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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必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30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或变相损害广大投资
者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违规担保,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
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朱俊、金德环、杨建强、曾繁文、张优悠
                                                         2021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