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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硕科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1-03-10  

                        证券代码:300951           证券简称:博硕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3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9日召开公
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6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2021年2月23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8-2号),本次发行后,
公司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变更为8,000万元,公司总股本由6,000万股变更为
8,000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
市)”。
    二、关于修订《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际情况,现对《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名称变更为《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 第三条 公司于2021年2月2日经中国证券监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证

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监许可[2021]356号文同意注册,首次向社

币普通股【】万股,并于【】年【】月【】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并于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021年2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均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000万股,均为

普通股。                                普通股。

第九十七条                              第九十七条

 ……                                       ……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

1/2。                                   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第一百一十一条                          第一百一十一条

 ……                                       ……

(三)关联交易事项                      (三)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30万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30万

元以上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由公 元以上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

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 助除外),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与

成交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 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

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

(提供担保除外),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以上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

……                                    除外),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

                                        (四)财务资助事项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

                                        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作出决议,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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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

                                        司除外。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一)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

                                        债率超过70%;

                                        (二)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

                                        内提供财务资助累计发生金额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规定

                                        的其他情形。

                                        ……

第一百九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司首次公开发 第一百九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生效并正式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施行。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及内容保持不变。
       三、关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上述变更办理
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
准。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
8-2号)。


        特此公告。



                                        3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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