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中生态: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2-04-26
证券代码:300948 证券简称:冠中生态 公告编号:2022-032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业务发展需
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2年度拟向关联方青岛和容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和容投资”)租赁土地及房屋,预计租金总额不超过6万元,2021
年度公司预计向和容投资租赁土地及房屋总金额不超过6万元,实际发生6
万元。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联董事李春林、许剑平、高军、由芳回避表决,关
联监事张志红回避表决,《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分别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和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
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董事长审批的关联交易,但董事长为
关联方的,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批。该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
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合同签订 截至披露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价 上年发
关联人 金额或预 日已发生
类别 内容 原则 生金额
计金额 金额
向关联人 依据市场价格
租赁土地
租赁土地 和容投资 经双方协商确 6 万元 2 万元 6 万元
及房屋
及房屋 定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实际 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
关联交 关联 关联交 预计 披露日期
发生 占同类业务 与预计金额
易类别 人 易内容 金额 及索引
金额 比例(%) 差异(%)
向关联
租赁土
人租赁 和容
地及房 6万元 6万元 100% 0 不适用
土地及 投资
屋
房屋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
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
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 不适用
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
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
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 不适用
适用)
二、 关联人介绍
1、关联人基本情况
关联人名称:青岛和容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7472063490
成立日期:2003年3月3日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翠岭路6号2号楼701户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许剑平
企业类别: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
得从事代客理财、融资担保、吸收存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21年年末总资产为5,465.57万元,净资产为
71.72万元,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0.00元,净利润为-26.51万元。以上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和容投资系公司控股股东青岛冠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李春林、许剑平为和容投资实际控制人,董事高军、
由芳分别持有和容投资5.4%的股权,监事张志红为和容投资监事且持有和
容投资1.89%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
条的规定,和容投资为公司关联法人。
3、关联人履约能力
和容投资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15年4月1日,公司与和容投资签订《房屋土地租赁合同》,期限
三年,于2018年4月1日,又续签《房屋土地租赁合同》,期限自2018年4
月1日起至2021年4月1日止,相关情况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公司
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
租赁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公司于2021年4月1日与关联
方和容投资继续签订《房屋土地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自2021年4月1日起
至2023年4月1日止,租赁土地及房屋用于公司车辆停放、原材料仓库及员
工宿舍,租金为每年六万元整。预计2022年度公司支付和容投资土地及房
屋租金总额不超过六万元。
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
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违反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众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的行为。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所需,是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上进行的,有利于公司
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
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关联人产
生依赖。
五、 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了解相关交
易的背景情况,认为该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司2022年度生产环节所
必需,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市场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本议案涉及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
阅后,认为此次土地及房屋租赁价格公允,该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和可行
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时,关联
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
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履行了
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6.《房屋土地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