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中生态: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0-27
证券代码:300948 证券简称:冠中生态 公告编号:2022-058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书面、电话等方式向全
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李春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
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
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后,一致认为: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2022年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拟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对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
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及时、高效、公正地处理投资
者投诉事件,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关
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13]110号)、《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制定《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