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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硕科技: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新后)2021-03-10  

                        证券代码:300951          证券简称:博硕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0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2021年3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年3月5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
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士超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博硕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
融机构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类产品,有效期自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结构性存款、
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等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
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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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9,000.00万元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
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
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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