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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冠中生态: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2023-04-28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鉴证报告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816




                关于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3)第 030034 号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中生态”)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的《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青岛冠中生态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冠中生态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
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
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
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
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第 1 页 共 2 页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2 号)同

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

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34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3.00 元,募

集资金总额 303,42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

45,677,642.4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7,742,357.55 元。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

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1)第 030004 号)。公司对募集资

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

       (二)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2021 年 2 月 22 日募集资金净额                      25,774.24
减:对募投项目的累计投入                            18,699.26
    其中:本报告期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1,005.28
    银行手续费                                           0.58
加: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444.11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7,518.51
其中:理财产品余额                                          0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7,518.5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经第三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1 年 2

月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青岛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技工业园支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进行专户管理。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

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
归还银行贷款(如 -                                                                    -       -          -        -
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 -                                                                    -       -          -        -
有)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0.00 45,448.20 25,774.24 1,005.28 18,699.26              -               0.00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
计划进度、预计收益
的 情 况 和 原 因 ( 含 1. 生态修复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尚在建设期,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是否 达到预计效 2.补充工程项目营运资金:该项目不涉及预计效益。
益” 选择“不适用”
的原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无重大变化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 期 投 入 及 置 换 情 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况                      486.85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青岛冠中生
                   态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21)第 030012 号)。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述置换事项已全部完成。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情 不适用
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 金 结 余 的 金 额 及 不适用
原因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金用途及去向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并赎回,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7,518.51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将
                        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无
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