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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冠中生态: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4-28  

                        证券代码:300948      证券简称:冠中生态       公告编号:2023-019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

19日0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形式,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

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

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

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

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游云路6号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室。

    9、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
议召开十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
 4.00                                                      √
        算方案>的议案》

 5.00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8.00   《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9.00                                                      √
        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9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

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

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9:30至11:30,14:00至16:30;异地股

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5月18日16:30之前送达或传

真到公司。

    2、登记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游云路6号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405证券投资部,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

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

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

股票账户卡、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

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

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
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

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股票账户

卡。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 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资

料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

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方杰、田纳纳

       联系电话:0532-58820001

       传    真:0532-58820009

       电子邮箱:info@greensum.com.cn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游云路6号

       邮政编码:266100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0948,投票简称为“冠中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

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

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

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

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

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

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

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现场会议召

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

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

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

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投票。
   附件2: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青岛冠中

   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

   的表决权(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

   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

   (本人)承担。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
提案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
4.00                                                √
       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5.00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8.00 《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9.00                                             √
       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1.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自然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及有限合

   伙企业股东须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委托人股东账号:

        4.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及数量:

        5.受托人签名:

        6.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7.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委
   托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