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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辉安防: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1-04-20  

                        证券代码:300952           证券简称:恒辉安防         公告编号:2021-018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
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咸华先生、姚海霞女士、王鹏先生、张明先生、梁中华先
生、丁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陈海泉
先生、武进锋先生、俞书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陈海
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一)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公司现任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海泉先生、武进锋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其已参加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第 119 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首次培
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
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独立董事的人数达到公司董事总数的 1/3,符
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四)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
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选
举,产生 6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为
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五)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第一届董事
会仍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
行董事职责。
    (六)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张武芬女士、非独立董事沈琴女士任期
届满后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张武芬女士、沈琴女士在担任董事期间
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9 日
附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1、王咸华先生,1972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EMBA
在读。1994 年至 2003 年任如东县新华水产育苗场总经理,2004 年至 2017 年任
恒辉(南通)安全防护用品有限公司(公司前身)执行董事、总经理,2008 年
至 2014 年任南通缔怡织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 年至 2018 年任江
苏恒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2004 年 4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
司董事长、总经理,恒劢安全防护用品(南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
翰辉安全防护用品有限公司监事,南通恒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
理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咸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 万股,通过南通
钥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11.00 万股,合计持有股份
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8.02%。王咸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系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现任董事姚海霞女士之配偶;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现
任董事王鹏先生之父亲;系南通钥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除上述情况外,王咸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咸华先生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所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
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姚海霞女士,1971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
学历。2004 年至 2008 年任恒辉(南通)安全防护用品有限公司(公司前身)财
务部职员,2008 年至 2017 年任恒辉(南通)安全防护用品有限公司(公司前身)
监事,2015 年至 2018 年任江苏恒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等,2009 年至 2020
年任恒辉(香港)安全防护用品有限公司董事。2004 年 6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
司董事,恒劢安全防护用品(南通)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海霞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000.00 万股,通过南
通钥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0.00 万股,合计持有股
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35.19%。姚海霞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现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咸华先生之配偶;系公司实际控
制人之一、现任董事王鹏先生之母亲。除上述情况外,姚海霞女士与其他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姚
海霞女士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王鹏先生,1995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2017 年至 2018 年任木檬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华通明
略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研究员等。2018 年 2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营销部
业务经理,上海翰辉安全防护用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 万股,占公司股
本总数的 13.80%。王鹏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现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咸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现任董事姚
海霞女士之子。除上述情况外,王鹏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鹏先生从未受到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张明先生,1973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6 年至 2008 年任哈金森工业橡胶制品 (苏州) 有限公司生产经理,2008 年至
2009 年任天纳克(苏州)减振系统有限公司生产经理,2009 年至 2017 年任恒辉
(南通)安全防护用品有限公司(公司前身)副总经理,2015 年至 2018 年任江
苏恒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2009 年 8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
总经理,恒劢安全防护用品(南通)有限公司董事,南通恒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监事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南通钥诚股权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5.00 万股,合计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
的 0.24%。张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明先生从未受到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梁中华先生,公司副总经理,1979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 年至 2014 年任博世汽车柴油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经理,2014 年至 2016 年任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亚太区项目采购经理,
2016 年至 2018 年任道佳(南通)汽车零配件有限公司生产运营经理等。2018
年 2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恒劢安全防护用品(南通)有限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中华先生通过南通钥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 31.00 万股,合计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21%。梁中华先
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梁中华先生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所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丁晓东先生,公司副总经理,1981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 年至 2012 年任南通延锋江森座椅有限公司生产高级主
管,2012 年至 2016 年任佛吉亚(盐城)汽车部件系统有限公司新项目启动经理,
2016 年至 2017 年任奥托立夫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生产经理等。2017 年 5 月加
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南通恒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晓东先生通过南通钥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 20.00 万股,合计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14%。丁晓东先
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丁晓东先生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所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1、陈海泉先生,1971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注册会计师。1992 年至 1993 年任国营南京新联机械厂会计核算,1993 年至
1997 年任如东县轻工业公司统计员,1997 年至 2005 年任如东东益税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副所长、所长,2006 年至 2014 年任南通爱德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所长等。2015 年至 2020 年任南通酬勤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
人,2016 年至今任南通涌泉财税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 年至今任南通正华
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部门主任,2017 年至今任江苏仁信税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海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武进锋先生,1975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
研究生学历,经济师、中国律师资格、美国纽约州律师资格。2000 年至 2010 年
历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亚太区法务经理、海外法务部常务副部长、法律专业委员
会主任,2010 年任通用电气医疗集团法律顾问,2011 年至 2016 年达芙妮国际控
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2016 年至 2017 年任阳光七星传媒集团法务
副总裁,2017 年任银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法务官、2018 年至 2019 年任
北京市中银(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等。2018 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至今任北京市浩天信和(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武进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俞书宏先生,1967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
究生学历,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授。1991 年至 1996 年任安徽
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工程师、研究室主任,1999 年至 2001 年任
日本东京工业大学研究员,2001 年至 2002 年任德国马普胶体与界面研究所研究
员,2002 年至 2007 年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副院长,2013
年至 2018 年任合肥工业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院长,2014 年至 2017 年任合肥常
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2002 年至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授,2018 年
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俞书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