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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必集团: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2021-04-20  

                        证券代码:300947           证券简称:德必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4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
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营业
收入 833,365,723.18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8,399,132.22 元,公司
可供分配利润为 159,199,183.31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22,617,870.23
元,资本公积金余额 824,917,824.56 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自身
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
提下,公司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以截至本披露
日的公司总股本 53,895,99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股利 10 元
(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3,895,999 元,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转增 26,947,999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80,843,998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
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拟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对于利
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以及
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利润水平、资金需求、
未来发展潜力及股本规模,注重股东回报,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预案,并且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
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
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决议;
    2、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