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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辉安防:公司董事会有关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决议2021-02-19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
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参加的董事为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公
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咸华主持,审议了以下议案并
形成相关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需要,拟豁免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的要求。

    该议案获全体董事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
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按照创业板注册制平移衔接安排,公司拟根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新出台法律法规,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
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该议案获全体董事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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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的签字页)




出席会议董事签字:




         王咸华                 姚海霞                  王鹏




             张明               张武芬                  沈琴




         武进锋                 陈海泉                 俞书宏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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