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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硕科技: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2-05-11  

                        证券代码:300951           证券简称:博硕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8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6),公司定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星
期五)下午 14:30 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
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3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2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内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
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1
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路 26 号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监事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
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

                                     2
     (二)议案披露情况
     议案 1、议案 3 至议案 8 以及议案 10 至议案 13 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2 至议案 13 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已对议案 5 至议案 8、议案 10 至议案 12 发表独立意见,具体详
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及相关文件。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
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100                                          √
          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
  1.00                                         √
          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
  2.00                                         √
          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
  3.00                                         √
          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
  4.00                                         √
          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
  5.00                                         √
          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
  6.00                                         √
          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关于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方
 8.00                                          √
         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 2022 年度薪酬方
 9.00                                          √
         案的议案》
         《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
         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
 10.00                                         √
         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
         保的议案》
                                     3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
11.00                                         √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12.00                                         √
         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
13.00    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
         更登记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2 年 5 月 11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3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路 26 号深圳市博硕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有效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有
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
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以及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和受托人的
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效持股凭证(股东账户
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
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
效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委托人出具的《授
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及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邮件的方式登记(信封请注明“股
东大会”字样),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 3),以便登记
确认。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如果提供复印件的,法
人股东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须签字)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
员应携带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和《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 3)原件;
    (2)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以及传真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4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路 26 号深圳市博硕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2、联系人姓名:王琳
    3、电话号码:0755-84567276;
    4、传真号码:0755-89375356;
    5、电子邮箱:terry.wang@bsc-sz.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
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1 日




                                    5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程序如下:
    1、投票代码:350951     投票简称:博硕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3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
日)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
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
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6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
(星期五)召开的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
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100                                          √
          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
  1.00                                         √
          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
  2.00                                         √
          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
  3.00                                         √
          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
  4.00                                         √
          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
  5.00                                         √
          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
  6.00                                         √
          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关于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方
 8.00                                          √
           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 2022 年度薪酬方
 9.00                                          √
           案的议案》
           《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
           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
 10.00                                         √
           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
           保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
 11.00                                         √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12.00                                         √
           流动资金的议案》
                                      7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
13.00      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
           更登记的议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
上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
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
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备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8
附件 3: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名称(全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受托人姓名(如适用)

受托人身份证号(如适用)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备注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
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电子邮件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股东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