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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冠中生态: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2-02-22  

                        证券代码:300948      证券简称:冠中生态       公告编号:2022-009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冠中生态”)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该部分股

份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4,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7482%;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2月25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2号)同意注册,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340,000股,并于2021年2

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7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为93,34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71,207,899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6.2887%;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

排的股票数量为22,132,101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3.7113%。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1年6月4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21

年6月3日为股权登记日,以总股本93,34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3,340,000股增

至140,01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106,811,848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6.2887%;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

量为33,198,152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3.7113%。

    2021年8月2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

数量为1,811,848股,占总股本的1.2941%。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解除限售后,公司总股本为140,01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

的股票数量为105,000,0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74.9946%;无流通限制及

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35,010,0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54%。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解除

限售股东人数共计11名,股份数量为34,65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4.7482%,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深创投”)、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

小企业基金”)、于庆周、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

国信”)、霍尔果斯尚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达投资”)、

青岛巨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峰创投”)、淄博创新资

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创新”)、潍坊市创新创业资本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创新”)、青岛创信海洋经济创业投资基金

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创信”)、海宁久赢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海宁久赢”)、周连强,共计11名。

    (二)承诺情况

    上述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相关承诺内容如下:

    1、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股东深创投、中小企业基金、于庆周、青岛国信、尚达投资、巨

峰创投、淄博创新、潍坊创新、青岛创信、海宁久赢、周连强分别承诺:

“自冠中生态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已持有的冠中生态的股份,也

不由冠中生态回购该部分股份。如违反该承诺给冠中生态或相关各方造成

损失的,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于庆周、深创投、中小企业基金承诺:

    “(1)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在锁定期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已做

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

否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2)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

年内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以下条件:

    1)减持方式: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

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2)减持公告:在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持有冠中生态股份达到或超过

5%的期间内,本公司/本企业/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

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的,将提前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3)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减持的相关承诺,且在

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如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份转让、减持另有要求

的,则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如违反该承诺给冠中生态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企业/

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无后续追加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也不存在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4,65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4.7482%;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2月25日(星期五);

    3、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为11户;

    4、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有限售股份总数(股)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备注

   1    于庆周                     6,750,000               6,750,000
   2    深创投                     5,739,750               5,739,750
   3    中小企业基金               5,520,750               5,520,750
   4    青岛国信                   4,104,000               4,104,000
   5    淄博创新                   2,760,375               2,760,375
   6    潍坊创新                   2,760,375               2,760,375
   7    青岛创信                   1,839,750               1,839,750
   8    尚达投资                   1,837,500               1,837,500
   9    巨峰创投                   1,500,000               1,500,000
  10    海宁久赢                     919,500                 919,500
                 11     周连强                               918,000                    918,000
                          合计                             34,650,000                34,650,000

                 注: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本次解除限
             售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四、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05,000,000         74.9946         -         34,650,000.00       70,350,000         50.2464

  首发前限售股            105,000,000         74.9946         -         34,650,000.00       70,350,000         50.246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5,010,000         25.0054   34,650,000.00          -            69,660,000         49.7536

三、总股本                140,010,000     100.0000            -                -           140,010,000     100.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履行了

             相应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13号—保

             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