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监事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本人作为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监事,确 认招股说明书中与其相关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指使发行人违反规 定披露信息,或者指使发行人披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信息的 情形。 (以下无正文) 7-4-5-1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监事对招股说明书的 确认意见》签署页) 全体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王士超 霍永芳 李 平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