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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硕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施君)2021-04-09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施君)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0
年度任职期间(以下简称“报告期”)积极参加相关会议,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及时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
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度本人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20 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2020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
严谨地审阅了各项议案,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
了 4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 4 次董事会,列席 3 次公司股东大
会。
       2020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大
                                                            是否连
应参加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委托出   缺席次            会列席
                                                            续两次
 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数               次数
                                                            未出席
   4             0           4                0      0        否       3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 2020 年度的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
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   发表独立意见以及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人审慎审议了
各项董事会议案,对以下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以及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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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20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对《关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
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
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议案》《关于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人对《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
    2020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对《关于聘请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予以确认
的议案》等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的意见。
    三、   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及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本公司董事
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勤勉尽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会
议,为公司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及确认关联交易等发表了相关意见。
    作为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于 2020 年度共参加了
一次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事项
进行审议,并形成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于 2020 年度共参加了两次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会议,对聘请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
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形成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   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基本
概况、主营业务、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相关事项的介绍,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
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公司
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
进展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有力支持。
    五、   在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审计中履职尽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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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公司 2020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过程中,本人与公司、外部机构保持了有
效地沟通,对重大会计事项进行了事前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现状并做出独立
判断,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及建议。
    六、   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0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本人
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谨慎客观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对董事会决议事项
发表客观且独立的意见,进一步提高公司科学决策水平,促进公司规范、高效运
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施君:_______
                                                       2021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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