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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硕科技: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2022-07-05  

                        证券代码:300951          证券简称:博硕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1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4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
控股子公司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需要,拟与非关联自然人共同出资成立控股子公司,并授
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设立控股子公司的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
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伍刚,身份证号 500224************,男,住址为成都市。
    2、上述交易对手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对手方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市博硕精密电子有限公司(暂定名称);
    2、注册资本:2,000 万人民币;
    3、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4、股权结构:




                                    1
序号              股东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信息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1440300MA5DK1296K        60%

 2                   伍刚                   500224************        40%
       5、经营范围: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精密工装器具、精密组件的研发、生
产、加工及销售。塑料制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
业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
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智能基础
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
终端测试设备制造;终端测试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
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人工
智能硬件销售;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通用零部
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
制品销售;金属切削加工服务。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
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内贸易(不含
专营、专卖、专控商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上述各项内容均以相关主管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伍刚
       1、对外出资情况:
       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出资情况为:甲方认缴出资 1,200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60%,持有标的公司 60%股权;乙方认缴出资 800 万元,占注册资
本的 40%,持有标的公司 40%股权。双方出资时间以标的公司章程约定为准。
       2、标的公司治理结构
       (1)股东会
       股东会是标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标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甲乙双
方按照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数量行使表决权。
       (2)执行董事
       标的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1)名,执行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
首任执行董事由甲方提名人员担任。
                                        2
    (3)监事
    标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1)名,由股东会决议产生。
    (4)经营层
    标的公司设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各一(1)名,副总经理若干,负责标的公
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标的公司总经理以及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推荐,执行董事
决定。如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被解职或者离职,其继任者按照投资协议约定推荐
及决定。
    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及总经理等职权以《公司法》规定及标的公司章程
约定为准。
    3、争议解决
    任何因投资协议或投资协议的解释、违约、终止或有效性而产生的或与之有
关的争议,各方应首先力争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协议生效

    协议自甲乙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经甲方履行相应的法
定审议程序审议通过投资协议事项之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在成都市成立控股子公司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
展以及战略布局,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本次投资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尚需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及备案,存在一定不确
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3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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