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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冠中生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3-0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本保荐机构”)

作为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冠中生态”)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冠中生态拟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2号)同意注册,
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340,000股,每股面值1元,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00元,募集资金总额303,420,000.00元,扣除发

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45,677,642.4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257,742,357.55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
年2月22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1)第03000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
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按下列项目轻重缓急顺序实施: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备案项目     环评备案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投资额      净额       代码           号
     生态修复产                                     2019-37021    20193702
1    品生产基地   28,448.20   28,448.20   10,242.00 2-77-03-00    12000016
     项目                                              0001           34
     补充工程项
2                 17,000.00   17,000.00   15,532.24   不适用       不适用
     目营运资金
       合计       45,448.20   45,448.20   25,774.24                   -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45,448.20万元,本次公开发
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774.24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
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资金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
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

    3、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
 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
 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前提下,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
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及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

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
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
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

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
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
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将
募集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

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
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

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

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是在确

保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
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

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
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4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
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

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俞 乐                   黎慧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