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中生态: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21-04-27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青
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
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
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
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
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经
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
三、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调整独立董事薪酬
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
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1、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不存在为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
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的要求,
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
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朱清滨 李旭修 徐金光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