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冠中生态”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 对冠中生态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进行了核查,并出具如下核 查意见: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2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340,000 股,并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70,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 司 总 股 本 为 93,340,000 股 , 其 中 有 流 通 限 制 或 限 售 安 排 的 股 票 数 量 为 71,207,899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6.2887%;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 票数量为 22,132,101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13%。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实施完成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 2021 年 6 月 3 日为股权登记日,以总股本 93,34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93,340,000 股增至 1 140,010,000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106,811,848 股,占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为 76.2887% ; 无 流 通 限 制 及 限 售 安 排 的 股 票 数 量 为 33,198,152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13%。 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 量为 1,811,848 股,占总股本的 1.2941%。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 售后,公司总股本为 140,010,000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 为 105,000,000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74.9946%;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 数量为 35,010,000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54%。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解除限售 股东人数共计 11 名,股份数量为 34,65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4.7482%, 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深创投”)、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中小企业基金”)、 于庆周、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国信”)、霍尔果斯尚达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达投资”)、青岛巨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巨峰创投”)、淄博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 创新”)、潍坊市创新创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创新”)、青岛创 信海洋经济创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创信”)、海宁久 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久赢”)、周连强,共计 11 名。 (二)承诺情况 上述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相关承诺内容如下: 1、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股东深创投、中小企业基金、于庆周、青岛国信、尚达投资、巨峰创 投、淄博创新、潍坊创新、青岛创信、海宁久赢、周连强分别承诺:“自冠中 2 生态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次发行前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已持有的冠中生态的股份,也不由冠中生态回购 该部分股份。如违反该承诺给冠中生态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企业 /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于庆周、深创投、中小企业基金承诺: “(1)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在锁定期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已做出的其他承 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公司 股份。 (2)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 持公司股份应符合以下条件: 1)减持方式: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协议转让方式等; 2)减持公告:在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持有冠中生态股份达到或超过 5%的 期间内,本公司/本企业/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前 15 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的,将提前 3 个交易日公告 减持计划,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减持的相关承诺,且在前述 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份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公司/本企业/本 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如违反该承诺给冠中生态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愿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三)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无后 续追加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 存在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4,65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4.7482%;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2月25日(星期五); 3、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为11户; 4、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有限售股份总数(股)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备注 1 于庆周 6,750,000 6,750,000 2 深创投 5,739,750 5,739,750 3 中小企业基金 5,520,750 5,520,750 4 青岛国信 4,104,000 4,104,000 5 淄博创新 2,760,375 2,760,375 6 潍坊创新 2,760,375 2,760,375 7 青岛创信 1,839,750 1,839,750 8 尚达投资 1,837,500 1,837,500 9 巨峰创投 1,500,000 1,500,000 10 海宁久赢 919,500 919,500 11 周连强 918,000 918,000 合计 34,650,000 34,650,000 注: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 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四、股本结构变动表 4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05,000,000 74.9946 - 34,650,000.00 70,350,000 50.2464 首发前限售股 105,000,000 74.9946 - 34,650,000.00 70,350,000 50.246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5,010,000 25.0054 34,650,000.00 - 69,660,000 49.7536 三、总股本 140,010,000 100.0000 - - 140,010,000 100.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履行了相应 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公司 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5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俞 乐 黎慧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17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