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硕科技: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04-09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
认真执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勤勉尽责开展各项治理工作,规范运作、科学决
策,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经营状况稳中有进,业绩喜人。现将董事会
2020 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2020 年是极其不寻常的一年:新冠疫情全球肆虐、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动荡、
中美贸易摩擦不断。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在董事会带领下,公司沿着既定
发展战略,紧紧围绕主业,采取多举措推进业务发展:不断提升客户服务能力,
与重点客户保持持续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积极开拓新的市场、新的客户;持续
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公司技术优势及核心竞争力;实施数字化、信息化改造,提
升精益管理水平、管理效率、产品良率。
上述措施的有效实施以及国家产业政策扶持、下游智能化产品更新换代需求
提升等因素共同推动公司报告期内业绩的较快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
入 68,640.22 万元,同比增长 35.9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6,398.01
万元,同比增长 43.86%,报告期末,资产总额达到 62,711.53 万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7,807.54 万元。
二、2020 年度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决策程序,做到科学决策;积极完善公司内控体系,
健全公司内控监督制度,保障公司合规经营、高效运作。
三、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对审议的
1
事项充分论证,审慎决策。2020 年,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严格
依照法定程序召开会议,对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董事会
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 届次 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0 年度财务预
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的议案》
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8、《关于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17、2018 及 2019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议案》
11、《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相关事宜的议案》
12、《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议
案》
1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处置
的议案》
2020 年 第一届董
14、《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 3 月 13 事会第四
15、《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
日 次会议
行性方案的议案》
16、《关于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17、《关于公司做出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及其约
束措施的议案》
18、《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
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1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
承诺的议案》
20、《关于制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深圳
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的议
案》
21、《关于制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22、《关于制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累积
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23、《关于制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
序号 时间 届次 审议议案
24、《关于制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关联
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25、《关于制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对外
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6、《关于制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对外
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7、《关于制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董事
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28、《关于制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29、《关于制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投资
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30、《关于制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
法>的议案》
31、《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
2020 年 第一届董
板上市的议案》
2 5 月 29 事会第五
2、《关于修订公司发行上市相关议案部分内容的议案》
日 次会议
3、《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一届董 1、《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2020 年
3 事会第六 2、《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8月7日
次会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潍坊市博硕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2020 年 第一届董
(暂定名称)的议案》
4 11 月 23 事会第七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日 次会议
3、《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决议执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提议并召集了 3 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2 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 届次 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0 年度财务预
算报告的议案》
2020 年 2019 年度 4、《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
4月3日 股东大会 5、《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的议案》
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8、《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议案》
3
序号 时间 届次 审议议案
9、《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相关事宜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议
案》
1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处置
的议案》
12、《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3、《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
行性方案的议案》
14、《关于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15、《关于公司做出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及其约
束措施的议案》
16、《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
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1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
承诺的议案》
18、《关于制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深圳
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的议
案》
19、《关于制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20、《关于制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累积
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21、《关于制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2、《关于制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关联
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23、《关于制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对外
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4、《关于制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对外
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020 年 2020 年第 1、《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
2 6 月 15 一次临时 板上市的议案》
日 股东大会 2、《关于修订公司发行上市相关议案部分内容的议案》
2020 年 2020 年第
3 12 月 9 二次临时 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日 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内容。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4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以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三
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具体运作情况
如下:
1、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
规定,召开了两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专项审计报告等,积
极保持与内审部门及外审机构的有效沟通,推动健全公司内控体系,对公司发展
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2、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
规定,召开了一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经营战略提出了合理的建议,积极与
董事会保持沟通,就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等有关事项
提供了专业的战略性意见。
3、报告期内,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提名、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召开了一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结
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审议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为激励公司管理
人员制定有效的绩效考核及薪酬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激励机制的执行情况,定
期向董事会汇报工作情况。
(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
独立、勤勉履职,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在涉及公司重大事项方面均提出
专业意见与建议,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的有关事项均按
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未提出过异议。
四、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重点
1、稳抓市场机遇,努力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公司董事会将着眼行业发展方
向,立足公司实际发展状况,加强公司研发能力建设,推动公司走向创新、发展、
可持续之路。
2、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认真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
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科学决策重大事项,做好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执行每
项股东大会决议。
5
3、切实做好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对外披
露公司相关信息,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增强公司管理的规范性与透明度。
4、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
通,积极聆听投资者的意见与建议,促进公司与投资者间的良性互动,以便于投
资者全面、准确地了解公司信息,为公司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实现公司价
值与股东权益最大化。
5、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更加科学高效地决策公司重大事项,保
障公司合规运营,增强公司综合实力,促进公司经营发展迈向新阶段、新征程!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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