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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硕科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3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会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
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勤勉尽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内控体系、财务状况以及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认真有效监督,充分发挥了监事会的作用。
现将监事会 2021 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
规定召开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2021 年,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          届次                                审议议案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1 年 3   第一届监事会第
  1                                   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月9日        四次会议
                                      3、《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0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1 年 4   第一届监事会第   5、《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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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8日        五次会议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监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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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11、《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2021 年 4   第一届监事会第
  3                                   1、《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月 23 日      六次会议

         2021 年 5   第一届监事会第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电子精密功能性器件研发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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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 19 日      七次会议       产建设项目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1 年 8   第一届监事会第
  5                                   2、《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月 25 日      八次会议
                                      告>的议案》

        2021 年 10   第一届监事会第
  6                                   1、《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月 26 日      九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
作情况、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及内部控制情
况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出席、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会议以及董事会会议,并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
内部控制和日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审查。公司董事会会严格按照《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了对外信息披露,没有发现公
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也没有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发生。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依法规范运作,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各项决
策能够落地执行;公司不断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执行内控制
度,降低潜在风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不存在违法违规、违反《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
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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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
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有效且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健全,能有效防范
各类经营风险,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资产流失状况;定
期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细致
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有规定,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况。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为控股
子公司深圳市磐锋精密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
公司整体利益,且被担保方已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清偿银行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公司担保主债权消灭,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担
保情况。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多方面的监督,认为公司已
建立健全内控体系且能够有效执行;监事会对《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
设及运行情况。
    (七)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和报备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建立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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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完善,并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登记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
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情况。
    (八)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检查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
查,未发现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违规的问题。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披露的
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未发生因信息披露而受到监管部门查处或要求整改的情形。
    三、公司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计划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并着重从以下三个
方面开展工作:
    1、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根据法律规定及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会议,
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
监督实效,增强监督的灵敏性。
     2、加强监督力度。对公司对外投资、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保证资金合规及高效地使用,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
尽责,积极提示经营管理风险,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的提高,切实保护中小股
东的权益。
    3、加强监事的内部学习。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业务水平和专业素
质。不断提升监督检查工作质量,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更好地配合、监督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工作,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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