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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冠中生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2-12-3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冠中生态
         保荐代表人姓名:俞乐                        联系电话:021-68826021
        保荐代表人姓名:黎慧明                       联系电话:021-68826021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黎慧明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2 年 1 月至 2022 年 12 月
               现场检查时间:2021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7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一)对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二)查看公司章程和
公司治理制度;(三)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相关会议文件;(四)现场查
看公司主要管理场所;(五)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者客观状况进行查阅、
复制、记录。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
                                                                   
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一)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二)取得
并审阅公司内部审计部的相关制度、工作计划等;(三)查阅公司制定的各项内控制度。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
                                                                   
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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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
                                                                
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
                                                                
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
                                                                
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
                                                                
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
                                                                
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一)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二)查看
上市公司的主要管理场所;(三)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一)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二)查看
上市公司的主要管理场所;(三)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
复制、记录。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占
                                                                
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
                                                                
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
                                                                          
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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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检查手段:(一)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二)取得
并查阅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明细;(三)审阅与募投项目相关的信息披露
文件。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               
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
                                                               
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一)查看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和行业研究报告;(二)对上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三)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进行访谈;(四)查
阅并收集 2022 年度新签合同,分析在手订单情况和预计经营业绩实现情况。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一)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二)对上
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进行访谈;(三)查看公司股东名册和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一)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二)查阅
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三)查看行业研究报告,关注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动态。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
                                                                         
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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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
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俞 乐                    黎慧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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