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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冠中生态: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展二鹏)2022-04-26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展二鹏)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本人(展二鹏)于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担任青岛冠中生态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

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

积极出席公司2021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

性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述职如

下:


       一、2021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

理建议,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1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召开董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事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6          1        1        0         0         否


     2021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3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召开股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东大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3          1        0        0         0         否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没有缺席和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

会的情况;应出席股东大会1次,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请假而未出席。

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其他董事和管理层保

持了充分沟通,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2021年本人任职独立董事

期间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

投了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2021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如下:


    2021年3月4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

事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和关于提名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各专门委员会中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审阅各专

门委员会提交的议案,对公司战略规划相关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认

真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标准和程序,审阅审计

机构出具的各项报告,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一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

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

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

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
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所作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

具体情况,对相关工作提出合理的意见与要求。报告期内,公司能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认

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了2021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及时和完整。


    2、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视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

通,关注公司经营和治理情况,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

见和建议,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促进公司稳健和规范的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

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

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加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

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
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

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一)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

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

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

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


    特此报告。


                                                        展二鹏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