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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必集团: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6-25  

                        证券代码:300947         证券简称:德必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7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现有总股本 80,843,998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9 股,共计转增 72,759,598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53,603,596 股。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将以实施分
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不变的原则
对转增股本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自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
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
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0,843,998 股为基
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9.000000 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 80,843,998 股,实施后总股本增至
153,603,596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7
月 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2 年 7 月 1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2 年 7 月 1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减(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35,916,820    44.43%    32,325,138     68,241,958     44.43%


二、无限售流通股     44,927,178    55.57%    40,434,460     85,361,638     55.57%

其中:人民币普通
                     44,927,178    55.57%    40,434,460     85,361,638     55.57%
股

三、股份总数         80,843,998   100.00%    72,759,598    153,603,596    100.00%

  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53,603,596 股摊薄计算,2021 年年
度 , 每 股 净 收 益 为 0.6788 元 ( 2021 年 度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04,266,075.15 元除以本次变动后的总股本 153,603,596 股)。
    2、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
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减持价格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完成后,对减持底价做相应调整。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安化路 492 号德必易园 A 座 8 楼证券与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丁可可
    咨询电话:021-60701389
    传真电话:021-32508753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