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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冠中生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2-08-2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冠中生态
保荐代表人姓名:俞乐                        联系电话:021-68826801
保荐代表人姓名:黎慧明                      联系电话:021-6882680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是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查询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
                                                  0 次(拟于 2022 年下半年对公司进
(1)现场检查次数
                                                            行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1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1)培训次数                                           0
(2)培训日期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
3.“三会”运作                                无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
6.关联交易                                     无                -
7.对外担保                                     无                -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无                -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
                                               无                -
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
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             无                -
重大变化情况)




                                       2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自愿锁定、流通限制及          是                  -
减持价格的承诺
2.其他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
3.控股股东和其他主要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
                                                  是                  -
减持意向的相关承诺
4.公司、控股股东、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董事、
                                                  是                  -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
                                                  是                  -
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
为的购回和赔偿承诺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
                                                  是                  -
报的承诺
7.承诺主体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是                  -
的承诺
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
                                                  是                  -
承诺
9.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的专
                                                  是                  -
项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未变更
                           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85 号”《关于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决定》及整改情况。 (1)具体情况:2022 年 5 月 23 日,
                           深圳证监局对国金证券深圳分公司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   定书(2022)85 号”《关于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   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你分公司及所辖国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证券营业部存在合规人员兼
整改情况                   任运营负责人、营销人员管理不到位、客户账户异常交易
                           监测不充分等问题”,深圳证监局对国金证券深圳分公司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整改情况:该事
                           件发生后,国金证券深圳分公司已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
                           施,加强了深圳分公司及下辖营业部的合规管理,同时,

                                       3
                           对分公司合规人员的岗位职责进行了梳理明确,目前已按
                           照监管要求落实了员工营销行为监测、客户账户异常交易
                                         监测等方面的整改工作。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
司2022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俞 乐                    黎慧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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