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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辉安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2021-04-20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
             关于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1240号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进行鉴证。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贵公司的责任
    贵公司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
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按照《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
六章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鉴证报告 第 1 页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执
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
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
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
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
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六章募
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附件:《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鉴证报告 第 2 页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六章募集资
       金管理》等相关规定的编制要求,本公司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4 号《关于同意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232,000 股,发行
       价格为每股 11.7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
       民币 56,455,330.56 元(含税),可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368,183,709.44 元,加可抵
       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3,190,328.1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1,374,037.56 元。
       上述资金于 2021 年 3 月 5 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于 2021 年 3 月 5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0220 号《验资报告》。


二、   招股说明书承诺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并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
       资金投资额的议案》,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概況如下:

                      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万元)
       功能性安全防护手套自动化升级改扩建项目
                                                       14,166.29                    7,000.00
       超纤维新材料及功能性安全防护用品开发应
       用项目                                          43,325.60                   22,500.00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980.60                    1,500.00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9,300.00                    6,137.40
                        合计
                                                       72,772.49                   37,137.40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
       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投资项目的需要,资金缺口将通过公司自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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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9 年 3 月 21 日,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方案及可行性的议案》。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
       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预先投入金额

       功能性安全防护手套自动化升级改扩建项目                                70,000,000.00

       超纤维新材料及功能性安全防护用品开发应用项目                         116,215,358.28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97,691.76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                                          187,513,050.04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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