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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必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5  

                        证券代码:300947           证券简称:德必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8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
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
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关于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
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
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指企业,下同)分类为权益工
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
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
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的具体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
35 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
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解释发布前企业的财务报表未按照上
述规定列报的,应当按照本解释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关
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相关规定,解释发布前企业的财务报表未按照上述规定列报
的,企业应当进行调整,将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2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
关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采用该项会计政策变更未对报表项
目产生影响。
    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
31 号)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
计处理”相关规定,解释发布前企业的财务报表未按照上述规定列报的,应当按
照本解释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
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解释发布前企业
的财务报表未按照上述规定列报的,企业应当进行调整,将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2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采用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未对报表项目产生影响。关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
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已
提前执行。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
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
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