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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冠中生态: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及未来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2022-09-22  

                        证券代码:300948      证券简称:冠中生态     公告编号:2022-056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及未来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潍坊市创新创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
信息一致。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冠中生态”)于

2022年3月1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0),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26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04%)

的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及其关联方

淄博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创新”)、潍坊市创新

创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创新”)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8,40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6.0000%)。

    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自2022年3月22日至2022年6月22日,

深创投及其关联方淄博创新、潍坊创新通过集合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

减持公司股份140.73万股,减持比例1.0051%。
     公司近日收到深创投及其关联方淄博创新、潍坊创新出具的《关于股

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在该期限内,

深创投及其关联方淄博创新、潍坊创新通过集合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

减持公司股份182.73万股,减持比例1.3051%。

     同时,公司收到深创投及其关联方淄博创新、潍坊创新出具的《股东

减持计划告知函》,深创投及其关联方淄博创新、潍坊创新再次计划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合计不超过8,40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6.0000%)。若在减

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深创投已于2022年2月26日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审核,符合

《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

订)》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

关规定,现将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及新的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数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
深创投   集合竞价 2022/3/24-2022/5/20      71,300    17.00-19.44   0.0509
           大宗交易 2022/5/20                 1,000,000          17.30     0.7142
           小计                               1,071,300                    0.7652
淄博创新 集合竞价 2022/3/24-2022/9/7            384,200    15.01-19.45     0.2744
潍坊创新 集合竞价 2022/3/24-2022/9/7            371,800    15.01-19.44     0.2655
                   合计                       1,827,300                    1.3051

   注:深创投及其关联方淄博创新、潍坊创新自公司上市以来的累计减持比例为1.3051%;上

表合计比例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资本公积

转增的股份。

   (三)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持有股份总数               5,739,750       4.10%   4,668,450        3.33%
深创投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739,750       4.10%   4,668,450        3.3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持有股份总数               2,760,375       1.97%   2,376,175        1.70%
淄博创新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760,375       1.97%   2,376,175        1.7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持有股份总数               2,760,375       1.97%   2,388,575        1.71%
潍坊创新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760,375       1.97%   2,388,575        1.7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             -              11,260,500        8.04%   9,433,200        6.74%

      注:上表合计比例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况

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已披

露的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

    3、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

作出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4、上述股东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未来减持股份计划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深创投           4,668,450           3.33%

         淄博创新          2,376,175           1.70%

         潍坊创新          2,388,575           1.71%

           合计            9,433,200           6.7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原因:经营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预计所减持股份合计将不超过8,400,600股,即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
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4、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

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公告披露

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
息事项,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深创投及其关联方淄博创新、潍坊创新在《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上市公告书》中相关承诺内容如下:


    1、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股东深创投、淄博创新、潍坊创新分别承诺:“自冠中生态的股

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

行前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已持有的冠中生态的股份,也不由冠中生态回购

该部分股份。如违反该承诺给冠中生态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公司/

本企业/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股东深创投承诺:


    “(1)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在锁定期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已做

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

否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2)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

年内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以下条件:


    1)减持方式: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

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2)减持公告:在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持有冠中生态股份达到或超过

5%的期间内,本公司/本企业/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

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的,将提前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3)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减持的相关承诺,且在

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如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份转让、减持另有要求

的,则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如违反该承诺给冠中生态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企业/

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截至公告披露日,股东深创投及其关联方淄博创新、潍坊创新严格履

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

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股东深创投及其关联方淄博创新、潍坊创新将根据市场情况、公

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在减持期间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

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

确定性。


    2、股东深创投及其关联方淄博创新、潍坊创新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股东深创投及其关联方淄博

创新、潍坊创新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规范后续减持行为。公司也将持续关注

相关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合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三、备查文件

    深创投及淄博创新、潍坊创新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

告知函》及《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