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公司或本人作为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控 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已仔细阅读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全文,确认招股说明书中与本公司或本人相关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或本人不存在指使发行人违反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指使发行人披露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信息的情形。 特此确认。 (以下无正文) 7-4-4-1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 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之签署页) 控股股东盖章: 青岛冠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签名: 李春林 许剑平 年 月 日 7-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