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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必集团: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2-09-07  

                        证券代码:300947         证券简称:德必集团           公告编号:2022-060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公告
     公司股东长兴乾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池州中安招商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持有
公司股份 6,044,32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7.48%)的股东长兴乾悦企业管理
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兴乾悦”)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08,439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持有公司股
份 4,499,99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57%)的股东池州中安招商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安招商”)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 1,616,88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该减持计划自上
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2 年 3 月 7 日至 2022 年 9
月 6 日)进行。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
份变动事项,则对上述股份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于 2022 年 7 月 1 日实施完毕,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80,843,998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9 股,公司总股本由 80,843,998 股增至 153,603,596 股;权益分派实施前,
长兴乾悦在本次减持计划中已减持 510,000 股,中安招商在本次减持计划中已
减持 697,950 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长兴乾悦在本次减持计划中剩余可减
持股份数相应调整为不超过 567,034 股,中安招商在本次减持计划中剩余可减
           持股份数相应调整为不超过 1,745,967 股。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长兴乾悦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完成及下期
           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获悉其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同时知悉其下期减持计划;
           股东中安招商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完成的告知函》,获悉其减持计划
           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
           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实施情况
               (一)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该等
           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二)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时对应      占公司当时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的总股本       总股本的比
                                               (元/股)     (股)
                                                                           (股)            例

           集中竞价    2022/3/7-2022/4/25           30.35     510,000    80,843,998           0.63%
长兴乾悦
             交易      2022/7/1-2022/9/6            14.82     405,620   153,603,596           0.26%
                         合计:                               915,620                -        0.89%
                       2022/3/7-2022/3/31           28.93     121,850    80,843,998           0.15%
                       2022/4/1-2022/4/30           30.68     252,650    80,843,998           0.31%
                       2022/5/1-2022/5/31           34.48      83,300    80,843,998           0.10%
           集中竞价
中安招商               2022/6/1-2022/6/30           31.22     240,150    80,843,998           0.30%
             交易
                       2022/7/1-2022/7/31           15.43     355,735   153,603,596           0.23%
                       2022/8/1-2022/8/31           14.48      43,000   153,603,596           0.03%
                       2022/9/1-2022/9/6            14.67      43,000   153,603,596           0.03%
                         合计:                             1,139,685                -        1.15%
               注:本公告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的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中安招商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出具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安招商持有公司股份 4,042,198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4.9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
           露后,中安招商自 2022 年 6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40,15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30%。中安招商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9 月 6 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41,735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9%。
               (三)股东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6,044,328             7.48%      10,109,603            6.58%
长兴乾悦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044,328             7.48%      10,109,603            6.5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4,499,998             5.57%       6,782,156            4.42%
中安招商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499,998             5.57%       6,782,156            4.4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前的总
           股本 80,843,998 股计算;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实施后的总股本 153,603,596 股计算。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在减持计划期间,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
       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未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
       诺。
              2、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上述股东此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二、股东后续减持计划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长兴乾悦              10,109,603                   6.5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该等股份
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
                                                      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序号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比例
 1           长兴乾悦            3,072,071                         2%
       注: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
上述股份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2 年 9
月 30 日至 2023 年 3 月 29 日期间,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存在通过长兴乾悦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
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不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持股份额。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1、长兴乾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的承诺如下:
       (1)锁定股份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① 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
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
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② 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
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③ 若本企业在公司上市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则本单位将在减持公司股
票时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④ 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如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股
票减持存在新增规则和要求的,本企业将同时遵守该等规则和要求。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长兴乾悦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计划未
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长兴乾悦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
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长兴乾悦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完成及下期减持计划的告知
函》;
    2、中安招商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