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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必集团: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2-02-11  

                        证券代码:300947            证券简称:德必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1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长兴乾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池州中
安招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长兴乾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兴乾悦”)和池州中安招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中安招商”)分别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通知》。
     1、长兴乾悦持有公司股份 6,044,32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7.48%,计划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08,439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
     2、中安招商持有公司股份 4,499,99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57%,计划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616,88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2.00%。
     上述减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若计划
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上述股
份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长兴乾悦              6,044,328            7.48%
 2            中安招商              4,499,998            5.5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该等股
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三)减持数量和比例:
                                                    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
序号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股本比例
 1        长兴乾悦                808,439                     1.00%
 2        中安招商               1,616,880                    2.00%
     注: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上
述股份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四)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2
年 3 月 7 日至 2022 年 9 月 6 日期间,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五)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六)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七)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存在通过长兴乾悦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
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不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持股份额。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长兴乾悦和中安招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的承诺如下:
     1、锁定股份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1)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
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
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
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若本企业在公司上市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则本单位将在减持公司
股票时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4)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如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
股票减持存在新增规则和要求的,本企业将同时遵守该等规则和要求。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长兴乾悦和中安招商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本次减持计划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长兴乾悦、中安招商将根据市场情
况、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 施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长兴乾悦、中安招商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