂、上海警备区富民农场、上海富民药业有限公司于 1998 年 2 月 28
日签订的《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及上海中明扬子会计师事务所 1998 年 5 月 8 日
出具的中扬验(98)字第 149 号验资报告,上海愚园路 716 号,愚园路 1265 号、
1269 号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为上海长征富民药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上海华源
长富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法人资产,该等租赁房产可由上海华源长富药
业(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上海禾众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长
期使用(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出租、使用)。因此,上海禾众投资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向发行人下属企业出租“德必愚园 1890”项目之房产的行为,已获得
产权人的合法授权。

     2.德必法华 525

    “德必法华 525”项目的租赁房产位于上海市长宁区法华镇路 525 号,其出
租方为上海市长宁区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房地产权证书记载的土地及房屋的
权利人为上海市长宁区工业投资发展总公司。根据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出具的工商变更登记资料,上海市长宁区工业投资发展总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3
日更名为“上海市长宁区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与该租赁
房产出租方名称一致。

     3.天杉德必易园

    “天杉德必易园”项目的租赁房产位于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 1900 号,其出
租方为上海凯硕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而根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
(2000)沪一中执字第 1334 号、(2004)沪一中执恢复字第 51 号《民事裁定书》,
珀丽置业(上海)有限公司享有该租赁房产至 2023 年 10 月 15 日止的剩余经营
使用权。根据珀丽置业(上海)有限公司与上海凯硕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4 月 28 日签署的《租赁合同》,在该合同租期(2011 年 12 月 28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28 日)内,上海凯硕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在合法及不损害

                                 3-3-1-18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珀丽置业(上海)有限公司利益情况下进行招商并将该处房产进行转租或部分转
租。因此,上海凯硕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发行人下属企业出租“天杉德必易
园”项目之房产的行为,已获得该房产之经营权所有人的合法授权。

     4.昭化德必易园

    “昭化德必易园”项目的租赁房产位于上海市长宁区昭化路 357 号(房地产
权证书记载房屋坐落为“定西路 1100 号”,该两处地址实际为同一地块的两个
门牌号码),其出租方为上海新上广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上广”),
房地产权证书所记载的土地及房屋权利人为上海广播器材厂。

     根据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上海航天局于 1998 年 6 月 2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
上海广播器材厂改制、改组上海新上广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批复》(沪航天上航
字[1998]0594 号),同意以上海广播器材厂有效的经济实体为基础,按现代企业
制度和《公司法》重组上海新上广;1999 年 11 月 22 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
院作出(1999)长经破字第 1 号《民事裁定书》,确认上海广播器材厂提出的破
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及该院认可,裁定终结上海广播器材厂破产程
序;1999 年 11 月 23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上海广播器材厂出具《企业
注销通知书》,核准同意注销上海广播器材厂。上海广播器材厂破产注销后,上
海航天工业总公司(现已更名为“上海航天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于 2000
年 1 月 12 日出具《关于上海新上广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接盘原上海广播器材厂的
通知》,确认由上海新上广接盘经营上海广播器材厂。

    鉴于上海广播器材厂经破产后已由上海新上广接盘经营,上海新上广享有
“昭化德必易园”项目的租赁房产的产权和经营权,上海新上广有权将该租赁房
产出租予发行人的下属企业。

     5.徐汇德必易园

    “徐汇德必易园”项目的一处坐落于上海市徐汇区石龙路 345 弄 23 号的租
赁房产,其出租方为上海新徐汇(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权证书所记载的房屋
权利人为“上海工艺编织厂”。

    根据上海工艺编织厂于 2011 年 6 月 3 日出具的《房地产权利人同意转租证
明》,确认石龙路 345 弄 23 号房屋是上海工艺编织厂的产权房,目前已租赁给
上海新徐汇(集团)有限公司,该企业同意上海新徐汇(集团)有限公司将该等
房屋转租予发行人开办文化创意办公园区及相关配套项目,就上述房屋签订的转
租合同及今后所签的补充合同,包括主体变更所签的补充合同均授权上海新徐汇
(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经本所律师访谈上述房产的产权人上海工艺编织厂,确
认其知晓并同意上海新徐汇(集团)有限公司将该等房产转租予徐汇德必。因此,
上海新徐汇(集团)有限公司向发行人下属企业出租“徐汇德必易园”项目之房
产的行为,已获得产权人的合法授权。



                                 3-3-1-18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6.龙漕德必易园

    “龙漕德必易园”项目的租赁房产位于上海市徐汇区龙漕路 200 弄 19 号,
其出租方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分公司,房地产权证书所记载的
土地权利人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房屋权利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经本所律师访谈上述房产的出租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分公
司,确认其已获得了产权人的转租授权。因此,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石油分公司向发行人下属企业出租“龙漕德必易园”项目之房产的行为,已获得
产权人的合法授权。

     7.虹口德必运动 LOFT

    “虹口德必运动 LOFT”项目的租赁房产位于上海市虹口区同心路 723 号,
其出租方为上海共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房地产权证书所记载的土地及房屋权利
人为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根据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全权委托上海共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和出租上海市
虹口区同心路 723 号 1-16 全幢(房地产权证号:沪房地虹字(2011)第 003343
号)内的物业,上海共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对外签订合同,并享有和承担由
此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因此,上海共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发行人下属企业出
租“虹口德必运动 LOFT”项目之房产的行为,已获得产权人的合法授权。

     8.虹口德必运动 LOFT-柳营路

    “虹口德必运动 LOFT-柳营路”项目的租赁房产位于上海市虹口区西宝兴路
949 弄 114 号,其出租方为上海绿地灯饰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虹泉物业
管理有限公司,房屋所有权证书记载的房屋权利人以及国有土地使用证书记载的
土地权利人均为上海扑克牌厂。根据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05 年 9 月 20
日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确认同意上海扑克牌厂变更企业名称为
上海扑克牌厂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1 日,上海绿地灯饰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德必投资(持有
该项目承租方同欣桥文化 100%股权)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书》约定租赁房产的
出租事宜,同日,出租方上海绿地灯饰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产权人上海扑克
牌厂有限公司及德必投资签署《补充协议》,产权人上海扑克牌厂有限公司确认
上海绿地灯饰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将该等租赁房产租赁给德必投资;2015
年 12 月 31 日,上海绿地灯饰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德必投资、同欣桥文化三
方签署《备忘录》,确定由德必投资 100%出资设立的项目公司同欣桥文化概括
承受前述《房屋租赁合同书》中德必投资的权利义务,承租方据此变更为同欣桥
文化。2019 年 10 月 28 日,上海绿地灯饰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虹泉物
业管理有限公司、德必投资、同欣桥文化签署《补充协议》,约定由上海绿地灯
饰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虹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向同欣桥文化出租坐

                                  3-3-1-18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落于上海市虹口区西宝兴路 949 弄 114 号的房屋,上海扑克牌厂有限公司于同日
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上海绿地灯饰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虹泉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负责管理及对外出租该处房屋。经本所律师访谈上述房产的产权人上海
扑克牌厂有限公司,确认其知晓并同意上海绿地灯饰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将该
等房产转租予同欣桥文化。因此,上海绿地灯饰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向发行人
下属企业出租“虹口德必运动 LOFT-柳营路”项目之房产的行为,已获得产权人
的合法授权。

     9.柏航德必易园

    “柏航德必易园”项目的租赁房产位于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一路 1200 号,
其出租方为上海新上广,房地产权证书所记载的土地及房屋权利人为上海新光电
讯厂。

    根据上海新上广的出资人上海航天工业总公司(现已更名为“上海航天工业
(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新上广经济发展有
限公司与新光电讯厂重组合并的批复》(上航总字[2011]15 号),确认同意上海
新上广与上海新光电讯厂重组合并;将上海航天工业总公司所持有的上海新光电
讯厂 100%的产权无偿划转至上海新上广,上海新光电讯厂解散并工商注销,完
成两家企业重组合并;上海新光电讯厂资产无偿划转完成后,原上海新光电讯厂
的所有财产、权利义务及债权债务均由上海新上广承继。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海新光电讯厂、上海新上广的相关工商登记资料,上海新
广电讯厂于 2011 年 12 月 13 日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虹口分局核准注销登记;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出具中天运(2011)验字第 571030
号《验资报告》,确认:上海新光电讯厂将其拥有的全部资产 119,586,325.54 元、
负 债 111,701,271.08 元 、 所 有 者 权 益 为 7,885,054.46 元 , 其 中 实 收 资 本
20,084,012.22 元,并入上海新上广,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上海新上广已
收到上海新光电讯厂移交的债权、债务清册,以吸收合并的方式新增注册资本(实
收 资 本 ) 合 计 人 民 币 10,084,012.22 元 , 合 并 后 上 海 新 上 广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161,006,923.44 元,吸收合并后,上海新光电讯厂的债权、债务均由上海新上广
继承;经上海航天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9 日作出《股东决定》,
上海新上广的注册资本由 14,092.2911 万元增至 16,100.692344 万元;2013 年 11
月 11 日,上海新上广就吸收合并上海新光电讯厂并增加注册资本事宜办理了工
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鉴于上海新光电讯厂已由上海新上广重组合并,原上海新光电讯厂的资产、
债权、债务均由上海新上广承继,因此,上海新上广享有“柏航德必易园”项目
的租赁房产的产权和经营权,上海新上广有权将该租赁房产出租予发行人的下属
企业。

     10.沪西德必易园



                                      3-3-1-18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沪西德必易园”项目的租赁房产位于上海市普陀区真南路 8 号,其出租方
为上海锦江国际旅馆投资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所记载的土地及房屋权利人为
中国电子器材华东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电子器材华东公司(现已更名为“中国电子器材华东有限公司”)
于 2013 年 1 月 20 日出具的《委托书》,确认产权人中国电子器材华东公司与出
租方上海锦江国际旅馆投资有限公司是项目合作关系,中国电子器材华东公司全
权委托上海锦江国际旅馆投资有限公司在双方合作协议框架范围内负责该等租
赁房产的对外租赁经营事宜,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本所律师访
谈上述房产的产权人中国电子器材华东有限公司,确认其知晓并同意上海锦江国
际旅馆投资有限公司将该等房产出租予沪平文化。因此,上海锦江国际旅馆投资
有限公司向发行人下属企业出租“沪西德必易园”项目之房产的行为,已获得产
权人的合法授权。

     11.甘泉德必易园

    “甘泉德必易园”项目的租赁房产位于上海市普陀区交通路 2447 号,其出
租方为上海西部集团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房地产权证书所记载的土地及房屋
权利人为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确认上海西部
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上述租赁房产的权利人,授权委托上海西部集团物业
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处理有关上述租赁房产的租赁、管理等事宜。经本所律师访谈
上述房产的产权人中国电子器材华东有限公司,确认其知晓并同意上海西部集团
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将该等房产出租予双通文化。因此,上海西部集团物业管
理服务有限公司向发行人下属企业出租“甘泉德必易园”项目之房产的行为,已
获得产权人的合法授权。

     12.格林德必易园

    “格林德必易园”项目的租赁房产位于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1238 号,其
出租方为格林豪泰酒店(中国)有限公司,房地产权证书所记载的土地及房屋权
利人为上海华谊(集团)公司。

    根据产权人上海华谊(集团)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16 日出具的《证明》,根
据上海华谊(集团)公司与上海市房地局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现中山北
路 1238 号地块的房地产权证的权利人为上海华谊(集团)公司,该地块及楼宇
目前使用人为上海华谊(集团)公司下属的上海染料研究所有限公司。上海染料
研究所有限公司与格林豪泰酒店(威海)管理有限公司于 2004 年 11 月 4 日签署
《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上海染料研究所有限公司将位于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1238 号的楼宇房产出租予格林豪泰酒店(威海)管理有限公司,且格林豪泰酒
店(威海)管理有限公司可因经营需要将上述房产进行部分转租。随后,上海染
料研究所有限公司、格林豪泰酒店(威海)管理有限公司及格林豪泰酒店(中国)

                                3-3-1-18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6 日签署《转让协议》,约定由格林豪泰酒店(中国)
有限公司概括承受前述《房屋租赁合同》中格林豪泰酒店(威海)管理有限公司
的权利义务,位于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1238 号的楼宇房产的承租人据此变更
为格林豪泰酒店(中国)有限公司,格林豪泰酒店(中国)有限公司有权视经营
需要将位于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1238 号的房产进行部分转租。经本所律师访
谈上海染料研究所有限公司,确认其已取得产权人上海华谊(集团)公司的转租
授权,知晓并同意格林豪泰酒店(中国)有限公司将该等房产部分转租予郦园文
化。因此,格林豪泰酒店(中国)有限公司向发行人下属企业出租“格林德必易
园”项目之房产的行为,已获得合法授权。

     13.虹桥德必易园

    “虹桥德必易园”项目的租赁房产位于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 1189 号、1199
号,其出租方为上海锦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地产权证书所记载的土地及房屋
权利人为上海虹霞实业公司。

     根据产权人上海虹霞实业公司与出租方上海锦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28 日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上海锦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在租赁期内整体转租该房屋,应经产权人上海虹霞实业公司书面同意后按规定与
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送交产权人上海虹霞实业公司备案。就易必创文
化承租经营“虹桥德必易园”事宜,上海虹霞实业公司已于 2013 年 11 月 1 日出
具的《授权书》,确认授权易必创文化对外招商招租、经营管理位于上海市闵行
区吴中路 1189 号、1199 号的房产。经本所律师访谈上述房产的产权人上海虹霞
实业公司,确认其知晓并同意上海锦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该等房产转租予易必
创文化。因此,上海锦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发行人下属企业出租“虹桥德必易
园”项目之房产的行为,已获得产权人的合法授权。

     14.德必虹桥 525

    “德必虹桥 525”项目的租赁房产位于上海市闵行区金雨路 55-59 号,其出
租方为上海上虹实业公司、上海宝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地产权证书所记载的
土地及房屋权利人为上海上虹实业公司。

    根据产权人上海上虹实业公司、出租方上海宝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闵行德
必签署的《合作开发协议》,确认上海上虹实业公司拥有该租赁房产的产权,由
产权人上海上虹实业公司、出租方上海宝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开发,并将该
物业租给闵行德必。经本所律师访谈上述房产的产权人上海上虹实业公司,确认
其知晓并同意上海宝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该等房产出租予闵行德必。因此,上
海宝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发行人下属企业出租“德必虹桥 525”项目之房产的
行为,已获得产权人的合法授权。

     15.金汇德必易园



                                3-3-1-18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金汇德必易园”项目的租赁房产共有两处,位于上海市吴中路 1366 号、
上海市吴中路 1368 号,其出租方分别为上海奥克拉光学有限公司、迈斯特(上
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房地产权证书所记载的土地及房屋权利人均为上海先锋
实业公司。

    根据产权人上海先锋实业公司与加拿大联合商业集团于 2001 年 12 月 18 日
签署的《中外合作上海奥克拉光学有限公司合同》,产权人上海先锋实业公司以
其对位于上海市吴中路 1366 号的房地产享有的土地使用权作为合作条件移交给
上海奥克拉光学有限公司;2004 年 4 月 7 日,产权人上海先锋实业公司与上海
奥克拉光学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合同》,约定由上海先锋实业公司负责于前述地
块之上建造房屋并租赁予上海奥克拉光学有限公司使用,上海奥克拉光学有限公
司负责该等房屋的招商工作。经本所律师访谈上述房产的产权人上海先锋实业公
司,确认其知晓并同意上海奥克拉光学有限公司将该等房产转租予德鼎文化。因
此,上海奥克拉光学有限公司向发行人下属企业出租“金汇德必易园”项目之上
海市吴中路 1366 号房产的行为,已获得产权人的合法授权。

    根据上海先锋实业公司于 1999 年 7 月 1 日出具的《授权证明书》,上海先
锋实业公司于 1999 年 7 月 1 日将位于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 1368 号的厂房租赁予
上海大宇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上海大宇汽车修理有限公司有权将房屋转租给他
方。根据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闵行分局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沪
工商注名变核字第 02200409030018 号),上海大宇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已更名为
“迈斯特(上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因此,迈斯特(上海)汽车服务有限公
司向发行人下属企业出租“金汇德必易园”项目之上海市吴中路 1368 号房产的
行为,已获得产权人的合法授权。

     16.大宁德必易园

    “大宁德必易园”项目的租赁房产位于上海市彭江路 602 号,其出租方为上
海共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房地产权证书所记载的土地及房屋权利人为上海电气
(集团)总公司。

    根据产权人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出具的《授权委托
书》,确认其全权委托上海共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和出租上海市彭江路 602
(房地产权证号:沪房地闸字(2012)第 003250 号)内的物业。因此,上海共
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大宁德必出租“大宁德必易园”项目之房产的行为,已获
得产权人的合法授权。

     17.德必外滩 8 号 WE”

    “德必外滩 8 号 WE””项目的租赁房产位于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6-8
号,其出租方为上海北建华清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地产权证书所记载的土地及
房屋权利人为上海市市政工程建设处。



                                 3-3-1-18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上海市市政工程建设处于 2011 年 6 月 7 日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确
认其授权委托上海市市政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中山东二路 8 号的外滩金延
大楼 8,698.12 平米办公楼、地下室进行管理,其权限如下:与外滩金延大楼相关
的谈判权、签约权、履约权、代为承认或者放弃一定权利权,委托期限:2011
年 6 月 7 日至 2027 年 3 月 9 日。上海市市政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北建
华清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转租情况说明》,确认上海北建华清实业发展有限
公司与上海市市政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就坐落于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6-8
号签订的租赁合同,将上述房屋的负一楼、一至四楼,及 501 室转租予德必投资。
随后,上海北建华清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德必投资、上海德延于 2016 年 6 月 15
日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原租赁合同项下德必投资的权利义务由上海德延概括
承受,该项目租赁房产的承租方变更为上海德延。因此,上海北建华清实业发展
有限公司将“德必外滩 8 号 WE””项目之房产出租予发行人下属企业的行为,
已获得了合法授权。

     18.德必梅园 WE”

    “德必梅园 WE””项目的租赁房产位于上海市乳山路 233 号,其出租方为
上海国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所记载的土地及房屋权利人为国家林
业局机关服务中心。

    根据国家林业局机关服务中心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出具的《住所租赁使用证
明》,确认产权人国家林业局机关服务中心委托上海国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位
于上海市乳山路 233 号的房产租赁予腾实投资使用,并同意腾实投资在租赁期内
将上述租赁房产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因此,上海国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
“德必梅园 WE””项目之房产出租予发行人下属企业的行为,已获得产权人的
合法授权。

     19.东溪德必易园

     “东溪德必易园”项目的租赁房产位于杭州市江干区东宁路 555 号 1 幢,其
出租方为杭州锦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所记载的土地使用权
人及房屋所有权证书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均为杭州市城东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
司。

    根据杭州市城东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杭州钱江新城资产经营管理投资
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17 日签署的《城东新城商业项目招商代理及代管代营服
务合同》,约定杭州市城东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杭州钱江新城资产经营管
理投资有限公司为城东新城商业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东站枢纽东西广场商业项
目、安置房商铺、东宁路泵房配套用房等,总面积约 35 万平方米)提供招商代
理及代管代营服务。杭州钱江新城资产经营管理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4
日出具《关于火车东站东广场 A 座部分面积转租的回函》(杭钱资司函[2016]3
号),同意上海锦江国际旅馆投资有限公司将上述租赁房产转租予德必投资。随
后,上海锦江国际旅馆投资有限公司、德必投资、杭州德必、杭州锦澈投资管理

                                3-3-1-18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约定上海锦江国际旅馆投资有限公司与德必投资签
署的原《杭州东站枢纽东广场 A 座租赁合同》项下出租方的权利义务由杭州锦
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概括承受,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由杭州德必概括承受。经本所
律师访谈上述房产的产权人杭州市城东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确认其知晓并同
意杭州钱江新城资产经营管理投资有限公司将该等房产出租予杭州锦澈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知晓并同意杭州锦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该等房产转租予杭州德
必。因此,杭州锦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杭州德必出租“东溪德必易园”项目之
房产的行为,已获得产权人的合法授权。

     20.德必天坛 WE”

    “德必天坛 WE””项目的租赁房产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寺街 91 号院,其
出租方为北京北汽出租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屋所有权证书所记载的房屋所
有权人为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产权人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 日出具的
《证明》,确认上述租赁房产系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有,北京
北汽出租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上述租赁房产已委托北京北汽
出租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经营管理。因此,北京北汽出租汽车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将“德必天坛 WE””项目之房产出租予发行人下属企业的行为,已获得
产权人的合法授权。

     21.东枫德必 WE”

    “东枫德必 WE””项目的租赁房产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南十里居,其
出租方为东枫德必。该租赁房产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尚未办妥房屋所有权登
记(具体详见下文第(2)部分第 1 项)。

     根据“京朝国用地字 000099-1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记载,该租赁房产
的土地使用权人为“国营北京市东风农场”,于 2002 年 5 月 9 日更名为“北京
市东风农工商公司”;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出具的《名称变更通知》,北京市东风农工商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更名
为“北京市东风农场有限公司”,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与该租赁房产出租方名称一
致。

     (2)部分租赁房产未取得产权证书

     1.东枫德必 WE”项目所在租赁房产尚未办妥房屋所有权登记

     “东枫德必 WE””项目的租赁房产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风南路,系由发行
人之参股企业东枫德必向北京市东风农场有限公司承租后出租予发行人的全资
子公司北京德秾,租赁期限为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至 2023 年 4 月 23 日。截至 2020
年 5 月 27 日,该处租赁房产尚未办妥房屋所有权登记。

                                   3-3-1-19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材料,出租方北京市东风农场有限公司就建造“东枫德必
WE””项目所在租赁房产已取得以下建设工程规划、开工和竣工验收的相关许可、
证明,具体如下:

 序号             证照名称                              内容
                                  土地使用者为国营北京市东风农场(国营北京市东风
                                  农场于 2002 年 5 月 9 日更名为“北京市东风农工商公
                                  司”;北京市东风农工商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更
   1        《国有土地使用证》
                                  名为“北京市东风农场有限公司”)、土地坐落为朝
                                  阳区酒仙桥南十里居、土地来源为划拨、土地用途为
                                             “住宅、办公、企业、绿化”
                                  建设单位为北京市东风农工商公司(现已更名为“北
                                  京市东风农场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名称为“A 座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科技研发车间等 12 项(三元科技研发中心)、建设位
                                    置为朝阳区东风南路、建设规模为 58,243 平方米
                                  建设单位为北京市东风农工商公司(现已更名为“北
                                  京市东风农场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名称为“A 座
   3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科技研发车间等 12 项(三元科技研发中心)、建设位
                                    置为朝阳区东风南路、建设规模为 58,243 平方米
                                  建设单位为北京市东风农工商公司(现已更名为“北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   京市东风农场有限公司”)、工程名称为“A 座科技
   4       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   研发车间等 12 项(三元科技研发中心)、建设地址为
                 收备案表》       朝阳区东风南路、建设规模为 58,243 平方米、工程竣
                                             工日期为 2017 年 12 月 25 日


    经本所律师实地走访并对北京市东风农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农场”)
所做的访谈,东风农场目前正在办理上述 58,243 平方米房产的房屋所有权登记,
该等租赁房产由北京德秾正常承租及使用,租赁合同自签署至今正常履行。

     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北京市朝阳区公安消防支队及
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的合规证明,报告期内北京德秾未因违
反有关规划及土地管理、消防管理、住房及城乡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
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东枫德必 WE””项目所在租赁房产虽未办妥房屋
所有权登记,但产权人东风农场已就自建该房产办理并取得了必要的建设工程规
划和开工许可并完成了综合竣工验收,对该处房产享有相应的权利,租赁合同自
签署至今正常履行,发行人承租运营东枫德必 WE”项目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

       2.天杉德必易园项目尚未取得产权证书

    “天杉德必易园”项目的租赁房产位于上海市天山路 1900 号,系由发行人
下属全资企业上海天杉向出租方上海凯硕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租,租赁期限
为自 2012 年 9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8 日。
                                     3-3-1-19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天杉德必易园”项目的租赁房产属于在建工程,无产权证书,上海市第一
中级人民法院于 2007 年 9 月 18 日出具(2000)沪一中执字第 1334 号、(2004)
沪一中执恢复字第 51 号《民事裁定书》,将位于上海市天山路 1900 号的至 2023
年 10 月 15 日止的在建工程剩余经营使用权判予珀丽置业(上海)有限公司享有。
根据珀丽置业(上海)有限公司与上海凯硕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4
月 28 日签署的《租赁合同》,在该合同租期(2011 年 12 月 28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28 日)内,上海凯硕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在合法及不损害珀丽置业
(上海)有限公司利益情况下进行招商并将该处房产进行转租或部分转租。因此,
上海凯硕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基于该在建工程经营权所有人的授权将该处
房产出租予上海天杉。经本所律师实地走访该等租赁房产并访谈出租方上海凯硕
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确认该等租赁房产由上海天杉正常承租及使用,不存在
被拆除的风险。

    根据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合规证明、本所律师对上海市规划和自
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员的访谈及本所律师对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的检
索,报告期内上海天杉未因违反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受到处罚。根
据上海市应急管理局、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及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办公室出具的合规证明,报告期内上海天杉未因违反有关消防管理、住房及城乡
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天杉德必易园”项目的租赁房产虽未获得产权证书,
但出租方上海凯硕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基于房产经营权所有人的授权对该
处房产享有相应的权利,租赁合同自签署至今正常履行,发行人承租运营“天杉
德必易园”项目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

     3.昭化德必易园项目部分租赁房产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昭化德必易园”项目的租赁房产位于上海市长宁区昭化路 357 号,系由发
行人下属全资企业德必昭航承租,租期为自 2012 年 11 月 1 日至 2030 年 10 月
31 日,该租赁房产尚有 2,579.8 平方米的房产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材料,出租方上海新上广已就扩建“昭化德必易园”项目
的 2,579.8 平方米租赁房产办理并取得了必要的建设工程规划和开工许可:(1)
“沪建长[2000]18 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证载明:建设单位为新上广
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名称为“办公综合楼”,建设位置为定西路 1100
号(根据上海市长宁区华阳警署出具的《证明》,长宁区定西路 1100 号和昭化
路 357 号是上海广播器材厂的同一地块上两个不同的门牌号码。),建设规模为
2,579.8 平方米;(2)“310105200107170101 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该
证载明:建设单位为上海新上广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工程名称为办公展示综合楼,
建设地址为昭化路 357 号,建设规模为 2,268 平方米;(3)“沪长查[2002]35
号”《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明》(建筑工程),该证确认上海新
上广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昭化路 357 号,建筑总面积为 2,579.8 平方米的“办
公展示综合楼”建设工程符合“沪建长[2000]18 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
附图的要求,予以验收合格。
                                 3-3-1-19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经本所律师实地走访并对上海新上广所做的访谈,上海新上广未能办理上述
2,579.8 平方米的房产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造成,上海广播器
材厂破产后相关资产由上海新上广接盘经营,但其中的土地房产相关产权证书并
未及时更名为“上海新上广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由此导致目前该 2,579.8 平方
米租赁房产无法办理产权登记,尽管如此,该部分面积的租赁房产由德必昭航正
常承租及使用,租赁合同自签署至今正常履行。

    根据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合规证明、本所律师对上海市规划和自
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员的访谈及本所律师对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的检
索,报告期内德必昭航未因违反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受到处罚。根
据上海市应急管理局、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及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办公室出具的合规证明,报告期内德必昭航未因违反有关消防管理、住房及城乡
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

    本所律师认为,“昭化德必易园”项目所在租赁房产中的部分面积虽未能办
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但出租方上海新上广已就自建该房产办理并取得了必要的建
设工程规划和开工许可,对该处房产享有相应的权利,租赁合同自签署至今正常
履行,发行人承租运营昭化德必易园项目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

        4.其他项目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情况

     除上述情况外,根据发行人与出租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实际履行情况,
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企业承租的房产中还存在以下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情
况:

 序号               园区名称                       无产证面积(平方米)
  1.              德必愚园 1890                            746
  2.              德必法华 525                           1,005.87
  3.              龙漕德必易园                             985
  4.           虹口德必运动 LOFT                           835
  5.        虹口德必运动 LOFT-柳营路                      7,314
  6.              柏航德必易园                             475
  7.              沪西德必易园                            1,070.7
  8.              虹桥德必易园                           1,699.04

  9.              七宝德必易园                           5,928.48

  10.             金汇德必易园                             400
  11.             大宁德必易园                           1,125.15
  12.             德必龙潭 WE”                           987.04
  13.             德必梅园 WE”                           950.65


                                       3-3-1-19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园区名称                无产证面积(平方米)
                  总计                            23,521.93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产未来若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为违
章建筑,存在可能由于未经批准建设而导致租赁合同部分无效及被要求拆除的风
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纠纷若干解释》”)第二条:“出租人就未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
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以及第三条:“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
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发行人承租上述未取得
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存在被法院认定为租赁合同无效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
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因此,即使租赁合同中关于租赁上述未取得产权证书房产
的部分被认定为无效,也不影响租赁合同中有合法产权证书的其余部分房产租赁
的效力。根据《租赁合同纠纷若干解释》第五条:“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
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因此,即使租赁合同中关于上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屋租赁部分被认定为无效,
租赁双方仍应根据合同实际已履行情况支付相关费用。

    根据本所律师的实地走访并对上述项目园区之租赁房产的出租方/产权人所
作的访谈,以上涉及无产证面积的租赁房产处于正常使用状态,租赁合同自签署
至今正常履行,未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作出违章建筑认定或通知责令拆除。根据
上述租赁房产所在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消
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违规证明(详见本法律意见书“八、发行人的业务”及“十
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及其他合规性”部分),确认其报告期
内无因发行人或其下属全资、控股企业承租及使用该等存在无产证面积的房屋建
筑物而作出处罚的情况。

    综上,发行人虽有部分园区的租赁房产存在一定面积的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情
形,但该等租赁房产实际租赁情况正常,截至 2020 年 5 月 27 日,未有相关政府
主管部门作出违章建筑认定或通知责令拆除、作出行政处罚;如未来被政府主管
部门认定为违章建筑,则存在可能由于未经批准建设而导致租赁合同部分无效的
风险,但即使租赁合同中关于上述未办理产权证书的房屋租赁部分被认定为无
效,租赁双方仍应根据合同实际已履行情况支付相关费用。

    此外,考虑到若发生上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产被有关部门责令拆除等情况
将可能对发行人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通过在与其中部分出租方签署的租赁合同
中作出如下约定而最大限度地降低承租风险:




                                3-3-1-19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出租方                  承租方
         园区名称                                                    租赁合同约定
号                          (合同甲方)        (合同乙方)
                         上海市长宁区工业投                     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
                         资发展有限公司                         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
 1.   德必法华 525                              德必创意
                         上海意达通用五金公                     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
                         司                                     乙方损失

                                                                甲方保证对租赁标的物
                                                                拥有出租权,因无出租权
      虹口德必运动       上海共鑫投资管理有                     而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经
 2.                                             虹口德必
      LOFT               限公司                                 济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对
                                                                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进行
                                                                赔偿
                                                                本协议涉及的临时权属
                                                                的部分房屋,如因政府或
                                                                政府主管部门的决定,限
                                                                制该部分房屋租赁的,甲
      虹口德必运动       上海绿地灯饰市场经                     方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
 3.                                             同欣桥文化
      LOFT-柳营路        营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解除该部分房屋的
                                                                租赁,甲方在解除该部分
                                                                房屋租赁日的 5 天内退还
                                                                乙方该部分房屋的租金
                                                                及押金。
                                                                甲方应充分告知乙方在
                                                                房屋移交时关于该房屋
                                                                及周边的影响乙方正常
                                                                经营的可能情况(包括但
                                                                不限于房屋本身及周边
                                                                或有的严重噪声、污染、
                                                                园区的进出通道、车辆停
                         上海新上广经济发展                     放以及其他第三者权
 4.   柏航德必易园                              柏航文化
                         有限公司                               益)。因甲方未充分告知
                                                                乙方该等情况,或该房屋
                                                                出租前因已抵押或有第
                                                                三方权利等造成合同目
                                                                的不能实现的,甲方应负
                                                                全部的赔偿责任,但不可
                                                                抗力,或房屋移交后出现
                                                                的新情况除外
                                                                甲方承诺具备将该物业
                                                                出租给乙方的所有合法
                         上海锦江国际旅馆投                     条件,若甲方不具备出租
 5.   沪西德必易园                              沪平文化
                         资有限公司                             条件的,乙方有权解除合
                                                                同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
                                                                的损失。
                                                                甲方明确告知乙方,连接
                         上海锦秀物业管理有
 6.   虹桥德必易园                              上海易必创      体部分未获得任何房屋
                         限公司
                                                                权证,但并不影响该连接

                                           3-3-1-19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出租方                  承租方
         园区名称                                                    租赁合同约定
号                          (合同甲方)        (合同乙方)
                                                                体在本合同 1.2 条约定的
                                                                使用范围内乙方的正常
                                                                使用,若因该部分的房屋
                                                                性质致使乙方不能正常
                                                                使用的,由甲方承担相应
                                                                的责任。
                                                                本合同免租期结束日起,
                                                                如遇该场地所在土地使
                                                                用权被实现抵押权、被法
                                                                院依法查封等产权被限
                                                                制或转移所有权造成乙
                         上海丽婴房婴童用品
 7.   七宝德必易园                              七宝德必        方不能经营的,甲方的赔
                         有限公司
                                                                偿总额上限为按上述行
                                                                为发生之日起剩余租赁
                                                                期内损失的经营净利润
                                                                总额与乙方投资总额的
                                                                总和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证
                                                                载外面积协商一致:上述
                                                                证载外面积如遇政府要
                                                                求拆除,对于实际拆除的
                                                                证载外部分的面积按照
 8.   德必龙潭 WE”      北京显像管总厂         北京德潭        双方约定的标准减除乙
                                                                方自实际拆除之日起合
                                                                同未履行期间的租金及
                                                                物业费,乙方同意不因拆
                                                                除向甲方提出任何补偿
                                                                及其他要求。


    此外,就该等未取得产权证书的租赁房产存在的潜在风险,发行人控股股东
中微子已出具承诺:“如德必文化及其全资、控股企业承租的部分未取得产权证
书的房产因政府主管部门在任何时候被认定为违章建筑而被责令拆除,或因未依
法建设而导致合同部分无效,或被任何相关方以租赁房产未取得产权证书为由提
出合法权利要求,本公司将无条件对德必文化及其全资、控股企业因上述事项产
生的实际损失以及将来可能因此产生的损失承担补偿责任,并全额承担由德必文
化及其全资、控股企业因上述事项而支付的所有相关费用。”。

    鉴于:(1)对上述存在部分面积未取得产权证书的租赁房产,发行人已经
在其与部分出租方/产权人的租赁合同中作出了赔偿、补偿约定并由发行人控股
股东作出补偿承诺,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承租方发生损失的风险;(2)上述租赁
房产所在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消防管理部
门已出具的无违规证明,确认其报告期内无因发行人或其下属全资、控股企业承
租及使用该等存在无产证面积的房屋建筑物而作出处罚的情况。本所律师据此认
为,发行人承租运营的部分园区项目所涉租赁房产存在一定面积的未取得产权证

                                           3-3-1-19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书的情形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构
成实质性的法律障碍。

     (3)部分租赁房产存在权利限制

    根据发行人调取的不动产登记簿登记信息,截至该等不动产登记簿登记信息
调取之日,部分租赁房产存在权利限制如下:

     1.德必愚园 1890 项目的租赁房产存在司法查封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德必愚园 1890”项目位于上
海市长宁区愚园路 716 号的房屋已被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苏 02
执 363 号《执行裁定书》予以查封,限制起始日期为 2016 年 7 月 6 日。

    “德必愚园 1890”项目之租赁房产的租赁合同签署于 2013 年 12 月 2 日,
时间早于法院查封实施之前,根据《租赁合同纠纷若干解释》第二十条之规定:
“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
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如该租赁房产因法院实施该查封进而被依
法拍卖,租赁房产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行运文化仍有权继续租赁使用该租赁
房产。

    《租赁合同纠纷若干解释》第二条:“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
效”以及第三条:“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
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规定了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发行人承租
的上述房屋建筑物存在司法查封不属于《租赁合同纠纷若干解释》规定的房屋租
赁合同无效情形。因此,发行人下属企业行运文化与出租人上海禾众投资发展(集
团)有限公司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

     此外,根据上海禾众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甲方)与发行人(合
同乙方,权利义务已转移至行运文化)于 2013 年 3 月 25 日所签订的《房屋租赁
协议》,如租赁房产发生任何诉讼、仲裁或纠纷影响行运文化对该房产的租赁使
用或给行运文化造成损失的,则上海禾众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应承担违约
责任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德必愚园 1890”项目的租赁房产目前存在的司法
查封不影响发行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使用该房产,且《房屋租赁协议》中约定了
出租方上海禾众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违约责任,不会对发行人造成
重大不利影响。

     2.德必虹桥绿谷 WE”项目的租赁房产存在抵押



                                 3-3-1-19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德必虹桥绿谷 WE””项目位于
上海市申长路 518 号的租赁房产中:201 室、202 室及第 3 至第 6 层的房屋已由
出租方上海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抵押予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
北支行(抵押权登记号:闵 201612032198),抵押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5 月 30
日,债务金额为 2 亿元,债务履行期限自 2016 年 5 月 23 日至 2026 年 5 月 22
日;第 7 层至第 9 层的房屋已由出租方上海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抵押予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支行(抵押权登记号:闵 201612021844),
抵押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4 月 19 日,债务金额为 1.4 亿元,债务履行期限自 2016
年 3 月 21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经本所律师访谈产权人及出租方上海新湖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确认上述抵押系为其举借的银行借款设置,不会影响发行人
正常租赁使用该等房屋。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确认,发行人的下属全资、控股企业及参股企业与相关主
体前述的租赁合同内容合法有效,目前履行情况正常。

    (四)根据发行人对本所律师出具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合理查验,发行人及
其下属企业为承租运营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而拥有的租赁房产使用权,拥有的商标
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拥有的下属企业股权等各项主要财产不存在产
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五)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上述资产均系依法取得,其中,注册商标、
授权专利、著作权通过自主申请或受让方式取得,并已取得商标证书、专利证书、
著作权登记证书等权属证书;域名已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
办理备案;发行人持有的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企业权益系通过股权投资
行为(包括自主设立、增资、股权转让)取得,已在工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并取
得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发行人对上述租赁房产的使用权系通过与产权人或经
产权人授权的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取得,该等租赁合同内容合法有效。

    (六)根据发行人租赁房产的不动产登记簿登记信息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
至该等不动产登记簿登记信息调取之日,除上述已披露的一处租赁房产为其产权
人举借的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一处租赁房产被法院查封外,发行人及其下属
全资、控股企业对其他主要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使没有限制、不存在担保
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本节中所称“重大合同”是指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正在履行合同
标的超过 500 万元或合同标的虽不足 500 万元,但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未来
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大影响且本所律师认为有必要披露的合同。




                                 3-3-1-19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下属控股企业将要履行、正在履行的重大合
同包括:

     1.与发行人取得项目运营权相关的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子公司主要通过承租运
营、受托运营方式取得项目运营权。以承租运营方式取得项目运营权的项目均已
依法签订了租赁合同,并严格按照租赁合同履行,合同相关内容如下:




                                3-3-1-19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园区名称            出租方       承租运营方       租赁期限(月)                             租金                          合同担保
号
                                                                                                                              虹口德必为易园多
                                                                                       2016.1.1-2016.2.29:201.25 万元
                                                                                                                              媒体于该合同项下
                         上海航天局第
1    长宁德必易园                       易园多媒体             102                                                            的租金、违约金及
                         八〇九研究所                                            2016.3.1-2024.6.30:年租金为 1,331.2688 万   其他相关费用提供
                                                                                  元,自 2019 年 3 月 1 日起每三年递增 5%     保证担保。

                                                                                        2013.3.31-2013.7.31:免租期           发行人为行运文化
                     上海禾众投资                                                                                             履行《房屋租赁协
2    德必愚园 1890   发展(集团)有      行运文化    216(另有 4 个月免租期)    2013.8.1-2031.7.31:第一年租金为 104.78 万   议》及其补充协议
                         限公司                                                  元,从第一年开始每二年按上年租金的 5%递      提供连带责任担
                                                                                                     增                       保。

                                                                                   2018.4.1-2018.9.30:月租金为 31.76 万元
                         上海市长宁区
3                        工业投资发展    德必创意              120               2018.10.1-2028.3.31:月租金 49.694604 万元, /
                           有限公司                                               租金每三年递增 7%,首次递增在 2021 年 4
                                                                                                    月1日
     德必法华 525
                                                                                   2018.4.1-2018.9.30:月租金为 1.61 万元
                         上海意达通用                                            2018.10.1-2028.3.31:年租金 29.504772 万元
4                                        德必创意              120                                                            /
                           五金公司                                              万元,每三年递增 7%,租金首次递增在 2021
                                                                                 年4月1日
5    天杉德必易园        上海凯硕酒店    天杉文化    120(另有 4 个月免租期)    2012.9.1-2012.12.31:免租期                  发行人对天杉文化




                                                                     3-3-1-20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园区名称            出租方       承租运营方   租赁期限(月)                            租金                          合同担保
号
                         投资管理有限                                                                                    于该合同中的全部
                             公司                                                                                        债务承担连带保证
                                                                                                                         责任,保证范围包
                                                                            2013.1.1-2022.12.28:年租金 600 万元,每三
                                                                                                                         括欠款本金、利息、
                                                                            年递增 5%
                                                                                                                         违约金、迟延履行
                                                                                                                         金、出租方实现债
                                                                                                                         权的一切费用等。
                                                                                                                         虹口德必为德必昭
                                                                                                                         航于该合同租赁期
                                                                                                                         内的债权及利息、
                         上海新上广经                                       年租金 1100 万元,每三年递增 7%,其中前      承租方应支付的违
6    昭化德必易园        济发展有限公    德必昭航         216               三年度扣除免租期后租金金额为 2,566.6676      约金和损害赔偿金
                               司                                           万元                                         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诉讼费、律
                                                                                                                         师费等)提供保证
                                                                                                                         担保。
                                                                            2017.6.1-2019.5.31:年租金 1,009.01 万元
                     上海新徐汇(集
7    德必东湖 WE”                       徐汇德必          72               2019.6.1-2022.5.31:年租金 1,091.04 万元     /
                     团)有限公司
                                                                            2022.6.1-2023.5.31:年租金 1,180.46 万元
                                                                            2012.10.1-2015.9.30:年租金 450 万元,其中
                                                                            2012.10.1-2013.3.15 为免租期
     漕河泾德必易    上海新徐汇(集
8                                        徐汇德必         120                                                            /
           园        团)有限公司                                           2015.10.1-2018.9.30:年租金 490.5 万元
                                                                            2018.10.1-2021.9.30:年租金 534.65 万元




                                                                3-3-1-20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园区名称            出租方       承租运营方   租赁期限(月)                            租金                           合同担保
号
                                                                            2021.10.1-2022.9.30:年租金 582.76 万元
                                                                            2011.10.15-2012.3.14:免租期                  易园多媒体为徐汇
                                                                            2012.3.15-2014.10.14:年租金 803 万元         德必向房屋出租方
                     上海新徐汇(集                                                                                       上海新徐汇(集团)
9    徐汇德必易园                        徐汇德必         120               2014.10.15-2017.10.14:年租金 875 万元        有限公司支付租金
                     团)有限公司
                                                                            2017.10.15-2020.10.14:年租金 953 万元        提供保证担保

                                                                            2020.10.15-2021.10.14:年租金 1,039 万元      /
                                                                            2014.3.10-2017.3.9:年租金 185.088 万元,其
                                                                            中 2014.3.10-2014.6.9 为免租期
                     上海新路达商                                                                                         德必投资为齐彦文
10   德必衡山 WE”   业(集团)有限      齐彦文化         120               2017.3.10-2020.3.9:年租金 198 万元           化的经营承担连带
                         公司                                               2020.3.10-2023.3.9:年租金 211.86 万元        保证责任

                                                                            2023.3.10-2024.3.9:年租金 226.68 万元
                                                                            第一年:年租金 719,050 元;第二年:年租金
                                                                            747,810 元;第三年:年租金 777,730 元;第
                         中国石化销售
                                                                            四年:年租金 816,610 元;第五年:年租金
                         股份有限公司
11   龙漕德必易园                        德沁文化         120               857,440 元;第六年:年租金 900,310 元;第 /
                         上海石油分公
                                                                            七年:年租金 954,330 元;第八年:年租金
                               司
                                                                            1,011,600 元;第九年:年租金 1,072,290 元;
                                                                            第十年:年租金 1,136,620




                                                                3-3-1-20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园区名称            出租方       承租运营方        租赁期限(月)                              租金                            合同担保
号
                                                                                  2008.3.15-2018.3.14:
                                                                                  13#、16#、17#:年租金 446.3658 万元,自第
                                                                                  四年起,以每日每平方米 1 元为基价,每两年
                                                                                  递增 5%;
                                                                                  2#、3#、4#、5#、6#、7#、8#、9#、10#、11#、
                                                                                  12#、20#:年租金为 446.3658 万元,自第四
                                                                                  年起,每年按 0.05 元/㎡/天递增;
                                                          除 13 幢外:204         18#、21#:年租金为 33.3975 万元,自 2011.3.15   /
     虹口德必运动        上海共鑫投资                                             起以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币 1.5 元为基价,每 2
12                                       虹口德必                                 年按 5%递增
         LOFT            管理有限公司
                                                                                  2018.3.15-2021.3.14:2018 年租金在上一年的
                                                                                  基础上一次性上浮 6%,之后每两年递增 6%
                                                                                  2021.3.15-2023.3.14:年租金 1,748.11284 万元
                                                                                  2023.3.15-2025.3.14:年租金 1,832.50464 万元
                                                                                  年租金 153.444 万元,自 2015 年 5 月 1 日起
                                                           第 13 幢:98.5         每两年递增 5%,其中 2013.1.1-2013.4.30、        /
                                                                                  2013.5.1-2013.7.31 为免租期
                                                                                  首年租金 360 万元,自免租金装修期满开始计
     虹口德必运动        上海飞跃特摩                240(另有 4 个月免租金装修
13                                       同柳文化                                 算 , 租 金 每 三 年 递 增 5% ; 其 中          /
     LOFT-Y 街区         齿轮有限公司                           期)
                                                                                  2014.9.1-2014.12.31 为免租金装修期




                                                                   3-3-1-20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园区名称            出租方       承租运营方       租赁期限(月)                             租金                          合同担保
号

                         上海绿地灯饰
                                                                                                                              德必投资为同欣桥
                         市场经营管理
                                                                                                                              文化向房屋出租方
                           有限公司
                                                                                                                              上海绿地灯饰市场
     虹口德必运动                                                                年租金 700 万元,自 2020.4.11 起每三年递增
14                                      同欣桥文化            166.5                                                           经营管理有限公
     LOFT-柳营路                                                                 7%,租赁期限内享有 8 个月装修免租期
                                                                                                                              司、上海虹泉物业
                         上海虹泉物业                                                                                         管理有限公司支付
                         管理有限公司                                                                                         租金提供保证担保


                         上海新上广经                                            自 2013.9.1 起,前三年度年租金不变,为 1,210 徐汇德必为柏航文
15   柏航德必易园        济发展有限公    柏航文化              216               万元,自第四个合同年度起,每三年递增 7%, 化履行该合同提供
                               司                                                其中免租期 9 个月                            保证担保
                                                                                 2010.12.1-2011.9.31:免租期                 何增强以其个人资
      德必老洋行         上海牛羊肉公                                                                                        产为德必哈库于该
16                                       德必哈库              152               2011.10.1-2023.7.31:年租金 442.7888 万元, 合同项下的义务提
        1913                   司
                                                                                 自 2014.10.1 起递增 8%,之后每三年递增 8% 供连带责任担保

                                                                                                                              发行人为沪平文化
                         上海锦真投资                                                                                         履行该合同的责任
17   沪西德必易园                        沪平文化    180(另有 6 个月免租期)    年租金 483.142 万元,每三年递增 5%
                         管理有限公司                                                                                         和义务承担连带担
                                                                                                                              保责任




                                                                     3-3-1-20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园区名称            出租方       承租运营方        租赁期限(月)                             租金                            合同担保
号
                                                     60 个月,租赁期满后,承租
                                                     方在不拖欠房租,不改变使用
                                                     用途和不大幅度调整(以调整
                                                     30%面积比例为限)经营业态
                                                                                  年租金 175.2 万元;5 年合同期满自动续期,      德必投资为双通文
                         上海西部集团                 (文化创意产业园)的前提
                                                                                  年租金递增 10%;第一次续约结束后再次自         化于该合同中的所
18   甘泉德必易园        物业管理服务    双通文化    下,自动续约 60 个月。第一
                                                                                  动续约 5 年,年租金递增 20%-30%,但不得        有义务提供连带责
                           有限公司                  次续约结束后,再次自动续约
                                                                                  超过 30%,具体以市场情况而定                   任担保
                                                     60 个月。出租方、承租方应
                                                      于合同期满前 1 个月另行续
                                                     签并签订续租租赁协议。(另
                                                        有 4 个月免租过渡期)
                     格林豪泰酒店
                                                                                  2.8 元 /m2/ 天 , 每 三 年 递 增 5% , 其 中
19   格林德必易园    (中国)有限公      郦园文化              114.5                                                             /
                                                                                  2017.5.11-2017.10.10 为装修期
                           司
                                                                                                                            上海燎申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徐汇德
                         上海锦秀物业                                             年租金 1,606.867623 万元,每三年递增 6%, 必对易必创文化应
20   虹桥德必易园                       易必创文化              234
                         管理有限公司                                             其中实际交房之日起六个月为装修免租期      承担的合同义务各
                                                                                                                            承担 50%的连带担
                                                                                                                            保责任。
                                                                                  2010.11.1-2011.2.28:改建、装修期
                                                                                  2011.3.1-2028.8.14:年租金 330 万元,每三年
                         上海宝彤物业
21   德必虹桥 525                        闵行德必              214.5              在上年租金基础上递增 5%                        /
                         管理有限公司
                                                                                  2019.1.1 起,在上年租金基础上每天每平方米
                                                                                  再增加 0.2 元



                                                                      3-3-1-20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园区名称            出租方       承租运营方        租赁期限(月)                             租金                            合同担保
号

                         上海丽婴房婴                                             2015.6.1-2016.5.31:免租装修期
22   七宝德必易园        童用品有限公    七宝德必               180               2016.6.1-2030.5.31:年租金 900.156396 万元, /
                               司                                                 每三年递增 5%
                                                                                  2017.6.15-2018.4.14:装修期
                                                                                  2018.4.15-2020.4.14:2,579.6187 万元/年
                                                                                  2020.4.15-2022.4.14:2,682.8034 万元/年
                                                                                  2022.4.15-2024.4.14:2,790.1155 万元/年
                         上海新湖房地                                             2024.4.15-2025.4.14:2,873.819 万元/年
     德必虹桥绿谷
23                       产开发有限公    德创文化               154                                                              /
         WE”                                                                     2025.4.15-2026.4.14:2,960.0335 万元/年
                               司
                                                                                  2026.4.15-2027.4.14:3,048.8345 万元/年
                                                                                  2027.4.15-2028.4.14:3,140.2996 万元/年
                                                                                  2028.4.15-2029.4.14:3,234.5086 万元/年
                                                                                  2029.4.15-2030.4.14:3,331.5438 万元/年
                                                                                                                                 德必投资为德鼎文
                                                     240 个月,如无遇不可抗力因
                         上海奥克拉光                                                                                            化因违反该合同所
24                                                   素,该合同租赁期限自动顺延   年租金 600 万元,每三年递增 5%
                           学有限公司                                                                                            产生的违约责任提
                                                           2 年至 2038.12.14
                                                                                                                                 供连带责任担保
     金汇德必易园                        德鼎文化
                     迈斯特(上海)
                                                                                  月租金 1.2 万元,其中 2017.6.15-2017.7.14 为
25                   汽车服务有限                               132                                                              /
                                                                                  装修期,自 2017.7.14 起每五年递增 5%
                         公司




                                                                      3-3-1-20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园区名称            出租方       承租运营方        租赁期限(月)                              租金                             合同担保
号
                                                                                   年租金 1,077.88824 万元,每五年递增 5%;       发行人为禾延文化
                         国泰君安投资
                                                                                   其 中 6,522 平 米 的 免 租 期 为               于该合同项下的义
26   德必静安 WE”       管理股份有限    禾延文化               250
                                                                                   2015.1.1-2015.4.30,1,772 平米除外区域的免     务承担一般保证责
                             公司
                                                                                   租期为 2015.7.1-2015.10.31                     任。
                                                                                   2012.3.1-2012.12.31:装修免租期                闸北德必为大宁德
                         上海共鑫投资                                              2011.10.1-2012.2.29、2013.1.1-2021.12.31:年   必于该合同中的全
27   大宁德必易园                        大宁德必               123
                         管理有限公司                                              租金 680.196 万元,自 2015.1.1 起每两年递增    部债务承担连带责
                                                                                   5%                                             任保证。

                                                                                   2015.1.1-2015.12.31:装修免租期                虹口德必、徐汇德
                                                                                                                                  必作为该合同的担
                                                                                                                                  保方,在德必经典
                                                     60 个月,期满后,如承租方                                                    不能履行其责任和
                                                     无重大违约责任,则双方确认    2016.1.1-2020.12.31:年租金 1,861.27 万元,    义 务 之 时 起 的 20
                         上海王宝和大                                              每三年递增 5%,若合同期内每满三年国家
28   德必外滩 WE”                       德必经典    该合同自动续约 60 个月。 另                                                  个工作日内,按照
                         酒店有限公司                                              CPI 指数累计增幅超过 10%或低于 3%,则双
                                                     有 3 个月前期筹备期及 12 个                                                  该合同的规定,以
                                                            月免租装修期)         方另行协商租金的递增幅度作相应比例的调         自己的财产或经营
                                                                                   增或调减                                       收入承担担保责
                                                                                                                                  任,此担保为不可
                                                                                                                                  撤销之担保。




                                                                      3-3-1-20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园区名称            出租方       承租运营方        租赁期限(月)                               租金                             合同担保
号
                                                     117 个月,期满后,承租方满
                                                      足以下条件后方可申请续租    年租金 1,862.51908 万元,每三年递增 7%;
                                                     60 个月:(1)承租方在第一   另有已出租的 2100 平方米待租赁合同到期后
                         上海北建华清                 阶段租赁期内按约支付租金    逐步出租给承租人,新增承租面积按 8 元每天
     德必外滩 8 号
29                       实业发展有限    德延文化    及其他应付费用等;(2)承    每 平 方 米 计 算 , 每 三 年 递 增 7% ; 其 中   /
         WE”
                             公司                     租方未存在严重违反该合同    2017.7.1-2017.9.30 、 2018.12.1-2018.12.31 、
                                                      并导致出租方有权根据法律    2019.12.1-2019.12.31、2020.12.1-2020.12.31 为
                                                      和该合同规定单方面解除该    装修免租期
                                                             合同的情形。
                                                                                  2016.6.28-2017.2.28:装修期
                                                                                  2017.3.1-2020.2.29:年租金 1,500.5845 万元
                         上海伊路胜投
     芳华德必运动
30                       资管理咨询有    德必芳华               164               2020.3.1-2023.2.28:年租金 1,590.6196 万元        /
         LOFT
                             限公司
                                                                                  2023.3.1-2026.2.28:年租金 1,717.8691 万元
                                                                                  2026.3.1-2030.2.28:年租金 1,855.2987 万元
                                                                                  2016.1.1-2017.5.31:按实际交付面积、单价按
                                                                                  前一租户的单价计算
31                                                              180               2017.6.1-2017.12.31:装修免租期                   /
                         上海国林物业                                             2018.1.1-2030.12.31:年租金 627.902 万元,
     德必梅园 WE”                       腾实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自 2021.1.1 起每两年递增 5%
                                                                                  2016.9.14-2025.9.13:年租金 57.2 万元,自 2017
32                                                             171.5              年 9 月起每二年递增 4%                            /
                                                                                  2025.9.14-2027.9.13:106.1055 万元



                                                                      3-3-1-20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园区名称            出租方       承租运营方        租赁期限(月)                             租金                           合同担保
号
                                                                                  2027.9.14-2029.9.13:110.3497 万元
                                                                                  2029.9.14-2030.12.31:112.5567 万元
                         上海嘉加(集                                             年租金 810 万元,每两年递增 5%,其中
33   嘉加德必易园                        嘉定德必               120                                                             /
                         团)有限公司                                             2019.1.1-2019.12.31 为装修期
                                                                                  2015.7.1-2016.6.30:免租期
                                                                                                                                德必投资为杭州德
                                                     180 个月,期满后承租方若无   2016.7.1-2020.6.30:年租金 3,281.642 万元
                                                                                                                                必向房屋出租方杭
                         杭州锦澈投资                 重大违约或者不存在未被纠
34   东溪德必易园                        杭州德必                                 2020.7.1-2025.6.30:年租金 3,445.7241 万元    州锦澈投资管理有
                         管理有限公司                正违约行为的情形,则经出租
                                                                                                                                限公司支付租金提
                                                     方书面同意可展期 60 个月。   2025.7.1-2030.6.30:年租金 3,721.382 万元
                                                                                                                                供保证担保
                                                                                  2030.7.1-2035.6.30:年租金 4,093.5202 万元
                                                                                                                                德必投资、北京天
                                                                                                                                宝润德古玩文物艺
                         北京北汽出租
                                        北京天德润                                年租金 1,829.46304 万元,从第二年起每年租     术会展中心有限公
35   德必天坛 WE”       汽车集团有限                          140.5
                                            宝                                    金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 3%                       司为北京天德润宝
                           责任公司
                                                                                                                                在该合同的履行承
                                                                                                                                担连带保证责任。
                                                                                  2017.6.1-2017.7.31 、 2018.8.1-2018.9.30 、
                                                                                  2019.10.1-2019.10.31:装修免租期
                                                                                  2017.6.1-2020.5.31:月租金 946,292 元
                         北京显像管总
36   德必龙潭 WE”                       北京德潭               120                                                             /
                               厂                                                 2020.6.1-2023.5.31:月租金 1,000,753 元
                                                                                  2023.6.1-2026.5.31:月租金 1,058,095 元
                                                                                  2026.6.1-2027.5.31:月租金 1,118,319 元



                                                                      3-3-1-20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园区名称            出租方       承租运营方        租赁期限(月)                             租金                            合同担保
号
                                                                                                                                 北京德必荟为北京
                                                                                  年租金 6,000 万元,其中 2019.3.1-2019.5.1、
                                                                                                                                 德秾在该合同中应
37   东枫德必 WE”         东枫德必      北京德秾             44 个月             2020.3.1-2020.5.1、2021.3.1-2021.4.30 为装修
                                                                                                                                 履行的义务承担连
                                                                                  期
                                                                                                                                 带保证责任。
                                                                                  2018.8.15-2021.8.14:地上 5648,11 平方米日
                                                                                  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 2.4 元,地下 1238.72 平
                                                                                  方米日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 1 元(其中
                                                                                  2018.8.15-2019.2.14 为免租期,免收租金,
                                                     基本租赁期 120 个月,期满前  2019.2.15-2019.8.14 为项目扶持期,租金减半
                                                     6 个月内,如承租方通过书面   收取。)
                         南京圣祺项目                提出续租诉求,并同意续租租
                                        南京德必融
38   德必长江 WE”       投资管理有限                 赁期的租金标准不低于基本 2021.8.15-2024.8.14:地上 5648,11 平方米日        /
                                            辉
                             公司                     租赁期届满前最后一期承租 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 2.52 元,地下 1238.72
                                                      方应付给出租方的租金标准 平方米日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 1 元
                                                     的 110%,自动续约 60 个月。
                                                                                 2024.8.15-2027.8.14:地上 5648,11 平方米日
                                                                                 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 2.65 元,地下 1238.72
                                                                                 平方米日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 1 元

                                                                                  第一年度至第三年度年租金为 300 万;
                                                                                                                                 德必投资为苏州优
                         苏州润康物业                                             第四年度至第六年度年租金为 320 万;
39   德必姑苏 WE”                      苏州优德必              144                                                              德必的经营管理提
                           有限公司                                               第七年度至第九年度年租金为 340 万;
                                                                                                                                 供担保
                                                                                  第十年度至第十二年度年租金为 360 万
40   德必川报易园        四川联翔印务   成都德必联              132               2017.10.12-2018.10.11:装修期                  /




                                                                      3-3-1-21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园区名称             出租方        承租运营方   租赁期限(月)                            租金                        合同担保
号
                           有限公司           翔                              2018.10.12-2028.10.11:年租金 764 万元,每
                                                                              三年递增 6.5%
                                                                              2021.01.01-2022.06.30:装修免租期
                         西安山江物业
41   星光德必易园        服务有限责任      西安德源         240               2022.07.01-2030.12.31:33 元/m2/月,每年递 /
                             公司                                             增 2%,2031.01.01-2040.12.31 每年递增 3%。


                                                                              2019.10.01-2020.09.30:装修免租期
                                                                              2020.10.01-2022.09.30:20 元/ m2/月
                                                                              2022.10.01-2025.09.30:25 元/ m2/月
                                                                              2025.10.01-2028.09.30:35 元/ m2/月
                                                                              2028.10.01-2029.09.30:45 元/ m2/月

                         长沙市岳路新城                                       2029.10.01-2039.09.30:(1)若 2029 年 7 月
42   德必岳麓 WE”       保障房屋建设开    湖南德铭         240               办 公 出 租 均 价 小 于 100 元 /m2/ 月 : /
                         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9.10.01-2031.09.30 : 45 元 /m2/ 月 ;
                                                                              2031.10.01-2034.09.30 : 47.25 元 /m2/ 月 ;
                                                                              2034.10.01-2037.09.30 : 49.61 元 /m2/ 月 ;
                                                                              2037.10.01-2039.09.30:52.09 元/m2/月;(2)
                                                                              若 2029 年 7 月办公出租均价大于 100 元/m2/
                                                                              月:2029.10.01-2032.09.30 期间按 2029 年 7
                                                                              月 办 公 出 租 均 价 50% 计 算 ;
                                                                              2032.10.01-2038.09.30 期间每 3 年递增 5%;
                                                                              2038.10.01-2039.09.30 期间递增 5%。



                                                                  3-3-1-21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以受托运营方式取得项目运营权的相关合同如下:


序号      合同名称       对应项目     项目运营方   合作方或委托方         合同期限          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标的


                                                                   5年,到期后如符合
                                                                                      上海环东华智尚源投资管理
                                                                    政府各项法律、法
       《环东华智尚源                           上海环东华智尚源投                    有限公司委托德必投资提供 上海市长宁区杨宅路258号房
 1                       环东华WE”    德必投资                    规、规章、行政命令
       项目合作协议》                             资管理有限公司                      该项目的设计优化、招商代       屋的运营管理权
                                                                    和政策规范的情况
                                                                                          理、运营管理服务
                                                                       下,续约5年



                                                                                       西藏腾骏投资有限公司委托
                                       德必企业     西藏腾骏投资                                                上海市徐汇区古美路腾骏德
 2     《委托管理协议》腾骏德必易园                                             10年   德必企业管理提供该项目有
                                         管理         有限公司                                                    必易园的运营管理权
                                                                                           关园区管理服务




                                                                                       杭州德百委托德必企业管理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秋涛北
                                       德必企业
 3     《委托管理协议》泰豪德必易园                   杭州德百                  10年   提供该项目有关园区管理服 路泰豪德必易园的运营管理
                                         管理
                                                                                                 务                       权




                                                                    3-3-1-21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重大出租合同

      根据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
  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出租合同(合同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如下:


序     园区      出租
                             承租方                        租金                 租赁期限
号     名称        方

                                            5.4 元/m2/日,自 2022 年 12 月 1
      东枫德
                 北京    北京怡生乐居信     日起每两个租赁年度在上一租          2018.12.01
1.    必 WE”
                 德秾    息服务有限公司     赁年度租金标准基础上递增           -2028.04.30
      (注)
                                            8%
                                            2015.06.30-2016.06.30:免租期
                                            2016.07.01-2018.06.30:年租金
                                            13,439,087.57 元;
                                            2018.07.01-2021.06.30:年租金      2015.06.30-
                                            14,111,041.95 元;                 2030.06.30,
                                            2021.07.01-2024.06.30:年租金       履约期内承
                                            14,816,594.05 元;                  租方无重大
      东溪德     杭州    杭州维也纳酒店                                         违约情形下
2.                                          2024.07.01-2027.06.30:年租金
      必易园     德必    管理有限公司                                           经出租方书
                                            15,557,423.75 元;
                                                                                面同意在原
                                            2027.07.01-2030.06.30:年租金       租赁期限基
                                            16,335,294.94 元;                  础上展期至
                                            2030.07.01-2033.06.30:年租金       2035.06.30
                                            17,152,059.68 元;
                                            2033.07.01-2035.06.30:年租金
                                            18,009,662.67 元
      德必外     德延    上海国昂实业有     9 元/m2/日,自 2020 年 7 月 1      2018.10.01-
3.    滩8号
                 文化        限公司         日起每三年递增 7%                  2032.03.09
      WE”
                         魔方亿居(杭州)
      东溪德     杭州                     首年年租金 688 万元,2016 年         2016.01.01-
4.                       企业管理有限公
      必易园     德必                     1 月 1 日起每两年递增 5%             2030.06.30
                               司
                                            第一年、第二年:7 元/ m2/日;
                                            第三年、第四年:7.5 元/m2/日;
                                            第五年:7.67 元/m2/日;
                         洋槐商务信息咨
      德必静     禾延                       第六年:7.84 元/m2/日;            2015.12.21-
5.                       询(上海)有限公                         2
      安 WE”    文化                       第七年:8.02 元/m /日;            2025.12.20
                                 司
                                            第八年:8.26 元/m2/日;
                                            第九年:8.51 元/m2/日;
                                            第十年:9 元/m2/日
                 易园
      长宁德             汉海信息技术(上                                      2017.12.15-
6.               多媒                       5.2 元/m2/日
      必易园               海)有限公司                                        2019.12.31
                 体


                                       3-3-1-21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柏航德    柏航    魔方(上海)公寓   2.5 元/m2/日,自 2017 年 10 月 1   2015.10.01-
7.
        必易园    文化      管理有限公司     日起每两年递增 5%                  2025.09.30
        德必外    德延     上海国昂实业有    9.5 元/m2/日,自 2020 年 7 月 1    2018.11.01-
8.      滩8号
                  文化         限公司        日起每三年递增 7%                  2032.03.09
        WE”
       东枫德     北京     泰洋川禾文化传    6.5 元/m2/日,自 2020 年 10 月     2018.10.20-
9.
       必 WE”    德秾     媒徐州有限公司    20 日起每两年递增 8%               2021.10.31
                           北京同仁堂粹和
       德必天     天德                       7.25 元/m2/日,前两年保持不        2017.08.15-
10.                        养老服务有限公
       坛 WE”    润宝                       变,第三年起每两年递增 5%          2022.08.14
                                 司

       德必衡     齐彦    砂之船(上海)控   月租金 25 万元,前两年不变,       2014.11.16-
11.
       山 WE”    文化      股有限公司       自第三年起每三年递增 10.7%         2024.03.08

                           北京东方启明星    第一年:5.65 元/m2/日;
       德必龙     北京                                                          2019.01.01-
12.                        体育文化发展有    第二年:5.85 元/m2/日;
       潭 WE”    德潭                                                          2023.12.31
                               限公司        自第三年开始每两年递增 8%
注:根据该合同约定,自2022年1月1日起由东枫德必作为出租方,享有及承担该合同项下约
定的出租方的各项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收款、项目管理、保证金等,北京德秾不再作为
出租方。


       3.借款合同

    根据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
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借款合同共计 1 笔,具体情况如下:

     2019 年 3 月 7 日,四川联翔印务有限公司(委托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成都分行(受托人)与成都德必联翔(借款人)签署编号为 128HT2019012159
的《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约定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接受四川联翔印
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向成都德必联翔发放贷款人民币 700 万元,贷款期限自 2019
年 3 月 7 日至 2022 年 3 月 6 日。

       4.对外担保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存在为其他发
行人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于房屋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提供担保的情形,该等担
保的主债权金额为对应的租赁合同总金额,主债权期限为对应的租赁合同租赁期
限,租赁合同总金额及租赁期限详见本法律意见书“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
债务”之“1.与发行人取得项目运营权相关的合同”。该等租金担保具体情况如
下: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事项
                                      为徐汇德必向房屋出租方上海新徐汇(集团)有限公
     易园多媒体          徐汇德必
                                      司支付租金提供保证担保

                                        3-3-1-21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事项
                                      为沪平文化向房屋出租方上海锦真投资管理有限公
     发行人               沪平文化
                                      司支付租金提供保证担保
                                      为天杉文化向房屋出租方上海凯硕酒店投资管理有
     发行人               天杉文化
                                      限公司支付租金提供保证担保
                                      为德必昭航向房屋出租方上海新上广经济发展有限
   虹口德必               德必昭航
                                      公司支付租金提供保证担保
                                      为易必创文化向房屋出租方上海锦秀物业管理有限
   徐汇德必              易必创文化
                                      公司支付租金提供保证担保
                                      为行运文化向房屋出租方上海禾众投资发展(集团)
     发行人               行运文化
                                      有限公司支付租金提供保证担保
                                      为柏航文化向房屋出租方上海新上广经济发展有限
   徐汇德必               柏航文化
                                      公司支付租金提供保证担保
                                      为齐彦文化向房屋出租方上海新路达商业(集团)有
   德必投资               齐彦文化
                                      限公司支付租金提供保证担保
虹口德必、徐汇                        为德必经典向房屋出租方上海王宝和大酒店有限公
                          德必经典
      德必                            司支付租金提供保证担保
                                      为禾延文化向房屋出租方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
     发行人               禾延文化
                                      限公司支付租金提供保证担保
                                      为双通文化向房屋出租方上海西部集团物业管理服
   德必投资               双通文化
                                      务有限公司支付租金提供保证担保
                                      为杭州德必向房屋出租方杭州锦澈投资管理有限公
   德必投资               杭州德必
                                      司支付租金提供保证担保
                                      为同欣桥文化向房屋出租方上海绿地灯饰市场经营
   德必投资              同欣桥文化   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虹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租金
                                      提供保证担保
                                      为易园多媒体向房屋出租方上海航天局第八 0 九研究
   虹口德必              易园多媒体
                                      所支付租金提供保证担保
德必投资、北京
天宝润德古玩文                        为北京天德润宝向房屋出租方北京北汽出租汽车集
                    北京天德润宝
物艺术会展中心                        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租金提供保证担保
    有限公司
                                      为德鼎文化向房屋出租方上海奥克拉光学有限公司
   德必投资               德鼎文化
                                      支付租金提供保证担保
                                      为苏州优德必向房屋出租方苏州润康物业有限公司
   德必投资              苏州优德必
                                      支付租金提供保证担保
                                      为北京德秾向委托运营方东枫德必支付租金提供保
  北京德必荟              北京德秾
                                      证担保
                                      为德必硅谷向房屋出租方 SBS Development, LLC 支
   上海端乾               德必硅谷
                                      付租金提供保证担保
   德必投资               德莘文化    为德莘文化向房屋出租方上海仪华服饰有限公司支


                                        3-3-1-21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事项
                                      付租金提供保证担保



    (3)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存在为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于节
能服务合同项下的节能服务费提供担保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主债权金额           主债权期限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事项
                                                      (万元)            (年.月.日)
                           为禾延文化向节能服务提
                           供方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
 发行人       禾延文化                                 335.00         2015.07.01-2020.06.30
                           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支付节
                           能服务费提供保证担保
                           为德必经典向节能服务提
                           供方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
 发行人       德必经典                                 530.00         2015.07.01-2020.06.30
                           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支付节
                           能服务费提供保证担保


    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上述重大合同均合法有效,截至报告期末履行情况正
常,不存在法律障碍。

    (二)根据发行人对本所律师作出的声明及承诺并经本所律师合理查验,截至
2020 年 5 月 27 日,发行人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
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

    (三)经本所律师核查,除上述“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一节披露的关联交易
外,于基准日,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及相互提供担
保的情况。

    (四)经本所律师核查,并根据《审计报告》以及发行人的说明,于基准日,
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应付款均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生,合法有效。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一)发行人设立至今已发生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1.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设立至今已发生的增资扩股、股权转让、减少注
册资本等行为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已履行必要的法律手
续(详见本法律意见书“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一节)。




                                         3-3-1-21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设立至今未发生过合并、分立以及中国证监会相
关规范性文件所界定的重大资产收购或出售行为。

    3.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股权收购的方式取得以下 3 家公
司的部分或全部股权,该等收购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1)收购科北文化总计 100%的股权

    科北文化原系与发行人无任何股权投资关系的独立第三方。于报告期初,科
北文化的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其中刘婧静持有 90%股权,郭劲持有 10%股权。
2017 年 7 月 18 日,科北文化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刘婧静将其持有的公司 90%
的股权作价 45 万元转让给德必投资,同意股东郭劲将其持有的公司 10%的股权
作价 5 万元转让给德必投资。

    同日,股权转让方刘婧静、郭劲分别与股权受让方德必投资签署《股权转让
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的出资额(万      转让的股权比例    协议转让价(万
   转让方          受让方
                                   元)                (%)             元)
   刘婧静         德必投资                 45                   90              45
    郭劲          德必投资                     5                10               5


    科北文化已就本次股权转让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收购完
成后,德必投资持有科北文化 100%股权。

     (2)收购郦园文化总计 10%的股权

     郦园文化原为德必投资的子公司。于报告期初,郦园文化的注册资本为 300
万元,其中德必投资持有 90%股权,格林豪泰酒店(中国)有限公司持有 10%
股权。2017 年 12 月 25 日,郦园文化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格林豪泰酒店(中
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 1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30 万元)转让给德必投
资。

    同日,股权转让方格林豪泰酒店(中国)有限公司与股权受让方德必投资签
署《股权转让协议》,因格林豪泰酒店(中国)有限公司尚未实缴出资,双方约
定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 0 元。

    郦园文化已就本次股权转让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收购完
成后,德必投资持有郦园文化 100%股权。

     (3)收购东枫德必总计 50%的股权


                                   3-3-1-21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东枫德必原系与发行人无任何股权投资关系的独立第三方。于报告期初,东
枫德必的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其中八九八创新空间(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持
有 50%股权,北京市东风农场有限公司持有 50%股权。2018 年 5 月 2 日,东枫
德必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八九八创新空间(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
司 50%的股权转让给北京德必荟。

    2018 年 4 月 10 日,股权转让方八九八创新空间(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与股
权受让方北京德必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 1,000
万元。

     东枫德必已就本次股权转让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收购完
成后,北京市东风农场有限公司持有东枫德必 50%股权,北京德必荟持有东枫德
必 50%股权。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于报告期内发生的上述收购行为行为符合当时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已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合法有效。

    4.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对子公司上海乾观、上海乾毅、德必哈库、德必
创意曾经存在的股权代持进行了清理,具体情况如下:

     (1)收购上海乾观总计 51%的股权

     上海乾观原为德必有限的子公司。于实施收购前,上海乾观的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其中德必有限持有 55%股权、德必企业管理持有 1%股权、赵明星持
有 30%股权、舒服持有 6%股权、冯汉伟持有 4%股权、陈江持有 4%股权。前述
工商登记的股东中,德必有限所持部分股权存在为他人代持的情形。具体如下:

               工商登记的持股情况                          实益股权代持情况
 工商登记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实益股权持有人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姓名              (万元)     (%)        姓名          (万元)       (%)
                                                   王晓岚             4          4
                                                   曾敏捷             1          1
      德必有限              55         55           王群              1          1
                                                    曲宏              1          1
                                                     总计             7          7
    德必企业管理            1          1                          /
       赵明星               30         30                         /
        舒服                6          6                          /
       冯汉伟               4          4                          /
        陈江                4          4                          /

                                       3-3-1-21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①关于发行人对工商登记股东赵明星、舒服、冯汉伟、陈江所持股权的收购

     2016 年 6 月 20 日,上海乾观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赵明星将其所持公
司 30%的股权转让给德必有限,同意股东舒服将其所持公司 6%的股权转让给德
必有限,同意股东冯汉伟将其所持公司 4%的股权转让给德必有限,同意股东陈
江将其所持公司 4%的股权转让给德必有限。根据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开元评估”)出具的“开元评报字[2016]345 号”《评估报告》,确认截
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上海乾观经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8,474.39 万元。参
照该评估结果,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分别确定为 2,566.0988 万元(赵明星转出的
30%股权)、539.3279 万元(舒服转出的 6%股权)、340.8273 万元(冯汉伟转
出的 4%股权)、340.8273 万元(陈江转出的 4%股权)。

    2016 年 6 月 18 日,股权转让方舒服与股权受让方德必有限签署《股权转让
协议》;2016 年 6 月 20 日,股权转让方赵明星与股权受让方德必有限签署《股
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方冯汉伟与股权受让方德必有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方陈江与股权受让方德必有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具
体情况如下:


                         转让的出资额      转让的股权比   协议转让价    对应评估值
  转让方       受让方
                           (万元)          例(%)      (万元)      (万元)
  赵明星      德必有限             30                30    2,566.0988     2542.3170
   舒服       德必有限              6                 6     539.3279       508.4634
  冯汉伟      德必有限              4                 4     340.8273       338.9756
   陈江       德必有限              4                 4     340.8273       338.9756


     上海乾观已就本次股权转让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②关于发行人对实益股权持有人所持股权的收购

     2016 年 6 月,德必有限与王晓岚、曲宏、曾敏捷、王群分别签署《协议书》,
约定王晓岚将其所持上海乾观 4%的股权转让给德必有限,曲宏将其所持上海乾
观 1%的股权转让给德必有限,曾敏捷将其所持上海乾观 1%的股权转让给德必
有限,王群将其所持上海乾观 1%的股权转让给德必有限,实益股权持有人与德
必有限之间关于上海乾观的代持及代理关系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全部终止。转让
价格系参考开元评估出具的“开元评报字[2016]345 号”《评估报告》。根据该
评估结果,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分别确定为 3,408,273 元(王晓岚转出的 4%股
权)、852,068 元(曲宏转出的 1%股权)、852,068 元(曾敏捷转出的 1%股权)、
852,068 元(王群转出的 1%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3-3-1-21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转让的出资      转让的股权比        协议转让价          对应评估值
 转让方         受让方
                                 额(万元)        例(%)             (万元)            (万元)
 王晓岚       德必有限                    4                   4          340.8273           338.9756
  曲宏        德必有限                    1                   1           85.2068            84.7439
 曾敏捷       德必有限                    1                   1           85.2068            84.7439
  王群        德必有限                    1                   1           85.2068            84.7439


    经本所律师对王晓岚、曲宏、曾敏捷、王群的访谈,确认上述实益股权持有
人已收到上述股权转让款,与德必有限之间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综上,上述股权收购完成后,德必有限持有上海乾观 99%股权,德必企业管
理持有上海乾观 1%股权。

     (2)收购上海乾毅总计 60.45%的股权

     上海乾毅原为德必有限的子公司。于实施收购前,上海乾毅的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其中德必有限持有 65%股权、德必企业管理持有 1%股权、李西戎持
有 16%股权、赵明星持有 10%股权、钟春秀持有 8%股权。前述工商登记的股东
中,德必有限所持部分股权存在为他人代持的情形。具体如下:

            工商登记的持股情况                                      实益股权代持情况
工商登记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实益股权持有人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姓名              (万元)        (%)           姓名             (万元)           (%)
                                                           曾敏捷                 1.00          1.00
                                                            贾涛                  4.00          4.00
                                                           丁佳妮                 0.80          0.80
                                                           樊沈燕                 0.80          0.80
                                                            高珊                  2.00          2.00
                                                           何岷珉                 5.20          5.20
                                                           刘玥杉                 0.64          0.64
     德必有限               65            65
                                                            刘云                  0.40          0.40
                                                           吕平元                 0.80          0.80
                                                           罗晓霞                 1.32          1.32
                                                           庞大娣                 0.60          0.60
                                                           邱秀玲                 1.20          1.20
                                                           施剑敏                 2.00          2.00
                                                           司译云                 1.00          1.00


                                               3-3-1-22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工商登记的持股情况                                   实益股权代持情况
工商登记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实益股权持有人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姓名              (万元)     (%)           姓名             (万元)         (%)
                                                        宋玉珍                 0.80        0.80
                                                        仝静超                 0.29        0.29
                                                        万里征                 1.60        1.60
                                                         王敏                  0.12        0.12
                                                        王新芳                 0.40        0.40
                                                        武则红                 1.08        1.08
                                                         徐平                  0.40        0.40
                                                           总计             26.45         26.45
  德必企业管理              1          1                                /
      李西戎                16         16                               /
      赵明星                10         10                               /
      钟春秀                8          8                                /


     ①关于发行人对工商登记股东李西戎、赵明星、钟春秀所持股权的收购

    2016 年 7 月 12 日,上海乾毅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李西戎将其所持公
司 16%的股权转让给德必有限,同意股东赵明星将其所持公司 10%的股权转让
给德必有限。根据开元评估出具的“开元评报字[2016]716 号”《评估报告》,
确认截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上海乾毅经评估的股东权益全部价值为 2,363.38
万元。参照该评估结果,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分别确定为 373.1842 万元(李西
戎转出的 16%股权)、233.2401 万元(赵明星转出的 10%股权)。

    2016 年 7 月 12 日,股权转让方李西戎与股权受让方德必有限签署《股权转
让协议》,股权转让方赵明星与股权受让方德必有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
次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的出资额     转让的股权比        协议转让价      对应评估值
  转让方       受让方
                               (万元)         例(%)             (万元)      (万元)
  李西戎       德必有限                16                  16       373.1842          378.1408
  赵明星       德必有限                10                  10       233.2401           236.338


    2019 年 6 月 28 日,上海乾毅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同意钟春秀将其持有的公
司 8%股权转让给发行人。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沃
克森评报字(2019)第 1065 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截至 2019 年 4 月 30



                                            3-3-1-22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日,上海乾毅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 8,704.25 万元。参照该评估结果,本次
股权转让的价格确定为 668 万元。

    2019 年 6 月 28 日,股权转让方钟春秀与股权受让方发行人签署《股权转让
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的出资额     转让的股权比     协议转让价    对应评估值
  转让方       受让方
                           (万元)         例(%)          (万元)    (万元)
  钟春秀       发行人               8                8         668.00         696.34


     上海乾毅已就上述股权转让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②关于发行人对实益股权持有人所持股权的收购

    2016 年 6 月,德必有限与曾敏捷、贾涛、丁佳妮、樊沈燕、高珊、何岷珉、
刘玥杉、刘云、吕平元、罗晓霞、庞大娣、邱秀玲、施剑敏、司译云、宋玉珍、
仝静超、万里征、王敏、王新芳、武则红、徐平分别签署《协议书》,约定上述
实益股权持有人将所持股权全部转让给德必有限,实益股权持有人与德必有限之
间关于上海乾毅的代持及代理关系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全部终止。

    上述实益股权持有人中的丁佳妮、刘玥杉、万里征因提前离职,转让价格系
按照出资额的原始价格确定,其余实益股权持有人的转让价格系参考开元评估出
具的“开元评报字[2016]716 号”《评估报告》。上述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的出资额     转让的股权比例    协议转让价   对应评估值
 转让方        受让方
                           (万元)           (%)           (万元)   (万元)
 曾敏捷      德必有限            1.00               1.00       23.3240        23.6338
   贾涛      德必有限            4.00               4.00       93.2960        94.5352
                                                                         未参考评估值
 丁佳妮      德必有限            0.80               0.80        0.8000
                                                                             作价
 樊沈燕      德必有限            0.80               0.80       16.8592        18.9070
   高珊      德必有限            2.00               2.00       42.1480        47.2676
 何岷珉      德必有限            5.20               5.20      109.5849       122.8958
                                                                         未参考评估值
 刘玥杉      德必有限            0.64               0.64        0.6400
                                                                                 作价
   刘云      德必有限            0.40               0.40        8.4296         9.4535
 吕平元      德必有限            0.80               0.80       16.8592        18.9070
 罗晓霞      德必有限            1.32               1.32       27.8177        31.1966
 庞大娣      德必有限            0.60               0.60       12.6444        14.1803


                                        3-3-1-22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转让的出资额       转让的股权比例    协议转让价      对应评估值
 转让方         受让方
                             (万元)             (%)           (万元)      (万元)
 邱秀玲      德必有限               1.20                1.20        25.2888          28.3606
 施剑敏      德必有限               2.00                2.00        42.1480          47.2676
 司译云      德必有限               1.00                1.00        21.0740          23.6338
 宋玉珍      德必有限               0.80                0.80        16.8592          18.9070
 仝静超      德必有限               0.29                0.29         6.1516           6.8538
                                                                                未参考评估值
 万里征      德必有限               1.60                1.60         1.6000
                                                                                        作价
   王敏      德必有限               0.12                0.12         2.5289           2.8361
 王新芳      德必有限               0.40                0.40         8.4296           9.4535
 武则红      德必有限               1.08                1.08        22.7599          25.5245
   徐平      德必有限               0.40                0.40         8.4296           9.4535


    经本所律师对曾敏捷、贾涛、丁佳妮、樊沈燕、高珊、何岷珉、刘玥杉、刘
云、吕平元、罗晓霞、庞大娣、邱秀玲、施剑敏、司译云、宋玉珍、仝静超、万
里征、王敏、王新芳、武则红、徐平的访谈,确认上述实益股权持有人已收到股
权转让款,与德必有限之间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综上,上述股权收购完成后,德必有限持有上海乾毅 99%股权,德必企业管
理持有上海乾毅 1%股权。

     (3)收购德必哈库总计 70%的股权

    德必哈库原为发行人的关联法人。于实施收购前,德必哈库的注册资本为
800 万元。其中,融创投资持有 69%股权、德必创意持有 1%股权,何增强持有
30%股权。前述工商登记的股东中,融创投资所持部分股权存在为他人代持的情
形。具体如下:

             工商登记的持股情况                                实益股权代持情况
 工商登记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实益股权持有人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姓名              (万元)     (%)            姓名          (万元)       (%)
      融创投资             552         69              赵明星             152        19
      德必创意              8             1                           /
       何增强              240         30                             /


     ①关于发行人对工商登记股东融创投资、德必创意所持股权的收购



                                           3-3-1-22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16 年 7 月 15 日,德必哈库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融创投资将其持有
的公司 69%股权转让给德必有限,同意股东德必创意将其持有的公司 1%股权转
让给德必有限。根据开元评估出具的“开元评报字[2016]714 号”《评估报告》,
确认截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德必哈库经评估的股东权益全部价值为 873.72 万
元。参照该评估结果,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分别确定为 552 万元(融创投资转出
的 69%股权)、8 万元(德必创意转出的 1%股权)。

    2016 年 7 月 15 日,股权转让方融创投资与股权受让方德必有限签署《股权
转让协议》,股权转让方德必创意与股权受让方德必有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的出资额       转让的股权比      协议转让价    对应评估值
   转让方       受让方
                              (万元)           例(%)         (万元)      (万元)
 融创投资      德必有限         552                    69           552         602.8668
 德必创意      德必有限          8                     1             8           8.7372


    经本所律师核查,鉴于融创投资所持有的德必哈库 69%股权中,有 19%股
权的实益持有人为赵明星,故德必有限已就融创投资实际持有的 50%股权、依据
评估结果向其支付 400 万元,该部分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为 436.86 万元。

     德必哈库已就上述股权转让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②关于发行人对实益股权持有人所持股权的收购

    2016 年 6 月,德必有限、融创投资与赵明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融创投资将其所持德必哈库 19%的股权转让给德必有限,赵明星对德必哈库的股
权不再享有任何权益。转让价格系参考开元评估出具的“开元评报字[2016]714
号”《评估报告》。根据该评估结果,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确定为 154.8357 万
元。上述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的出资额      转让的股权比例       协议转让价    对应评估值
 转让方       受让方
                            (万元)            (%)              (万元)      (万元)
 赵明星      德必有限                152                    19      154.8357       166.0068


    经本所律师对赵明星的访谈,确认赵明星已收到上述股权转让款,与德必有
限及融创投资之间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综上,上述股权收购完成后,德必有限持有德必哈库 70%股权,何增强持有
德必哈库 30%股权。

     (4)收购德必创意总计 67.13%的股权

                                           3-3-1-22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德必创意原为德必有限的子公司。于实施收购前,德必创意的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其中德必有限持有 62%股权,舒服持有 18%股权,冯汉伟持有 10%
股权,上海地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 10%股权。前述工商登记的股东中,德必
有限所持部分股权存在为他人代持的情形。具体如下:

               工商登记的持股情况                          实益股权代持情况
 工商登记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实益股权持有人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姓名              (万元)     (%)          姓名        (万元)       (%)
                                                   曾敏捷             58.70       5.87
                                                    曲宏              14.70       1.47
                                                   王春芽             89.80       8.98
                                                    王群              29.30       2.93
                                                    郑萍               1.00       0.10
                                                   郝爱群             19.50       1.95
      德必有限             620         62          何岷珉             29.30       2.93
                                                    宁静               9.80       0.98
                                                   庞大娣              9.80       0.98
                                                   邱秀玲              9.80       0.98
                                                   汪德飞              9.80       0.98
                                                   周福赟              9.80       0.98
                                                     总计             291.3      29.13
        舒服               180         18                         /
       冯汉伟              100         10                         /
 上海地标企业发展
                           100         10                         /
     有限公司


    ①关于发行人对工商登记股东舒服、冯汉伟、上海地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所
持股权的收购

    2016 年 6 月 8 日,德必创意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舒服将其持有的公
司 18%股权转让给德必有限,同意股东冯汉伟将其持有的公司 10%股权转让给
德必有限,同意股东上海地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 10%股权转让给
德必有限。根据开元评估出具的“开元评报字[2016]333 号”《评估报告》,确
认截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德必创意经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4,000.65 万元。
参照该评估结果,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分别确定为 682.0722 万元(舒服转出的
18%股权)、378.929 万元(冯汉伟转出的 10%股权)、378.929 万元(上海地标
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转出的 10%股权)。



                                       3-3-1-22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同日,股权转让方舒服与股权受让方德必有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股权
转让方冯汉伟与股权受让方德必有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方上海地
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股权受让方德必有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
让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的出资额    转让的股权比   协议转让价   对应评估值
    转让方        受让方
                                (万元)        例(%)      (万元)     (万元)
     舒服        德必有限              180              18     682.0722       720.117
    冯汉伟       德必有限              100              10      378.929       400.065
  上海地标企
  业发展有限     德必有限              100              10      378.929       400.065
      公司


     德必创意已就本次股权转让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②关于发行人对实益股权持有人所持股权的收购

    2016 年 6 月,德必有限与曾敏捷、曲宏、王春芽、王群、郑萍、郝爱群、
何岷珉、宁静、庞大娣、邱秀玲、汪德飞、周福赟分别签署《协议书》,约定上
述实益股权持有人将所持股权全部转让给德必有限,实益股权持有人与德必有限
之间关于德必创意的代持及代理关系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全部终止。

    上述实益股权持有人中的王春芽的转让价格系参考开元评估出具的开元评
报字[2016]333 号《评估报告》并经协商确定为 269.3509 万元(评估值为:359.2584
万元);汪德飞因提前离职,转让价格系按照出资额的原始价格确定;其余实益
股权持有人的转让价格系参考出资额的原始价格的 2 倍并经协商确定。

     上述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的出资额       转让的股权比例       协议转让价
     转让方          受让方
                                    (万元)             (%)            (万元)
     曾敏捷         德必有限                 58.70              5.87          118.7000
      曲宏          德必有限                 14.70              1.47           29.7000
     王春芽         德必有限                 89.80              8.98          269.3509
      王群          德必有限                 29.30              2.93           59.3000
      郑萍          德必有限                  1.00              0.10            2.0000
     郝爱群         德必有限                 19.50              1.95           39.5000
     何岷珉         德必有限                 29.30              2.93           59.3000
      宁静          德必有限                  9.80              0.98           19.8000


                                       3-3-1-22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转让的出资额     转让的股权比例    协议转让价
     转让方          受让方
                                 (万元)           (%)         (万元)
     庞大娣         德必有限             9.80              0.98        19.8000
     邱秀玲         德必有限             9.80              0.98        19.8000
     汪德飞         德必有限             9.80              0.98         9.8000
     周福赟         德必有限             9.80              0.98        19.8000


    经本所律师对曾敏捷、曲宏、王春芽、王群、郑萍、郝爱群、何岷珉、宁静、
庞大娣、邱秀玲、汪德飞、周福赟的访谈,确认上述实益股权持有人已收到股权
转让款,与德必有限之间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综上,上述股权收购完成后,德必有限持有德必创意 100%股权。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上述股权收购行为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并已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合法有效。

     5.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新设或处置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参股企业:

     (1)设立德必文化(成都)、转让德必文化(成都)10%股权

     2017 年 10 月 23 日,发行人作出股东决定,通过公司章程,同意发行人出
资 1,000 万元设立德必文化(成都),发行人持有德必文化(成都)100%股权。

    2017 年 10 月 24 日,经成都市锦江工商局核准登记,德必文化(成都)正
式注册成立。德必文化(成都)目前持有成都市锦江工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为 91510104MA6C5C1A7J 的《营业执照》。关于德必文化(成都)的基本
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一节。

    2018 年 10 月 8 日,德必文化(成都)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发行人将其持
有的德必文化(成都)10%的股权以 100 万元的价格转让成都德和文化创意有限
公司。同日,发行人和成都德和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德必文化(成都)已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就出资设立德必文化(成都)以及股权转让相关事
宜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合法、有效。

     (2)设立德创文化

    2017 年 7 月 25 日,德创文化作出股东决定,通过公司章程,同意德必投资
出资 1,000 万元设立德创文化,德必投资持有德创文化 100%股权。

                                    3-3-1-22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17 年 8 月 4 日,经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德创文化正
式注册成立。德创文化目前持有上海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为 91310112MA1GBNWE4X 的《营业执照》。关于德创文化的基本情况,
详见本法律意见书“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一节。

    本所律师认为,德必投资已就出资设立德创文化事宜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合
法、有效。

     (3)设立德延文化

    2017 年 8 月 28 日,德延文化作出股东决定,通过公司章程,同意德必投资
出资 1,000 万元设立德延文化,德必投资持有德延文化 100%股权。

    2017 年 12 月 21 日,经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德延文化
正式注册成立。德延文化目前持有上海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 91310101MA1FP9DE0T 的《营业执照》。关于德延文化的基本情况,
详见本法律意见书“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一节。

    本所律师认为,德必投资已就出资设立德延文化事宜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合
法、有效。

     (4)设立北京德秾

    2018 年 6 月 5 日,德必投资签署《北京德秾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
司章程》,决定设立北京德秾,德必投资持有北京德秾 100%股权。

    2018 年 6 月 5 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核准登记,北京德秾
正式注册成立。北京德秾目前持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核发的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5MA01CMXY1W 的《营业执照》。关于北京德秾的基本
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一节。

    本所律师认为,德必投资已就出资设立北京德秾事宜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合
法、有效。

     (5)设立武汉德元

    2019 年 7 月 3 日,武汉德元作出股东决定,通过公司章程,同意德必投资
出资 1,000 万元设立武汉德元,德必投资持有武汉德元 100%股权。

    2019 年 7 月 4 日,经武汉市江岸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武汉德元正
式注册成立。武汉德元目前持有武汉市江岸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



                                3-3-1-22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用代码为 91420102MA4K4KFY28 的《营业执照》。关于武汉德元的基本情况,
详见本法律意见书“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一节。

    本所律师认为,德必投资已就出资设立武汉德元事宜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合
法、有效。

     (6)设立西安德源

    2019 年 6 月 21 日,德必投资签署《西安德源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章
程》,决定设立西安德源,德必投资持有西安德源 100%股权。

        2019 年 6 月 24 日,经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碑林分局核准登记,西安
    德源正式注册成立。西安德源目前持有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碑林分局核发
    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610103MA6WYFUR58 的《营业执照》。关于西安
    德源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一节。

    本所律师认为,德必投资已就出资设立西安德源事宜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合
法、有效。

     (7)设立湖南德铭

     2019 年 8 月 5 日,湖南德铭作出股东决定,通过公司章程,同意由德必投
资 2,000 万元设立湖南德铭,德必投资持有湖南德铭 100%股权。

    2019 年 8 月 5 日,经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湖南德铭正
式注册成立。湖南德铭目前持有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 91430104MA4QNCK2XC 的《营业执照》。关于湖南德铭的基本情况,
详见本法律意见书“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一节。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就出资设立湖南德铭事宜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合法、
有效。

     (8)设立德必众创空间

    2019 年 7 月 12 日,德必众创空间作出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章程,同意由
发行人出资 1,950 万元、上海影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1,050 万
元共同设立德必众创空间,发行人持有德必众创空间 65%股权,上海影毅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德必众创空间 35%股权。

    2019 年 7 月 26 日,经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德必众创空
间正式注册成立。德必众创空间目前持有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



                                3-3-1-22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01MA1FPFG449 的《营业执照》。关于德必众创空间
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一节。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就出资设立德必众创空间事宜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合法、有效。

     (9)设立北京德潭

    2017 年 6 月 16 日,北京德潭作出股东决定,通过公司章程,同意北京德必
荟出资 1,000 万元设立北京德潭,北京德必荟持有北京德潭 100%股权。

    2017 年 6 月 19 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核准登记,北京德潭
正式注册成立。北京德潭目前持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核发的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1MA00FED0X2 的《营业执照》。关于北京德潭的基本情
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一节。

    本所律师认为,北京德必荟已就出资设立北京德潭事宜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合法、有效。

     (10)参与设立郦园文化

    2017 年 8 月 7 日,郦园文化作出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章程,同意由德必
投资出资 270 万元、格林豪泰酒店(中国)有限公司出资 30 万元共同设立郦元
文化,德必投资持有郦园文化 90%股权,格林豪泰酒店(中国)有限公司持有郦
园文化 10%股权。

    2017 年 9 月 6 日,经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郦园文化正
式注册成立。郦园文化目前持有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 91310107MA1G0H3H8Y 的《营业执照》。关于郦园文化的基本情况,
详见本法律意见书“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一节。

    本所律师认为,德必投资已就参与设立郦园文化事宜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合
法、有效。

     (11)参与设立南京德必

    2017 年 8 月 7 日,南京德必作出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章程,同意由德必
投资出资 450 万元、南京德天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 50 万元共同设立南京
德必,德必投资持有南京德必 90%股权,南京德天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南
京德必 10%股权。




                                3-3-1-23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18 年 4 月 18 日,经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南京
德必正式注册成立。南京德必目前持有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
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102MA1WDLBN4A 的《营业执照》。关于南京德
必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一节。

    本所律师认为,德必投资已就参与设立南京德必事宜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合
法、有效。

     (12)参与设立成都德必联翔

    2017 年 11 月 20 日,成都德必联翔作出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章程,同意
由德必投资出资 1,600 万元、四川联翔印务有限公司出资 400 万元共同设立成都
德必联翔,德必投资持有成都德必联翔 80%股权,四川联翔印务有限公司持有成
都德必联翔 20%股权。

    2017 年 12 月 1 日,经成都市锦江工商局核准登记,成都德必联翔正式注册
成立。成都德必联翔目前持有成都市锦江工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0104MA6C79BK58 的《营业执照》。关于成都德必联翔的基本情况,详见
本法律意见书“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一节。

    本所律师认为,德必投资已就参与设立成都德必联翔事宜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合法、有效。

     (13)参与设立嘉定德必

    2018 年 9 月 10 日,嘉定德必作出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章程,同意由德必
投资出资 1,500 万元、上海嘉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资 500 万元共同设立嘉定德
必,德必投资持有嘉定德必 75%股权,上海嘉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嘉定德必
25%股权。

    2018 年 10 月 12 日,经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嘉定德必
正式注册成立。嘉定德必目前持有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 91310114MA1GW0112J 的《营业执照》。关于嘉定德必的基本情况,
详见本法律意见书“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一节。

    本所律师认为,德必投资已就参与设立嘉定德必事宜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合
法、有效。

     (14)参与设立湖南德必

    2018 年 11 月 6 日,湖南德必作出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章程,同意由德必
投资出资 255 万元、润东阳光(北京)咨询有限公司出资 45 万元、长沙楼满信
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200 万元共同设立湖南德必,德必投资持有湖
                                  3-3-1-23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南德必 51%股权,长沙楼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湖南德必 40%
股权,润东阳光(北京)咨询有限公司持有湖南德必 9%股权。

    2018 年 11 月 6 日,经湖南省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
局核准登记,湖南德必正式注册成立。湖南德必目前持有湖南省长沙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30100MA4Q37Q338 的《营业执照》。关于湖南德必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法
律意见书“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一节。

    本所律师认为,德必投资已就参与设立湖南德必事宜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合
法、有效。

     (15)参与设立北京德必荟嘉

     2017 年 9 月,北京德必荟嘉通过公司章程,同意由北京德必荟出资 944.4
万元、北京嘉年华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55.6 万元共同设立北京德必荟嘉,北京德
必荟持有北京德必荟嘉 94.44%股权,北京嘉年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北京德必荟
嘉 5.56%股权。

    2017 年 9 月 25 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核准登记,北京德必
荟嘉正式注册成立。北京德必荟嘉目前持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核发
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1MA017XW69G 的《营业执照》。关于北京德必
荟嘉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一节。

    本所律师认为,北京德必荟已就参与设立北京德必荟嘉事宜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合法、有效。

     (16)参与设立首开文投德必

    2018 年 2 月 1 日,首开文投德必通过公司章程,同意由北京德必荟嘉出资
600 万元、首开文投(北京)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出资 400 万元共同设立首开文投
德必,北京德必荟嘉持有首开文投德必 60%股权,首开文投(北京)文化科技有
限公司持有首开文投德必 40%股权。

    2018 年 2 月 11 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核准登记,首开文投
德必正式注册成立。首开文投德必持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核发的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5MA01ADP4XD 的《营业执照》。关于首开文投德必
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一节。

    本所律师认为,北京德必荟嘉已就参与设立首开文投德必事宜履行了必要的
程序,合法、有效。

     (17)参与设立南京德必融辉
                                  3-3-1-23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18 年 5 月 2 日,南京德必融辉通过公司章程,同意由南京德必出资 300
万元、南京德融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 200 万元共同设立南京德必融辉,南
京德必持有南京德必融辉 60%股权,南京德融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南京德
必融辉 40%股权。

    2018 年 6 月 1 日,经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南京
德必融辉正式注册成立。南京德必融辉持有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102MA1WMHD74E 的《营业执照》。关于南
京德必融辉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一节。

    本所律师认为,南京德必已就参与设立南京德必融辉事宜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合法、有效。

     (18)转让杭州德百100%股权

     2019 年 6 月 17 日,杭州德百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发行人将其持有的杭州德
百 40%股权转让给泰豪创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发行人将其持有的杭州
德百 20%股权转让给杭州致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同意发行人将其持有的杭州德
百 20%股权转让给浙江柏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同意发行人将其持有的杭州德百
20%股权转让给刘鹏飞。

    2019 年 6 月 17 日,发行人分别与泰豪创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致
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浙江柏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刘鹏飞签订了《股权转让协
议》,因发行人未实缴相应出资,转让价格均约定为 0 元。

     经此次股权转让后,发行人不再持有杭州德百的股权。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转让杭州德百 100%股权已履行必要的程序,合法、
有效。

     (19)转让融微贸易100%股权

    2017 年 9 月 1 日,融微贸易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德必投资将其持有的融微
贸易 100%股权(对应出资额 500 万元)转让给中微子。

    2017 年 8 月 15 日,德必投资与中微子签署《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根据
上海信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信达评报字(2017)第 D-282 号”《评估报
告》,截至 2017 年 4 月 30 日,融微贸易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 3,550.72 元。根
据该评估结果,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确定为 3,550.72 元。

     经此次股权转让后,德必投资不再持有融微贸易的股权。



                                  3-3-1-23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认为,德必投资转让融微贸易 100%股权已履行必要的程序,合法、
有效。

     (20)转让上海联必堂70%股权

    2017 年 3 月 17 日,上海联必堂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德必有限将其持有的上
海联必堂 70%股权(对应出资额 21 万元)转让给中微子。

     2017 年 3 月 6 日,德必有限与中微子签署《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根据
上海普道兢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沪普道兢实(2017)第 0007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海联必堂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
30 万元。根据该审计报告,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确定为 21 万元。

     经此次股权转让后,德必有限不再持有上海联必堂的股权。

    本所律师认为,德必有限转让上海联必堂 70%股权已履行必要的程序,合法、
有效。

     (21)转让德泽建筑100%股权

    2017 年 9 月,德泽建筑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德必有限将其持有的德泽建筑
100%股权转让给中微子。

    2017 年 9 月 8 日,德必有限与中微子签署《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根据
上海信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信达评报字(2017)第 D-338 号”《评估报
告》,截至 2017 年 4 月 30 日,德泽建筑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 912.06 元。根
据该评估结果,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确定为 912.06 元。

     经此次股权转让后,德必有限不再持有德泽建筑的股权。

    本所律师认为,德必有限转让德泽建筑 100%股权已履行必要的程序,合法、
有效。

     (22)转让西藏有邻100%股权

     2018 年 6 月 23 日,西藏有邻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发行人将其持有的西藏有
邻 100%股权(对应出资额 1,000 万元)转让给中微子。

    2018 年 7 月 9 日,发行人与中微子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股权
转让的对价为 0 元。

     经此次股权转让后,发行人不再持有西藏有邻的股权。

                                  3-3-1-23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转让西藏有邻 100%股权已履行必要的程序,合法、
有效。

     (23)转让德摩文化80%股权

    2018 年 5 月 16 日,德摩文化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德必投资将其持有的德摩
文化 80%股权(对应出资额 160 万元)转让给上海摩加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 2 日,德必投资与上海摩加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上海市
产权交易合同》。根据上海信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信达评报字(2018)
第 D-085 号”《评估报告》,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德摩文化的全部股东权益
价值为 750.65 元。根据该评估结果,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确定为 600.52 元。

     经此次股权转让后,德必投资不再持有德摩文化的股权。

    本所律师认为,德必投资转让德摩文化 80%股权已履行必要的程序,合法、
有效。

    (24)转让上海承泰0.7497万股股份

    2018 年 1 月 3 日,行运文化与中微子签署《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约定
行运文化向中微子转让其持有的上海承泰的 0.7497 万股股份。根据上海信达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信达评报字(2017)第 D-521 号”《评估报告》,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上海承泰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22,288.134473 万元。根据该
评估结果,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确定为 9.900612 万元。

    本所律师认为,行运文化转让上海承泰 0.7497 万股股份已履行必要的程序,
合法、有效。

    (25)注销德宁文化

    2018 年 8 月 10 日,德宁文化作出股东决定,同意注销德宁文化并由清算组
通知债权人;同意清算组出具的清算报告。

    2018 年 8 月 11 日,德宁文化在文汇报上刊登了《注销公告》:“上海德宁
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60935024981,经股东决定,拟
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人于 2018 年 8 月 11 日起 45 天内向本公
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特此公告。”。

    2018 年 11 月 29 日 , 上 海 市 静 安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出 具
No.06000001201811260003 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准予德宁文化注销。



                                 3-3-1-23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就注销德宁文化事宜履行必要的程序,合法、有效。

    (26)注销德翌投资

    2018 年 5 月 29 日,发行人作出股东决定,同意注销德翌投资并由清算组通
知债权人;同意清算组出具的清算报告。

    2017 年 9 月 14 日,德翌投资在文汇报上刊登了《注销公告》:“上海德翌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40764943186,经股东决定即日
起注销,特告。”

    2018 年 6 月 1 日 , 上 海 市 徐 汇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出 具
No.04000001201805290007 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准予德翌投资注销。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就注销德翌投资事宜履行必要的程序,合法、有效。

    (27)注销瀚驰投资

    2018 年 5 月 23 日,瀚驰投资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注销瀚驰投资并由清算
组通知债权人;同意清算组出具的清算报告。

    2017 年 9 月 19 日,瀚驰投资在文汇报上刊登了《注销公告》:“上海瀚驰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40764824804,经股东会决议即
日起注销,特告。”

    2018 年 6 月 11 日 , 上 海 市 徐 汇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出 具
No.04000003201806050007 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准予瀚驰投资注销。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就注销瀚驰投资事宜履行必要的程序,合法、有效。

    (28)注销德必金融

    2018 年 5 月 15 日,德必金融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注销德必金融并由清算
组通知债权人;同意清算组出具的清算报告。

    2017 年 8 月 4 日,德必金融在文汇报上刊登了《清算公告》:“上海德必
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
由贾波、李燕灵、何岷珉组成,请债权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 45 日内向本公司
清算组申报债权,特此公告。”

    2018 年 5 月 16 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
No.41000001201805150017 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准予德必金融注销。

                                3-3-1-23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认为,德必投资已就注销瀚驰投资事宜履行必要的程序,合法、有
效。

       (29)注销长兴德北

    根据长兴德北合伙人德必投资及科北文化签署的《企业合伙人注销决定书》,
长兴德北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长兴德北并决定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为贾波、
陈红、高珊,其中贾波为清算组负责人。

    2017 年 11 月 7 日,长兴德北在青年时报上刊登了《注销公告》:“经长兴
德北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解散本公司,请债
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
四十五日内,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随后,长兴德北就注销事宜办理了工商注销登记手续。

       本所律师认为,德必投资已就注销长兴德北事宜履行必要的程序,合法、有
效。

        (30)注销闸北德必

      根据闸北德必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同意注销闸北德必并由清算组通知债权
  人;同意清算组出具的清算报告。

     2019 年 9 月 12 日,闸北德必在解放日报上刊登了《注销公告》:“上海
 闸北德必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6591660261U,
 经股东会决议即日起注销,特此公告。”

      2019 年 12 月 18 日 , 上 海 市 徐 汇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出 具
  No.06000001201912130002 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准予闸北德必注销。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就注销闸北德必事宜履行必要的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行人拟进行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或其他重大资产重组计划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0 年 5 月 27 日,除本次发行并上市外,发行人不
存在拟进行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其他增资扩股或拟进行中国证监会相
关规范性文件所界定之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或其他重大资产重组的计划。




                                  3-3-1-23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十三、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一)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及近三年的修改:

     1.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最初的公司章程可追溯至德必文化设立时,于 2011
年 3 月 18 日由当时的股东贾波、万里江、德必创意共同制定,制定程序符合当
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公司章程最初系由中微子、长兴乾润等 18 名
发起人共同签署,经发行人创立大会审议通过,并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
备案手续,其制定程序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近三年的修改

    (1) 因长兴乾润向阳光产险转让德必文化的股权以及阳光产险向德必文
化增资,德必文化于 2017 年 5 月 25 日召开股东会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本
次章程修改已于 2017 年 5 月 27 日完成工商备案登记。

     (2) 因长兴乾重向西藏乾重转让德必文化的股权、长兴乾普向西藏乾普
转让德必文化的股权、长兴乾泽向西藏乾泽转让德必文化的股权,德必文化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召开股东会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本次章程修改已于 2017
年 7 月 24 日完成工商备案登记。

    (3) 因整体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召开创
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议案》,本次章程修改已于 2018 年 1 月 22 日完成工商备案登记。

     (4) 因中安招商向发行人增资,发行人于 2018 年 9 月 1 日召开 2018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本次章程修改已于 2018 年 9 月
29 日完成工商备案登记。

     (5) 因中安招商向发行人增资,发行人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召开 2018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本次章程修改已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完成工商备案登记。

     (6) 因董事会人数由 8 名增加至 13 名,发行人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本次章程修改已于 2019
年 6 月 12 日完成工商备案登记。

     (7) 因发行人于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人于 2019 年 12 月 6


                                 3-3-1-23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日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章程草案》将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完成后生效。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德必文化及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草案》
的内容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公司章程草案》系依据《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的规定起草,符合作为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章程草案》将于
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生效并取代发行人目前有效的公司章程。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一)发行人的组织机构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总经理
等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构成。

     1.股东大会为发行人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2.监事会为发行人的监督机构,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 2 名由股东大会选举
产生,3 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董事会为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机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对股东大会负
责,由 13 名董事组成,其中 5 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
别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

    4.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 1 名,负责发行人日常经营管理;副总经理 2
名,协助总经理工作;财务负责人 1 名,负责公司财务工作;董事会秘书 1 名,
负责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
等工作。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董事会聘任。

    5.公司设有独立的总经理办公室、证券与投资部、审计监察部、法务与风控
中心等部门。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




                                3-3-1-23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目前生效并据此执行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系经 2017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创立大会
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具有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发行
人上述规则、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规范运作

     发行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依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共召开股东大会 10 次,董事会会议
11 次,监事会会议 5 次。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该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及决议的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一)人员构成及任职资格

     1.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如下:

        姓名                                任职情况
        贾波                                 董事长
       李燕灵                          董事、副总经理
        陈红                            董事、总经理
       丁可可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何岷珉                                 董事
        高珊                         董事、财务负责人
    SUNXIAOYI                                 董事
        温锋                                  董事
       曾繁文                               独立董事
        朱俊                                独立董事
       金德环                               独立董事
       杨建强                               独立董事
       张优悠                               独立董事
       施剑敏                      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3-3-1-24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姓名                                任职情况
       邱秀玲                               职工监事
       赵兴佳                               职工监事
        韦钢                                  监事
        伍星                                  监事


    2.根据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承诺并经本所律师合理查
验,目前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下列情形:

     (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2)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 12 个月内受到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3.根据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
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近 2 年的变更情况:

     1.董事近 2 年的变化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8 年 1 月 1 日,发行人董事会由贾波、李燕灵、
陈红、丁可可、何岷珉、高珊、SUNXIAOYI 五名董事组成。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5 月 27 日期间,发行人的董事发生两次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1)2018年9月1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选温锋担
任公司董事,发行人董事会人数增至8人,分别为贾波、李燕灵、陈红、丁可可、
何岷珉、高珊、SUNXIAOYI、温锋。

    (2)2019年4月30日,为了满足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要求,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发行人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建立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成
员的人数变更为13人,分别为贾波、李燕灵、陈红、丁可可、何岷珉、高珊、
SUNXIAOYI、温锋、曾繁文、朱俊、金德环、杨建强、张优悠,其中曾繁文、
朱俊、金德环、杨建强、张优悠为独立董事。此后,发行人董事人员未发生变化。


                                3-3-1-24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监事近 2 年的变化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8 年 1 月 1 日,发行人监事会由施剑敏、邱秀玲、
邓建新、宋鸿、韦钢五名监事组成。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5 月 27 日期
间,发行人的监事发生两次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1)2018年4月9日,发行人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监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同意宋鸿辞去监事职务并选举伍星
为股东代表监事。

    (2)2018年9月1日,发行人召开了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监事的议案,同意邓建新辞去监事职务。同日,德必文化召开职工代
表大会,同意选举赵兴佳为职工代表监事。此后,发行人监事情况未发生变化。

     3.高级管理人员近 2 年的变化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8 年 1 月 1 日,贾波担任首席执行官,陈红担任
总经理、李燕灵、丁可可、何岷珉担任副总经理,何岷珉担任财务负责人。

     (1)2018年4月28日,何珉珉辞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

    (2)2019年1月15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聘任高珊
担任财务负责人。此后,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

    综上,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近两年来上述人员变化不构成发行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变化,相关人员的调整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不影响发行人的持续经营、发展战略及业务目标的延续性,未给公司的正常经营、
管理造成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上
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在修订
后的公司章程中设立了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由 13 名董事组成,其中 5 名为独
立董事。发行人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曾繁文、朱俊、金德环、杨建
强、张优悠为独立董事。本所律师认为上述独立董事的选举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3-1-24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一)根据申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税务鉴证报告》并经本所律师
核查,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在报告期内的主要税种、税率和税收
优惠政策如下: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20%、25%
                                                  3%、5%、6%、9%、10%、11%、
      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13%、16%、17%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5%、7%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1%、2%
      印花税                 应税合同金额             0.05%、0.1%、0.5%


    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执行的主要税种、
税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

    根据申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享
有的税收优惠情况如下:

      (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
 围》(财税[2017]43 号)的规定,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 30 万元提高至 50 万元,对年应纳税
 所得额低于 50 万元(含 0 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 50%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
 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 号)的规定,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
 上限由 50 万元提高至 100 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 100 万元(含 100 万
 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
 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
 的通知》(财税[2019]13 号)的规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
 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
 业所得税。报告期内,发行人享受优惠政策的子公司明细如下:


                                     3-3-1-24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2019 年度税
                公司名称                      2018 年度税率    2017 年度税率
  号                                率
   1            德翌投资            -               -              20%
   2          德必企业管理        20%             20%              20%
   3            德宁文化            -             20%              20%
   4            闸北德必          20%             20%              20%
   5            德兰郡行          20%             20%              25%
   6             洛芙特           20%             25%              25%

   7            德沁文化          20%             20%              25%
   8            郦园文化          20%             20%              20%
   9            同柳文化          20%             25%              25%
  10            双通文化          20%             25%              25%
  11            齐彦文化          20%             25%              25%
  12            德必经典          20%             25%              25%
  13            天杉文化          20%             25%              25%
  14            行运文化          20%             25%              25%
  15            柏航文化          20%             25%              25%
  16            闵行德必          20%             25%              25%
  17        德必文化(成都)      20%             20%              20%
  18            易源文化          20%             25%              25%
  19           易必创文化         20%             25%              25%


      (2)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12 号)及《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
  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14 号)的规
  定,成都德必联翔自 2017 年成立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减按 15%税率缴纳企业
  所得税。

      (3)根据《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的规
  定,德必创新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享受其增值税实际税负
  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4)德必创新于 2018 年 11 月 27 日被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
  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 2018 年 11 月 27
  日审核通过获取证书编号为 GR201831002326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 3
  年,减免期限为 2018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7 日。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3-1-24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5)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 2019 年 5 月 17 日公告的《关于集成电路设
 计和软件产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19 年第 68 号)规定,依法成立且符合
 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自获利年度起
 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 25%的法
 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德必创新自政策颁布之日起
 享受该政策。

     (6)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
 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第
 7 条的规定,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
 务业一般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10%,抵减应纳税额。除德必投
 资、上海端乾、北京德必荟嘉、上海乾毅、上海乾观、德必企业管理、北京德
 必荟、郦园文化、行运文化、齐彦文化、德沁文化、闸北德必、德必文化(成
 都)、湖南德必、德必众创空间、武汉德元、首开文投德必该 17 家公司外,
 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经申请享受该优惠政策。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有权享有上述
  税收优惠,合法、有效。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享受
的金额为 5 万元以上的主要财政补贴如下:

       1.2019 年度

  序
             主体             项目          金额(元)             依据文件
  号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
                         国际文化创意中心                  于印发<东城区“文菁计划”
  1        北京德潭                         5,120,000.00
                           项目建设补助                    实施办法>的通知》东政发
                                                                   [2019]8号
                         2018年度中关村现                  《东城园2018年度中关村现
  2        北京德潭      代服务业扶持资金   2,339,700.00   代服务业扶持资金支持项目
                               项目                                拨付通知》
                                                           《关于下达2019年长宁区促
                                                           进时尚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
  3         发行人         财政扶持资金     1,000,000.00
                                                           金的通知》长商务发[2019]44
                                                                       号
                                                           《关于认定闵行区特色文化
                                                           创意产业园区、示范楼宇和
  4        七宝德必        财政扶持资金     1,000,000.00
                                                             空间的通知》闵经委发
                                                                 (2019)160号
                                                           《关于印发<虹口区调结构
                         虹口区财政局企业
  5        虹口德必                          980,000.00    转方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
                             绩效奖励
                                                           理的意见>的通知》虹发改

                                      3-3-1-24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主体              项目          金额(元)            依据文件
  号
                                                                 [2015]35号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
                                                          《2018年姑苏区、保护区文
  6      苏州优德必      政府平江街道办事    500,000.00
                                                          化旅游产业扶持项目公示》
                             处扶持资金
                                                          《关于下达2019年长宁区时
                         长宁区文化创意产
  7       德必昭航                           500,000.00   尚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
                           业发展扶持资金
                                                          通知》长商务发[2019]5号
                                                          《成都市创新创业载体资助
  8     成都德必联翔     创新创业载体资助    500,000.00
                                                                  管理办法》
                                                          《2019年度成都市市级文化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市文
  9     成都德必联翔                         500,000.00
                               资金                       广旅局资格性审核拟同意申
                                                                报项目公示》
                                                          《关于认定闵行区特色文化
                                                          创意产业园区、示范楼宇和
  10      七宝德必         财政扶持资金      500,000.00
                                                            空间的通知》闵经委发
                                                                (2019)160号
                                                          《关于印发<黄浦区文化创
                         黄浦区2018年第二                 意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
  11      德必经典                           490,000.00
                           批扶持专项资金                   法>的通知》黄商务委
                                                                 [2019]007号
                                                          《关于加快徐汇区现代服务
                         徐汇区现代服务业                 业高端化集群化国际化发展
  12      徐汇德必                           460,000.00
                         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的扶持意见》徐商务发
                                                                  [2017]53号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关
                                                          于批转区商务委制定的<长
                                                          宁区支持时尚创意产业发展
  13     易园多媒体        财政扶持资金      452,000.00   的实施意见>和<长宁区支持
                                                          时尚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长府
                                                                  [2017]54号
                                                          《关于加快构建国内一流现
                         江干区2018年文化
                                                          代化中心区现代产业体系的
  14      杭州德必       创意产业经济发展    450,000.00
                                                            若干政策意见》江发改
                             财政资金
                                                                [2017]149号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关
                                                          于批转区商务委制定的<长
                                                          宁区支持时尚创意产业发展
  15       发行人          财政扶持资金      328,000.00   的实施意见>和<长宁区支持
                                                          时尚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长府
                                                                  [2017]54号


                                      3-3-1-24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主体              项目          金额(元)            依据文件
  号
                         上海市2019年第二
                                                          《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16       发行人        批中小企业发展专    300,000.00
                                                                资金管理办法》
                               项资金
                                                          《关于印发<黄浦区文化创
                         上海市文化创意产
                                                          意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
  17      德延文化       业园区管理人员实    300,000.00
                                                            法>的通知》黄商务委
                           训营扶持资金
                                                                 [2019]007号
                                                          《关于开展张江国家自主创
                                                          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2019
                                                            年重点项目申报的通知》、
  18       发行人          财政扶持资金      300,000.00   《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
                                                            范区专项发展资金项目合
                                                                   同》(编号
                                                              201905-CN-B08-149)
                                                          《闵行区关于加快推进现代
                         闵行区虹桥镇企业
  19     易必创文化                          230,000.00   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意见》闵
                             扶持资金
                                                              府规发〔2017〕7号
                                                          《关于印发<2019年度上海
                         上海市徐汇德必易
                                                          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
  20      徐汇德必       园智能化改造扶持    200,000.00
                                                          政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资金
                                                                  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9年度上海
                         上海市大宁德必易                 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
  21      大宁德必                           200,000.00
                           园发展扶持资金                 政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的通知》
                         闵行区七宝镇2019                 《闵行区关于加快推进现代
  22      七宝德必       年第四批企业扶持    200,000.00   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意见》闵
                               资金                           府规发〔2017〕7号
                                                          《关于开展张江国家自主创
                                                          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2019
                                                            年重点项目申报的通知》、
  23      德必创新         财政扶持资金      200,000.00   《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
                                                            范区专项发展资金项目合
                                                                   同》(编号
                                                              201905-CN-A03-014)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关
                                                          于批转区商务委制定的<长
                                                          宁区支持时尚创意产业发展
  24      德必昭航         财政扶持资金      174,000.00   的实施意见>和<长宁区支持
                                                          时尚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长府
                                                                  [2017]54号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关
  25      德必创意         财政扶持资金      164,000.00
                                                          于批转区商务委制定的<长

                                      3-3-1-24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主体              项目          金额(元)            依据文件
  号
                                                          宁区支持时尚创意产业发展
                                                          的实施意见>和<长宁区支持
                                                          时尚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长府
                                                                  [2017]54号
                                                          《关于印发<虹口区调结构
                         虹口区财政局企业                 转方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
  26     同欣桥文化                          120,000.00
                             绩效奖励                     理的意见>的通知》虹发改
                                                                  [2015]35号
                                                          《闵行区关于加快推进现代
                         闵行区虹桥镇企业
  27      闵行德必                           120,000.00   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意见》闵
                             扶持资金
                                                              府规发[2017]7号
                                                          《关于印发<2019年度上海
                         上海市长宁德必易                 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
  28     易园多媒体                          120,000.00
                           园发展扶持资金                 政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的通知》
                                                          《关于加快构建国内一流现
                         江干区2018年文化                 代化中心区现代产业体系的
  29      杭州德必                           110,000.00
                         创意产业表彰资金                   若干政策意见》江发改
                                                                [2017]149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陀区
                         普陀区文化产业发
  30      沪平文化                           110,000.00     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实施办
                             展专项资金
                                                          法>的通知》普府[2014]76号
                         长宁区科技型企业                 《科技企业培育项目合同》
  31      德必创新                           100,000.00
                             扶持资金                       项目编号1801H111400
                                                          《关于印发<虹口区调结构
                         虹口区财政局企业                 转方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
  32      德必哈库                           100,000.00
                             绩效奖励                     理的意见>的通知》虹发改
                                                                  [2015]35号
                         上海市科技型中小
                                                          《科技企业培育项目合同》
  33      德必创新       企业技术创新配套    100,000.00
                                                            项目编号1901H110700
                               资金
                                                          《闵行区关于加快推进现代
                         闵行区莘庄镇企业
  34      德莘文化                           100,000.00   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意见》闵
                             扶持资金
                                                              府规发[2017]7号
                                                          《关于印发<虹口区调结构
                         虹口区财政局企业                 转方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
  35      柏航文化                           100,000.00
                             绩效奖励                     理的意见>的通知》虹发改
                                                                  [2015]35号
                                                          《关于印发<2019年度上海
                         上海市虹桥德必易                 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
  36     易必创文化                          100,000.00
                           园发展扶持资金                 政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的通知》

                                      3-3-1-24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主体               项目            金额(元)             依据文件
  号
                                                               《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
  37       徐汇德必         财政扶持资金          100,000.00     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
                                                                 法》沪文创办[2018]3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
  38       虹口德必        个税手续费返还          71,515.77
                                                                         税法》
                                                               《关于印发<虹口区调结构
                          虹口区财政局企业                     转方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
  39       同柳文化                                60,000.00
                              绩效奖励                         理的意见>的通知》虹发改
                                                                       [2015]35号
                                                               《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
                          虹口区2018年重点                     2018年度重点企业、重点商
  40       虹口德必                                60,000.00
                            企业贡献奖表彰                     务楼宇和重点园区的决定》
                                                                   虹府发[2019]7号
                                                               《关于印发<2019年度上海
                           上海市德必外滩
                                                               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
  41       德必经典        WE国际社群服务          60,000.00
                                                               政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平台扶持资金
                                                                       的通知》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关
                                                               于批转区商务委制定的<长
                                                               宁区支持时尚创意产业发展
  42       易源文化         财政扶持资金           55,000.00   的实施意见>和<长宁区支持
                                                               时尚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长府
                                                                       [2017]54号
                                                                 《关于申2018年度长宁区
                          长宁区2018年度科
                                                               “科技之星”团队及“新兴
  43       德必创新       技之星团队扶持资         50,000.00
                                                               产业领域”人才培养计划项
                                  金
                                                                       目的通知》
                                                               《中共成都市锦江区委办公
                                                               室 关于印发<成都市锦江区
                           人才服务中 运营
  44     成都德必联翔                              50,000.00   实施“锦遇良才”行动计划
                                 补贴                          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锦委办
                                                                     发电[2018]41号


       2.2018 年度

 序号       主体             项目           金额(元)               依据文件
                                                           《关于加快构建国内一流现代化
                         2017年经济发展
  1       杭州德必                          1,040,000.00   中心区现代产业体系的若干政策
                         财政综合资助款
                                                             意见》江发改[2017]149号
                         崇明区财政扶持                    《关于上海乾观创业投资管理有
  2       上海乾观                          1,039,000.00
                               资金                        限公司崇明区财政扶持资金的说

                                          3-3-1-24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主体             项目          金额(元)               依据文件
                                                                      明》
                                                          《关于印发<虹口区调结构转方
                         虹口区财政局企
  3       虹口德必                           980,000.00   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意
                           业绩效奖励
                                                          见>的通知》虹发改[2015]35号
                         2018年上海市促
                                                          《2018年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
                         进文化创意产业
  4       德必创新                           780,000.00   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计划任
                         发展财政扶持资
                                                            务书》项目编号:2018011832
                               金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关于批
                                                          转区商务委制定的<长宁区支持
                         长宁区支持经济                   时尚创意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5     易园多媒体                           562,000.00
                           发展专项资金                   和<长宁区支持时尚创意产业发
                                                          展专项资金政策实施细则>的通
                                                                知》长府[2017]54号
                         2015年上海市促
                                                          《2015年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
                         进文化创意产业
  6       德必经典                           550,000.00   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计划任
                         发展财政扶持资
                                                            务书》项目编号:2015010646
                               金
                                                          《关于加快徐汇区现代服务业高
                         徐汇区支持企业
  7       徐汇德必                           410,000.00   端化集群化国际化发展的扶持意
                           发展专项资金
                                                              见》徐商务发[2017]53号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关于批
                                                          转区商务委制定的<长宁区支持
                         长宁区文化创意
                                                          时尚创意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8        发行人        产业发展扶持资      408,000.00
                                                          和<长宁区支持时尚创意产业发
                               金
                                                          展专项资金政策实施细则>的通
                                                                知》长府[2017]54号
                         黄浦区文化创意                   《关于印发<黄浦区文化创意产
  9       德必经典       产业发展财政扶      380,000.00   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持资金                         的通知》黄文创办[2016]9号
                         上海市中小企业
                                                          《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10       发行人        发展专项扶持资      300,000.00
                                                                    管理办法》
                               金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关于批
                                                          转区商务委制定的<长宁区支持
                                                          时尚创意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长宁区2017年第
                                                          和<长宁区支持时尚创意产业发
  11       发行人        二届国际社群节      300,000.00
                                                          展专项资金政策实施细则>的通
                           专项支持资金
                                                          知》长府[2017]54号、《2017年度
                                                          长宁区时尚地标和活动评选拟支
                                                                   持项目公示》
                                                          《闵行区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服务
                         闵行区虹桥镇企
  12    易必创文化                           300,000.00     业发展的政策意见》闵府规发
                           业扶持资金
                                                                    〔2017〕7号


                                          3-3-1-25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主体              项目         金额(元)               依据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
  13      上海乾观       个税手续费返还      168,253.55
                                                                     法》
                         普陀区企业发展                   《关于印发<普陀区加快发展专
  14      沪平文化                           140,000.00
                             专项资金                       业服务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闵行区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服务
                         闵行区虹桥镇企
  15      闵行德必                           130,000.00     业发展的政策意见》闵府规发
                           业扶持资金
                                                                    〔2017〕7号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关于批
                                                          转区商务委制定的<长宁区支持
                         长宁区文化创意
                                                          时尚创意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16      德必昭航       产业发展扶持资      110,000.00
                                                          和<长宁区支持时尚创意产业发
                               金
                                                          展专项资金政策实施细则>的通
                                                                知》长府[2017]54号
                         上海市科技型中
                                                          《科技企业培育项目合同》项目
  17      德必创新       小企业技术创新      100,000.00
                                                                编号1801H111400
                             项目资金
                                                          《闵行区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服务
                         闵行区七宝镇企
  18      七宝德必                           100,000.00     业发展的政策意见》闵府规发
                           业扶持资金
                                                                    〔2017〕7号
                         2017年园区考核                   《关于印发<黄浦区文化创意产
  19      德必经典       政府财政扶持资      100,000.00   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金                                   的通知》


       3.2017 年度

 序号       主体             项目          金额(元)               依据文件
                                                          《关于印发<虹口区调结构转方
                         虹口区财政局企
  1       虹口德必                         1,870,000.00   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意
                         业转型升级资金
                                                          见>的通知》虹发改[2015]35号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印
                         中小企业发展专                   发<长宁区支持“互联网+生活性
  2      易园多媒体                        1,380,000.00
                           项扶持资金                     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
                                                          知》长府[2017]21 号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印
                         中小企业发展专                   发<长宁区支持“互联网+生活性
  3       德必有限                         1,060,000.00
                           项扶持资金                     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
                                                                知》长府[2017]21号
                                                          《关于印发<虹口区加快推进科
                         虹口区产业园区
  4       德必哈库                           760,000.00   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建设扶持资金
                                                                虹发改[2015]37号
                         徐汇区文化创意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印发关
  5       徐汇德必                           370,000.00
                         产业发展专项资                   于加快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


                                          3-3-1-25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主体             项目          金额(元)               依据文件
                               金                         扶持意见(试行)的通知》徐府
                                                                  发[2013]6号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印
                         中小企业发展专                   发<长宁区支持“互联网+生活性
  6       德必创意                           340,000.00
                           项扶持资金                     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
                                                                知》长府[2017]21号
                         黄浦区文化创意                   《关于印发<黄浦区文化创意产
  7       德必经典       产业发展财政扶      320,000.00   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持资金                         的通知》黄文创办[2016]9号
                                                          《闵行区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服务
                         闵行区虹桥镇企
  8      易必创文化                          280,000.00     业发展的政策意见》闵府规发
                           业扶持资金
                                                                    〔2017〕7号
                                                          《关于加快构建国内一流现代化
                         江干区经济发展
  9       杭州德必                           260,000.00   中心区现代产业体系的若干政策
                           综合资助款
                                                            意见》江发改[2017]149号
                         2015年上海市促
                                                          《2015年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
                         进文化创意产业
  10      德必经典                           250,000.00   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计划任
                         发展财政扶持资
                                                            务书》项目编号:2015010646
                               金
                                                          《关于印发<虹口区调结构转方
                         虹口区财政局企
  11      德必哈库                           190,000.00   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意
                         业转型升级资金
                                                          见>的通知》虹发改[2015]35号
                                                          《闵行区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服务
                         闵行区虹桥镇企
  12      闵行德必                           170,000.00     业发展的政策意见》闵府规发
                           业扶持资金
                                                                    〔2017〕7号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印发关
                         徐汇区文化创意
                                                          于加快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
  13      瀚驰投资       产业发展专项资      170,000.00
                                                          扶持意见(试行)的通知》徐府
                               金
                                                                  发[2013]6号
                                                          《关于印发<虹口区调结构转方
                         虹口区财政局企
  14      柏航文化                           110,000.00   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意
                         业转型升级资金
                                                          见>的通知》虹发改[2015]35号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享受的上述财政补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三)纳税情况

       1.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税务行政处罚




                                          3-3-1-25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
控股子公司共计受到 6 项税务行政处罚,其中 5 项为简易程序处罚,合计处罚金
额为 400 元;1 项为一般程序处罚,处罚金额为 2,000 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上述各项行政处罚金额较小,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
控股子公司均已及时足额缴纳了上述罚款。根据作出上述一般程序处罚的税务机
关出具的证明,该笔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据此,本所律师认为,
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构成实质性法
律障碍。

     2.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纳税合规情况

     (1)发行人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1 月 6 日出具的《涉税情
况证明(上市及上市后分配用)》(编号:沪长税涉税证明(2020)005 号),确
认经该局金税税收管理系统查询,发行人 2016 年 1 月至 2019 年 9 月能按时申报
纳税,无欠税情况,未发现有重大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而受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出具的《涉税情
况证明(上市及上市后分配用)》(编号:沪长税涉税证明(2020)083 号),
确认经该局金税税收管理系统查询,发行人 2019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2 月能按时
申报纳税,无欠税情况,未发现有重大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而受行政处罚的
记录。

     (2)易园多媒体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出具的《涉税
情况证明(上市及上市后分配用)》(编号:沪长税涉税证明(2019)343 号),
确认经该局金税税收管理系统查询,易园多媒体 2016 年 1 月至 2019 年 9 月能按
时申报纳税,无欠税情况,未发现有重大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而受行政处罚
的记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出具的《涉税情
况证明(上市及上市后分配用)》(编号:沪长税涉税证明(2020)089 号),
确认经该局金税税收管理系统查询,易园多媒体 2019 年 9 月至 2019 年 12 月能
按时申报纳税,无欠税情况,未发现有重大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而受行政处
罚的记录。

     (3)德必昭航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出具的《涉税
情况证明(上市及上市后分配用)》(编号:沪长税涉税证明(2019)347 号),

                                   3-3-1-25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确认经该局金税税收管理系统查询,德必昭航 2016 年 1 月至 2019 年 9 月能按时
申报纳税,无欠税情况,未发现有重大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而受行政处罚的
记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出具的《涉税情
况证明(上市及上市后分配用)》(编号:沪长税涉税证明(2020)093 号),
确认经该局金税税收管理系统查询,德必昭航 2019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2 月能按
时申报纳税,无欠税情况,未发现有重大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而受行政处罚
的记录。

     (4)行运文化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出具的《涉税
情况证明(上市及上市后分配用)》(编号:沪长税涉税证明(2019)340 号),
确认经该局金税税收管理系统查询,行运文化 2016 年 1 月至 2019 年 9 月能按时
申报纳税,无欠税情况,未发现有重大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而受行政处罚的
记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出具的《涉税情
况证明(上市及上市后分配用)》(编号:沪长税涉税证明(2020)086 号),
确认经该局金税税收管理系统查询,行运文化 2019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2 月能按
时申报纳税,无欠税情况,未发现有重大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而受行政处罚
的记录。

     (5)德必创意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出具的《涉税
情况证明(上市及上市后分配用)》(编号:沪长税涉税证明(2019)351 号),
确认经该局金税税收管理系统查询,德必创意 2016 年 1 月至 2019 年 9 月能按时
申报纳税,无欠税情况,未发现有重大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而受行政处罚的
记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出具的《涉税情
况证明(上市及上市后分配用)》(编号:沪长税涉税证明(2020)097 号),
确认经该局金税税收管理系统查询,德必创意 2019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2 月能按
时申报纳税,无欠税情况,未发现有重大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而受行政处罚
的记录。

     (6)天杉文化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出具的《涉税
情况证明(上市及上市后分配用)》(编号:沪长税涉税证明(2019)350 号),
确认经该局金税税收管理系统查询,天杉文化 2016 年 1 月至 2019 年 9 月能按时

                                   3-3-1-25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申报纳税,无欠税情况,未发现有重大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而受行政处罚的
记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出具的《涉税情
况证明(上市及上市后分配用)》(编号:沪长税涉税证明(2020)096 号),
确认经该局金税税收管理系统查询,天杉文化 2019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2 月能按
时申报纳税,无欠税情况,未发现有重大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而受行政处罚
的记录。

     (7)柏航文化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虹口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出具的虹税证字
[2019]第 240 号《涉税事项调查证明材料》,确认经核,柏航文化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能按期申报纳税,无违规记录,无欠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虹口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出具的虹税证
字(2019)第 331 号《涉税事项调查证明材料》,确认经核,柏航文化 2019 年 7
月 1 日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正常纳税申报,无欠税,未被税务机关处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虹口区税务局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出具的虹税证字
[2020]第 061 号《涉税事项调查证明材料》,确认经核,柏航文化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无未申报和逾期申报记录,无欠税记录。

     (8)虹口德必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虹口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出具的虹税证字
[2019]第 242 号《涉税事项调查证明材料》,确认经核,虹口德必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无欠税,未发现违反税收法规情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虹口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出具的虹税证
字(2019)第 333 号《涉税事项调查证明材料》,确认经核,虹口德必 2019 年 7
月 1 日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依法纳税申报,无欠税,未发现违反税收法规情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虹口区税务局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出具的虹税证字
[2020]第 058 号《涉税事项调查证明材料》,确认经核,虹口德必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暂未发现未申报、逾期申报、欠税记录;2019 年 11
月 28 日立案,沪税稽四送证(2019)7708 号案件中编号 23101011905936,补缴
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 3678.5 元;暂未发现其他涉税问题。

     (9)同柳文化的税务合规情况




                                   3-3-1-25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虹口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出具的虹税证字
[2019]第 244 号《涉税事项调查证明材料》,确认经核,未发现同柳文化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有违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虹口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出具的虹税证
字(2019)第 329 号《涉税事项调查证明材料》,确认经核,未查到同柳文化 2019
年 7 月 1 日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未申报、或欠税、及违反税收相关政策等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虹口区税务局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出具的虹税证字
[2020]第 060 号《涉税事项调查证明材料》,确认经核,未发现同柳文化从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有不申报、欠税重大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

     (10)同欣桥文化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虹口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出具的虹税证字
[2019]第 243 号《涉税事项调查证明材料》,确认经核,同欣桥文化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无欠税,未发现违反税收法规情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虹口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出具的虹税证
字(2019)第 332 号《涉税事项调查证明材料》,确认经核,同欣桥文化 2019 年 7
月 1 日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依法纳税申报,无欠税,未发现违反税收法规情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虹口区税务局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出具的虹税证字
[2020]第 059 号《涉税事项调查证明材料》,确认经核,同欣桥文化于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依法纳税,暂未发现违法违规记录。

     (11)德必哈库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虹口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7 月 19 日出具的虹税证字
[2019]第 241 号《涉税事项调查证明材料》,确认经核,德必哈库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暂无欠税情况,能按时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虹口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出具的虹税证
字(2019)第 330 号《涉税事项调查证明材料》,确认经核,德必哈库 2019 年 7
月 1 日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期间能按期申报纳税,无欠税记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虹口区税务局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出具的虹税证字
[2020]第 062 号《涉税事项调查证明材料》,确认经核,德必哈库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能按期申报纳税,无欠税。

     (12)德必经典的税务合规情况



                                  3-3-1-25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出具的《涉税事
项调查证明材料》(编号:黄税调证 201900217 号),确认经金税三期税收管理
系统查询,德必经典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期间,企业纳税信
用良好,无欠税无偷漏税,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行政处罚情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出具的《涉税
事项调查证明材料》(编号:黄税调证 201900335 号),确认经金税三期税收管
理系统查询,德必经典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期间,企业无未
申报记录,无欠税,未受到行政处罚情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出具的《涉税事
项调查证明材料》(编号:黄税调证 202000081 号),确认经金税三期税收管理
系统查询,德必经典自 2019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2 月无未申报记录,无欠税,未
受到行政处罚情形。

     (13)德延文化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出具的《涉税事
项调查证明材料》(编号:黄税调证 201900218 号),确认经系统查询,德延文
化自所属期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均按规定申报纳税,暂未发现
违法违章行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出具的《涉税
事项调查证明材料》(编号:黄税调证 201900336 号),确认经系统查询,德延
文化自 2019 年 7 月至 2019 年 9 月无未申报记录、无欠税,未受到过行政处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出具的《涉税事
项调查证明材料》(编号:黄税调证 202000082 号),确认经系统查询,德延文
化自 2019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2 月无未申报记录、无欠税,未受到行政处罚情形。

     (14)大宁德必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出具
的《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确认经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查询,大宁德必
在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期间,未受到税务行政处罚,截止查询
之日无欠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出
具的《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确认经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查询,大宁德必
在 2019 年 7 月 1 日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期间,未受到税务行政处罚,截止查询
之日无欠税。



                                 3-3-1-25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出具
的《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确认经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查询,大宁德必在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未受到税务行政处罚,截止查询之
日无欠税。

     (15)禾延文化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出具
的《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确认经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查询,禾延文化
在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期间,未受到税务行政处罚,截止查询
之日无欠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出
具的《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确认经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查询,禾延文化
2019 年 7 月 1 日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期间未受到税务行政处罚,截止查询之日
无欠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出具
的《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确认经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查询,禾延文化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未受到税务行政处罚,截止查询之日
无欠税。

     (16)七宝德必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出具的《涉税事项调查证明材料》 编
号:闵税调 0718215),七宝德必于 2016 年 1 月至 2018 年 5 月,所属期内均按
期申报,未见因税收违法事项被该局处罚的记录,未发生欠税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出具的《涉税事
项调查证明材料》(编号:闵税调 0718707),七宝德必于 2018 年 6 月至 2019
年 6 月,所属期内均按期申报,未见因税收违法事项被该局处罚的记录,未发生
欠税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出具的《涉税
事项调查证明材料》(编号:闵税调 0718837),七宝德必于 2019 年 7 月至 2019
年 9 月,所属期内均按期申报,未见因税收违法事项被该局处罚的记录,未发生
欠税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出具的《涉税事
项调查证明材料》(编号:闵税调 0120052),七宝德必于 2019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2 月所属期内,截至出证日期,未逾期申报、无税务机关行政处罚记录、无
欠税信息。


                                 3-3-1-25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17)易必创文化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出具的《涉税事项调查证明材料》 编
号:闵税调 0718219),易必创于 2013 年 9 月至 2018 年 5 月,所属期内均按期
申报,未见因税收违法事项被该局处罚的记录,未发生欠税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出具的《涉税事
项调查证明材料》(编号:闵税调 0718711),易必创于 2018 年 6 月至 2019 年
6 月,所属期内均按期申报,未见因税收违法事项被该局处罚的记录,未发生欠
税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出具的《涉税
事项调查证明材料》(编号:闵税调 0718839),易必创文化于 2019 年 7 月至
2019 年 9 月,所属期内均按期申报,未见因税收违法事项被该局处罚的记录,
未发生欠税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出具的《涉税事
项调查证明材料》(编号:闵税调 0120069),易必创文化于 2019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2 月所属期内,截至出证日期,均按期申报、无税务机关行政处罚记录、当
前无欠税。

     (18)闵行德必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出具的《涉税事项调查证明材料》 编
号:闵税调 0718220),闵行德必于 2011 年 1 月至 2018 年 5 月,所属期内均按
期申报,未见因税收违法事项被该局处罚的记录,未发生欠税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出具的《涉税事
项调查证明材料》(编号:闵税调 0718712),闵行德必于 2018 年 6 月至 2019
年 6 月,所属期内均按期申报,未见因税收违法事项被该局处罚的记录,未发生
欠税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出具的《涉税
事项调查证明材料》(编号:闵税调 0718862),闵行德必于 2019 年 7 月至 2019
年 9 月,所属期内均按期申报,未见处罚,未发生欠税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出具的《涉税事
项调查证明材料》(编号:闵税调 0120067),闵行德必于 2019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2 月所属期内,截至出证日期,均按期申报、无税务机关行政处罚记录、当
前无欠税。

     (19)德莘文化的税务合规情况


                                 3-3-1-25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出具的《涉税事项调查证明材料》 编
号:闵税调 0718218),德莘文化于 2016 年 8 月至 2018 年 5 月,所属期内均按
期申报,未见因税收违法事项被该局处罚的记录,未发生欠税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出具的《涉税事
项调查证明材料》(编号:闵税调 0718710),德莘文化于 2018 年 6 月至 2019
年 6 月,所属期内均按期申报,未见因税收违法事项被该局处罚的记录,未发生
欠税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出具的《涉税
事项调查证明材料》(编号:闵税调 0718866),德莘文化于 2019 年 7 月至 2019
年 9 月,所属期内均按期申报,未见处罚,未发生欠税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出具的《涉税事
项调查证明材料》(编号:闵税调 0120054),德莘文化于 2019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2 月所属期内,截至出证日期,未逾期申报、无税务机关行政处罚记录、无
欠税信息。

     (20)科北文化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于 2018 年 7 月 11 日出具的《证明》,
科北文化 2017 年 9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期间均按期申报,依法纳税,未
在系统中发现企业存在偷税漏税行为及受到税务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第十六税务局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出
具的《证明》,科北文化 2018 年 7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期间均按期申报,
依法纳税,未在系统中发现企业存在偷税漏税行为及受到税务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第十六税务所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
出具的《证明》,科北文化 2019 年 7 月 1 日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期间均按期申
报,依法纳税,未在系统中发现企业存在偷税漏税行为及受到税务行政处罚的记
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第十六税务所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出
具的《证明》,科北文化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均按期申
报,依法纳税,未在系统中发现企业存在偷税漏税行为及受到税务行政处罚的记
录。

     (21)德鼎文化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闵行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闵行区分局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出具的《涉税事项调查证明材料》(编号:闵税调 0718217),德鼎文


                                  3-3-1-26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化于 2016 年 12 月至 2018 年 5 月,所属期内均按期申报,未见因税收违法事项
被该局处罚的记录,未发生欠税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出具的《涉税事
项调查证明材料》(编号:闵税调 0718709),德鼎文化 2018 年 6 月至 2019 年
6 月,所属期内均按期申报,未见因税收违法事项被该局处罚的记录,未发生欠
税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出具的《涉税
事项调查证明材料》(编号:闵税调 0718835),德鼎文化于 2019 年 7 月至 2019
年 9 月,所属期内均按期申报,未见因税收违法事项被该局处罚的记录,未发生
欠税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出具的《涉税事
项调查证明材料》(编号:闵税调 0120058),德鼎文化在 2019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2 月所属期内,截至出证日期,未逾期申报、无税务机关行政处罚记录、无
欠税信息。

     (22)双通文化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出具的《税收证明》,确认经查询,
双通文化自 2016 年 1 月至 2018 年 5 月,能自行申报、缴纳各项税金,暂未发现
有任何税收违法行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出具的《涉税事
项调查证明材料》(编号:486),确认经征管信息系统查询,双通文化 2018
年 1 月至 2019 年 6 月期间能够按期履行纳税申报义务,无拖欠税款记录(2018
年 11 月个人所得税滞纳金 0.52 元),截至证明出具日暂未发现税收违法行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出具的《涉税
事项调查证明材料》(编号:666),确认经征管信息系统查询,双通文化 2019
年 7 月至 2019 年 9 月期间能够按期履行纳税申报义务,无拖欠税款记录,截至
证明出具日暂未发现税收违法行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出具的《涉税事
项调查证明材料》(编号:161),确认经征管信息系统查询,双通文化 2019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2 月期间能够按期履行纳税申报义务,无拖欠税款记录,截
至证明出具日暂未发现税收违法行为。

     (23)沪平文化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7 月 25 日出具的《涉税事
项调查证明材料》(编号:484),沪平文化在所属期 2016 年 1 月至 2019 年 6

                                 3-3-1-26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月,依法缴纳各项税金,无未申报记录及行政处罚记录,2018 年 12 月 12 日申
报所属期为 2018 年 11 月个人所得税,税额 423.72 元,逾期未缴税形成欠税记
录,于 2018 年 12 月 20 日缴纳,因欠税产生滞纳金 0.64 元,无其他欠税记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出具的《涉税
事项调查证明材料》(编号:664),沪平文化在所属期 2019 年 7 月至 2019 年
9 月,依法缴纳各项税金。无未申报记录、欠税记录、行政处罚记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出具的《涉税事
项调查证明材料》(编号:162),沪平文化在所属期 2019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2 月,依法缴纳各项税金。无未申报记录及行政处罚记录,无欠税记录。

     (24)郦园文化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出具的《企业税
收情况证明》,郦园文化在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期间暂未发现
未按时申报记录,未发生欠税,无行政处罚记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出具的《企业
税收情况证明》,郦园文化于 2019 年 7 月 1 日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暂未发现
未申报,无欠缴税款,无行政处罚记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出具的《企业税
收情况证明》,郦园文化于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暂未发现
未申报,无欠缴税款,无行政处罚记录。

     (25)徐汇德必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出具的《证明》,
徐汇德必自 2016 年 1 月至 2019 年 6 月,一般能按期申报、缴纳各项税费 ,暂
未发现其他税收违法行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出具的《证明》,
确认经查询,徐汇德必自 2019 年 7 月至 2019 年 9 月,一般能按期申报、缴纳各
项税费,暂未发现其他税收违法行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出具的《证明》,
确认经系统查询,徐汇德必于 2019 年 11 月因 2019 年 7 至 9 月逾期缴纳税款加
收滞纳金 818.43 元,暂未发现其他税收违法行为。

     (26)德沁文化的税务合规情况



                                 3-3-1-26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出具的《证明》,
德沁文化自 2016 年 1 月至 2019 年 6 月,一般能按期申报、缴纳各项税费 ,暂
未发现其他税收违法行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出具的《证明》,
确认经查询,德沁文化自 2019 年 7 月至 2019 年 9 月,一般能按期申报、缴纳各
项税费,暂未发现其他税收违法行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出具的《证明》,
确认经查询,德沁文化自 2019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2 月,一般能按期申报、缴纳
各项税费,暂未发现其他税收违法行为。

     (27)齐彦文化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出具的《证明》(编号:20182525),
确认经查询,齐彦文化自 2016 年 1 月至 2018 年 5 月,能自行申报、缴纳各项税
金,2016 年 4 月逾期缴纳税款加收滞纳金 7.86 元,除此之外,暂未发现有其他
税收违法行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出具的《证明》,
确认经查询,齐彦文化自 2018 年 6 月至 2019 年 6 月,一般能按期申报、缴纳各
项税费,其中,经系统查询该企业于 2018 年 10 月至 11 月因个人所得税(工资
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处罚 2000 元,暂未发现重大税收违法行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出具的《证明》,
确认经查询,齐彦文化自 2019 年 7 月至 2019 年 9 月,一般能按期申报、缴纳各
项税费,暂未发现其他税收违法行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出具的《证明》,
确认经查询,齐彦文化自 2019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2 月,一般能按期申报、缴纳
各项税费,暂未发现其他税收违法行为。

     (28)腾实投资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8 月 8 日出具的《税务
证明》,腾实投资在 2016 年 4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期间,能按税法的规
定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暂未发现有欠税、偷逃税款和重大违反税收管理法规的情
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出具的《税务
证明》,腾实投资在 2019 年 7 月 1 日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期间,能按税法的规
定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暂未发现有欠税、偷逃税款和重大违反税收管理法规的情
形。

                                 3-3-1-26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于 2020 年 5 月 8 日出具的《税务
证明》,腾实投资在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能按税法的
规定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暂未发现有欠税、偷逃税款和重大违反税收管理法规的
情形。

     (29)德必芳华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出具的《税务证明》,德必芳华为
该局所管辖的企业,已依法在该局办理了税务登记,在 2016 年 1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期间,能按税法的规定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暂未发现有欠税、偷逃
税款和重大违反税收管理法规的情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出具的《税务证明》,德必芳华为
该局所管辖的企业,已依法在该局办理了税务登记,在 2019 年 7 月 1 日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期间,能按税法的规定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暂未发现有欠税、偷逃
税款和重大违反税收管理法规的情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于 2020 年 5 月 8 日出具的《税务
证明》,德必芳华为该局所管辖的企业,已依法在该局办理了税务登记,在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能按税法的规定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暂
未发现有欠税、偷逃税款和重大违反税收管理法规的情形。

     (30)杭州德必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干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出具的《涉税违法行为
审核证明》,确认经税收征管系统查询,杭州德必近 3 年(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无被税务机关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江干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出具的《涉税
违法行为审核证明》,确认经税收征管系统查询,杭州德必近 1 年(2019 年 7
月 1 日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无被税务机关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江干区税务局于 2020 年 1 月 2 日出具的《涉税违
法行为审核证明》,确认经税收征管系统查询,杭州德必近半年(2019 年 10 月
1 日至今)无重大违法违章行为。

     (31)北京天德润宝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东城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出具
的《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东城区税务局涉税保密信息查询结果单》,确认截止出
证日,北京天德润宝存在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期间企业所得税
未按期进行申报的税收违法行为,该等税收违法行为已处理完毕,除上述问题外,


                                 3-3-1-26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未发现北京天德润宝自 2016 年 5 月 24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存在其它逾
期申报、偷税、欠税情形,无其它被给予税务行政处罚或处理的记录。

     (32)成都德必联翔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锦江区税务局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出具的《涉税信
息查询结果告知书》,确认经查询,纳税人成都德必联翔自 2017 年 12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在该局暂未有行政处罚记录。

     (33)苏州优德必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出具的
《涉税证明》,确认经查询金三系统,截止 2019 年 9 月 30 日,系统内无欠税信
息。2016 年 10 月 13 日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系统内有一条违法违章登记信息
为:2016 年 1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1 月 30 日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区(增值税附
征))、教育费附加(增值缴税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教育
附加(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出具的
《涉税证明》,确认经查询金三系统,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系统内无欠税
信息。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系统内无违法违章登记信息。

     (34)德创文化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出具的《涉税事项调查证明材料》 编
号:闵税调 0718216),德创文化于 2017 年 9 月至 2018 年 5 月,所属期内均按
期申报,未见因税收违法事项被该局处罚的记录,未发生欠税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出具的《涉税事
项调查证明材料》(编号:闵税调 0718708),德创文化于 2018 年 6 月至 2019
年 6 月,所属期内均按期申报,未见因税收违法事项被该局处罚的记录,未发生
欠税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出具的《涉税
事项调查证明材料》(编号:闵税调 0718864),德创文化于 2019 年 7 月至 2019
年 9 月,所属期内均按期申报,未见处罚,未发生欠税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出具的《涉税事
项调查证明材料》(编号:闵税调 0120056),德创文化于 2019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2 月所属期内,截至出证日期,未逾期申报、无税务机关行政处罚记录、无
欠税信息。

     (35)北京德潭的税务合规情况
                                 3-3-1-26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北京市东城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所于 2018 年 6 月 27 日出具的《纳税
人涉税保密信息查询证明》,截止证明出具之日,尚未发现北京德潭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27 日期间存在税收违法行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东城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于 2019 年 8 月 15 日出具
的《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东城区税务局涉税保密信息查询结果单》,截止出证日,
尚未发现北京德潭自 2018 年 6 月 28 日至 2019 年 8 月 15 日期间存在逾期申报、
偷税、欠税情形,无被给予税务行政处罚或处理的记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东城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出
具的《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东城区税务局涉税保密信息查询结果单》,截止出证
日,尚未发现北京德潭自 2019 年 8 月 16 日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期间存在逾期申
报、偷税、欠税情形,无被给予税务行政处罚或处理的记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东城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出具
的《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东城区税务局涉税保密信息查询结果单》,截止出证日,
北京德潭存在 2017 年 7 月 1 日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增值税未按期进行申报的违
法违章行为,该税收违法行为已处理完毕。除上述问题外,未发现北京德潭自
2017 年 7 月 12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存在其他逾期申报、偷税、欠税情
形,无其他被给予税务行政处罚或处理的记录。

     (36)北京德秾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出具
的《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确认根据税务核心系统记载,北京德秾在 2018
年 6 月 5 日至 2019 年 7 月 23 日期间,除因未按期申报税款被处以金额为 100
元的行政处罚外,未接受过其他行政处罚。该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法律意
见书“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一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于 2019 年 10 月 14 日出
具的《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确认根据税务核心系统记载,北京德秾在
2019 年 7 月 23 日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期间未接受过行政处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于 2020 年 1 月 3 日出具
的《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确认根据税务核心系统记载,北京德秾在该证
明开具期间补税合计:税务部门罚没收入(行为罚款)50 元,除了上述问题外,
该纳税人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无其他行政处罚。该行
政处罚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一节。

     (37)南京德必融辉的税务合规情况




                                  3-3-1-26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玄武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出具的《涉税信
息查询结果告知书》,确认经税收管理系统查询,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暂未发现南京德必融辉存在逾期未申报等违法违规记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玄武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出具的《涉税
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确认经税收管理系统查询,南京德必融辉于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4 日期间,无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玄武区税务局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出具的《涉税信
息查询结果告知书》,确认经税收管理系统查询,南京德必融辉于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暂未发现该企业存在逾期未申报等违法违规记
录。

     (38)嘉定德必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第十三税务所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
出具的《证明》,嘉定德必自 2018 年 10 月 30 日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期间,均
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在该局的征管系统中暂未发现该企业的涉税处罚记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第十三税务所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出
具的《证明》,嘉定德必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均能
按期办理纳税申报,在该局的征管系统中暂未发现该企业的涉税处罚记录。

     (39)洛芙特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出具的《涉税
情况证明(上市及上市后分配用)》(编号:沪长税涉税证明(2019)344 号),
确认经该局金税税收管理系统查询,洛芙特 2016 年 1 月至 2019 年 9 月能按时申
报纳税,无欠税情况,未发现有重大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而受行政处罚的记
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出具的《涉税情
况证明(上市及上市后分配用)》(编号:沪长税涉税证明(2020)090 号),
确认经该局金税税收管理系统查询,洛芙特 2019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2 月能按时
申报纳税,无欠税情况,未发现有重大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而受行政处罚的
记录。

     (40)易源文化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出具的《涉税
情况证明(上市及上市后分配用)》(编号:沪长税涉税证明(2019)348 号),
确认经该局金税税收管理系统查询,易源文化 2016 年 1 月至 2019 年 9 月能按时


                                  3-3-1-26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申报纳税,无欠税情况,未发现有重大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而受行政处罚的
记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出具的《涉税情
况证明(上市及上市后分配用)》(编号:沪长税涉税证明(2020)094 号),
确认经该局金税税收管理系统查询,易源文化 2019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2 月能按
时申报纳税,无欠税情况,未发现有重大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而受行政处罚
的记录。

     (41)德泽重生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出具的《涉税
情况证明(上市及上市后分配用)》(编号:沪长税涉税证明(2019)345 号),
确认经该局金税税收管理系统查询,德泽重生 2016 年 1 月至 2019 年 9 月能按时
申报纳税,无欠税情况,未发现有重大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而受行政处罚的
记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出具的《涉税情
况证明(上市及上市后分配用)》(编号:沪长税涉税证明(2020)091 号),
确认经该局金税税收管理系统查询,德泽重生 2019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2 月能按
时申报纳税,无欠税情况,未发现有重大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而受行政处罚
的记录。

     (42)德必创新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出具的《涉税
情况证明(上市及上市后分配用)》(编号:沪长税涉税证明(2019)349 号),
确认经该局金税税收管理系统查询,德必创新 2016 年 1 月至 2019 年 9 月能按时
申报纳税,无欠税情况,未发现有重大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而受行政处罚的
记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出具的《涉税情
况证明(上市及上市后分配用)》(编号:沪长税涉税证明(2020)095 号),
确认经该局金税税收管理系统查询,德必创新 2019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2 月能按
时申报纳税,无欠税情况,未发现有重大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而受行政处罚
的记录。

     (43)德兰郡行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出具的《涉税
情况证明(上市及上市后分配用)》(编号:沪长税涉税证明(2019)341 号),
确认经该局金税税收管理系统查询,德兰郡行 2016 年 1 月至 2019 年 9 月能按时


                                 3-3-1-26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申报纳税,无欠税情况,未发现有重大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而受行政处罚的
记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出具的《涉税情
况证明(上市及上市后分配用)》(编号:沪长税涉税证明(2020)087 号),
确认经该局金税税收管理系统查询,德兰郡行 2019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2 月能按
时申报纳税,无欠税情况,未发现有重大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而受行政处罚
的记录。

     (44)德必企业管理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出具的《涉税
情况证明(上市及上市后分配用)》(编号:沪长税涉税证明(2019)339 号),
确认经该局金税税收管理系统查询,德必企业 2016 年 1 月至 2019 年 9 月能按时
申报纳税,无欠税情况,未发现有重大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而受行政处罚的
记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出具的《涉税情
况证明(上市及上市后分配用)》(编号:沪长税涉税证明(2020)085 号),
确认经该局金税税收管理系统查询,德必企业 2019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2 月能按
时申报纳税,无欠税情况,未发现有重大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而受行政处罚
的记录。

     (45)德必投资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出具的《涉税
情况证明(上市及上市后分配用)》(编号:沪长税涉税证明(2019)338 号),
确认经该局金税税收管理系统查询,德必投资 2016 年 1 月至 2019 年 9 月能按时
申报纳税,无欠税情况,未发现有重大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而受行政处罚的
记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出具的《涉税情
况证明(上市及上市后分配用)》(编号:沪长税涉税证明(2020)084 号),
确认经该局金税税收管理系统查询,德必投资 2019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2 月能按
时申报纳税,无欠税情况,未发现有重大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而受行政处罚
的记录。

     (46)上海乾观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出具的《关于上
海乾观纳税情况的说明》,确认经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查询,上海乾观从 2016
年 1 月 1 日到说明出具之日为止纳税申报正常,无欠税,未发现有重大违反税收
法律法规的行为而受行政处罚的记录。

                                 3-3-1-26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
上海乾观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纳税情况的说明》,确认经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
统查询,上海乾观从 2019 年 7 月 1 日到说明出具之日纳税申报正常,无欠税,
未发现有重大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而受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出具的《关于上
海乾观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纳税情况的说明》,确认经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
查询,上海乾观从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纳税申报正常,无欠
税,未发现有重大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而受行政处罚的记录。

     (47)上海乾毅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出具的《关于上
海乾毅纳税情况的说明》,确认经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查询,上海乾毅从 2016
年 1 月 1 日到说明出具之日为止纳税申报正常,无欠税,未发现有重大违反税收
法律法规的行为而受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
上海乾毅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纳税情况的说明》,确认经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
统查询,上海乾毅从 2019 年 7 月 1 日到说明出具之日纳税申报正常,无欠税,
未发现有重大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而受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出具的《关于上
海乾毅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纳税情况的说明》,确认经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
查询,上海乾毅从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纳税申报正常,无欠
税,未发现有重大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而受行政处罚的记录。

     (48)上海端乾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出具的《涉税
情况证明(上市及上市后分配用)》(编号:沪长税涉税证明(2019)346 号),
确认经该局金税税收管理系统查询,上海端乾 2016 年 1 月至 2019 年 9 月能按时
申报纳税,无欠税情况,未发现有重大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而受行政处罚的
记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出具的《涉税情
况证明(上市及上市后分配用)》(编号:沪长税涉税证明(2020)092 号),
确认经该局金税税收管理系统查询,上海端乾 2019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2 月能按
时申报纳税,无欠税情况,未发现有重大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而受行政处罚
的记录。

     (49)闸北德必的税务合规情况


                                 3-3-1-27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出具
的《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确认经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查询,闸北德必
在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期间,未受到税务行政处罚,截止查询
之日无欠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出具
的《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确认经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查询,闸北德必
在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期间,未受到税务行政处罚,截止查询
之日无欠税。

     (50)北京德必荟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东城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出具
的《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东城区税务局涉税保密信息查询结果单》,确认截止出
证日,北京德必荟存在 2018 年 4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期间及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期间企业所得税未按期进行申报的税收违法行为,该
等税收违法行为已处理完毕,除上述问题外,未发现北京德必荟自 2016 年 8 月
30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存在其它逾期申报、偷税、欠税情形,无其他被
给予税务行政处罚或处理的记录。

     (51)北京德必荟嘉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东城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出具
的《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东城区税务局涉税保密信息查询结果单》,确认截止出
证日,北京德必荟嘉存在 2018 年 4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期间企业所得税
未按期进行申报的税收违法行为,该等税收违法行为已处理完毕,除上述问题外,
未发现北京德必荟嘉自 2017 年 12 月 22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存在其它逾
期申报、偷税、欠税情形,无其它被给予税务行政处罚或处理的记录。

     (52)首开文投德必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西城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于 2018 年 8 月 5 日出具
的《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确认根据税务核心系统记载,首开文投德必在
2018 年 2 月 11 日至 2019 年 8 月 5 日期间未接受过行政处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西城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出
具的《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确认根据税务核心系统记载,首开文投德必
在 2019 年 8 月 6 日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期间未接受过行政处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西城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于 2020 年 1 月 6 日出具
的《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确认根据税务核心系统记载,首开文投德必在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未接受过行政处罚。


                                  3-3-1-27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53)德必文化(成都)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锦江区税务局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出具的《涉税信
息查询结果告知书》,确认经查询,纳税人德必文化(成都)自 2017 年 10 月
24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在该局暂未有行政处罚记录。

     (54)西安德源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碑林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9 月 16 日出具的《涉税信
息查询结果告知书》,西安德源自 2019 年 6 月 24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期间无
税务违法违章事项记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碑林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出具的《涉税
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西安德源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期间
无税务违法违章事项记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碑林区税务局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出具的《涉税信
息查询结果告知书》,西安德源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
未存在违法违章行为。

     (55)南京德必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玄武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出具的《涉税
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确认经税收管理系统查询,南京德必于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4 日期间,无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玄武区税务局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出具的《涉税信
息查询结果告知书》,确认经税收管理系统查询,南京德必于 2018 年 1 月 1 日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暂未发现该企业存在逾期未申报等违法违规记录。

     (56)湖南德必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高新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出具的《纳税
人涉税情况报告》,湖南德必自查询日当年起连续近三年无税收违法信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高新区税务局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出具的《纳税人
涉税情况报告》,湖南德必自查询日当年起连续近三年无税收违法信息。

     (57)湖南德铭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岳麓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出具的《纳税
人涉税情况报告》,湖南德铭自查询日当年起连续近三年无税收违法信息。

                                  3-3-1-27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岳麓区税务局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出具的《纳税人
涉税情况报告》,湖南德铭自查询日当年起连续近三年无税收违法信息。

     (58)武汉德元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 2019 年 11 月 5 日由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江岸区税务局确认的《情况说
明》,武汉德元于 2019 年 11 月 5 日办理税务登记证,无违规涉税事项信息。

     根据 2020 年 1 月 10 日由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江岸区税务局后湖税务所确认
的《情况说明》,武汉德元于 2019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2 月,无违规涉税事项信
息。

     (59)德必众创空间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出具的《涉税
事项调查证明材料》(编号:黄税调证 201900337 号),确认经金税三期税收管
理系统查询,德必众创空间于 2019 年 8 月 8 日办理开业登记,于 2019 年 8 月开
始进行纳税申报,该公司自 2019 年 8 月至 2019 年 9 月期间,企业无未申报记录,
无欠税,未受到行政处罚情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出具的《涉税事
项调查证明材料》(编号:黄税调证 202000083 号),确认经金税三期税收管理
系统查询,德必众创空间于 2019 年 8 月 8 日办理开业登记,于 2019 年 10 月开
始进行纳税申报,该公司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无未
申报记录,无欠税,未受到行政处罚情形。

     (60)上海德宁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于 2018 年 10 月 9 日出具
的《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确认经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查询,上海德宁
在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期间,未受到税务行政处罚,截止查询
之日无欠税。

     (61)上海德翌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出具的《证明》,确认经查询,上海
德翌自 2013 年 8 月至 2018 年 2 月,能按期申报、缴纳各项税金,该企业于 2016
年 1 至 12 月,因逾期缴纳税款加收滞纳金 106.05 元,暂未发现有税收违法行为。

     (62)上海德必金融的税务合规情况




                                 3-3-1-27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保税区税务局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出具的
《税务证明》,确认上海德必金融系该局所管辖的企业,已依法在该局办理了税
务登记,在 2014 年 9 月 4 日起至 2018 年 5 月 11 日,经查询,暂未发现有欠税、
偷税之重大违反税收管理法规的情形。

     (63)上海瀚驰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出具的《证明》,确认经查询,上海
瀚驰自 2013 年 8 月至 2018 年 3 月,能按期申报、缴纳各项税金,暂未发现有税
收违法行为。

     (64)德泽建筑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9 月 9 日出具的《涉税事
项调查证明材料》,确认德泽建筑自开业至该证明出具之日,未见因税收违法事
项被该局处罚的记录。

     (65)上海联必堂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出具的《证明》,确认经查询,联必
堂自 2006 年 11 月至 2017 年 9 月,能自行申报、缴纳各项税金,暂未发现有其
他税收违法行为。

     (66)融微贸易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于 2018 年 7 月 25 日出具的《税务
证明》,确认经金三系统查询,在 2017 年 4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期间,
能按税法的规定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暂未发现有欠税、偷逃税款和重大违反税收
管理法规的情形。

     (67)德摩文化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虹口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出具的《涉税事
项调查证明材料》(虹税证字[2019]第 294 号),确认经核,德摩文化 2017 年 9
月开业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依法申报纳税,无欠税,未发现违反税收法规情形。

     (68)长兴德北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长兴县税务局煤山税务分局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出具的
《涉税违法行为审核证明》,确认经该局审核,于 2017 年 5 月 9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5 日期间,长兴德北无被税务机关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无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行为。


                                  3-3-1-27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69)杭州德百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干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出具的《涉税违法行为
审核证明》,确认经税收征管系统查询,杭州德百近 1 年(2018 年 6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无被税务机关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

     (70)西藏有邻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局堆龙德庆区税务局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出具的《证明》,西
藏有邻自成立起,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期间正常申报,不存在违法记录。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依法纳税,不存在偷、漏税等重大违
法行为,发行人不存在受到税务部门的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及其他合规性

    (一)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环境保护

     1.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环境保护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网络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能够
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未因发生环境违法行为
而受到环保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

     2.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环境保护

    关于发行人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环境保护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十八、
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一节。

    (二)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工商合规情况

     (1)发行人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8 月 7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编号:
00000020198000008),确认发行人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录。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发行
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证明出具之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
内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3-3-1-27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4 月 3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编号:
00000020204000006),确认发行人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2 日,没有
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录。

     (2)易园多媒体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8 月 6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5000020198000008),确认易园多媒体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
记录。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易园
多媒体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证明出具之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
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5000020203000014),确认易园多媒体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0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
罚记录。

     (3)德必昭航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5000020198000022),确认德必昭航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德必
昭航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证明出具之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
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4 月 2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5000020204000005),确认德必昭航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4)行运文化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8 月 6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5000020198000009),确认行运文化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3-3-1-27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行运
文化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证明出具之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
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5000020203000013),确认行运文化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0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5)德必创意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5000020198000021),确认德必创意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德必
创意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证明出具之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
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4 月 2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5000020204000004),确认德必创意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6)天杉文化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8 月 6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5000020198000010),确认天杉文化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天杉
文化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证明出具之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
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5000020203000012),确认天杉文化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0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7)柏航文化的工商合规情况


                                   3-3-1-27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9000020198000012),确认柏航文化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柏航
文化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证明出具之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
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9000020204000005),确认柏航文化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8)虹口德必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8 月 9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9000020198000005),确认虹口德必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虹口
德必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证明出具之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
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9000020204000004),确认虹口德必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9)同柳文化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8 月 9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9000020198000006),确认同柳文化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同柳
文化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证明出具之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
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4 月 2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9000020204000001),确认同柳文化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3-3-1-27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10)同欣桥文化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9000020198000011),确认同欣桥文化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
记录。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同欣
桥文化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证明出具之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
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4 月 2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9000020204000002),确认同欣桥文化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
罚记录。

     (11)德必哈库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8 月 9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9000020198000004),确认德必哈库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德必
哈库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证明出具之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
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9000020204000003),确认德必哈库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12)德必经典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8 月 15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1000020198000006),确认德必经典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3-3-1-27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德必
经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证明出具之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
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1000020204000005),确认德必经典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13)德延文化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10000201912000003),确认德延文化自 2017 年 12 月 2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
罚记录。

     根据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4 月 1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1000020204000001),确认德延文化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14)大宁德必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8 月 7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6000020198000002),确认大宁德必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大宁
德必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证明出具之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
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6000020205000009),确认大宁德必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15)禾延文化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6000020198000010)),确认禾延文化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
记录。

                                 3-3-1-28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禾延
文化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证明出具之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
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6000020205000008),确认禾延文化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16)七宝德必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8 月 7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12000020198000004),确认七宝德必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七宝
德必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证明出具之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
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4 月 3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12000020204000008),确认七宝德必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17)易必创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8 月 7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12000020198000006),确认易必创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易必
创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证明出具之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
内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4 月 1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12000020204000002),确认易必创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18)闵行德必的工商合规情况


                                  3-3-1-28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12000020198000013),确认闵行德必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闵行
德必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证明出具之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
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4 月 3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12000020204000009),确认闵行德必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19)德莘文化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12000020198000014),确认德莘文化自 2016 年 3 月 21 日至 2019 年 3
月 2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德莘
文化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证明出具之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
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12000020204000020),确认德莘文化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13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20)科北文化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8 月 13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14000020198000010),确认科北文化自 2017 年 1 月 4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科北
文化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证明出具之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
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14000020204000043),确认科北文化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3-3-1-28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月 26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21)德鼎文化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8 月 7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12000020198000003),确认德鼎文化自 2016 年 11 月 10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
记录。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德鼎
文化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证明出具之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
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12000020204000047),确认德鼎文化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6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22)双通文化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7000020198000023),确认双通文化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双通
文化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证明出具之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
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4 月 3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7000020204000001),确认双通文化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23)沪平文化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7000020198000022),确认沪平文化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3-3-1-28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沪平
文化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证明出具之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
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4 月 3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7000020204000002),确认沪平文化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24)郦园文化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8 月 12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7000020198000021),确认郦园文化自 2017 年 9 月 6 日至 2019 年 8
月 8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根据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1 月 2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7000020201000001),确认郦园文化自 2017 年 9 月 6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根据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4 月 3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7000020204000003),确认郦园文化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25)徐汇德必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4000020198000015),确认徐汇德必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徐汇
德必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证明出具之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
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4 月 3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4000020204000002),确认徐汇德必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26)德沁文化的工商合规情况

                                 3-3-1-28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4000020198000020),确认德沁文化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德沁
文化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证明出具之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
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4000020203000068),确认德沁文化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0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27)齐彦文化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4000020198000018),确认齐彦文化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齐彦
文化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证明出具之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
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4000020203000066),确认齐彦文化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0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28)腾实投资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出具
的《合规证明》(编号:41000020198000037),确认腾实投资自 2016 年 1 月 6
日至 2019 年 1 月 5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
的行政处罚记录。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腾实
投资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证明出具之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
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出具
的《合规证明》(编号:41000020204000014),确认腾实投资自 2019 年 10 月

                                3-3-1-28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
规的行政处罚记录。

     (29)德必芳华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8 月 8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15000020198000007),确认德必芳华自 2016 年 10 月 24 日至 2019 年
8 月 7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出具的《合规证
明》(编号:150000201912000007),确认德必芳华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
罚记录。

     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4 月 2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15000020204000033),确认德必芳华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30)杭州德必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杭州市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7 月 5 日出具的江市监信证
(2019)528 号《企业无违法违规证明》,确认经浙江省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
市场准入和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管理系统查询,2015 年 10 月 29 日以来
至 2019 年 7 月 4 日止,杭州德必无因违法违规被该局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杭州市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1 月 2 日出具的江市监信证
[2020]5 号《企业无违法违规证明》,确认经浙江省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市场准
入和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管理信息系统查询:2019 年 7 月 5 日以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杭州德必无因违法违规被该局行政处罚的记录。

     (31)北京天德润宝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7 月 15 日出具的(东城)市监
证字(2019)年 132 号《证明》,确认北京天德润宝系该局登记注册的企业,成
立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经查询,该公司自 2016 年 7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没有因违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工商部门、原食药部门、原质监部门、原物
价部门、原知识产权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该局行政处罚的案件记录。

    根据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出具的东市监信证
字(2019)第 097 号《证明》,确认北京天德润宝系该局登记注册的企业,成立


                                  3-3-1-28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经查询,该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20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没有因违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该局行政处罚的案件记录。

     (32)成都德必联翔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14 日出具的《征信情况
说明》,成都德必联翔(统一社会代码:91510104MA6C79BK58)为该局登记
注册企业,属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管辖。截止至 2019 年 10 月 14 日,
经成都市工商信息系统业务内网(锦江权限)查询,该企业无受限提示信息。经
查询成都德必联翔自 2017 年 12 月 1 日至今未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记录,该局未
对其作出过行政处罚。

     根据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出具的《征信情况说
明》,确认成都德必联翔属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管辖范围。截止至 2020
年 5 月 19 日,该企业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
查询成都德必联翔自 2017 年 12 月 1 日至今未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记录,该局未
对其作出过行政处罚。

     (33)苏州优德必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娄门分局于 2019 年 8 月 12 日出具的《市
场主体守法经营状况意见》,确认经查,苏州优德必在江苏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
信用数据库中自 2016 年 10 月 13 日至 2019 年 7 月 30 日没有违法、违规及不良
行为投诉举报记录。

    根据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1 月 2 日出具的《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报告》,未发现苏州优德必存在行政处罚信息。

     (34)德创文化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8 月 7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12000020198000005),确认德创文化自 2017 年 8 月 4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德创
文化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证明出具之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
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4 月 1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12000020204000001),确认德创文化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3-3-1-28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5)北京德潭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出具的(东城)市监
证字(2019)年 157 号《证明》,确认北京德潭系该局登记注册的企业,成立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经查询,该公司自 2017 年 6 月 19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没
有因违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工商部门、原食药部门、原质监部门、原物价部
门、原知识产权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该局行政处罚的案件记录。

     根据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出具的东市监信证
字(2019)第 0100 号《证明》,缺北京德潭系该局登记注册的企业,成立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经查询,该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没有因
违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该局行政处罚的案件记录。

     (36)北京德秾的工商合规情况

    据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1 月 7 日出具的京朝市监证字
(2019)1115 号《证明》,确认北京德必荟嘉系该局登记注册的企业,成立于
2018 年 6 月 5 日。经查询,该公司自 2018 年 6 月 5 日至 2020 年 1 月 7 日无违
反原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受到相关行政处罚的案件记录。

     (37)南京德必融辉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9 月 18 日出具的《信用证明》,
确认自 2018 年 6 月 1 日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未发现南京德必融辉因违反该局法
定职权内的法律、法规而被该局进行行政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及不良申诉记录。

    根据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出具的《信用证明》,
确认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未发现南京德必融辉因违反该局法
定职权内的法律、法规而被该局进行行政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及不良申诉记录。

     (38)嘉定德必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1 月 7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14000020201000012),确认嘉定德必自 2018 年 10 月 12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
记录。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4 月 1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14000020204000001),确认嘉定德必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39)洛芙特的工商合规情况
                                   3-3-1-28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8 月 6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5000020198000006),确认洛芙特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洛芙
特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证明出具之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
内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5000020203000019),确认洛芙特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40)易源文化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8 月 7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5000020198000017),确认易源文化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易源
文化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证明出具之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
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5000020203000020),确认易源文化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41)德泽重生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5000020198000020),确认德泽重生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德泽
重生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证明出具之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
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4 月 2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5000020204000002),确认德泽重生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3-3-1-28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月 2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42)德必创新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8 月 7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5000020198000016),确认德必创新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德必
创新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证明出具之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
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4 月 2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5000020204000003),确认德必创新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43)德兰郡行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8 月 6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5000020198000007),确认德兰郡行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德兰
郡行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证明出具之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
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5000020203000018),确认德兰郡行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44)德必企业管理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8 月 6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5000020198000005),确认德必企业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3-3-1-29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德必
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证明出具之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
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5000020203000016),确认德必企业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45)德必投资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8 月 7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5000020198000015),确认德必投资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德必
投资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证明出具之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
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5000020203000015),确认德必投资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46)上海乾观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30000020198000012),确认上海乾观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上海
乾观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证明出具之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
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30000020205000008),确认上海乾观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5
月 15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47)上海乾毅的工商合规情况


                                 3-3-1-29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30000020198000013),确认上海乾毅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上海
乾毅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证明出具之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
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30000020205000007),确认上海乾毅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5
月 15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48)上海端乾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8 月 6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5000020198000004),确认上海端乾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上海
端乾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证明出具之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
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5000020203000017),确认上海端乾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49)闸北德必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9 月 9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6000020199000001),确认闸北德必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
录。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闸北
德必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证明出具之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
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3-3-1-29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确认闸北德必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8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
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录。

     (50)北京德必荟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出具的(东城)市监
证字(2019)年 156 号《证明》,北京德必荟系该局登记注册的企业,成立于
2016 年 6 月 12 日。经查询,该公司自 2016 年 7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没
有因违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工商部门、原食药部门、原质监部门、原物价部
门、原知识产权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该局行政处罚的案件记录。

     根据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出具的东市监信证
字(2019)第 099 号《证明》,北京德必荟系该局登记注册的企业,成立于 2016
年 6 月 12 日。经查询,该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没有因
违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该局行政处罚的案件记录。

     (51)北京德必荟嘉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8 月 2日出具的东市监信证字
(2019)年第 005 号《证明》,北京德必荟嘉系该局登记注册的企业,成立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经查询,该公司自 2017 年 9 月 25 日至 2019 年 7 月 24 日没
有因违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该局行政处罚的案件记录。

    根据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出具的东市监信证
字(2019)第 098 号《证明》,北京德必荟嘉系该局登记注册的企业,成立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经查询,该公司自 2019 年 7 月 20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没有因违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该局行政处罚的案件记录。

     (52)首开文投德必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20 年 1 月 3 日出具的京西市监证字(2020)
1 号《证明》,确认首开文投德必系该局登记注册的企业,成立于 2018 年 2 月
11 日。经查,该公司自 2018 年 2 月 11 日至 2020 年 1 月 2 日没有违反工商行政
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该局行政处罚的案件记录。

     (53)德必文化(成都)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14 日出具的《征信情况
说明》,德必文化(成都)(统一社会代码:91510104MA6C5C1A7J)为该局登
记注册企业,属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管辖。截止至 2019 年 10 月 14 日,
经成都市工商信息系统业务内网(锦江权限)查询,该企业无受限提示信息。经


                                   3-3-1-29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查询德必文化(成都)自 2017 年 10 月 24 日至今未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该局未对其作出过行政处罚。

    根据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出具的《征信情况说
明》,确认德必文化(成都)属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管辖范围。截止至
2020 年 5 月 19 日,该企业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经查询德必文化(成都)自 2017 年 12 月 1 日至今未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该局未对其作出过行政处罚。

     (54)西安德源的工商合规情况

    经本所律师检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发现西安德源存在市场监督
管理局相关行政处罚的记录。

     (55)南京德必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9 月 18 日出具的《信用证明》,
确认自 2018 年 4 月 18 日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未发现南京德必因违反该局法定职
权内的法律、法规而被该局进行行政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及不良申诉记录。

    根据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出具的《信用证明》,
确认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未发现南京德必因违反该局法定职
权内的法律、法规而被该局进行行政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及不良申诉记录。

     (56)湖南德必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出具的《无市场监管部门
行政处罚记录证明》,确认经查询,湖南德必自 2018 年 11 月 6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未发现其存在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受到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以及失信限制的情况。

     (57)湖南德铭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出具的《无市场监
管部门行政处罚记录证明》,确认经查询,湖南德铭自 2019 年 8 月 5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未发现其存在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受到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
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以及失信限制的情况。

     (58)武汉德元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1 月 2 日出具的《证明函》,
确认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武汉德元自 2019 年 7 月 4 日


                                 3-3-1-29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成立至今,依法履行了相关的注册登记手续,依法履行了企业信息公示义务,未
发现有因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被处罚的记录。

     (59)德必众创空间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10000201912000004),确认德必众创空间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
罚记录。

     (60)上海德宁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上海
德宁在经营期间未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
政处罚的记录。

     (61)上海德翌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上海
德翌在经营期间未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
政处罚的记录。

     (62)上海德必金融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上海
德必金融在经营期间未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
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63)上海瀚驰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上海
瀚驰在经营期间未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
政处罚的记录。

     (64)德泽建筑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德泽
建筑自在经营期间未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
行政处罚的记录。

     (65)上海联必堂的工商合规情况



                                 3-3-1-29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上海
联必堂在经营期间未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
行政处罚的记录。

     (66)融微贸易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9 月 17 日出具
的《合规证明》(编号:41000020199000016)),确认融微贸易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
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录。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融微
贸易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证明出具之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
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67)德摩文化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9 日出具的《合规证明》
(编号:090000201910000001),确认德摩文化自 2017 年 8 月 8 日至 2019 年
10 月 8 日,没有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
记录。

     (68)长兴德北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经
该局微机监管系统查询,该企业成立于 2017 年 5 月 9 日,于 2018 年 2 月 5 日注
销,在册期间在该局无相关行政处罚记录。

     (69)杭州德百的工商合规情况

    根据杭州市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1 月 3 日出具的《企业无违法
违规证明》(江市监信证[2020]8 号),确认经浙江省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市场
准入和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管理信息系统查询:2018 年 3 月 30 日以来至
2020 年 1 月 2 日止,杭州德百无因违法违规被该局行政处罚的记录。

     (70)西藏有邻的工商合规情况

    经本所律师检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发现西藏有邻存在市场监督
管理局相关行政处罚的记录。




                                  3-3-1-29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三)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合规情况

     (1)发行人的社会保险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出具的《单位参加
  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截至 2020 年 3 月,发行人正常缴费且无欠款。

       (2)易园多媒体的社会保险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出具的《单位参加
  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截至 2020 年 3 月,易园多媒体正常缴费且无欠款。

       (3)德必昭航的社会保险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出具的《单位参加
  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截至 2020 年 3 月,德必昭航正常缴费且无欠款。

       (4)行运文化的社会保险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出具的《单位参加
  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截至 2020 年 3 月,行运文化正常缴费且无欠款。

       (5)德必创意的社会保险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出具的《单位参加
  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截至 2020 年 3 月,德必创意正常缴费且无欠款。

       (6)天杉文化的社会保险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出具的《单位参加
  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截至 2020 年 3 月,天杉文化正常缴费且无欠款。

       (7)柏航文化的社会保险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出具的《单位参加
  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截至 2020 年 3 月,柏航文化正常缴费且无欠款。

       (8)虹口德必的社会保险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出具的《单位参加
  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截至 2020 年 3 月,虹口德必正常缴费且无欠款。


                                 3-3-1-29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9)同柳文化的社会保险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出具的《单位参加
  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截至 2020 年 3 月,同柳文化正常缴费且无欠款。

       (10)同欣桥文化的社会保险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出具的《单位参加
  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截至 2020 年 3 月,同欣桥文化正常缴费且无欠款。

       (11)德必哈库的社会保险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出具的《单位参加
  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截至 2020 年 3 月,德必哈库正常缴费且无欠款。

       (12)德必经典的社会保险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出具的《单位参加
  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截至 2020 年 3 月,德必经典正常缴费且无欠款。

       (13)德延文化的社会保险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出具的《单位参加
  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截至 2020 年 3 月,德延文化正常缴费且无欠款。

       (14)大宁德必的社会保险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出具的《单位参加
  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截至 2020 年 3 月,大宁德必正常缴费且无欠款。

       (15)禾延文化的社会保险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出具的《单位参加
 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截至 2020 年 3 月,禾延文化正常缴费且无欠款。

       (16)七宝德必的社会保险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出具的《单位参加
 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截至 2020 年 3 月,七宝德必正常缴费且无欠款。

       (17)易必创的社会保险合规情况


                                 3-3-1-29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出具的《单位参加
  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截至 2020 年 3 月,易必创正常缴费且无欠款。

       (18)闵行德必的社会保险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出具的《单位参加
  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截至 2020 年 3 月,闵行德必正常缴费且无欠款。

       (19)德莘文化的社会保险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出具的《单位参加
  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截至 2020 年 3 月,德莘文化已暂停缴费且无欠款。

       (20)科北文化的社会保险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出具的《单位参加
  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截至 2020 年 3 月,科北文化已暂停缴费且无欠款。

       (21)德鼎文化的社会保险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出具的《单位参加
  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截至 2020 年 3 月,德鼎文化正常缴费且无欠款。

       (22)双通文化的社会保险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出具的《单位参加
  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截至 2020 年 3 月,双通文化正常缴费且无欠款。

       (23)沪平文化的社会保险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出具的《单位参加
  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截至 2020 年 3 月,沪平文化正常缴费且无欠款。

       (24)郦园文化的社会保险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出具的《单位参加
  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截至 2020 年 3 月,郦园文化暂停缴费且无欠款。

       (25)徐汇德必的社会保险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出具的《单位参加
  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截至 2020 年 3 月,徐汇德必正常缴费且无欠款。

                                 3-3-1-29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6)德沁文化的社会保险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出具的《单位参加
 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截至 2020 年 3 月,德沁文化暂停缴费且无欠款。

       (27)齐彦文化的社会保险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出具的《单位参加
 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截至 2020 年 3 月,齐彦文化已暂停缴费且无欠款。

       (28)腾实投资的社会保险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出具的《单位参加
 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截至 2020 年 3 月,腾实投资正常缴费且无欠款。

       (29)德必芳华的社会保险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出具的《单位参加
 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截至 2020 年 3 月,德必芳华正常缴费且无欠款。

       (30)杭州德必的社会保险合规情况

     根据 2020 年 4 月 2 日由杭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确认的《证明》,杭州
 德必于 2015 年 12 月起在该局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截止该证明出具之
 日,企业人数为 14 人,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参保金额、缴纳基数符合法
 律法规的规定,一直按照法律法规的缴纳比例缴纳各项保险费,不存在欠缴情
 况,亦未发现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行为,也不存在因违反
 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31)北京天德润宝的社会保险合规情况

    根据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9 年 10 月 10 日出具的京东
劳监证字 190082 号《证明信》,在 2016 年 5 月至 2019 年 9 月期间,在该区未
发现北京天德润宝存在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而受到该机关给
予的处罚和处理记录。

    根据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20 年 5 月 25 日出具的京东劳
监证字 200071 号《证明信》,在 2019 年 10 月至 2020 年 4 月期间,在该区未发
现北京天德润宝存在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而受到该机关给予
的处罚和处理记录。

     (32)成都德必联翔的社会保险合规情况

                                 3-3-1-30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成都市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出具的《无
违规证明》,确认经核,成都德必联翔自 2017 年 12 月份以来,未在该局接受过
任何行政处罚,已交纳各项社保,不存在欠缴社会保险费用的情况。

    根据成都市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20 年 4 月 2 日出具的《证明》,
确认成都德必联翔自 2018 年 4 月至 2020 年 1 月,该单位按其申报工资缴纳了社
会保险费,此期间无欠费。

     (33)苏州优德必的社会保险合规情况

    根据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出具的《证明》,确
认经系统核查,苏州优德必(地址:苏州市渔郎桥滨 16 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8MA1MX6JU1X)系姑苏区注册企业,2017 年 7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该局未接到该公司劳动举报投诉及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且公司参保缴费正
常。

    根据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9 年 11 月 4 日出具的《证明》,确
认经系统核查,苏州优德必(地址:苏州市渔郎桥滨 16 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8MA1MX6JU1X)系姑苏区注册企业,2019 年 7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该局未接到该公司劳动举报投诉及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且公司参保缴费正
常。

    根据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出具的《证明》,确
认经系统核查,苏州优德必(地址:苏州市渔郎桥滨 16 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8MA1MX6JU1X)系姑苏区注册企业,2018 年 5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该局未接到该公司劳动举报投诉及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且该公司在姑苏区
参保缴费正常。

     (34)德创文化的社会保险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出具的《单位参加
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截至 2019 年 9 月,德创文化正常缴费且无欠款。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出具的《单位参加城
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截至 2020 年 3 月,德创文化正常缴费且无欠款。

     (35)北京德潭的社会保险合规情况

    根据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9 年 10 月 10 日出具的京东
劳监证字 190083 号《证明信》,在 2017 年 6 月至 2019 年 9 月期间,在该区未
发现北京德潭存在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而受到该机关给予的
处罚和处理记录。


                                 3-3-1-30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20 年 5 月 25 日出具的京东劳
监证字 200073 号《证明信》,在 2019 年 10 月至 2020 年 4 月期间,在该区未发
现北京德潭存在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而受到该机关给予的处
罚和处理记录。

     (36)北京德秾的社会保险合规情况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出具的京劳监证字
9024 号《证明》,北京德秾自 2018 年 6 月至 2019 年 9 月期间在北京地区未发
现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而受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给予的
处罚或处理记录。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出具的《证明
信》(编号 2020-317),北京德秾自 2019 年 10 月至 2020 年 5 月期间在北京地
区未发现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也未有因违法受到该行政机
关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的不良记录。

     (37)南京德必融辉的社会保险合规情况

    根据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于 2019 年 10 月 7 日出具的《南京市社会保险
单位参保缴费证明》,截至 2019 年 9 月南京德必融辉参保人数为 8 人,单位无
欠费。

    根据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1 月 2 日出具的《南京市社会保险
单位参保缴费证明》,截至 2019 年 12 月南京德必融辉参保人数为 8 人,单位无
欠费。

     (38)嘉定德必的社会保险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出具的《单位参加
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截至 2019 年 9 月,嘉定德必正常缴费且无欠款。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出具的《单位参加城
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截至 2020 年 3 月,嘉定德必正常缴费且无欠款。

     (39)洛芙特的社会保险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出具的《单位参加
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截至 2019 年 9 月,洛芙特正常缴费且无欠款。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出具的《单位参加城
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截至 2020 年 3 月,洛芙特正常缴费且无欠款。


                                 3-3-1-30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40)易源文化的社会保险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 2019 年 10 月 22 日出具的《单位参加
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截至 2019 年 9 月,易源文化正常缴费且无欠款。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出具的《单位参加城
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截至 2020 年 3 月,易源文化正常缴费且无欠款。

     (41)德泽重生的社会保险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出具的《单位参加
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截至 2019 年 9 月,德泽重生正常缴费且无欠款。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出具的《单位参加城
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截至 2020 年 3 月,德泽重生正常缴费且无欠款。

     (42)德必创新的社会保险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出具的《单位参加
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截至 2019 年 9 月,德必创新正常缴费且无欠款。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出具的《单位参加城
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截至 2020 年 3 月,德必创新正常缴费且无欠款。

     (43)德兰郡行的社会保险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出具的《单位参加
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截至 2019 年 9 月,德兰郡行正常缴费且无欠款。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出具的《单位参加城
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截至 2020 年 3 月,德兰郡行正常缴费且无欠款。

     (44)德必企业管理的社会保险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出具的《单位参加
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截至 2019 年 9 月,德必企业管理正常缴费且无欠款。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出具的《单位参加城
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截至 2020 年 3 月,德必企业管理正常缴费且无欠款。

     (45)上海端乾的社会保险合规情况


                                3-3-1-30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出具的《单位参加
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截至 2019 年 9 月,上海端乾正常缴费且无欠款。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单位参加城
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截至 2020 年 3 月,上海端乾正常缴费且无欠款。

     (46)闸北德必的社会保险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1 月 19 日出具的《单位参加城
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截至 2019 年 12 月,闸北德必暂停缴费且无欠款。

     (47)北京德必荟的社会保险合规情况

    根据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9 年 10 月 10 日出具的京东
劳监证字 190081 号《证明信》,在 2016 年 6 月至 2019 年 9 月期间,在该区未
发现北京德必荟存在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而受到该机关给予
的处罚和处理记录。

    根据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20 年 5 月 25 日出具的京东劳
监证字 200072 号《证明信》,在 2019 年 10 月至 2020 年 4 月期间,在该区未发
现北京德必荟存在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而受到该机关给予的
处罚和处理记录。

     (48)南京德必的社会保险合规情况

    根据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于 2019 年 10 月 7 日出具的《南京市社会保险
单位参保缴费证明》,截至 2019 年 9 月,南京德必缴费人数为 5 人,无欠费情
况。

     根据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1 月 2 日出具的《南京市社会保险
单位参保缴费证明》,截至 2019 年 12 月,南京德必缴费人数为 4 人,无欠费情
况。

     (49)上海德宁的社会保险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出具的《单位参加城
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截至 2019 年 6 月,上海德宁暂停缴费且无欠款。

     (50)上海德翌的社会保险合规情况




                                 3-3-1-30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出具的《证明》,
上海德翌 2015 年 10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4 日未因劳动用工违法而受到行政
处罚。

     (51)上海瀚驰的社会保险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出具的《单位参加城
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截至 2019 年 6 月,上海瀚驰暂停缴费且无欠款。

     (52)德摩文化的社会保险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出具的《单位参加城
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截至 2019 年 6 月德摩文化参保人数为 1 人,单位正常
缴费且无欠款。

     (53)杭州德百的社会保险合规情况

    根据 2019 年 9 月 30 日由杭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确认的《证明》,杭州
德百于 2018 年 6 月起在该局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截止该证明出具之日,
企业人数为 3 人,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参保金额、缴纳基数符合法律法规的
规定,一直按照法律法规的缴纳比例缴纳各项保险费,不存在欠缴情况,亦未发
现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行为,也不存在因违反劳动和社会保
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四)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1)发行人的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上海市单位住房
 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发行人于 2012 年 7 月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2020 年
 1 月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为 111 人,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未有该中心行政处罚记录。

       (2)易园多媒体的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上海市单位住房
 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易园多媒体于 2011 年 6 月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2020
 年 1 月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为 9 人,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未有该中心行政处罚记录。

       (3)德必昭航的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3-3-1-30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上海市单位住房
 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德必昭航于 2013 年 2 月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2020
 年 1 月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为 4 人,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未有该中心行政处罚记录。

       (4)行运文化的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上海市单位住房
 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行运文化于 2013 年 11 月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2020
 年 1 月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为 2 人,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未有该中心行政处罚记录。

       (5)德必创意的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上海市单位住房
 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德必创意于 2015 年 12 月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2020
 年 1 月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为 5 人,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未有该中心行政处罚记录。

       (6)天杉文化的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上海市单位住房
 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天杉文化于 2013 年 2 月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2020
 年 1 月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为 4 人,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未有该中心行政处罚记录。

       (7)柏航文化的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上海市单位住房
  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柏航文化于 2013 年 11 月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2020
  年 1 月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为 4 人,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未有该中心行政处罚记录。

       (8)虹口德必的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上海市单位住房
 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虹口德必于 2011 年 6 月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2020
 年 1 月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为 11 人,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
 态,未有该中心行政处罚记录。

       (9)同柳文化的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3-3-1-30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上海市单位住房
  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同柳文化于 2015 年 12 月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2020
  年 1 月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为 3 人,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未有该中心行政处罚记录。

       (10)同欣桥文化的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上海市单位住房
 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同欣桥文化于 2016 年 12 月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2020
 年 1 月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为 2 人,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未有该中心行政处罚记录。

       (11)德必哈库的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上海市单位住房
 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德必哈库于 2011 年 6 月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2020
 年 1 月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为 3 人,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未有该中心行政处罚记录。

       (12)德必经典的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上海市单位住房
 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德必经典于 2015 年 12 月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2020
 年 1 月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为 4 人,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未有该中心行政处罚记录。

       (13)德延文化的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上海市单位住房
 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德延文化于 2018 年 3 月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2020
 年 1 月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为 3 人,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未有该中心行政处罚记录。

       (14)大宁德必的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上海市单位住房
 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大宁德必于 2012 年 12 月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2020
 年 1 月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为 12 人,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
 态,未有该中心行政处罚记录。

       (15)禾延文化的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3-3-1-30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上海市单位住房
  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禾延文化于 2015 年 12 月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2020
  年 1 月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为 4 人,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未有该中心行政处罚记录。

       (16)七宝德必的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上海市单位住房
  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七宝德必于 2015 年 12 月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2020
  年 1 月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为 16 人,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
  态,未有该中心行政处罚记录。

       (17)易必创文化的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上海市单位住房
 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易必创文化于 2014 年 2 月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2020
 年 1 月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为 7 人,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未有该中心行政处罚记录。

       (18)闵行德必的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上海市单位住房
 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闵行德必于 2011 年 5 月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2020
 年 1 月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为 5 人,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未有该中心行政处罚记录。

       (19)德莘文化的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上海市单位住房
  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德莘文化于 2016 年 9 月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2019
  年 12 月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为 4 人,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
  态,未有该中心行政处罚记录。

       (20)科北文化的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上海市单位住房
  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科北文化于 2017 年 11 月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2019
  年 12 月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为 2 人,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
  态,未有该中心行政处罚记录。

       (21)德鼎文化的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3-3-1-30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上海市单位住房
 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德鼎文化于 2017 年 8 月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2020
 年 1 月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为 2 人,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未有该中心行政处罚记录。

       (22)双通文化的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上海市单位住房
 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双通文化于 2014 年 9 月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2020
 年 1 月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为 4 人,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未有该中心行政处罚记录。

       (23)沪平文化的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上海市单位住房
 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沪平文化于 2013 年 2 月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2020
 年 1 月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为 5 人,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未有该中心行政处罚记录。

       (24)郦园文化的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上海市单位住房
 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郦园文化于 2017 年 11 月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2018
 年 10 月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为 1 人,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
 态,未有该中心行政处罚记录。

       (25)徐汇德必的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上海市单位住房
  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徐汇德必于 2011 年 12 月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2020
  年 1 月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为 12 人,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
  态,未有该中心行政处罚记录。

       (26)德沁文化的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上海市单位住房
  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德沁文化于 2014 年 6 月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2017
  年 12 月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为 1 人,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
  态,未有该中心行政处罚记录。

       (27)齐彦文化的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3-3-1-30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上海市单位住房
 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齐彦文化于 2014 年 6 月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2015
 年 11 月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为 1 人,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
 态,未有该中心行政处罚记录。

       (28)腾实投资的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上海市单位住房
 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腾实投资于 2016 年 8 月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2020
 年 1 月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为 3 人,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未有该中心行政处罚记录。

       (29)德必芳华的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上海市单位住房
 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德必芳华于 2016 年 12 月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2020
 年 1 月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为 6 人,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未有该中心行政处罚记录。

       (30)杭州德必的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根据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
 经核查,杭州德必至 2020 年 4 月在该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14 人,至今无住房
 公积金行政处罚记录。

     (31)北京天德润宝的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城管理部于 2019 年 10 月 22 日出具的《单
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编号:2019101225),北京天德润宝的单位住房
公积金缴存登记号为 00187981,缴存登记办理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18 日。经北
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截止该证明出具日,在 2016 年 8 月 18 日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期间,北京天德润宝没有因住房公积金缴存违法违
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没有发现单位存在住房公积金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城管理部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出具的《单位
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编号:2020101088),北京天德润宝的单位住房公
积金缴存登记号为 00187981,缴存登记办理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18 日。经北京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截止该证明出具日,在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期间,北京天德润宝没有因住房公积金缴存违法违规
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没有发现单位存在住房公积金违法违规行为。

     (32)成都德必联翔的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3-3-1-31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出具的(2020)第 0000157
号《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确认经查询,成都德必联翔于 2018 年 4
月起在该中心缴纳住房公积金,2020 年 1 月底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15 人。自 2018
年 4 月至 2020 年 1 月(共 22 个月),成都德必联翔没有因违反住房公积金法律
法规受到该中心行政处罚的记录。

     (33)苏州优德必的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根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
存证明》(编号:202000454),确认苏州优德必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在该中心
办理缴存登记,并于 2017 年 9 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账号 9005917812。
截止到该证明出具之日,苏州优德必缴存住房公积金 7 人,在住房公积金方面未
受过任何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

     (34)德创文化的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上海市单位住房公
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德创文化于 2017 年 10 月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2020 年 1
月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为 6 人,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未有
该中心行政处罚记录。

     (35)北京德潭的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城管理部于 2019 年 10 月 22 日出具的《单
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编号:2019101224),北京德潭的单位住房公积
金缴存登记号为 00233332,缴存登记办理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11 日。经北京住
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截止该证明出具日,在 2017 年 10 月 11 日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期间,北京德潭没有因住房公积金缴存违法违规行为受
到行政处罚,没有发现单位存在住房公积金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城管理部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出具的《单位
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编号:2020101086),北京德潭的单位住房公积金
缴存登记号为 00233332,缴存登记办理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11 日。经北京住房
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截止该证明出具日,在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期间,北京德潭没有因住房公积金缴存违法违规行为受到
行政处罚,没有发现单位存在住房公积金违法违规行为。

     (36)北京德秾的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朝阳管理部于 2019 年 10 月 18 日出具的《单
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编号:20191105469),北京德秾的单位住房公
积金缴存登记号为 00432532,缴存登记办理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13 日。经北京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截止该证明出具日,在 2018 年 7 月 13 日至 2019 年

                                  3-3-1-31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9 月 30 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期间,北京德秾没有因住房公积金缴存违法违规行为
受到行政处罚,没有发现单位存在住房公积金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朝阳管理部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出具的《单位
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编号:2020105231),北京德秾的单位住房公积金
缴存登记号为 00432532,缴存登记办理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13 日。经北京住房
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截止该证明出具日,在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期间,北京德秾没有因住房公积金缴存违法违规行为受到
行政处罚,没有发现单位存在住房公积金违法违规行为。

     (37)南京德必融辉的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根据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处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出具的《住
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编号:20190776),南京德必融辉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在
该中心办理了职工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正常汇缴至 2019 年 11 月,该单位住房
公积金正常缴存人数为 8 人,截止证明开具日该单位没有因违反公积金法律法规
而受到行政处罚。

     (38)嘉定德必的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上海市单位住房公
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嘉定德必于 2019 年 4 月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2020 年 1
月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为 6 人,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未有
该中心行政处罚记录。

     (39)洛芙特的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上海市单位住房公
积金缴存情况证明》,洛芙特于 2014 年 5 月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2020 年 1 月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为 1 人,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未有该
中心行政处罚记录。

     (40)易源文化的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上海市单位住房公
积金缴存情况证明》,易源文化于 2014 年 2 月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2020 年 1
月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为 17 人,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未
有该中心行政处罚记录。

     (41)德泽重生的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上海市单位住房公
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德泽重生于 2016 年 12 月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2020 年 1
                                 3-3-1-31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月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为 13 人,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未
有该中心行政处罚记录。

     (42)德必创新的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上海市单位住房公
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德必创新于 2016 年 4 月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2020 年 1
月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为 24 人,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未
有该中心行政处罚记录。

     (43)德兰郡行的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上海市单位住房公
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德兰郡行于 2011 年 5 月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2020 年 1
月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为 25 人,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未
有该中心行政处罚记录。

     (44)德必企业管理的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上海市单位住房公
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德必企业管理于 2019 年 7 月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2020
年 1 月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为 1 人,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未有该中心行政处罚记录。

     (45)上海端乾的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上海市单位住房公
积金缴存情况证明》,上海端乾于 2014 年 2 月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2020 年 1
月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为 3 人,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未有
该中心行政处罚记录。

     (46)闸北德必的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出具的单位基本信息表,闸
北德必住房公积金汇缴人数为 0 人,账户处于销户状态。

     (47)北京德必荟的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城管理部于 2019 年 10 月 22 日出具的《单
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编号:2019101223),北京德必荟的单位住房公
积金缴存登记号为 00207932,缴存登记办理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19 日。经北京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截止该证明出具日,在 2017 年 4 月 19 日至 2019 年


                                3-3-1-31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9 月 30 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期间,北京德必荟没有因住房公积金缴存违法违规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没有发现单位存在住房公积金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城管理部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出具的《单位
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编号:2020101087),北京德必荟的单位住房公积
金缴存登记号为 00207932,缴存登记办理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19 日。经北京住
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截止该证明出具日,在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期间,北京德必荟没有因住房公积金缴存违法违规行为
受到行政处罚,没有发现单位存在住房公积金违法违规行为。

     (48)南京德必的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根据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处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出具的《住
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编号:20190775),南京德必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在该中
心办理了职工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正常汇缴至 2019 年 11 月,该单位住房公积
金正常缴存人数为 4 人,截止证明开具日该单位没有因违反公积金法律法规而受
到行政处罚。

     (49)上海德宁的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出具的单位基本信息表,上
海德宁住房公积金汇缴人数为 0 人,账户处于销户状态。

     (50)上海德翌的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19 年 9 月 6 日出具的单位基本信息表,上
海德翌住房公积金汇缴人数为 0 人,账户处于销户状态。

     (51)上海瀚驰的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出具的单位基本信息表,上
海瀚驰住房公积金汇缴人数为 0 人,账户处于销户状态。

     (52)德摩文化的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19 年 7 月 19 日出具的《上海市单位住房公
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德摩文化于 2017 年 10 月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2019 年 6
月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为 1 人,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未有
该中心行政处罚记录。

     (53)杭州德百的住房公积金合规情况



                                 3-3-1-31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19 年 9 月 11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杭
州德百至 2019 年 9 月在该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2 人,至今无住房公积金行政处
罚记录。

    (五)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劳动监察合规情况

     (1)发行人的劳动监察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出具的《证明》,
发行人 2015 年 10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4 日未因劳动用工违法而受到行政处
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8373),自 2016 年 7 月 4 日至 2019 年 7 月 4 日期
间,发行人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8777),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4 日期
间,发行人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20)00021828),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期间,发行人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2)易园多媒体的劳动监察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出具的《证明》,
易园多媒体 2015 年 10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4 日未因劳动用工违法而受到行
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8566),自 2016 年 7 月 10 日至 2019 年 7 月 10 日
期间,易园多媒体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9794),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 日期
间,易园多媒体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20)00021813),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期间,易园多媒体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3-3-1-31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德必昭航的劳动监察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出具的《证明》,
德必昭航 2015 年 10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4 日未因劳动用工违法而受到行政
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8575),自 2016 年 7 月 10 日至 2019 年 7 月 10 日
期间,德必昭航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9782),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 日期
间,德必昭航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20)00021811),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期间,德必昭航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4)行运文化的劳动监察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出具的《证明》,
行运文化 2015 年 10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4 日未因劳动用工违法而受到行政
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8570),自 2016 年 7 月 10 日至 2019 年 7 月 10 日
期间,行运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9812),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 日期
间,行运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20)00021834),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期间,行运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5)德必创意的劳动监察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出具的《证明》,
德必创意 2015 年 10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4 日未因劳动用工违法而受到行政
处罚。



                                  3-3-1-31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8555),自 2016 年 7 月 10 日至 2019 年 7 月 10 日
期间,德必创意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9811),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 日期
间,德必创意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20)00021822),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期间,德必创意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6)天杉文化的劳动监察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出具的《证明》,
天杉文化 2015 年 10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4 日未因劳动用工违法而受到行政
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8573),自 2016 年 7 月 10 日至 2019 年 7 月 10 日
期间,天杉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9781),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 日期
间,天杉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20)00021845),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期间,天杉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7)柏航文化的劳动监察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出具的《证明》,
柏航文化 2015 年 10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4 日未因劳动用工违法而受到行政
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8564),自 2016 年 7 月 10 日至 2019 年 7 月 10 日
期间,柏航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9808),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8 日期
间,柏航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3-3-1-31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20)00021813),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期间,柏航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8)虹口德必的劳动监察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出具的《证明》,
虹口德必 2015 年 10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4 日未因劳动用工违法而受到行政
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8548),自 2016 年 7 月 10 日至 2019 年 7 月 10 日
期间,虹口德必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9783),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 日期
间,虹口德必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20)00021840),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期间,虹口德必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9)同柳文化的劳动监察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出具的《证明》,
同柳文化 2015 年 11 月 20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4 日未因劳动用工违法而受到行政
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8561),自 2016 年 7 月 10 日至 2019 年 7 月 10 日
期间,同柳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9815),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 日期
间,同柳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20)00021848),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期间,同柳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10)同欣桥文化的劳动监察合规情况



                                  3-3-1-31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出具的《证明》,
同欣桥文化 2015 年 10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4 日未因劳动用工违法而受到行
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8544),自 2016 年 7 月 10 日至 2019 年 7 月 10 日
期间,同欣桥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9776),自 2016 年 10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 日
期间,同欣桥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20)00021849),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期间,同欣桥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11)德必哈库的劳动监察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出具的《证明》,
德必哈库 2015 年 10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4 日未因劳动用工违法而受到行政
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8562),自 2016 年 7 月 10 日至 2019 年 7 月 10 日
期间,德必哈库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9784),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 日期
间,德必哈库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20)00021815),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期间,德必哈库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12)德必经典的劳动监察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出具的《证明》,
德必经典 2015 年 10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4 日未因劳动用工违法而受到行政
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8560),自 2016 年 7 月 10 日至 2019 年 7 月 10 日
期间,德必经典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3-3-1-31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9819),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 日期
间,德必经典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20)00021853),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期间,德必经典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13)德延文化的劳动监察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8541),自 2016 年 7 月 10 日至 2019 年 7 月 10 日
期间,德延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9804),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 日期
间,德延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20)00021830),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期间,德延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14)大宁德必的劳动监察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出具的《证明》,
大宁德必 2015 年 10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4 日未因劳动用工违法而受到行政
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8558),自 2016 年 7 月 10 日至 2019 年 7 月 10 日
期间,大宁德必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9818),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 日期
间,大宁德必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20)00021825),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期间,大宁德必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15)禾延文化的劳动监察合规情况



                                  3-3-1-32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出具的《证明》,
禾延文化 2015 年 10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4 日未因劳动用工违法而受到行政
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8549),自 2016 年 7 月 10 日至 2019 年 7 月 10 日
期间,禾延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9814),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 日期
间,禾延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20)00021833),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期间,禾延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16)七宝德必的劳动监察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出具的《证明》,
七宝德必 2015 年 10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4 日未因劳动用工违法而受到行政
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8554),自 2016 年 7 月 10 日至 2019 年 7 月 10 日
期间,七宝德必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9774),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 日期
间,七宝德必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20)00021842),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期间,七宝德必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17)易必创文化的劳动监察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出具的《证明》,
易必创文化 2015 年 10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4 日未因劳动用工违法而受到行
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8567),自 2016 年 7 月 10 日至 2019 年 7 月 10 日
期间,易必创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3-3-1-32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9810),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 日期
间,易必创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20)00021855),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期间,易必创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18)闵行德必的劳动监察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出具的《证明》,
闵行德必 2015 年 10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4 日未因劳动用工违法而受到行政
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8568),自 2016 年 7 月 10 日至 2019 年 7 月 10 日
期间,闵行德必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9801),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 日期
间,闵行德必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20)00021836),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期间,闵行德必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19)德莘文化的劳动监察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出具的《证明》,
德莘文化 2016 年 3 月 21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4 日未因劳动用工违法而受到行政
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8543),自 2016 年 7 月 10 日至 2019 年 7 月 10 日
期间,德莘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9800),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 日期
间,德莘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20)00021829),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期间,德莘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3-3-1-32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科北文化的劳动监察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出具的《证明》,
科北文化 2017 年 1 月 4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4 日未因劳动用工违法而受到行政处
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8540),自 2016 年 7 月 10 日至 2019 年 7 月 10 日
期间,科北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9795),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 日期
间,科北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20)00021832),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期间,科北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21)德鼎文化的劳动监察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8545),自 2016 年 7 月 10 日至 2019 年 7 月 10 日
期间,德鼎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9802),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 日期
间,德鼎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20)00021816),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期间,德鼎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22)双通文化的劳动监察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出具的《证明》,
双通文化 2015 年 10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4 日未因劳动用工违法而受到行政
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8553),自 2016 年 7 月 10 日至 2019 年 7 月 10 日
期间,双通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3-3-1-32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9816),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 日期
间,双通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20)00021846),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期间,双通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23)沪平文化的劳动监察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出具的《证明》,
沪平文化 2015 年 10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4 日未因劳动用工违法而受到行政
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8557),自 2016 年 7 月 10 日至 2019 年 7 月 10 日
期间,沪平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9779),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 日期
间,沪平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20)00021835),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期间,沪平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24)郦园文化的劳动监察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8371),自 2017 年 9 月 6 日至 2019 年 7 月 4 日期
间,郦园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9791),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 日期
间,郦园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20)00021831),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期间,郦园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25)徐汇德必的劳动监察合规情况



                                  3-3-1-32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出具的《证明》,
徐汇德必 2015 年 10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4 日未因劳动用工违法而受到行政
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8546),自 2016 年 7 月 10 日至 2019 年 7 月 10 日
期间,徐汇德必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9780),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 日期
间,徐汇德必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20)00021852),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期间,徐汇德必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26)德沁文化的劳动监察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出具的《证明》,
德沁文化 2015 年 10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4 日未因劳动用工违法而受到行政
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8372),自 2016 年 7 月 4 日至 2019 年 7 月 4 日期
间,德沁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9817),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4 日期
间,德沁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20)00021814),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期间,德沁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27)齐彦文化的劳动监察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出具的《证明》,
齐彦文化 2015 年 10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4 日未因劳动用工违法而受到行政
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8539),自 2016 年 7 月 10 日至 2019 年 7 月 10 日
期间,齐彦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3-3-1-32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9792),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0 日
期间,齐彦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20)00021837),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期间,齐彦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28)腾实投资的劳动监察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出具的《证明》,
腾实投资 2016 年 1 月 6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4 日未因劳动用工违法而受到行政处
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8576),自 2016 年 7 月 10 日至 2019 年 7 月 10 日
期间,腾实投资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9789),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 日期
间,腾实投资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20)00021851),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期间,腾实投资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29)德必芳华的劳动监察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8577),自 2016 年 7 月 10 日至 2019 年 7 月 10 日
期间,德必芳华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9803),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 日期
间,德必芳华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20)00021819),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期间,德必芳华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30)杭州德必的劳动监察合规情况



                                  3-3-1-32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20 年 4 月 2 日出具的《征信意见书》,
杭州德必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1 日未发现有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
法规行为。

     (31)北京天德润宝的劳动监察合规情况

    根据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9 年 10 月 10 日出具的京东
劳监证字 190082 号《证明信》,在 2016 年 5 月至 2019 年 9 月期间在该区未发
现北京天德润宝存在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而受到该行政机关
给予的处罚和处理记录。

    根据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20 年 5 月 25 日出具的京东劳
监证字 200073 号《证明信》,在 2019 年 10 月至 2020 年 4 月期间在该区未发现
北京天德润宝存在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而受到该行政机关给
予的处罚和处理记录。

     (32)成都德必联翔的劳动监察合规情况

    根据成都市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出具的《无
违规证明》,确认经查,成都德必联翔自 2017 年 12 月份以来,未在该局接受过
任何行政处罚。

    根据成都市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出具的《无违
规证明》,确认经查,成都德必联翔自 2018 年 5 月份以来,未在该局接受过任
何行政处罚。

     (33)苏州优德必的劳动监察合规情况

     根据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出具的《证明》,确
认经系统核查,苏州优德必(地址:苏州市渔郎桥滨 16 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8MA1MX6JU1X)系姑苏区注册企业,2017 年 7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该局未接到该公司劳动举报投诉及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且公司参保缴费正
常。

     根据苏州市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9 年 11 月 4 日出具的《证
明》,确认经系统核查,苏州优德必系姑苏区注册企业,2019 年 7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该局未接到苏州优德必劳动举报投诉及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且公司
参保缴费正常。

    根据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出具的《证明》,确
认经系统核查,苏州优德必(地址:苏州市渔郎桥滨 16 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8MA1MX6JU1X)系姑苏区注册企业,2018 年 5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3-3-1-32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0 日,该局未接到该公司劳动举报投诉及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且该公司在姑苏区
参保缴费正常。

     (34)德创文化的劳动监察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8578),自 2017 年 8 月 4 日至 2019 年 7 月 10 日期
间,德创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9799),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0 日
期间,德创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20)00021818),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期间,德创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35)北京德潭的劳动监察合规情况

    根据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9 年 10 月 10 日出具的京东
劳监证字 190083 号《证明信》,在 2017 年 6 月至 2019 年 9 月期间在该区未发
现北京德潭存在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而受到该行政机关给予
的处罚和处理记录。

    根据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20 年 5 月 25 日出具的京东劳
监证字 200073 号《证明信》,在 2019 年 10 月至 2020 年 4 月期间在该区未发现
北京德潭存在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而受到该行政机关给予的
处罚和处理记录。

     (36)北京德秾的劳动监察合规情况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出具的京劳监证字
9024 号《证明》,北京德秾自 2018 年 6 月至 2019 年 9 月期间在北京地区未发
现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而受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给予的
处罚或处理记录。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出具的《证明
信》(编号 2020-317),北京德秾自 2019 年 10 月至 2020 年 5 月期间在北京地
区未发现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也未有因违法受到该行政机
关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的不良记录。

     (37)南京德必融辉的劳动监察合规情况


                                  3-3-1-32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于 2019 年 8 月 14 日出具的《证明》,自 2018
年 8 月 1 日至 2019 年 8 月 14 日,南京德必融辉在南京行政区域内未发现有违反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发生。

     根据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出具的《证明》,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南京德必融辉在南京行政区域内未发现有违反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发生。

     根据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于 2020 年 1 月 3 日出具的《证明》,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南京德必融辉在南京行政区域内未发现有违
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发生。

     (38)嘉定德必的劳动监察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8370),自 2018 年 10 月 12 日至 2019 年 7 月 4 日
期间,嘉定德必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9797),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4 日期
间,嘉定德必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20)00021838),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期间,嘉定德必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39)洛芙特的劳动监察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出具的《证明》,
洛芙特 2015 年 10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4 日未因劳动用工违法而受到行政处
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8563),自 2016 年 7 月 10 日至 2019 年 7 月 10 日
期间,洛芙特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9785),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0 日
期间,洛芙特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20)00021839),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期间,洛芙特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3-3-1-32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40)易源文化的劳动监察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出具的《证明》,
易源文化 2015 年 10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4 日未因劳动用工违法而受到行政
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8552),自 2016 年 7 月 10 日至 2019 年 7 月 10 日
期间,易源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9775),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 日期
间,易源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20)00021854),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期间,易源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41)德泽重生的劳动监察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出具的《证明》,
德泽重生 2015 年 12 月 3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4 日未因劳动用工违法而受到行政
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8551),自 2016 年 7 月 10 日至 2019 年 7 月 10 日
期间,德泽重生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9788),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7 月 1 日期
间,德泽重生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20)00021843),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期间,德泽重生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42)德必创新的劳动监察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出具的《证明》,
德必创新 2015 年 12 月 8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4 日未因劳动用工违法而受到行政
处罚。



                                  3-3-1-33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8550),自 2016 年 7 月 10 日至 2019 年 7 月 10 日
期间,德必创新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9813),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 日期
间,德必创新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20)00021817),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期间,德必创新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43)德兰郡行的劳动监察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出具的《证明》,
德兰郡行 2015 年 10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4 日未因劳动用工违法而受到行政
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8572),自 2016 年 7 月 10 日至 2019 年 7 月 10 日
期间,德兰郡行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9778),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 日期
间,德兰郡行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20)00019778),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期间,德兰郡行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44)德必企业管理的劳动监察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9286),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期间,德必企业管理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9287),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7 月 31 日期
间,德必企业管理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9807),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8 日期
间,德必企业管理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3-3-1-33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20)00021826),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期间,德必企业管理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45)上海端乾的劳动监察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出具的《证明》,
上海端乾 2015 年 10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4 日未因劳动用工违法而受到行政
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8571),自 2016 年 7 月 10 日至 2019 年 7 月 10 日
期间,上海端乾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9787),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 日期
间,上海端乾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20)00021841),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期间,上海端乾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46)闸北德必的劳动监察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出具的《证明》,
闸北德必 2015 年 10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4 日未因劳动用工违法而受到行政
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8542),自 2016 年 7 月 10 日至 2019 年 7 月 10 日
期间,闸北德必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9805),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 日期
间,闸北德必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出具的《征询
回复函》,确认闸北德必已于 2019 年 12 月 18 日注销,经查,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12 月 17 存续期间,无劳动用工方面的行政处罚。

     (47)北京德必荟的劳动监察合规情况



                                  3-3-1-33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9 年 10 月 10 日出具的京东
劳监证字 190081 号《证明》,在 2016 年 6 月至 2019 年 9 月期间在该区未发现
北京德必荟存在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而受到该行政机关给予
的处罚和处理记录。

    根据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20 年 5 月 25 日出具的京东劳
监证字 200072 号《证明信》,在 2019 年 10 月至 2020 年 4 月期间在该区未发现
北京德必荟存在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而受到该行政机关给予
的处罚和处理记录。

     (48)南京德必的劳动监察合规情况

     根据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于 2019 年 8 月 14 日出具的《证明》,自 2018
年 8 月 1 日至 2019 年 8 月 14 日,南京德必在南京行政区域内未发现有违反劳动
保障法律法规行为发生。

     根据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出具的《证明》,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南京德必在南京行政区域内未发现有违反劳动
保障法律法规行为发生。

     根据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于 2020 年 1 月 3 日出具的《证明》,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南京德必在南京行政区域内未发现有违反劳
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发生。

     (49)上海德宁的劳动监察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9 年 9 月 5 日出具的《征询
回复函》,确认经查询,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9 日期间,无劳动用
工方面的行政处罚。

     (50)上海德翌的劳动监察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出具的《证明》,
上海德翌 2015 年 10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4 日未因劳动用工违法而受到行政
处罚。

     (51)上海瀚驰的劳动监察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出具的《证明》,
上海瀚驰 2015 年 10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4 日未因劳动用工违法而受到行政
处罚。



                                  3-3-1-33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52)德摩文化的劳动监察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法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用报
告》(序列号:F(2019)00018644),自 2017 年 8 月 8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期
间,德摩文化在该局无劳动监察类行政处罚。

     (53)杭州德百的劳动监察合规情况

    根据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9 年 9 月 24 日出具的《征信意见
书》,确认杭州德百自 2018 年 3 月 30 日至 2019 年 9 月 23 日未发现有违反劳动
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

    (六)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的园区运营类子公司的消防合规情况

     (1)上海市园区运营类公司的消防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应急管理局于2019年9月6日出具的《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上海
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项目公司消防行政处罚情况的
复函》,经市消防救援总队查询,自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8月29日,你公司下
属子公司无消防行政处罚记录。《复函》所涉发行人园区运营公司清单如下:
      序号                               园区运营公司
       1.                                 易园多媒体
       2.                                     行运文化
       3.                                     德必创意
       4.                                     天杉文化
       5.                                     德必昭航
       6.                                     徐汇德必
       7.                                     齐彦文化
       8.                                     德沁文化
       9.                                     虹口德必
       10.                                    同柳文化
       11.                                同欣桥文化
       12.                                    柏航文化
       13.                                    德必哈库
       14.                                    沪平文化
       15.                                    双通文化
       16.                                    郦园文化



                                  3-3-1-33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园区运营公司
       17.                                 闵行德必
       18.                                 七宝德必
       19.                                 德创文化
       20.                                 德鼎文化
       21.                                 禾延文化
       22.                                 大宁德必
       23.                                 德必经典
       24.                                 德延文化
       25.                                 德必芳华
       26.                                 腾实投资
       27.                                 嘉定德必


    根据上海市闵行区公安消防支队于2019年9月3日出具的《关于<关于查询我
司下属单位消防违法行为有关事项的函>的复函》,2016年10月10日,易必创文
化因封闭安全出口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被该支队作出过行政处罚。有关该行政
处罚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一节。
    根据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于2020年1月8日出具的《关于对国浩律师(上海)
事务所函询事项的复函》,确认经查询,自2019年8月30日至2020年1月3日,德
必文化及下属子公司无消防行政处罚记录。《复函》所涉发行人园区运营公司清
单如下:
      序号                            园区运营公司
       1.                              易园多媒体
       2.                                  行运文化
       3.                                  德必创意
       4.                                  天杉文化
       5.                                  德必昭航
       6.                                  徐汇德必
       7.                                  齐彦文化
       8.                                  德沁文化
       9.                                  虹口德必
       10.                                 同柳文化
       11.                             同欣桥文化
       12.                                 柏航文化
       13.                                 德必哈库



                               3-3-1-33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园区运营公司
       14.                                     沪平文化
       15.                                     双通文化
       16.                                 易必创文化
       17.                                     郦园文化
       18.                                     闵行德必
       19.                                     七宝德必
       20.                                     德创文化
       21.                                     德鼎文化
       22.                                     禾延文化
       23.                                     大宁德必
       24.                                     德必经典
       25.                                     德延文化
       26.                                     德必芳华
       27.                                     腾实投资
       28.                                     嘉定德必


     (2)杭州德必的消防合规情况

    根据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江干区大队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出具的《证明》,
杭州德必因内装修改造未申报竣工消防备案,于 2016 年 8 月 4 日被该大队行政
处罚(决定书文号:江公(消)行罚决字[2016]80614 号)并责令整改,该处罚
属于一般性消防行政处罚,非重大行政处罚。2017 年 12 月 22 日,杭州德必向
该大队申请内装修改造设计备案并抽中,设计备案检查合格。2018 年 9 月 29 日,
杭州德必向该大队申请内装修改造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抽查结果为未抽
中,至此,该单位“未进行竣工消防备案”已整改完毕。经查询,杭州德必除以
上违法行为外,无其他消防违法行为。有关该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法律意
见书“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一节。

     (3)北京天德润宝的消防合规情况

    根据北京市东城区公安消防支队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出具的《证明》,确
认经消防监督管理系统查询,2016 年 5 月 18 日至证明出具日,北京天德润宝未
受到该支队的行政处罚。

     (4)成都德必联翔的消防合规情况




                                   3-3-1-33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成都市锦江区公安消防大队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出具的《证明》,经该
大队消防监督管理系统查询,成都德必联翔 2017 年 12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日在该
区内无因违反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受行政处罚的记录。

        (5)苏州优德必的消防合规情况

    根据苏州市应急管理局于 2020 年 1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经核查,
2016 年 1 月 1 日至今,该局未接到苏州优德必在苏州辖区内违反安全生产有关
规定行政处罚的报告。

        (6)北京德潭的消防合规情况

    根据北京市东城区公安消防支队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出具的《证明》,确
认经消防监督管理系统查询,2017 年 6 月 19 日至该证明出具日,北京德潭未受
到该支队的行政处罚。

        (7)北京德秾的消防合规情况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公安消防支队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出具的《证明》,该
支队确定北京德秾依法在该支队办理消防相关审批手续,自 2017 年 7 月至该证
明出具日,严格遵守消防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法规的情形,未因
违反消防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该支队行政处罚。

        (8)南京德必融辉的消防合规情况

    经走访南京市玄武区消防救援大队并根据南京市玄武区消防救援大队相关
负责人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出具的确认,南京德必融辉自 2018 年 6 月 1 日设立
至今,在消防方面守法合规经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过消防违法违规
相关的行政处罚。

    (七)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的园区运营类子公司的住建合规情况

        (1)上海市园区运营类公司的住建合规情况

    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于 2019 年 9 月 11 日出具的
《关于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查询结果
的函》及附件,经该委建筑建材业行政处罚信息系统查询,未查询到最近三年上
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来函所附子公司相关行政处罚
信息。其中附件列明所涉发行人园区运营公司及对应园区如下:

  序号                      园区                    园区运营公司
   1.                    长宁德必易园                易园多媒体

                                        3-3-1-33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园区                    园区运营公司
   2.                    德必愚园 1890                 行运文化
   3.                    德必法华 525                  德必创意
   4.                    天杉德必易园                  天杉文化
   5.                    昭化德必易园                  德必昭航
   6.                    德必东湖 WE”
   7.                漕河泾德必易园                    徐汇德必
   8.                    徐汇德必易园
   9.                    德必衡山 WE”                 齐彦文化
  10.                    龙漕德必易园                  德沁文化
  11.              虹口德必运动 LOFT                   虹口德必
  12.          虹口德必运动 LOFT-Y 街区                同柳文化
  13.          虹口德必运动 LOFT-柳营路               同欣桥文化
  14.                    柏航德必易园                  柏航文化
  15.                德必老洋行 1913                   德必哈库
  16.                    沪西德必易园                  沪平文化
  17.                    甘泉德必易园                  双通文化
  18.                    格林德必易园                  郦园文化
  19.                    虹桥德必易园                 易必创文化
  20.                    德必虹桥 525                  闵行德必
  21.                    七宝德必易园                  七宝德必
  22.              德必虹桥绿谷 WE”                   德创文化
  23.                    金汇德必易园                  德鼎文化
  24.                    德必静安 WE”                 禾延文化
  25.                    大宁德必易园                  大宁德必
  26.                    德必外滩 WE”                 德必经典
  27.              德必外滩 8 号 WE”                  德延文化
  28.              芳华德必运动 LOFT                   德必芳华
  29.                    德必梅园 WE”                 腾实投资
  30.                    嘉加德必易园                  嘉定德必


    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于 2020 年 1 月 9 日出具的《关
于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查询结果的函》
及附件,经该委建筑建材业行政处罚信息系统查询,未查询到最近三年上海德必



                                         3-3-1-33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来函所附子公司相关行政处罚信息。
其中附件列明所涉发行人园区运营公司及对应园区如下:

  序号                       园区                    园区运营公司
   1.                    长宁德必易园                 易园多媒体
   2.                    德必愚园 1890                 行运文化
   3.                    德必法华 525                  德必创意
   4.                    天杉德必易园                  天杉文化
   5.                    昭化德必易园                  德必昭航
   6.                    德必东湖 WE”
   7.                漕河泾德必易园                    徐汇德必
   8.                    徐汇德必易园
   9.                    德必衡山 WE”                 齐彦文化
  10.                    龙漕德必易园                  德沁文化
  11.              虹口德必运动 LOFT                   虹口德必
  12.          虹口德必运动 LOFT-Y 街区                同柳文化
  13.          虹口德必运动 LOFT-柳营路               同欣桥文化
  14.                    柏航德必易园                  柏航文化
  15.                德必老洋行 1913                   德必哈库
  16.                    沪西德必易园                  沪平文化
  17.                    甘泉德必易园                  双通文化
  18.                    格林德必易园                  郦园文化
  19.                    虹桥德必易园                 易必创文化
  20.                    德必虹桥 525                  闵行德必
  21.                    七宝德必易园                  七宝德必
  22.              德必虹桥绿谷 WE”                   德创文化
  23.                    金汇德必易园                  德鼎文化
  24.                    德必静安 WE”                 禾延文化
  25.                    大宁德必易园                  大宁德必
  26.                    德必外滩 WE”                 德必经典
  27.              德必外滩 8 号 WE”                  德延文化
  28.              芳华德必运动 LOFT                   德必芳华
  29.                    德必梅园 WE”                 腾实投资
  30.                    嘉加德必易园                  嘉定德必



                                         3-3-1-33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杭州德必的住建合规情况

     根据杭州市江干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出具的《证明》,
确认经查,自 2015 年 10 月至该证明出具之日,该局未对杭州德必进行过任何处
罚。

     根据杭州市江干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于 2019 年 7 月 2 日出具的《证明》,
确认经查,自 2017 年 10 月至该证明出具之日,该局未对杭州德必进行过任何处
罚。

    根据杭州市江干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出具的《证明》,
确认经查,自 2019 年 7 月 2 日至该证明出具之日,该局未对杭州德必进行过任
何处罚。

     (3)北京天德润宝的住建合规情况

    根据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于 2020 年 1 月 7 日出具的《证明》,
除因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违法开工建设被该委作出责令停止施工并处罚款的行政
处罚外,北京天德润宝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在该委行政执法
管理范围内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或处罚记录。有关该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况详见本
法律意见书“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一节。

     (4)成都德必联翔的住建合规情况

    根据成都市锦江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出具的《证明
函》,确认成都德必联翔自成立至该证明出具之日,没有因违反住房与建设管理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行为受到处罚的记录,无遭到举报、投诉的
情形。

     (5)苏州优德必的住建合规情况

    根据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20 年 1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文件,确认经
查,自 2016 年 1 月以来,苏州优德必在苏州市建设行政执法监察平台无行政处
罚记录。

     (6)北京德潭的住建合规情况

    根据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于 2020 年 1 月 7 日出具的《证明》,
确认北京德潭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在该区没有因违反住房
与城乡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7)北京德秾的住建合规情况


                                   3-3-1-34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 2020 年 6 月 3 日出具的《回函》,
确认经核实,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该证明出具之日,该委未查询到北京德秾在
朝阳区存在违反住房和城乡建设法规及收到过该单位行政处罚的记载。

     (8)南京德必融辉的住建合规情况

    根据南京市玄武区建设局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出具的《证明》,南京德必融
辉在参与玄武区碑亭巷 23、27 号南京时尚设计中心装修改造项目中,未受到该
局行政处罚。

    根据南京市玄武区建设局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出具的《证明》,南京德必
融辉在参与玄武区碑亭巷 23、27 号南京时尚设计中心装修改造项目中,未受到
该局行政处罚。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批准和授权

    发行人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次发行并上市募集资金的拟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运用方案》,本次发行并上市募
集资金扣除发行人承担的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       项目总投资(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量(万元)
 园区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               29,508.95                     25,000.00
      星光德必易园项目                        4,572.75                   4,572.75
       德必岳麓 WE”项目                      5,035.70                   5,035.70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460.96                   5,460.96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7,000.00                     17,000.00


     上述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办理相关批准或备案的情况如下:

     1.园区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

    园区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是对发行人现有的八个承租运营的文化创意
产业园区进行升级改造,该等园区为:柏航德必易园、运动 LOFT-柳营路、虹桥
德必易园、七宝德必易园、德必虹桥绿谷 WE”、芳华德必运动 LOFT、沪西德必
易园、昭化德必易园。有关该等承租运营园区的租赁房产及租赁合同情况详见本
法律意见书“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一节之“(三)租赁房产”以及“十一、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一节之“1.与发行人取得项目运营权相关的合同”。



                                  3-3-1-34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园区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均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该等实
施主体已就拟以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分别办理并且取得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和
环境影响评价登记备案,具体情况如下:

序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企业项目投资备案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备案情况
号

                                     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于        柏航文化于 2019 年 9 月
                                    2019 年 8 月 27 日核发国家   5 日填报《建设项目环境
                                           项目代码为            影响登记表》,并已收
      柏航德必易园智
                                    2019-310109-72-03-006273           到备案号为
1     慧精装一体化升     柏航文化
                                    的《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       201931010900000555 的
          级项目
                                    备案证明》,确认项目建       备案回执,确认项目环
                                     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规        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
                                                定。                       备案

                                     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于        同欣桥文化于 2019 年 9
                                    2019 年 8 月 28 日核发国家   月 5 日填报《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为            环境影响登记表》,并
      运动 LOFT-柳营
                         同欣桥文   2019-310109-72-03-006299         已收到备案号为
2     路智慧精装一体
                           化       的《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       201931010900000554 的
        化升级项目
                                    备案证明》,确认项目建       备案回执,确认项目环
                                     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规        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
                                                定。                       备案

                                     闵行区发展和改革委于        易必创文化于 2019 年 9
                                    2019 年 8 月 28 日核发国家   月 5 日填报《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为            环境影响登记表》,并
      虹桥德必易园智
                         易必创文   2019-310112-72-03-006300         已收到备案号为
3     慧精装一体化升
                           化       的《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       201931011200003263 的
          级项目
                                    备案证明》,确认项目建       备案回执,确认项目环
                                     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规        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
                                                定。                       备案

                                     闵行区发展和改革委于        七宝德必于 2019 年 9 月
                                    2019 年 8 月 28 日核发国家   5 日填报《建设项目环境
                                           项目代码为            影响登记表》,并已收
      七宝德必易园智
                                    2019-310112-72-03-006298           到备案号为
4     慧精装一体化升     七宝德必
                                    的《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       201931011200003262 的
          级项目
                                    备案证明》,确认项目建       备案回执,确认项目环
                                     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规        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
                                                定。                       备案

                                     闵行区发展和改革委于        德创文化于 2019 年 9 月
                                    2019 年 8 月 28 日核发国家   5 日填报《建设项目环境
                                           项目代码为            影响登记表》,并已收
       德必虹桥绿谷
                                    2019-310112-72-03-006305           到备案号为
5     WE”智慧精装一     德创文化
                                    的《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       201931011200003264 的
       体化升级项目
                                    备案证明》,确认项目建       备案回执,确认项目环
                                     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规        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
                                                定。                       备案



                                      3-3-1-34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企业项目投资备案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备案情况
号

                                    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于       德必芳华于 2019 年 9 月
                                    2019 年 8 月 28 日核发国家   4 日填报《建设项目环境
                                           项目代码为            影响登记表》,并已收
      芳华德必运动
                                    2019-310115-72-03-006309           到备案号为
6    LOFT 智慧精装一     德必芳华
                                    的《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       201931011500007019 的
      体化升级项目
                                    备案证明》,确认项目建       备案回执,确认项目环
                                     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规        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
                                                定。                       备案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于        沪平文化于 2019 年 9 月
                                    2019 年 8 月 27 日核发国家   4 日填报《建设项目环境
                                           项目代码为            影响登记表》,并已收
      沪西德必易园智
                                    2019-310107-72-03-006277           到备案号为
7     慧精装一体化升     沪平文化
                                    的《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       201931010700001304 的
          级项目
                                    备案证明》,确认项目建       备案回执,确认项目环
                                     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规        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
                                                定。                       备案

                                     长宁区发展和改革委于        德必昭航于 2019 年 9 月
                                    2019 年 8 月 27 日核发国家   17 日填报《建设项目环
                                           项目代码为            境影响登记表》,并已
      昭化德必易园智
                                    2019-310105-72-03-006270          收到备案号为
8     慧精装一体化升     德必昭航
                                    的《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       201931010500000782 的
          级项目
                                    备案证明》,确认项目建       备案回执,确认项目环
                                     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规        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
                                                定。                      备案


    2017 年 11 与 23 日,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发行人出
具《关于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政策说明的复函》,确认包括柏航德必易园、运动
LOFT-柳营路、虹桥德必易园、七宝德必易园、德必虹桥绿谷 WE”、芳华德必运
动 LOFT、沪西德必易园、昭化德必易园在内的由发行人及其下属项目公司在上
海市范围内运营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符合上海市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政策
导向,为文创产业的集聚发展提供了载体和平台。

     2.星光德必易园项目

    星光德必易园项目是发行人二级子公司西安德源承租运营的文化创意产业
园区。根据西安德源与西安山江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西安山江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将坐落在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火炬路 18 号楼的
房屋租赁给西安德源,该处房屋所在土地的产权证编号为“西高科技国用(2011)
第 53563 号 ” , 该 处 房 屋 的 产 权 证 编 号 为 “ 西 安 市 房 权 证 碑 林 区 字 第
1175106016-15-1 号”,建筑面积为 15,737.71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根据该《房屋租赁合同》,西安山江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
司同意西安德源承租后将该房屋用于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及园区商业配套、相关白
领服务等用途,并可在前述租赁用途下对房屋进行分割并对外开展经营出租,双

                                      3-3-1-34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方约定房屋的租赁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40 年 12 月 31 日止,有关上述
《房屋租赁合同》具体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节之“1.与发行人取得项目运营权相关的合同”。

    根据碑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 2019 年 9 月 24 日出具的项目代码为
2019-610103-72-053924 的《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西安德源拟建
设的“星光德必易园”项目已审核通过。

    西安德源于 2019 年 9 月 10 日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已收到
备案号为 201961010300000422 的备案回执,确认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
备案。

    2019 年 6 月 26 日,中共西安市碑林区委宣传部向西安德源出具《关于文化
创意产业园区政策说明的复函》,认定西安德源“西安市碑林区科技产业园 18
号楼”项目符合该区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导向。

     3.德必岳麓 WE”项目

    德必岳麓 WE”项目是发行人二级子公司湖南德铭承租运营的文化创意产业
园区。根据德必投资与长沙市岳麓新城保障房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
《房屋租赁合同》,长沙市岳麓新城保障房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坐落在岳
麓区潇湘中路 328 号麓枫和苑 1 栋的房屋租赁给德必投资,该处房屋及所在土地
的不动产权证编号为“湘(2019)长沙市不动产权第 0443151-0443304 号”,建
筑面积共计 17,750.01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商业。

    根据该《房屋租赁合同》,长沙市岳麓新城保障房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同意湖南德铭承租后将该房屋改造成可用于文创、科创、人工智能产业园区及园
区商业配套、相关白领服务等用途,并同意湖南德铭对房屋进行分割并对外开展
经营出租,双方约定房屋的租赁期限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39 年 9 月 30
日止,有关上述《房屋租赁合同》具体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十一、发行人的
重大债权、债务”一节之“1. 与发行人取得项目运营权相关的合同”。

    根据长沙市岳麓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告知承诺信息
表》(备案编号:岳发改备字[2019]422 号),湖南德铭拟建设的“德必岳麓
WE””项目已于 2019 年 11 月 18 日完成备案。

    湖南德铭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已收
到备案号为 201943010400000395 的备案回执,确认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
成备案。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3-1-34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德必创新。长宁区发展
和改革委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核发国家项目代码为 2019-310105-72-03-006172 的
《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确认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规定。

     根据上海市长宁区生态环境局于 2019 年 9 月 16 日出具的说明,德必创新所
申报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信息化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为智慧园区信息服务
平台及配套研究,未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
44 号)、《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
(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上海市实
施细化规定(2018 版)》(沪环规[2018]4 号)范围,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管理,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

    综上,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发行人拟以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均已取得了必
需的批准及授权并办理了必需的审批或备案手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管理
政策、投资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并经发行人确认,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与
他人进行合作。

    (三)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发行并上市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分别由发行人
之全资子公司柏航文化、同欣桥文化、易必创文化、七宝德必、德创文化、德必
芳华、沪平文化、德必昭航、德必创新、西安德源、湖南德铭实施,不会导致发
行人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产生同业竞争。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一)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与主营业务的一致性:

    根据《招股说明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为在国家文
化产业振兴、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腾笼换鸟等政策的支持下,以助力文化创意产
业发展为使命,不断探索文创企业从出生到鼎盛发展的全过程服务解决方案,打
造轻公司生态圈,助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与主营业务一致。

    (二)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的合法性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编制的《招股说明书》中所述的
业务发展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



                                 3-3-1-34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本法律意见书中所称“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系指金额超过 50
万元的诉讼、仲裁案件,涉及罚款金额较大的行政处罚案件,或虽然未达到上述
标准,但从性质及造成的结果而言对于发行人具有或将会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案
件。

    (一)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1.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诉讼、仲裁

    (1)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0 年 5 月 27 日,发行人存在以下一项尚未
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

     2019 年 8 月 21 日,苏州阿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向苏
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称苏州优德必未履行合同义务,请求法院判令:
1)解除原告与苏州优德必签订的《租赁合同》和《WEhome 企业会员服务合同》;
2)苏州优德必返还原告已经支付的房租 133,848 元及各项损失合计人民币
681,908.74 元,合计 815,756.74 元;3)苏州优德必承担诉讼费。该案件已于 2019
年 10 月 17 日开庭审理,截至 2020 年 5 月 27 日,该案件尚处于一审审理阶段,
未作出生效判决。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诉讼系由于发行人日常生产经营中的纠纷所引发,诉讼
标的金额较小,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并
上市造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2)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德必投资、德莘文化作为
被告涉及一项诉讼案件,经该案件原告上海莘驰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莘驰”)申请,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已于 2019 年 10 月 22 日作出准予原告
撤回起诉的裁定。该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2015 年 12 月 30 日,德必投资(合同乙方)与上海仪华服饰有限公司(合
同甲方,以下简称“仪华服饰”)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仪华服饰将位于
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 1188 号的房屋(以下简称“标的房产”)出租予德必投资,
租赁期限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31 年 4 月 30 日。2016 年 3 月 22 日,仪华
服饰、德必投资、德莘文化签署《关于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德必投资
于原《房屋租赁合同》中享有的权利义务无偿转移至德莘文化,德莘文化成为新
的承租方。根据上海市闵行区房地产登记处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调阅的《上海市
房地产登记簿》,仪华服饰分别于 2013 年 12 月 4 日、2015 年 3 月 11 日将标的
房产抵押予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闵行支
行”),为其举借的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最高债权限额分别为 4,000 万元、
2,850 万元。


                                  3-3-1-34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随后,仪华服饰经营发生困难,交通银行闵行支行宣布银行贷款提前到期,
因仪华服饰未按期清偿债务,交通银行闵行支行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分别作出(2016)沪 0112 民初 10249 号《民
事判决书》、(2016)沪 0112 民初 1025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归还交通银
行闵行支行贷款本金和相应的利息,如仪华服饰到期不履行付款义务,交通银行
闵行支行可以申请以拍卖、变卖位于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 1188 号的房屋所得价
款受偿。因仪华服饰未履行上述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支付义务,经交通银行闵行支
行申请,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依法于“淘宝网”对标的房产公开进行网络司法
拍卖,上海莘驰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莘驰”)参与网络拍卖并于
2019 年 2 月 2 日竞得标的房产及相应土地使用权。根据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作出的(2017)沪 0112 执 1402 号《执行裁定书》,确认标
的房产及相应土地使用权归上海莘驰所有,并自裁定书送达上海莘驰时转移标的
房产及相应土地使用权。

     因仪华服饰对标的房产作出抵押登记的时间早于德必投资与其签署租赁协
议的时间,故上海莘驰在取得标的房产所有权后要求德必投资、德莘文化限期腾
空并搬离标的房产,并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
起诉状》,请求法院判令德必投资、德莘文化腾空并返还标的房产、按每日每平
方米 3 元的标准(自 2019 年 3 月 15 日起算)向上海莘驰赔偿房屋占用损失。诉
讼发生后,发行人与上海莘驰积极磋商,于 2019 年 10 月 17 日,德必投资、德
莘文化与上海莘驰达成书面协议,约定:(1)如德必投资、德莘文化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标的房产现有租户的清退工作并将标的房产整体移交给上海
莘驰,则上海莘驰同意不再向德必投资、德莘文化收取上海莘驰取得标的房产及
其土地使用权的所有权后至德必投资、德莘文化移交标的房产之前德必投资、德
莘文化对标的房屋的占用费及其他相关费用;(2)上海莘驰自该协议书签订后
两个工作日内向法院申请撤销诉讼。2019 年 10 月 22 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
院作出(2019)沪 0112 民初 33967 号《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上海莘驰撤回
起诉。

    随后,德莘文化即对标的房产内的现有租户开展了清退工作,其中:对于租
赁期限届满日早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租户,租赁期届满后德莘文化不再与其
续约;对于租赁对于租赁期限届满日后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租户,德莘文化
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并与租户签署了解约协议,约定了退租时间、已支付未履行的
租金、补偿金等相关事宜。

    2019 年 12 月 30 日,德莘文化、德必投资与上海莘驰签署《房屋资产移交
书》,确认截至 2019 年 12 月 30 日,德莘文化、德必投资已完成标的房产的清
退工作,上海莘驰确认标的房产于整体移交时的状态符合其要求并同意接收标的
房产。各方确认,截至 2019 年 12 月 30 日,各方就标的房产不存在未结事项或
款项,无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上海莘驰同意不向德莘文化、德必投资收
取德莘文化、德必投资自取得取得标的房产所有权后至 2019 年 12 月 30 日期间
对标的房产的占用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对德莘文化、德必投资或其关联方不会就
上述书面协议所涉事宜及标的房产的整体移交事宜提出任何诉讼主张。


                                 3-3-1-34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对标的房产进行了实地走访,确认相关房屋处
于空置状态,未发现原有租户仍在办公的情形。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于报告期内曾经存在的与上海莘驰的诉讼已了
结完毕,标的房产现有租户已全部清退完毕且发行人已将标的房产整体移交给上
海莘驰,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不会对本次发行并上市造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2.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

    经本所律师核查,于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受到行政
处罚的情况如下:

    (1)2019 年 1 月 17 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第十二税务所
对齐彦文化下发“沪税徐十二[2019]1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齐彦文化未
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行为处以罚款 2,000 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出具的《证明》,
  确认齐彦文化与 2018 年 10 月至 11 月因个人所得税未按期进行申报而被处罚
  不属于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据此,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行政处罚所涉事实不属于
  重大违法行为。

      (2)2017 年 11 月 20 日,上海市闵行区公安消防支队对德莘文化下发“沪
  闵公(消)行罚决字[2017]0412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德莘文化搭建临
  时建筑物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行为处以罚款 1 万元。

      根据上海市闵行区公安消防支队于 2019 年 9 月 3 日出具的《关于<关于查
  询我司下属单位消防违法行为有关事项的函>的复函》,确认经德莘文化整改
  后,现已将隐患问题全部整改完毕,根据《上海市公安局关于消防行政处罚的
  裁量基准》判定,上述违法行为不构成重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据此,本所律
  师认为上述行政处罚所涉事实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3)2017 年 5 月 23 日,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对北京天德
  润宝下发“京建法罚(东建)字[2017]第 510005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
  北京天德润宝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违法开工建设的行为责令停止施工,自收到该
  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工程合同价款 1%的罚款 1.9 万元。

      2020 年 1 月 7 日,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出具《证明》,确
  认北京天德润宝对上述违法行为及时进行了整改,足额缴纳了罚款,上述违法
  事实已经消除。上述违法行为未列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大行政执
  法决定事项目录。

       (4)2017 年 4 月 26 日,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对北

                                  3-3-1-34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京天德润宝下发“京东城管罚字[2017]190168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北
  京天德润宝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措施未落实的行为处以罚款 5,000 元。

      2019 年 9 月 10 日,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证明》,
  确认北京天德润宝对上述情况及时进行了整改,足额缴纳了罚款。上述违法事
  实已经消除。该局认为,北京天德润宝上述违法事实未造成危害结果,不属于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金额较小,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据此,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行政处罚所涉事实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5)2017 年 5 月 8 日,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沪平文化
 下发“普第 2120172050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沪平文化在禁止吸烟场
 所设置与吸烟相关的器具的行为处以罚款 4,000 元。

     根据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出具的《关于上海沪平文化创意
 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的复函》,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上海市
 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且上述违法行为
 已由沪平文化整改完毕。据此,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行政处罚所涉事实不属于重
 大违法行为。

     (6)2017 年 5 月 8 日,北京市东城区国家税务局第十二税务所对北京德
 必荟下发“东十二国税简罚[2017]2102 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
 对北京德必荟未按期申报企业所得税的行为处以罚款 100 元的行政处罚。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北京德必荟的上述违法行为显著轻微,且北京德
 必荟已足额缴纳罚款,上述行政处罚系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处罚金额较小,上
 述行政处罚所涉事实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7)2017 年 5 月 8 日,北京市东城区国家税务局第十二税务所对北京天
 德润宝下发“东十二国税简罚[2017]1872 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
 对北京天德润宝未按期申报企业所得税的行为处以罚款 100 元的行政处罚。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北京天德润宝的上述违法行为显著轻微,且北京
 天德润宝已足额缴纳罚款,上述行政处罚系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处罚金额较小,
 上述行政处罚所涉事实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8)2018 年 7 月 24 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东城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对
 北京德必荟下发“京东税简罚[2018]240 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
 对北京德必荟未按期申报企业所得税的行为处以罚款 50 元的行政处罚。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北京德必荟的上述违法行为显著轻微,且北京德
  必荟已足额缴纳罚款,上述行政处罚系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处罚金额较小,上
  述行政处罚所涉事实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3-3-1-34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9)2019 年 1 月 8 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对
 北京德秾下发“京朝一税简罚[2019]228 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
 对北京德秾未按期申报个人所得税、地方教育附加等税款的行为处以罚款 100
 元的行政处罚。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北京德秾的上述违法行为显著轻微,且北京德秾
  已足额缴纳罚款,上述行政处罚系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处罚金额较小,上述行
  政处罚所涉事实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10)2019 年 11 月 1 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对北京德秾下发“京朝一税简罚[2019]6035181 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
 易)》,对北京德秾未按期申报环境保护税的行为处以罚款 50 元的行政处罚。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北京德秾的上述违法行为显著轻微,且北京德秾
 已足额缴纳罚款,上述行政处罚系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处罚金额较小,上述行
 政处罚所涉事实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股东的诉讼、
仲裁或行政处罚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0 年 5 月 27 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股东均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
行政处罚案件。

    (三)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0 年 5 月 27 日,发行人董事长贾波、总经理陈红
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二十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本所律师参与了《招股说明书》的编制及讨论,已审阅《招股说明书》,特
别对发行人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发行人《招
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相关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




     二十二、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3-3-1-35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发行人具备进行本次发行并上市的主体资格,本次发行并上市申请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
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有关条件;发行
人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发行并上市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
要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内容已经本所律师审阅,引用的内容适当。
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尚需经深交所的审核同意并完成中国证监会的注册。




                               3-3-1-35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第三节 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法律意见书签署页)


     本法律意见书于 2020 年    月       日出具,正本壹式叁份,无副本。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负责人:         李      强             经办律师:   倪俊骥




                                                     余 蕾




                                                     毛一帆




                                    3-3-1-35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附件一 中微子的历史沿革

     1.设立

     中微子于 2011 年 10 月 9 日由贾波、陈红、万里江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名
称为“上海中微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为上海市长宁区安化路 492 号 1
幢 706 室,法定代表人为贾波,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 万元,经营范围为“投资
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物
业管理,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建筑装饰工程,建筑设计咨询,房地产开发
经营,创意设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计算机软硬件领
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网络系统集成”。

     中微子设立时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贾波                                         59.5                        59.5

        万里江                                        25.5                        25.5

         陈红                                         15.0                        15.0

         合计                                     100.0                          100.0


     2.2015 年 9 月,股权转让

    2015 年 9 月 28 日,中微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万里江将其持有的中
微子股权转让给贾波、陈红;同日,万里江与陈红、贾波分别签署了相应的《股
权转让协议》。该等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的认缴出资额          转让的股权比例    协议转让价
   转让方           受让方
                                  (万元)                  (%)         (万元)

   万里江            陈红                       5.1                 5.1            5.1
   万里江            贾波                      20.4                20.4           20.4


     本次变更完成后,中微子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贾波                      79.9                                        79.9

            陈红                      20.1                                        20.1

            合计                      100.0                                      100.0



                                   3-3-1-35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随后,中微子就本次变更的相关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2018 年 11 月,增资

    2018 年 11 月,中微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5,000 万元。其中,贾波以货币方式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3,915.1
万元,陈红以货币方式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984.9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中微子
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贾波                     3,995                               79.9
           陈红                     1,005                               20.1
           合计                     5,000                              100.0


     随后,中微子就本次变更的相关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3-1-35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附件二 长兴乾悦的历史沿革

       1.设立

    长兴乾悦于 2016 年 2 月 25 日由何岷珉、高珊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名称为
“长兴乾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为长兴县小浦镇志鑫综
合大楼 209 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何岷珉,出资额为人民币 1 万元,经营范围为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投资咨询,文化创意策划。

       长兴乾悦设立时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何岷珉                普通合伙人                    0.01                      1

           高珊                 有限合伙人                    0.99                    99

                         合计                                    1                   100


       2.2016 年 9 月,增加出资总额

    2016 年 9 月 29 日,长兴乾悦全体合伙人签署变更决定书,同意吸收王彬、
贾涛等 25 自然人及西藏东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新合伙人。

    全体合伙人已签署《长兴乾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并确认各合伙人持有的合伙份额。

       本次变更完成后,长兴乾悦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何岷珉             普通合伙人                   0.0100             0.00004
  2               高珊           有限合伙人                   0.9900             0.00393
  3               王彬           有限合伙人                 399.0000             1.58423
  4               贾涛           有限合伙人                 340.0000             1.34997
  5               曲宏           有限合伙人                 474.4875             1.88396
  6           李燕莉             有限合伙人                 540.0000             2.14407
  7           胡光涛             有限合伙人                 115.8125             0.45983
  8               刘英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            3.97051
  9           李茉岚             有限合伙人                 161.8000             0.64243
 10               江鑫           有限合伙人                  75.0000             0.29779


                                        3-3-1-35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1             王晓岚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           3.97051
 12             林伟华              有限合伙人                 500.0000            1.98525
 13             李西戎              有限合伙人                4,200.0000          16.67613
 14             王志波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0.39705
 15             赵明星              有限合伙人                9,062.5000          35.98272
 16             吴臻祺              有限合伙人                  50.0000            0.19853
 17             叶秀英              有限合伙人                 168.7500            0.67002
 18              刘英               有限合伙人                  50.0000            0.19853
 19             应培青              有限合伙人                  50.0000            0.19853
 20              张颂               有限合伙人                  50.0000            0.19853
 21             叶元斌              有限合伙人                  50.0000            0.19853
 22              郑萍               有限合伙人                   5.0000            0.01985
 23             徐慧丽              有限合伙人                3,800.0000          15.08793
 24             焦安国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0.39705
 25             孙林骏              有限合伙人                 750.0000            2.97788
 26             王春芽              有限合伙人                 329.8500            1.30967
 27             王红梅              有限合伙人                 625.0000            2.48157
         西藏东润投资控股
 28                                 有限合伙人                1,187.5000           4.71498
             有限公司
                         合计                                25,185.7000         100.00000


       随后,长兴乾悦就本次变更的相关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2016 年 12 月,出资份额转让

    2016 年 12 月 19 日,长兴乾悦全体合伙人签署变更决定书,同意王彬将其
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给新合伙人贾波,同意曲宏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转
让给新合伙人贾波,同意李燕莉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给新合伙人贾波。
该等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的出资额      转让的出资比例     协议转让价
       转让方              受让方
                                            (万元)            (%)          (万元)
       李燕莉               贾波                 128.575                0.51       128.575
        曲宏                贾波                  43.575                0.17        43.575
        王彬                贾波                 128.575                0.51       128.575


                                           3-3-1-35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全体合伙人已签署《长兴乾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并确认各合伙人持有的合伙份额。

       本次变更完成后,长兴乾悦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何岷珉         普通合伙人                   0.0100            0.00004
  2            高珊         有限合伙人                   0.9900            0.00393
  3            王彬         有限合伙人                 270.4250            1.07372
  4            贾涛         有限合伙人                 340.0000            1.34997
  5            曲宏         有限合伙人                 430.9125            1.71094
  6          李燕莉         有限合伙人                  411.425            1.63357
  7          胡光涛         有限合伙人                 115.8125            0.45983
  8            刘英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           3.97051
  9          李茉岚         有限合伙人                 161.8000            0.64243
 10            江鑫         有限合伙人                  75.0000            0.29779
 11          王晓岚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           3.97051
 12          林伟华         有限合伙人                 500.0000            1.98525
 13          李西戎         有限合伙人                4,200.0000          16.67613
 14          王志波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0.39705
 15          赵明星         有限合伙人                9,062.5000          35.98272
 16          吴臻祺         有限合伙人                  50.0000            0.19853
 17          叶秀英         有限合伙人                 168.7500            0.67002
 18            刘英         有限合伙人                  50.0000            0.19853
 19          应培青         有限合伙人                  50.0000            0.19853
 20            张颂         有限合伙人                  50.0000            0.19853
 21          叶元斌         有限合伙人                  50.0000            0.19853
 22            郑萍         有限合伙人                   5.0000            0.01985
 23          徐慧丽         有限合伙人                3,800.0000          15.08793
 24          焦安国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0.39705
 25          孙林骏         有限合伙人                 750.0000            2.97788
 26          王春芽         有限合伙人                 329.8500            1.30967
 27          王红梅         有限合伙人                 625.0000            2.48157
 28      西藏东润投资控股   有限合伙人                1,187.5000           4.71498

                                   3-3-1-35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有限公司
 29             贾波               有限合伙人                  300.725               1.19403
                        合计                                25,185.7000            100.00000


       随后,长兴乾悦就本次变更的相关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2018 年 2 月,出资份额转让

    2018 年 1 月 21 日,长兴乾悦全体合伙人签署变更决定书,同意曲宏将其持
有的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给新合伙人王俊丽。该等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的出资额(万    转让的出资比例        协议转让价
      转让方              受让方
                                             元)              (%)             (万元)
       曲宏               王俊丽                430.9125                  1.71      430.9125


    全体合伙人已签署《长兴乾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并确认各合伙人持有的合伙份额。

       本次变更完成后,长兴乾悦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何岷珉              普通合伙人                   0.0100               0.00004
  2              高珊              有限合伙人                   0.9900               0.00393
  3              王彬              有限合伙人                 270.4250               1.07372
  4              贾涛              有限合伙人                 340.0000               1.34997
  5            王俊丽              有限合伙人                 430.9125               1.71094
  6            李燕莉              有限合伙人                  411.425               1.63357
  7            胡光涛              有限合伙人                 115.8125               0.45983
  8              刘英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              3.97051
  9            李茉岚              有限合伙人                 161.8000               0.64243
 10             江鑫               有限合伙人                  75.0000               0.29779
 11            王晓岚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              3.97051
 12            林伟华              有限合伙人                 500.0000               1.98525
 13            李西戎              有限合伙人                4,200.0000             16.67613
 14            王志波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0.39705



                                          3-3-1-35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5          赵明星          有限合伙人                9,062.5000          35.98272
 16          吴臻祺          有限合伙人                  50.0000            0.19853
 17          叶秀英          有限合伙人                 168.7500            0.67002
 18            刘英          有限合伙人                  50.0000            0.19853
 19          应培青          有限合伙人                  50.0000            0.19853
 20            张颂          有限合伙人                  50.0000            0.19853
 21          叶元斌          有限合伙人                  50.0000            0.19853
 22            郑萍          有限合伙人                   5.0000            0.01985
 23          徐慧丽          有限合伙人                3,800.0000          15.08793
 24          焦安国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0.39705
 25          孙林骏          有限合伙人                 750.0000            2.97788
 26          王春芽          有限合伙人                 329.8500            1.30967
 27          王红梅          有限合伙人                 625.0000            2.48157
         西藏东润投资控股
 28                          有限合伙人                1,187.5000           4.71498
             有限公司
 29            贾波          有限合伙人                  300.725            1.19403
                      合计                            25,185.7000         100.00000


       随后,长兴乾悦就本次变更的相关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3-1-35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附件三 长兴乾元的历史沿革

     1.设立

     长兴乾元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由贾波、陈红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名称为“长
兴乾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为长兴县小浦镇志鑫综合大
楼 204 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贾波,出资额为人民币 150 万元,经营范围为企业
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投资咨询,文化创意策划。

     长兴乾元设立时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贾波                    普通合伙人                 119.85                 79.90

          陈红                    有限合伙人                  30.15                 20.10

                    合计                                     150.00                100.00


     2.2016 年 12 月,出资份额转让

    2016 年 12 月 19 日,长兴乾元全体合伙人签署变更决定书,同意贾波将其
持有的部分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给新合伙人高珊、高振中、施剑敏、邱秀玲、周福
赟,同意陈红将其持有的部分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给新合伙人罗晓霞、高珊。该等
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的出资额     转让的出资比例      协议转让价
     转让方              受让方
                                           (万元)           (%)           (万元)
      贾波                 高珊                 15.3008               10.20         95.63
      贾波               高振中                  8.0000                5.33         50.00
      贾波               施剑敏                  8.0000                5.33         50.00
      贾波               邱秀玲                  8.0000                5.33         50.00
      贾波               周福赟                  8.0000                5.33         50.00
      陈红               罗晓霞                 11.2000                7.47         70.00
      陈红                 高珊                  0.6992                0.47          4.37


    全体合伙人已签署《长兴乾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并确认各合伙人持有的合伙份额。

     本次变更完成后,长兴乾元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3-3-1-36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贾波                  普通合伙人               72.5492               48.3661

             陈红                  有限合伙人               18.2508               12.1672

             高珊                  有限合伙人               16.0000               10.6667

           罗晓霞                  有限合伙人               11.2000                7.4667

           高振中                  有限合伙人                8.0000                5.3333

           施剑敏                  有限合伙人                8.0000                5.3333

           邱秀玲                  有限合伙人                8.0000                5.3333

           周福赟                  有限合伙人                8.0000                5.3333

                         合计                              150.0000              100.0000


     随后,长兴乾元就本次变更的相关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2017 年 3 月,出资份额转让

    2017 年 3 月 1 日,长兴乾元全体合伙人签署变更决定书,同意贾波将其持
有的部分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给新合伙人吕平元、王新芳等 32 人,同意陈红将其
持有的部分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给新合伙人庞大娣、赵彦芳等 11 人。该等转让的
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的出资额      转让的出资比例       协议转让价
     转让方               受让方
                                         (万元)            (%)            (万元)
      陈红                谢力欧                0.4800               0.3200        3.0000
      陈红                王晓京                1.6000               1.0667       10.0000
      陈红                胡伟国                2.4000               1.6000       15.0000
      陈红                祁彩霞                1.6000               1.0667       10.0000
      陈红                 李甜                 0.1600               0.1067        1.0000
      陈红                张明峰                0.1600               0.1067        1.0000
      陈红                吴志祥                0.1600               0.1067        1.0000
      陈红                彭春玉                2.4000               1.6000       15.0000
      陈红                顾丽琴                2.4000               1.6000       15.0000
      陈红                庞大娣                0.0712               0.0475        0.4450
      陈红                赵彦芳                1.6000               1.0667       10.0000
      贾波                 颜术                 1.6000               1.0667       10.0000
      贾波                王新芳                0.1600               0.1067        1.0000

                                        3-3-1-36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转让的出资额    转让的出资比例   协议转让价
     转让方              受让方
                                    (万元)          (%)        (万元)
      贾波               吕平元          0.1600           0.1067        1.0000
      贾波               顾花花          0.1600           0.1067        1.0000
      贾波               宋玉珍          0.1600           0.1067        1.0000
      贾波               邱玉田          2.4000           1.6000       15.0000
      贾波               黄彩凤          0.1600           0.1067        1.0000
      贾波               王俊义          2.4000           1.6000       15.0000
      贾波               侯卫萍          0.1600           0.1067        1.0000
      贾波                王敏           1.6000           1.0667       10.0000
      贾波               仝静超          0.1600           0.1067        1.0000
      贾波               糜长成          0.1600           0.1067        1.0000
      贾波               顾丽娟          2.4000           1.6000       15.0000
      贾波               程逸飞          1.6000           1.0667       10.0000
      贾波               李银红          0.1600           0.1067        1.0000
      贾波               王慧珍          0.1600           0.1067        1.0000
      贾波                李猛           0.1600           0.1067        1.0000
      贾波                李静           0.1600           0.1067        1.0000
      贾波               李盼盼          0.1600           0.1067        1.0000
      贾波                赵敏           0.4800           0.3200        3.0000
      贾波                江鑫           0.1600           0.1067        1.0000
      贾波               徐吉平          3.2000           2.1333       20.0000
      贾波               司译云          2.4000           1.6000       15.0000
      贾波                刘云           0.1600           0.1067        1.0000
      贾波                褚夏           2.4000           1.6000       15.0000
      贾波                陈静           8.0000           5.3300       50.0000
      贾波               常晓晖          8.0000           5.3300       50.0000
      贾波                苏荣           4.8000           3.2000       30.0000
      贾波               武则红          2.4320           1.6213       15.2000
      贾波               庞大娣          0.0888           0.0592        0.5550
      贾波                仇祯           3.2000           2.1333       20.0000
      贾波                赵俊           2.4000           1.6000       15.0000


    全体合伙人已签署《长兴乾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并确认各合伙人持有的合伙份额。

                                  3-3-1-36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次变更完成后,长兴乾元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贾波        普通合伙人                20.7484           13.8323

  2           陈红        有限合伙人                 5.2196            3.4797

  3           高珊        有限合伙人                16.0000           10.6667

  4          罗晓霞       有限合伙人                11.2000            7.4667

  5          高振中       有限合伙人                 8.0000            5.3333

  6          施剑敏       有限合伙人                 8.0000            5.3333

  7          邱秀玲       有限合伙人                 8.0000            5.3333

  8          周福赟       有限合伙人                 8.0000            5.3333

  9          常晓晖       有限合伙人                 8.0000            5.3333

 10           陈静        有限合伙人                 8.0000            5.3333

 11           苏荣        有限合伙人                 4.8000            3.2000

 12           仇祯        有限合伙人                 3.2000            2.1333

 13          徐吉平       有限合伙人                 3.2000            2.1333

 14          武则红       有限合伙人                 2.4320            1.6213

 15          顾丽娟       有限合伙人                 2.4000            1.6000

 16          顾丽琴       有限合伙人                 2.4000            1.6000

 17           褚夏        有限合伙人                 2.4000            1.6000

 18          胡伟国       有限合伙人                 2.4000            1.6000

 19          彭春玉       有限合伙人                 2.4000            1.6000

 20          邱玉田       有限合伙人                 2.4000            1.6000

 21          司译云       有限合伙人                 2.4000            1.6000

 22          王俊义       有限合伙人                 2.4000            1.6000

 23           赵俊        有限合伙人                 2.4000            1.6000

 24          程逸飞       有限合伙人                 1.6000            1.0667

 25          祁彩霞       有限合伙人                 1.6000            1.0667

 26           王敏        有限合伙人                 1.6000            1.0667

 27          王晓京       有限合伙人                 1.6000            1.0667


                                   3-3-1-36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28           颜术           有限合伙人                 1.6000            1.0667

 29          赵彦芳          有限合伙人                 1.6000            1.0667

 30          谢力欧          有限合伙人                 0.4800            0.3200

 31           赵敏           有限合伙人                 0.4800            0.3200

 32          顾花花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33          侯卫萍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34          黄彩凤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35           江鑫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36           李静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37           李猛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38          李盼盼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39           李甜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40          李银红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41           刘云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42          吕平元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43          糜长成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44          庞大娣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45          宋玉珍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46          仝静超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47          王慧珍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48          王新芳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49          吴志祥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50          张明峰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合计                            150.0000          100.0000


       随后,长兴乾元就本次变更的相关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2018 年 2 月,出资份额转让




                                      3-3-1-36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17 年 12 月 11 日,长兴乾元全体合伙人签署变更决定书,同意侯卫萍将
其持有的全部合伙企业份额分别转让给贾波、陈红。该等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的出资额     转让的出资比例      协议转让价
       转让方              受让方
                                            (万元)           (%)           (万元)

       侯卫萍               贾波                  0.1278              0.0852       0.79875
       侯卫萍               陈红                  0.0322              0.0215       0.20125


    全体合伙人已签署《长兴乾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并确认各合伙人持有的合伙份额。

       本次变更完成后,长兴乾元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贾波             普通合伙人              20.8762                13.9175

   2               陈红             有限合伙人               5.2518                 3.5012

   3               高珊             有限合伙人              16.0000                10.6667

   4              罗晓霞            有限合伙人              11.2000                 7.4667

   5              高振中            有限合伙人               8.0000                 5.3333

   6              施剑敏            有限合伙人               8.0000                 5.3333

   7              邱秀玲            有限合伙人               8.0000                 5.3333

   8              周福赟            有限合伙人               8.0000                 5.3333

   9              常晓晖            有限合伙人               8.0000                 5.3333

  10               陈静             有限合伙人               8.0000                 5.3333

  11               苏荣             有限合伙人               4.8000                 3.2000

  12               仇祯             有限合伙人               3.2000                 2.1333

  13              徐吉平            有限合伙人               3.2000                 2.1333

  14              武则红            有限合伙人               2.4320                 1.6213

  15              顾丽娟            有限合伙人               2.4000                 1.6000

  16              顾丽琴            有限合伙人               2.4000                 1.6000

  17               褚夏             有限合伙人               2.4000                 1.6000

  18              胡伟国            有限合伙人               2.4000                 1.6000

  19              彭春玉            有限合伙人               2.4000                 1.6000

                                          3-3-1-36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20            邱玉田    有限合伙人              2.4000            1.6000

  21            司译云    有限合伙人              2.4000            1.6000

  22            王俊义    有限合伙人              2.4000            1.6000

  23             赵俊     有限合伙人              2.4000            1.6000

  24            程逸飞    有限合伙人              1.6000            1.0667

  25            祁彩霞    有限合伙人              1.6000            1.0667

  26             王敏     有限合伙人              1.6000            1.0667

  27            王晓京    有限合伙人              1.6000            1.0667

  28             颜术     有限合伙人              1.6000            1.0667

  29            赵彦芳    有限合伙人              1.6000            1.0667

  30            谢力欧    有限合伙人              0.4800            0.3200

  31             赵敏     有限合伙人              0.4800            0.3200

  32            顾花花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33            黄彩凤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34             江鑫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35             李静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36             李猛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37            李盼盼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38             李甜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39            李银红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40             刘云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41            吕平元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42            糜长成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43            庞大娣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44            宋玉珍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45            仝静超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46            王慧珍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47            王新芳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48            吴志祥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3-3-1-36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49              张明峰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合计                                150.0000               100.0000


       随后,长兴乾元就本次变更的相关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2018 年 7 月,出资份额转让

    2018 年 7 月,长兴乾元全体合伙人签署变更决定书,同意王敏将其持有的
全部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给贾波。该等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的出资额     转让的出资比例      协议转让价
       转让方               受让方
                                              (万元)           (%)           (万元)
        王敏                    贾波                1.6000              1.0667           10


    全体合伙人已签署《长兴乾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并确认各合伙人持有的合伙份额。

       本次变更完成后,长兴乾元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贾波              普通合伙人                22.4762                 14.9841

   2             陈红              有限合伙人                 5.2518                  3.5012

   3             高珊              有限合伙人                16.0000                 10.6667

   4            罗晓霞             有限合伙人                11.2000                  7.4667

   5            高振中             有限合伙人                 8.0000                  5.3333

   6            施剑敏             有限合伙人                 8.0000                  5.3333

   7            邱秀玲             有限合伙人                 8.0000                  5.3333

   8            周福赟             有限合伙人                 8.0000                  5.3333

   9            常晓晖             有限合伙人                 8.0000                  5.3333

  10             陈静              有限合伙人                 8.0000                  5.3333

  11             苏荣              有限合伙人                 4.8000                  3.2000

  12             仇祯              有限合伙人                 3.2000                  2.1333

  13            徐吉平             有限合伙人                 3.2000                  2.1333


                                             3-3-1-36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4         武则红      有限合伙人               2.4320             1.6213

  15         顾丽娟      有限合伙人               2.4000             1.6000

  16         顾丽琴      有限合伙人               2.4000             1.6000

  17          褚夏       有限合伙人               2.4000             1.6000

  18         胡伟国      有限合伙人               2.4000             1.6000

  19         彭春玉      有限合伙人               2.4000             1.6000

  20         邱玉田      有限合伙人               2.4000             1.6000

  21         司译云      有限合伙人               2.4000             1.6000

  22         王俊义      有限合伙人               2.4000             1.6000

  23          赵俊       有限合伙人               2.4000             1.6000

  24         程逸飞      有限合伙人               1.6000             1.0667

  25         祁彩霞      有限合伙人               1.6000             1.0667

  26         王晓京      有限合伙人               1.6000             1.0667

  27          颜术       有限合伙人               1.6000             1.0667

  28         赵彦芳      有限合伙人               1.6000             1.0667

  29         谢力欧      有限合伙人               0.4800             0.3200

  30          赵敏       有限合伙人               0.4800             0.3200

  31         顾花花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32         黄彩凤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33          江鑫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34          李静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35          李猛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36         李盼盼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37          李甜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38         李银红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39          刘云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40         吕平元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41         糜长成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42         庞大娣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3-3-1-36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43            宋玉珍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44            仝静超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45            王慧珍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46            王新芳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47            吴志祥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48            张明峰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合计                                 150.0000            100.0000


       随后,长兴乾元就本次变更的相关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2018 年 10 月,出资份额转让

    2018 年 10 月,长兴乾元全体合伙人签署变更决定书,同意顾丽娟将其持有
的全部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给贾波。该等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的出资额     转让的出资比例   协议转让价
       转让方               受让方
                                               (万元)           (%)        (万元)
       顾丽娟                   贾波                    2.4             1.60           15


    全体合伙人已签署《长兴乾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并确认各合伙人持有的合伙份额。

       本次变更完成后,长兴乾元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贾波                普通合伙人              24.8762             16.5841

   2               陈红                有限合伙人               5.2518              3.5012

   3               高珊                有限合伙人              16.0000             10.6667

   4              罗晓霞               有限合伙人              11.2000              7.4667

   5              高振中               有限合伙人               8.0000              5.3333

   6              施剑敏               有限合伙人               8.0000              5.3333

   7              邱秀玲               有限合伙人               8.0000              5.3333

   8              周福赟               有限合伙人               8.0000              5.3333



                                              3-3-1-36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9           常晓晖     有限合伙人             8.0000             5.3333

   10           陈静      有限合伙人             8.0000             5.3333

   11           苏荣      有限合伙人             4.8000             3.2000

   12           仇祯      有限合伙人             3.2000             2.1333

   13          徐吉平     有限合伙人             3.2000             2.1333

   14          武则红     有限合伙人             2.4320             1.6213

   15          顾丽琴     有限合伙人             2.4000             1.6000

   16           褚夏      有限合伙人             2.4000             1.6000

   17          胡伟国     有限合伙人             2.4000             1.6000

   18          彭春玉     有限合伙人             2.4000             1.6000

   19          邱玉田     有限合伙人             2.4000             1.6000

   20          司译云     有限合伙人             2.4000             1.6000

   21          王俊义     有限合伙人             2.4000             1.6000

   22           赵俊      有限合伙人             2.4000             1.6000

   23          程逸飞     有限合伙人             1.6000             1.0667

   24          祁彩霞     有限合伙人             1.6000             1.0667

   25          王晓京     有限合伙人             1.6000             1.0667

   26           颜术      有限合伙人             1.6000             1.0667

   27          赵彦芳     有限合伙人             1.6000             1.0667

   28          谢力欧     有限合伙人             0.4800             0.3200

   29           赵敏      有限合伙人             0.4800             0.3200

   30          顾花花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31          黄彩凤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32           江鑫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33           李静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34           李猛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35          李盼盼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36           李甜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37          李银红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3-3-1-37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38             刘云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39            吕平元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40            糜长成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41            庞大娣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42            宋玉珍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43            仝静超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44            王慧珍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45            王新芳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46            吴志祥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47            张明峰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合计                               150.0000              100.0000


       随后,长兴乾元就本次变更的相关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7.2018 年 11 月,出资份额转让

    2018 年 11 月,长兴乾元全体合伙人签署变更决定书,同意陈静将其持有的
全部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给贾波。该等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的出资额(万   转让的出资比例     协议转让价
    转让方                 受让方
                                               元)             (%)          (万元)
        陈静                贾波                       8               5.333            50


    全体合伙人已签署《长兴乾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并确认各合伙人持有的合伙份额。

       本次变更完成后,长兴乾元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贾波              普通合伙人               32.8762               21.9174

   2              陈红              有限合伙人                5.2518                3.5012

   3              高珊              有限合伙人               16.0000               10.6667

   4             罗晓霞             有限合伙人               11.2000                7.4667


                                           3-3-1-37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5           高振中     有限合伙人             8.0000             5.3333

   6           施剑敏     有限合伙人             8.0000             5.3333

   7           邱秀玲     有限合伙人             8.0000             5.3333

   8           周福赟     有限合伙人             8.0000             5.3333

   9           常晓晖     有限合伙人             8.0000             5.3333

   10           苏荣      有限合伙人             4.8000             3.2000

   11           仇祯      有限合伙人             3.2000             2.1333

   12          徐吉平     有限合伙人             3.2000             2.1333

   13          武则红     有限合伙人             2.4320             1.6213

   14          顾丽琴     有限合伙人             2.4000             1.6000

   15           褚夏      有限合伙人             2.4000             1.6000

   16          胡伟国     有限合伙人             2.4000             1.6000

   17          彭春玉     有限合伙人             2.4000             1.6000

   18          邱玉田     有限合伙人             2.4000             1.6000

   19          司译云     有限合伙人             2.4000             1.6000

   20          王俊义     有限合伙人             2.4000             1.6000

   21           赵俊      有限合伙人             2.4000             1.6000

   22          程逸飞     有限合伙人             1.6000             1.0667

   23          祁彩霞     有限合伙人             1.6000             1.0667

   24          王晓京     有限合伙人             1.6000             1.0667

   25           颜术      有限合伙人             1.6000             1.0667

   26          赵彦芳     有限合伙人             1.6000             1.0667

   27          谢力欧     有限合伙人             0.4800             0.3200

   28           赵敏      有限合伙人             0.4800             0.3200

   29          顾花花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30          黄彩凤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31           江鑫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32           李静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33           李猛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3-3-1-37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34          李盼盼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35           李甜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36          李银红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37           刘云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38          吕平元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39          糜长成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40          庞大娣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41          宋玉珍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42          仝静超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43          王慧珍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44          王新芳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45          吴志祥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46          张明峰         有限合伙人             0.1600             0.1067

                       合计                        150.0000           100.0000


         随后,长兴乾元就本次变更的相关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3-1-37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附件四 长兴乾森的历史沿革

       1.设立

     长兴乾森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由贾波、陈红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名称为“长
兴乾森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为长兴县小浦镇志鑫综合大
楼 203 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贾波,出资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经营范围为企业
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投资咨询,文化创意策划。

       长兴乾森设立时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贾波                        普通合伙人                   399.5                    79.9

           陈红                        有限合伙人                   100.5                    20.1

                         合计                                      500.00                  100.00


       2.2017 年 3 月,出资份额转让

    2017 年 3 月 1 日,长兴乾森全体合伙人签署变更决定书,同意贾波将其持
有的部分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给新合伙人叶秀英、张琳,同意陈红将其持有的部分
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给新合伙人张琳、吴祥海、徐平。该等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的出资额      转让的出资比例       协议转让价
       转让方               受让方
                                                (万元)            (%)            (万元)
        贾波                叶秀英                   4.000000               0.8000     15.000000
        贾波                    张琳                 1.752833               0.3506      6.573125
        陈红                    张琳                 0.913833               0.1828      3.426875
        陈红                吴祥海                   0.266667               0.0533      1.000000
        陈红                    徐平                 0.266667               0.0533      1.000000


    全体合伙人已签署《长兴乾森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并确认各合伙人持有的合伙份额。

       本次变更完成后,长兴乾森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贾波                  普通合伙人               393.747167            78.749433
  2               陈红                  有限合伙人                99.052833            19.810567

                                               3-3-1-37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3              叶秀英              有限合伙人                  4.000000            0.800000
  4               张琳               有限合伙人                  2.666666            0.533333
  5              吴祥海              有限合伙人                  0.266667            0.053333
  6               徐平               有限合伙人                  0.266667            0.053333
                          合计                                        500                 100


       随后,长兴乾森就本次变更的相关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2017 年 5 月,出资份额转让

    2017 年 5 月,长兴乾森全体合伙人签署变更决定书,同意贾波将其持有的
部分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给叶秀英、张琳,同意陈红将其持有的部分合伙企业份额
转让给张琳、吴祥海、徐平。该等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的出资额       转让的出资比例      协议转让价
       转让方               受让方
                                             (万元)             (%)           (万元)
        贾波                叶秀英                12.913939              2.5828            0
        贾波                 张琳                  5.658855              1.1318            0
        陈红                 张琳                  2.950438              0.5901            0
        陈红                吴祥海                 0.860929              0.1722            0
        陈红                 徐平                  0.860929              0.1722            0


    根据上述转让方与受让方分别签订的合伙份额转让协议,上述转让的长兴乾
森出资份额均尚未实缴,转让完成后,由受让方承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时足
额缴纳该等出资份额的实缴义务。

    全体合伙人已签署《长兴乾森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并确认各合伙人持有的合伙份额。

       本次变更完成后,长兴乾森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贾波               普通合伙人                375.174373           75.034875
  2               陈红               有限合伙人                 94.380537           18.876107
  3              叶秀英              有限合伙人                 16.913939            3.382788
  4               张琳               有限合伙人                 11.275959            2.255192


                                            3-3-1-37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5          吴祥海          有限合伙人                 1.127596          0.225519
  6            徐平          有限合伙人                 1.127596          0.225519
                      合计                                   500               100


       随后,长兴乾森就本次变更的相关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2017 年 6 月,合伙人姓名变更、减少出资额

     2017 年 6 月 21 日,长兴乾森全体合伙人签署变更决定书,同意合伙人叶秀
英更名为叶一琳,同时长兴乾森合伙人出资额由 500 万元减少至 300 万元,其中,
贾波减少出资 150.069750 万元,陈红减少出资 37.752215 万元,叶一琳减少出资
6.765576 万元,张琳减少出资 4.510383 万元,吴祥海减少出资 0.451038 万元,
徐平减少出资 0.451038 万元。

    全体合伙人已签署《长兴乾森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并确认各合伙人持有的合伙份额。

       本次变更完成后,长兴乾森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贾波          普通合伙人               225.104623         75.034875
  2            陈红          有限合伙人                56.628322         18.876107
  3          叶秀英          有限合伙人                10.148363          3.382788
  4            张琳          有限合伙人                 6.765576          2.255192
  5          吴祥海          有限合伙人                 0.676558          0.225519
  6            徐平          有限合伙人                 0.676558          0.225519
                      合计                                   300               100


       随后,长兴乾森就本次变更的相关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2017 年 11 月,出资份额转让

    2017 年 11 月 18 日,长兴乾森全体合伙人签署变更决定书,同意张琳将其
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给贾波、陈红,同意叶一琳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转
让给贾波。该等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3-3-1-37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转让的出资额       转让的出资比例      协议转让价
       转让方               受让方
                                             (万元)             (%)           (万元)
       叶一琳                贾波                 10.148363              3.3828       15.0000
        张琳                 贾波                  3.365874              1.1220        4.9750
        张琳                 陈红                  3.399702              1.1332        5.0250


    全体合伙人已签署《长兴乾森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并确认各合伙人持有的合伙份额。

       本次变更完成后,长兴乾森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贾波               普通合伙人                238.618860           79.539620
  2               陈红               有限合伙人                 60.028024           20.009341
  3              吴祥海              有限合伙人                  0.676558            0.225519
  4               徐平               有限合伙人                  0.676558            0.225519
                          合计                                        300                 100


       随后,长兴乾森就本次变更的相关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3-1-37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附件五 长兴乾重的历史沿革

     1.设立

    长兴乾重于 2016 年 3 月 1 日由陈红、杜颖喆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名称为
“长兴乾重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为长兴县小浦镇志鑫综
合大楼 206 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陈红,出资额为人民币 100 万元,经营范围为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投资咨询,文化创意策划。

     长兴乾重设立时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陈红                普通合伙人                       99                    99

         杜颖喆               有限合伙人                        1                      1

                     合计                                     100                   100


     2.2017 年 8 月,出资份额转让

     2017 年 8 月 11 日,长兴乾重全体合伙人签署变更决定书,同意陈红将其持
有的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给新合伙人青岛海尔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同
意杜颖喆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给新合伙人上海滴水成海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转让的价格系依据阳光产险于 2017 年 5 月对发行人的增资价格确定,即
76 元/注册资本。该等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的出资额       转让的出资比例   协议转让价
     转让方              受让方
                                        (万元)             (%)        (万元)
                   青岛海尔股权投
      陈红         资基金企业(有                  99                99         4,890.6
                       限合伙)
                   上海滴水成海投
     杜颖喆                                          1                1           49.4
                   资管理有限公司


    全体合伙人已签署《长兴乾重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并确认各合伙人持有的合伙份额。

     本次变更完成后,长兴乾重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上海滴水成海投资管理有限          普通合伙人              1                 1


                                       3-3-1-37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公司

青岛海尔股权投资基金企业
                                有限合伙人             99              99
      (有限合伙)

                         合计                         100              100


     随后,长兴乾重就本次变更的相关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3-1-37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附件六 长兴乾肇的历史沿革

       1.设立

    长兴乾肇于 2016 年 2 月 4 日由何岷珉、高珊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名称为
“长兴乾肇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为长兴县小浦镇志鑫综
合大楼 207 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何岷珉,出资额为人民币 1 万元,经营范围为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投资咨询,文化创意策划。

       长兴乾肇设立时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何岷珉                普通合伙人             0.01                    1

           高珊                 有限合伙人             0.99                   99

                         合计                           1                     100


       2.2016 年 12 月,增加出资总额

    2016 年 12 月 20 日,长兴乾肇全体合伙人签署变更决定书,同意吸收施剑
敏、宋玉珍等 26 自然人为新合伙人。

    全体合伙人已签署《长兴乾肇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并确认各合伙人持有的合伙份额。

       本次变更完成后,长兴乾肇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何岷珉             普通合伙人                     0.0100              0.0005
  2           施剑敏             有限合伙人                   167.0000              7.8327
  3           符桢妮             有限合伙人                    10.4000              0.4878
  4           宋玉珍             有限合伙人                    12.5000              0.5863
  5               王敏           有限合伙人                     5.4375              0.2550
  6               仇祯           有限合伙人                    53.1375              2.4923
  7           武则红             有限合伙人                    30.0000              1.4071
  8           陈晓理             有限合伙人                   171.3000              8.0344
  9           邱秀玲             有限合伙人                    74.4375              3.4913
 10               褚夏           有限合伙人                    20.0000              0.9380


                                        3-3-1-38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1             司译云              有限合伙人                  45.3625             2.1276
 12             罗晓霞              有限合伙人                  91.3875             4.2863
 13             董黎旻              有限合伙人                  25.6875             1.2048
 14             王新芳              有限合伙人                  10.0000             0.4690
 15              刘云               有限合伙人                  18.1375             0.8507
 16             姚春阳              有限合伙人                  10.4000             0.4878
 17              张梅               有限合伙人                  20.0000             0.9380
 18             吕平元              有限合伙人                  12.5000             0.5863
 19             王俊义              有限合伙人                  68.5125             3.2134
 20             郝爱群              有限合伙人                  40.0000             1.8761
 21              高珊               有限合伙人                 113.4900             5.3229
 22             顾丽琴              有限合伙人                  21.0000             0.9849
 23              张瑛               有限合伙人                  27.5625             1.2927
 24             庞大娣              有限合伙人                  20.0000             0.9380
 25             仝静超              有限合伙人                  19.5375             0.9164
 26             姜庆娟              有限合伙人                   8.2875             0.3887
 27             樊沈燕              有限合伙人                  36.0000             1.6885
 28             刘婧静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            46.9023
                         合计                                 2,132.0875          100.0000


       随后,长兴乾肇就本次变更的相关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2017 年 3 月,出资份额转让

    2017 年 3 月 1 日,长兴乾肇全体合伙人签署变更决定书,同意姜庆娟将其
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给新合伙人贾波。该等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的出资额      转让的出资比例     协议转让价
       转让方              受让方
                                            (万元)            (%)          (万元)
       姜庆娟               贾波                  8.2875                0.39         8.287


    全体合伙人已签署《长兴乾肇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并确认各合伙人持有的合伙份额。

       本次变更完成后,长兴乾肇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3-3-1-38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何岷珉          普通合伙人                   0.0100             0.0005
  2          施剑敏          有限合伙人                 167.0000             7.8327
  3          符桢妮          有限合伙人                  10.4000             0.4878
  4          宋玉珍          有限合伙人                  12.5000             0.5863
  5            王敏          有限合伙人                   5.4375             0.2550
  6            仇祯          有限合伙人                  53.1375             2.4923
  7          武则红          有限合伙人                  30.0000             1.4071
  8          陈晓理          有限合伙人                 171.3000             8.0344
  9          邱秀玲          有限合伙人                  74.4375             3.4913
 10            褚夏          有限合伙人                  20.0000             0.9380
 11          司译云          有限合伙人                  45.3625             2.1276
 12          罗晓霞          有限合伙人                  91.3875             4.2863
 13          董黎旻          有限合伙人                  25.6875             1.2048
 14          王新芳          有限合伙人                  10.0000             0.4690
 15            刘云          有限合伙人                  18.1375             0.8507
 16          姚春阳          有限合伙人                  10.4000             0.4878
 17            张梅          有限合伙人                  20.0000             0.9380
 18          吕平元          有限合伙人                  12.5000             0.5863
 19          王俊义          有限合伙人                  68.5125             3.2134
 20          郝爱群          有限合伙人                  40.0000             1.8761
 21            高珊          有限合伙人                 113.4900             5.3229
 22          顾丽琴          有限合伙人                  21.0000             0.9849
 23            张瑛          有限合伙人                  27.5625             1.2927
 24          庞大娣          有限合伙人                  20.0000             0.9380
 25          仝静超          有限合伙人                  19.5375             0.9164
 26            贾波          有限合伙人                   8.2875             0.3887
 27          樊沈燕          有限合伙人                  36.0000             1.6885
 28          刘婧静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            46.9023
                      合计                             2,132.0875          100.0000


       随后,长兴乾肇就本次变更的相关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2018 年 2 月,出资份额转让


                                    3-3-1-38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18 年 1 月 21 日,长兴乾肇全体合伙人签署变更决定书,同意刘婧静将其
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给贾波,同意张瑛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给贾
波。该等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的出资额      转让的出资比例       协议转让价
       转让方               受让方
                                             (万元)            (%)            (万元)
        张瑛                 贾波                  27.5625               1.2927       27.5625
       刘婧静                贾波                 500.0000           23.4512         500.0000


    全体合伙人已签署《长兴乾肇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并确认各合伙人持有的合伙份额。

       本次变更完成后,长兴乾肇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何岷珉              普通合伙人                   0.0100               0.0005
  2              施剑敏              有限合伙人                 167.0000               7.8327
  3              符桢妮              有限合伙人                  10.4000               0.4878
  4              宋玉珍              有限合伙人                  12.5000               0.5863
  5               王敏               有限合伙人                   5.4375               0.2550
  6               仇祯               有限合伙人                  53.1375               2.4923
  7              武则红              有限合伙人                  30.0000               1.4071
  8              陈晓理              有限合伙人                 171.3000               8.0344
  9              邱秀玲              有限合伙人                  74.4375               3.4913
 10               褚夏               有限合伙人                  20.0000               0.9380
 11              司译云              有限合伙人                  45.3625               2.1276
 12              罗晓霞              有限合伙人                  91.3875               4.2863
 13              董黎旻              有限合伙人                  25.6875               1.2048
 14              王新芳              有限合伙人                  10.0000               0.4690
 15               刘云               有限合伙人                  18.1375               0.8507
 16              姚春阳              有限合伙人                  10.4000               0.4878
 17               张梅               有限合伙人                  20.0000               0.9380
 18              吕平元              有限合伙人                  12.5000               0.5863
 19              王俊义              有限合伙人                  68.5125               3.2134
 20              郝爱群              有限合伙人                  40.0000               1.8761
 21               高珊               有限合伙人                 113.4900               5.3229


                                            3-3-1-38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22              顾丽琴              有限合伙人                  21.0000             0.9849
 23              庞大娣              有限合伙人                  20.0000             0.9380
 24              仝静超              有限合伙人                  19.5375             0.9164
 25              樊沈燕              有限合伙人                  36.0000             1.6885
 26              刘婧静              有限合伙人                 500.0000            23.4512
 27               贾波               有限合伙人                 535.8500            25.1326
                          合计                                 2,132.0875          100.0000


       随后,长兴乾肇就本次变更的相关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2018 年 10 月,出资份额转让

    2018 年 10 月 9 日,长兴乾肇全体合伙人签署变更决定书,同意王敏将其持
有的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给贾波,同意符桢妮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给贾
波。该等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的出资额      转让的出资比例     协议转让价
       转让方               受让方
                                             (万元)            (%)          (万元)
        王敏                 贾波                  5.4375                0.26        5.4375
       符桢妮                贾波                 10.4000                0.49       10.4000


    全体合伙人已签署《长兴乾肇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并确认各合伙人持有的合伙份额。

       本次变更完成后,长兴乾肇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何岷珉              普通合伙人                   0.0100             0.0005
  2              施剑敏              有限合伙人                 167.0000             7.8327
  3              宋玉珍              有限合伙人                  12.5000             0.5863
  4               仇祯               有限合伙人                  53.1375             2.4923
  5              武则红              有限合伙人                  30.0000             1.4071
  6              陈晓理              有限合伙人                 171.3000             8.0344
  7              邱秀玲              有限合伙人                  74.4375             3.4913
  8               褚夏               有限合伙人                  20.0000             0.9380



                                            3-3-1-38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9          司译云          有限合伙人                  45.3625             2.1276
 10          罗晓霞          有限合伙人                  91.3875             4.2863
 11          董黎旻          有限合伙人                  25.6875             1.2048
 12          王新芳          有限合伙人                  10.0000             0.4690
 13            刘云          有限合伙人                  18.1375             0.8507
 14          姚春阳          有限合伙人                  10.4000             0.4878
 15            张梅          有限合伙人                  20.0000             0.9380
 16          吕平元          有限合伙人                  12.5000             0.5863
 17          王俊义          有限合伙人                  68.5125             3.2134
 18          郝爱群          有限合伙人                  40.0000             1.8761
 19            高珊          有限合伙人                 113.4900             5.3229
 20          顾丽琴          有限合伙人                  21.0000             0.9849
 21          庞大娣          有限合伙人                  20.0000             0.9380
 22          仝静超          有限合伙人                  19.5375             0.9164
 23          樊沈燕          有限合伙人                  36.0000             1.6885
 24          刘婧静          有限合伙人                 500.0000            23.4512
 25            贾波          有限合伙人                 551.6875            25.8755
                      合计                             2,132.0875          100.0000


       随后,长兴乾肇就本次变更的相关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3-1-38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附件七 西藏乾重的历史沿革

     1.设立

    西藏乾重于 2017 年 4 月 12 日由陈红、杜颖喆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名称为
“西藏乾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
庆区日月湖小区北门斜对面 179 号附 2-二楼 805 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杜颖喆,
出资额为人民币 100 万元,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服务,商务信息服务,市场营销
策划,文化创意策划(除金融、证券、期货、保险等前置许可项目)。

     西藏乾重设立时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杜颖喆               普通合伙人                        0.01                   0.01

          陈红                有限合伙人                       99.99                 99.99

                     合计                                     100.00                100.00


     2.2017 年 8 月,出资份额转让

    2017 年 8 月 31 日,西藏乾重全体合伙人签署变更决议书,同意陈红将其持
有的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给新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点创世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同意杜颖喆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给新合伙人杭州华点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的价格系依据阳光产险于 2017 年 5 月对发行人的增资
价格确定,即 76 元/注册资本。该等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的出资额         转让的出资比例      协议转让价
     转让方              受让方
                                        (万元)               (%)           (万元)
                   宁波梅山保税港
                   区华点创世股权
      陈红                                         99.99               99.99   1,934.00658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杭州华点投资管
     杜颖喆                                         0.01                0.01       0.19342
                     理有限公司


    全体合伙人已签署《西藏乾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确认各
合伙人持有的合伙份额。

     本次变更完成后,西藏乾重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3-3-1-38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杭州华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0.01              0.01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点创世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有限合伙人                 99.99             99.99
          伙)

                         合计                             100.00            100.00


     随后,西藏乾重就本次变更的相关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3-1-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