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1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本保荐机构”)接受嘉亨家 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嘉亨家化”)的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以下简称“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出具上市保荐书。 本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创业板首发注册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 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2 上市保荐书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1、公司名称: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ahen Household Products Co.,Ltd. 2、法定代表人:曾本生 3、注册资本:7,560 万元 4、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5 年 7 月 15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8年5月30日 5、公司住所:泉州市鲤城区江南火炬工业区 邮政编码:362005 6、联系电话:0595-22463333 传 真:0595-22411203 7、互联网网址:www.jahenjh.com 电子信箱:xy@jahenjh.com 8、经营范围:生产化妆品、塑胶制品、工程塑料及塑料五金(不含电镀)、 包装用品、服装;橡胶或塑料用模具及其他用途的模具制造,橡胶或塑料用模具 和塑胶专业领域内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包装装潢印 刷品印刷;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但涉及前置许可,国家限定公司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日化产品 OEM/ODM 及塑料包装容器的研发设计、生产,具 备化妆品和家庭护理产品的研发、配制、灌装及塑料包装容器设计、制造的一体 化综合服务能力。公司以日化产品 OEM/ODM 与塑料包装业务协同发展为策略, 可为国内外知名日化企业提供日化产品及配套塑料包装的一站式服务。公司的主 要产品包括护肤类、洗护类、香水等化妆品,香皂、消毒液、洗手液、洗洁精等 家庭护理产品,以及配套的塑料包装容器。公司以稳定高效的生产能力、严格的 质量管控、快速迭代的技术研发,在行业内形成了较强的市场影响力,成为多个 3 上市保荐书 国内外知名日化品牌的核心供应商。 公司主要客户如强生、郁美净等,对供应商稳定生产能力和质量控制能力具 有较高的要求,公司通过严格的质量认证及考核成功融入其供应链体系,长期为 强生婴儿、郁美净等婴幼儿及儿童产品提供生产服务,充分体现了公司对产品安 全性、功效性、质量稳定性的有力管控。公司与国内外品牌客户建立了长期互利 共赢的合作关系,共同分享行业增长机遇,并多次获得客户授予的荣誉奖项,为 公司带来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品牌形象。公司多次被强生认定为“零缺陷项目合作 伙伴”,为“大宝 SOD 蜜新装上市”做出杰出贡献,系郁美净“最佳战略合作伙伴”、 上海家化“优秀供应商”、百雀羚“最佳合作伙伴”、壳牌“最优供应商”。 公司始终把技术研发作为发展的原动力,是行业内少数兼具日化产品及塑料 包装研发、设计能力的企业。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福建省科技型企业及福建省科技小巨人企业,拥有“福建省日化塑料包装容器企 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福建省工业设计中心”等研发创新平台,系中国包装联 合会常务理事单位。 公司在塑料包装外观设计、模具开发、注塑/吹塑/软管等各项生产工艺均积 累了丰富经验,多项设计获得“包豪斯奖”、“创意中国设计大奖”、全国艺术与设 计大展“学院派奖”、“金点概念设计奖”等;2017-2019 年,发行人塑料包装收入 占全国规模以上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企业合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19%、 0.28%和 0.28%,市场份额总体稳定,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在化妆品领域,公司 不断加大在配方研发及优化、生产工艺流程优化设计等方面的投入,已备案的化 妆品 900 余件,在 OEM 的基础上,不断提升 ODM 业务的比例,报告期内,公 司化妆品 ODM 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 17.45%、20.38%、32.19%和 16.12%。随着 塑料包装设计、化妆品配方迭代研发及各项工艺控制技术的不断提升,公司将积 极切入品牌商产品供应链的各个环节,垂直整合和优化设计制造与经营模式,实 现快速量产和更为高效的供应链管理。 (三)核心技术及研发水平 1、主要核心技术、技术来源 公司坚持自主研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构建研发体系,与产业链上下游互动: 与下游客户共同探讨产品需求和市场动向,研发注重消费者体验及产品功效与安 4 上市保荐书 全保障;与上游供应商保持技术交流,掌握行业发展动态,了解原料的研究新成 果及应用新方向,提高新品研发的前瞻性。 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均来源于公司长期持续性的研发投入,对于核心技术均拥 有自主知识产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 技术 核心技术 技术内容简介 号 应用领域 进行植物提取物、有机认证原料、生物工程制剂等功效物 质的作用效果筛选、最佳剂量的确定和不同活性成分的复 活性成分功效研 1 配协同增效研究。利用微囊包裹技术和活性成分传输技术, 日化产品 究及控制技术 将功效物质进行包裹,通过脂质体与皮肤的良好亲和性、 渗透性促进活性成分吸收,发挥护肤功效。 在配方设计中,研究应用微乳液技术、微胶囊技术、多重 2 体系稳定技术 日化产品 乳化体系技术、液晶体系技术等促进化妆品配方的稳定性。 安全、温和功效 基于对人体的皮肤代谢与排毒机理的研究,开发一系列安 3 日化产品 护肤技术 全温和的保湿、清洁、遮瑕等产品。 通过氨基酸表面活性剂、调理剂以及螯合剂的科学组合实 温和洗发露配方 4 现调理洗发露中不含或含少量防腐剂,开发温和无刺激的 日化产品 技术 洗发露。 1、在挤出吹塑成型中,利用压力将管状预制件挤压到工具 挤出吹塑成型 形状的内轮廓。采用这种技术制成的包装,一个典型特征 5 塑料包装瓶 (EBM) 就是瓶底接缝。 2、优点:款式多样(圆形、带角、带手柄),生产灵活。 1、对高质量标准的较小容器,在选定的位置采用一步注射 注射吹塑成型 吹塑成型工艺。在此过程中,先形成一个预制件,然后立 6 塑料包装瓶 (IBM) 即将其传递给模具并吹入产品模具。 2、优点:尺寸精度高,重量波动小,光洁度好。 1、在压力和冷却条件下,将可塑坯料注入模具。 7 注射成型(IM) 塑料包装盖 2、优点:可自由地选择瓶盖形状和表面。 软管工艺可以实现多层共挤复合,形成中间阻隔层,有效 完整规格软管包 保护内容物的安全性,防止内外渗透和氧化。公司具备完 8 塑料包装 装及工艺开发 整的生产工艺,设备、模具、质量控制和工艺标准配套齐 全,并兼顾产品个性化设计。 综合运用各种材料检测数据,通过不同位置的抗压、变形 控制,对材料、局面的各种理化性能、瓶体组织、力学性 高亮面富弹性吹 9 能、反弹性能数据进行分析,复原失效或缺陷发生的全过 塑料包装瓶 瓶配方研发 程,从而对材料和构件失效提供原因分析及进行寿命、安 全性评价等。 2、核心技术的先进性 公司主要客户为日化产品行业企业,公司的创新、创造、创意建立在实用且 以市场为导向的发明、配方以及深受客户和终端消费者认可的技术基础之上。公 司与国内外知名客户长期紧密合作,客户对公司生产技术和质量控制的高标准、 5 上市保荐书 高要求,促使公司不断加强研发投入,形成符合客户及行业要求的技术和质量标 准,以及完整的产品研发、制造、生产流程和质量控制体系,组建了经验丰富的 研发团队。 1、日化产品相关技术 公司日化产品业务以 OEM 模式为发展起点,以“质量优先于利润”的产品理 念,通过了强生等品牌商的严格认证。公司核心技术主要体现在配方、工艺的持 续研发,以及对产品安全性、功效性、质量稳定性的有力管控。 (1)配方和工艺 化妆品配方主要由数十种不同功效的原料混合配制而成,在研制配方时,有 多种类型的天然或化学成分可供选择,原料构成及配比的变动会导致化妆品功 效、物理、化学特性发生变动,导致产品气味、色泽、肤感的不同,从而满足客 户不同概念需求。化妆品生产工艺主要是利用乳化锅、灌装机等设备,通过加热、 乳化、搅拌等物理手段进行,工艺核心在于研发、生产人员对于投料时间、投料 剂量的掌控,以及对如乳化速度、搅拌速度、温度等生产设备参数的设定。 化妆品配方及工艺的技术积累无法一蹴而就,需要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通 过对行业上下游产业链的深刻了解,才能快速响应、满足客户产品需求。公司在 长期的日化产品生产过程中,持续保持与原料供应商的技术交流,并根据客户需 求,通过对上百种原料的作用效果筛选、最佳剂量的确定和不同活性成分的复配 协同增效研究,以及体系稳定技术、控制技术、工艺参数的积累,基于日化产品 制备原理、工艺优化、安全有效性研究、稳定性控制等多个方面构建完备的技术 体系。公司研发人员可根据客户对产品的外观、功效、安全需求,2-3 周内初步 确定配方。公司拥有膏霜乳液、护肤清洁、护发清洁、散粉、香水、花露水等多 种品类剂型产品的配方及生产工艺,形成公司的自有技术,并积极布局相关配方 及工艺的专利申请。公司丰富的实验数据、实践形成的工艺及方法,为公司配方 开发提供了科学、客观的研发手段。 日化产品需要根据市场、客户需求进行快速迭代研发,公司具备稳定的技术 研发能力和产品转化能力。OEM 模式下,公司可以将客户提供的配方快速转换 为适合发行人设备、环境、人员的工艺技术,15 天左右即可形成符合客户质量 要求的完整工艺及技术控制文件,完成试产准备,有效缩短客户的配方及工艺转 换周期。ODM 模式下,发行人拥有专业的实验室,配备了先进的研发设备、检 6 上市保荐书 测设备及分析设备,能够对产品各项微生物及理化指标进行精密分析检测;研发 人员具备长期的产品研发经验,熟悉主要化妆品原料的功效特性并与国际知名原 料商或其代理商密切沟通合作,及时获取最新的原料研究成果,专注于配方的功 效性、温和性、安全性、各种植物天然提取物及概念成分的应用。公司研发人员 可根据客户对产品的外观、功效、安全需求,2-3 周内初步确定配方、生产工艺 及完成试产,一般 3 个月左右可完成产品稳定性、兼容性、微生物及理化指标检 测、包装材料测试,满足客户快速迭代、快速生产的需求。 (2)质量控制体系 公司高度重视质量控制体系的建设,从来料检验、在线检验、成品检验,形 成源头管理、过程可控、质量稳定、结果高效的质量控制流程。公司已经获得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MPC 化妆品良好 操作规范认证及 ISO22716 化妆品良好生产规范认证。 在原料方面,公司严格筛选,主要采购行业内认可的国际知名品牌原料,包 括巴斯夫、陶氏、芬美意、赢创、帝斯曼、路博润、奇华顿等,从源头保证化妆 品的安全性。在生产方面,公司拥有先进的纯水处理系统、空调净化系统、10 万级化妆品洁净生产车间,从水源、空气、操作等各方面提供洁净安全的生产环 境。产品批量生产前,公司需经过 2-3 个月的实验室及小批量试验,对配方及工 艺参数进行不断论证,确保产品的安全和质量稳定性;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及成品 交付客户前,公司进行严格的微生物检测、理化检测,基于多年为知名品牌商提 供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管理、检测经验,确保量产产品质量长期稳定。 (3)ODM 业务占比不断提升 OEM 模式是公司日化产品业务稳定增长的基础,公司主要为国内外知名品 牌提供 OEM 服务。ODM 模式是公司现在及未来发展方向,是公司研发能力不 断提升的途径,也是公司研发实力的体现,在 ODM 研发领域公司坚持开放的视 野,选择符合市场需求、拥有技术门槛的产品作为研发目标。同时,OEM 工艺 研发过程也能够为 ODM 研发提供契机,两方面研发活动相辅相成,齐头并进。 报告期内,公司 ODM 模式的主要客户包括保利沃利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尚赫(天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天津气味悦泽化妆品有限公司及北京奕天世代 商贸有限公司等,报告期内,ODM 模式下公司化妆品分别实现收入 1,658.28 万 元、3,293.15 万元、7,375.48 万元和 2,191.31 万元,占化妆品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 上市保荐书 17.45%、20.38%、32.19%和 16.12%。 2、塑料包装相关技术 公司具备较为全面的吹塑、注塑、注吹以及软管等精密成型工艺,以及印刷、 贴标、烫金、丝印、热收缩等一体化服务能力,可为客户提供产品设计、模具开 发、生产工艺开发、产品质量检验和测试等体系化高质量的包装解决方案,并围 绕外观设计、模具开发、自动化辅助设备、工艺等形成了一系列专利。公司核心 技术的先进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较为全面的塑料包装生产工艺 公司通过长期的技术积累,建立了较为全面的吹塑、注塑、注吹以及软管等 精密成型技术体系,可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日化产品塑料包装解决方案。 一方面,公司的生产设备涵盖了注塑机、吹塑机、注吹成型设备、拉管及注 头机、丝印机等,能满足客户多品类塑料包装产品需求,生产技术储备涵盖了自 动上料、模具开发与成型设备匹配、成型参数设置、零部件产品自动传送、成型 产品自动分拣等技术环节,不断提高各个环节的生产效率、产品质量及成型精度; 另一方面,日化产品与塑料包装的搭配,需要考虑品牌的定位和整体风格,也需 要从技术上确保产品安全及实用,公司拥有较为完整的精密成型技术及较为全面 的质量检测仪器,并就注塑、吹塑、注吹、软管生产及印刷、烫金、贴标等装饰 工艺制订了较为完善的老化、高低温、翻折、测漏、测色等检测标准,可以根据 客户不同产品的主要使用环境、运输要求等,生产适合的塑料包装,增强了对客 户的一体化服务能力。 (2)产品设计 公司重点落在客户需求的技术可行性,可通过计算机模拟产品外观、尺寸、 性能是否符合工艺要求。公司针对塑料包装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数据,涵盖了产品 主要质量控制指标:使用韧性和工艺强度、仿形握力和开关力度、表面质感和触 感柔性等,通过系统化的抗压、变形、跌落、关键尺寸测量、相关模具加工精度 等生产工艺参数的稳定性测试和科学验证,大量的数据和比对分析为公司产品设 计奠定了科学的基础。 针对防伪防盗、轻量化、环保原料的使用等行业发展趋势,持续开发及推广 应用相关技术;结合品牌客户的主要消费群体、品牌形象等,在外观、造型方面 设计高度契合的包装产品。公司深度参与了“大宝SOD蜜”塑料包装设计,为其新 8 上市保荐书 装上市做出杰出贡献;为壳牌设计了采用独特切环防伪防盗结构的塑料包装瓶 盖,为其产品在国内的批量生产做出重要贡献。因多年与壳牌合作过程中优秀的 质量表现及在防伪防盗等方面的技术创新,发行人于2020年8月获得壳牌“最优供 应商奖”,公司是国内唯一一家获得此项荣誉的塑料包装盖品类供应商。 (3)模具开发 模具是塑料包装成型的核心,从设计图纸到产成品需通过匹配的模具生产实 现,同时模具具有非标准的工艺特点,公司经过多年经验和技术积累,建立了模 具开发流程及加工标准体系,形成热流道注塑进胶系统、多腔型模具、双色产品 共挤共注模具、高壁厚透明材料应用模具等核心技术。目前,公司向主要客户强 生、上海家化、郁美净、壳牌等销售的产品,对应的各类模具多由公司负责开发, 公司开发的模具具有较强的可靠性与稳定性,使用寿命一般可达到5年,大大提 高了产品质量稳定性和标准化水平。此外,公司一方面通过模具结构研发和设计, 根据产品需求量设计多腔型模具,并借助科学的模流分析,结合热流道成型技术, 可节约原材料20%-40%;另一方面,通过模具周边装备的精准配套,降低模具损 耗的同时,提质增效。 (4)自动化生产 公司塑料包装生产除部分环节需要人工检测外,自动化程度较高,包括自动 计量及混料、自动供料、模具视觉检测、自动理瓶传送及分拣装置等,公司积极 应用视频辅助和智能控制等生产手段,极大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标准化 的生产最大化满足客户的质量要求和交货计划。 公司在产品设计、模具开发、设备自动化的技术基础上,为诸多品牌商客户 开发了近千款塑料包装,有机结合外观设计、功能结构、实用性能,设计出仿厚 壁膏霜瓶、防伪防盗瓶盖、具有测量功能的翻盖式瓶盖、双腔合一的挤塑吹瓶等, 并实现大批量生产。公司主动与客户探讨再生塑料利用的解决方案,并积极投入 可循环使用环保型包装及生产工艺的持续性研发和应用。 日化产品包装具有更新换代快、规格品种多等特征,要求日化塑料包装企业 具备大规模的生产能力和快速的反应能力。公司是国内少数自身拥有产品设计能 力、精密模具开发技术的塑料包装企业,可进行高精度、长寿命的模具开发设计, 更快速响应不同客户的需求,持续不断的开发出新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为客户 开发新产品的平均周期从产品设计、模具开发、试样、生产验证,一般需要 3 个 9 上市保荐书 月时间,对于不需要重新开发模具的新产品,一般 15 天左右可完成产品生产验 证,实现批量生产。 3、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坚持不懈地对各项创新活动增加投入,不断提升配方研发及 工艺流程优化、塑料包装协同设计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分别投入研发费用 1,006.10 万元、1,441.73 万元、1,816.86 万元和 811.39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比例分别为 1.89%、2.01%、2.31%和 2.07%。 (四)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容诚所对发行人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 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0]361Z0374 号),公司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及 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20.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资产总额(万元) 75,060.62 69,709.98 63,913.42 51,596.2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万元) 47,534.50 43,545.00 36,854.61 32,558.2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7.05 14.97 23.31 19.41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营业收入(万元) 39,217.11 78,565.86 71,801.30 53,297.40 净利润(万元) 3,987.09 6,332.60 4,293.19 1,867.4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987.09 6,332.60 4,293.19 1,867.43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3,928.85 6,227.76 4,149.83 1,707.92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53 0.84 0.57 0.29 稀释每股收益(元) 0.53 0.84 0.57 0.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76 15.75 12.37 7.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8.21 16,813.56 4,044.56 5,823.46 (万元) 现金分红(万元) - -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7 2.31 2.01 1.89 (%)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0 上市保荐书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报告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 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列风险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 资者投资决策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1、经营风险 (1)市场需求波动的风险 化妆品消费量受居民收入变动的影响较大,公司业务和发展前景有赖于我国 宏观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化妆品零售市场规模的增长。若我国宏观经济增速减缓、 消费者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购买力下降,则可能影响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导致化妆 品市场需求的下滑,进而导致化妆品品牌商向公司采购的订单减少,会对公司的 经营成果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风险 近年来,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化妆品行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不断扩大的市场规模和不断向好的市场前景将吸引更多的企业加入,国内市场的 竞争将日趋激烈。除此之外,国际化妆品品牌纷纷扎根中国之后,其在国际上的 上游供应商也开始随之进入中国开拓市场,参与国内生产企业的竞争。因此,市 场环境的变化将可能使公司所面临的市场竞争加剧。如果公司不能在竞争中继续 处于优势地位,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影响。 (3)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为强生、上海家化、郁美净、贝泰妮、百雀羚、壳牌、益海嘉 里等国内外知名品牌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的收入占比 分别为 83.38%、77.44%、70.97%和 73.28%,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前 五名客户销售收入占比在 30.16%-57.29%,发行人客户集中度高于同行业可比上 市公司。如果主要客户因市场竞争加剧、经营不善、战略失误等内外原因导致其 市场份额缩减,或如果公司在产品配方、生产设备、质量控制、交货时间等方面 不能满足客户需求导致主要客户转向其他厂商,公司的业务收入会随之受到较大 影响。 (4)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受 2020 年 1 月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发行人复工时间推迟, 部分员工因管控要求无法按时到岗,部分上游及下游企业由于复工时间推迟,开 工率与往年同期相比较低,上述情况对公司采购及销售活动均产生了一定影响。 11 上市保荐书 目前疫情流行高峰已经过去,工业企业生产逐渐恢复正常,公司也已经全面复工, 生产经营已基本恢复正常。 如果疫情情况反复甚至影响加剧,导致公司及上下游企业停产停工,对公司 的采购和销售造成重大影响,则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5)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采购占比较大的主要原材料是 PE、PP 等合成树脂,PE、PP 等合成树 脂的价格是影响公司盈利水平的重要因素之一。PE、PP 属于石油化工行业下游 产品,其价格受国际原油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较大。公司可以通过不断优化供应链、 提高产品档次、提升产品合格率、降低物耗等方式化解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压 力。若公司无法及时化解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压力,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将直接 影响公司的生产成本,导致毛利率的波动,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影响。 (6)人力资源成本上升带来的风险 随着中西部经济发展的加速,与东部特别是沿海地区相比,劳动力的成本差 距逐渐缩小,在一定程度上分流了企业用工数量,近年来公司需不断提高工人的 薪酬待遇来吸引员工。虽然公司积极提升生产线的自动化水平、提升生产效率, 降低人工成本上升的负面影响,但如果未来生产制造型企业的人力成本呈持续上 涨趋势,公司将面临因人力成本持续上升导致的利润下滑的风险。 (7)业务拓展风险 公司在 2005 年设立之初,即从事塑料包装容器的生产和销售,2011 年以 OEM 模式为业务发展起点,进入日化产品业务领域。公司在行业内经营多年, 在工艺、质量管控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形成良好的市场声誉,国内外客户 群体不断增加。未来公司业务的拓展对公司的研发与技术支持、质量控制、制造 产能等提出更高要求,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有效地满足上述要求,导致现有客户需 求转移到其他企业,或者新客户拓展不达预期,公司将存在经营业绩不能持续增 长的风险。 2、创新及技术风险 (1)核心技术更新换代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日化产品 OEM/ODM 及塑料包装容器的研发设计、生产,客 户对产品更新速度有较高要求。因此,对技术水平、研发投入、研发速度等要素 要求较高。若公司研发速度及技术水平不能满足客户需求或技术配方等落后于竞 12 上市保荐书 争对手,将存在可能被淘汰的风险。 (2)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以化妆品、家庭护理产品 OEM/ODM 及塑料包装研发、生产业务为主, 公司的研发、生产管理、供应链管理、客户开发等人员是公司竞争优势的重要基 础。但是在市场竞争激烈的环境下,员工个人选择面临多样性,如果公司出现核 心生产管理及技术人员流失或核心技术失密,将会对公司的研发和生产经营造成 不利影响。 3、内控风险 (1)管理风险 公司近年来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迅速扩大,目前已形成了包括多家子公司、 孙公司的经营架构,初步完成以海峡西岸经济区为总部,对长三角、珠三角、京 津冀等区域的战略布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和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资 产规模和生产规模都将大幅提高,在资源整合、研究开发、生产经营、市场开拓 等方面对公司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层素质及管理水平不能 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张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 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将影响公司的应变能力和发展活力,进而削弱公 司的竞争力,给公司未来的经营和发展带来较大的影响。 (2)控股股东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曾本生直接控制公司 73.99%的股份,本次发行 后,曾本生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虽然公司已建立起旨在保护全体股东利益的法 人治理结构和相对完善的公司制度,但如果曾本生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董事会、 股东大会对发行人的人事任免、经营决策等施加重大影响,亦可能会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的利益,使公司面临大股东控制的风险。 4、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产生坏账的风险 由于发行人业务具有定制化、大客户集中、订单频繁的特点,发行人通常根 据信用管理政策给予下游客户一定账期。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均为国内外知名品牌 公司,信用记录良好,坏账风险较小。报告期内,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比 例均超过 99%,且历史回收情况良好。但由于应收账款数额较大,如果客户财务 状况出现恶化或者经营情况和商业信用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亦不排除存在发生坏 13 上市保荐书 账的风险,将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存货金额较大的风险 公司采取订单式生产模式,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分别为 9,212.83 万元、 12,072.46 万元、12,406.13 万元和 14,013.66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0.23%、28.85%和 28.83%。存货金额较大主要受客户需求计划、自身实际产能、 产品生产流程耗时、订单交付需求等因素影响,公司原材料、在产品及半成品、 库存商品的金额较大,导致存货余额较高,且可能会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而 增加。较高的存货金额对公司流动资金占用较大,从而可能导致一定的经营风险。 (3)不能持续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享有相应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如果 发行人未来不再继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申请条件或国家取消高新技 术企业等有关的税收优惠,使得发行人不能继续享受 15%的优惠税率,将导致发 行人所得税费用上升,从而对发行人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5、法律风险 (1)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诉讼、处罚风险 化妆品虽然是一种安全风险较低的消费品,但如果公司采购的原材料或质量 控制流程出现问题,消费者在使用产品过程中可能诱发过敏或其他不适现象;公 司在生产过程中未能按备案及标签标识的成份或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生产,存在 被监管部门处罚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及声誉带来不利影响。 (2)公司租赁房产权属存在瑕疵的风险 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除核心工厂和行政办公场所使用 自有房产外,还通过租用房屋用于生产和仓储,其中部分用于仓储的租赁物业的 权属存在瑕疵,如果出现租赁合同无效、租赁到期无法续租或发生任何其他影响 租赁物业的正常使用的情形,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将面临另行取得替代性生产经营 场所的风险,并进而影响发行人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开展。 (3)泄密引起的诉讼风险 发行人从事日化产品 OEM/ODM 业务时,均与客户签订了保密条款,对双 方交易过程中涉及到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信息进行了保密约定。发行人严格遵 守与客户的相关约定,报告期内,未发生因商业、技术信息泄密而导致的诉讼、 仲裁事项。虽然公司采取了各项有效措施保守商业秘密,但不排除一些意外情况 14 上市保荐书 发生导致有关商业秘密泄露,使公司面临诉讼风险。 (4)发行人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补缴的风险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农村户籍员工人数较多且员工流动性较大,公司存在部 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形。报告期内,发行人应缴未缴社会保 险及住房公积金金额占当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比例分别为 25.35%、11.82%、4.60%和 2.30%,如需补缴,会对发行人经营业绩 造成一定影响,但影响程度逐渐降低。虽然发行人及子/孙公司所在地相关主管 部门已出具相应证明,证明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违反劳动保障、社会保险、 公积金方面的法律、法规而被处罚的情形,且实际控制人已经做出补缴义务承诺, 但发行人未来仍存在因报告期内未缴纳部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补缴和处罚 风险。 6、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实现预期目标的风险 发行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具有良好 的技术积累和市场基础。但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 场环境、现有技术基础、对技术发展趋势的判断等因素作出的,如果行业竞争加 剧、下游行业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终产生的收益或无法 达到预期。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如期实现效益,或投产后市场情况发生不 可预见的变化、发行人不能有效开拓新市场,在产能扩大后将存在一定的产能闲 置风险。此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摊销以及发行人在项目实施期间对 人力和设备方面的投入将对发行人的短期财务表现造成一定影响。 二、本次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公开发行新股2,52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本次发 发行股数 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 16.53元 发行人高管、员工拟参与 不适用 战略配售情况 保 荐 人 相关子公司拟参 不适用 与战略配售情况 26.75倍(按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计算,每股收益按照 发行市盈率 2019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发行 人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15 上市保荐书 预 测 净 利润及发行后每 不适用 股收益 6.29元(按照202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8.42元(按照202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计算) 发行市净率 1.96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 发行方式 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与市场认可的其它发行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并开通创业 发行对象 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 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41,655.60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37,304.52万元 预计发行总费用4,351.08万元,包括: 1、承销费用:2,824.17万元 2、保荐费用:300万元 3、审计、验资及评估费用:575.47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4、律师费用:264.15万元 5、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372.64万元 6、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14.65万元 以上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他成员情 况 (一)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安信证券授权的本次发行项目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阴豪先生和樊 长江先生。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阴豪先生无担任签字保荐代表人的项目。 樊长江先生曾担任路德环境(688156.SH)、钢研纳克(300797.SZ)、新诺 威(300765.SZ)、宇环数控(002903.SZ)、长缆科技(002879.SZ)、泰亚股 份(002517.SZ)、亚光科技(300123.SZ)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以及阳光城 (000671.SZ)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 阴豪、樊长江最近5年内具备36个月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最近12个月持 16 上市保荐书 续从事保荐相关业务,最近3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的重大纪律处分或 者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重大行政监管措施。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本次发行项目的项目协办人为栗灵芝女士,其他项目组成员有余中华先生、 张翊维先生、陈博涵先生、陈卓然先生。 四、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及 主要业务往来情况 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或者通过参与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 况;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六)除财务顾问、保荐、承销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往来。 五、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一)保荐机构承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 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 保荐机构在充分了解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后,有充分理 由相信发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并确信发行人 的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同意作为保荐机构推荐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17 上市保荐书 创业板上市。 (二)保荐机构就《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所列相关 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 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 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 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 管措施; 9、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保荐机构承诺,自愿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 自证券上市之日起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四)保荐机构承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对推荐证券上市 的规定,接受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六、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有关发行上市的议案 1、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20 年 3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发行人董事共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18 上市保荐书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 金用途和项目可行性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滚 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制订<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 案》、《关于提请召开二〇一九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并决定 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2、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20 年 5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发行人董事共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条件的议案》、《关于制订<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并决定 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有关发行上市的议案 1、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0 年 4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共 1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7,560 万股,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0%。 股东大会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募集资金用途和项目可行性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制订<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草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2、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0 年 6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7,560 万股,占发行人股份总 数的 100%。 19 上市保荐书 股东大会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条件的议案》、关于制订<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七、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条件的核查 保荐机构针对《创业板上市规则》2.1.1、2.1.2 核查如下: (一)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发行条件 1、公司符合《创业板首发注册办法》第十条规定 (1)本保荐机构调阅了发行人的工商档案,确认发行人系于 2018 年 5 月 30 日由泉州华硕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华硕”)按其经审计账面净资产 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且泉州华硕成立于 2005 年 7 月 15 日。因 此,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 3 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制度, 选举了独立董事、职工监事,聘请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等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 行职责。 2、公司符合《创业板首发注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1)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确认发行人会计基础工 作规范。根据容诚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并经本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财务报 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 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 计报告由容诚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访谈了发行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并与会计师进行了沟通,确认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 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容诚 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361Z0384 号)。 3、公司符合《创业板首发注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1)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业务流程资料,了解其生产经营情况,实 地参看了发行人与业务经营相关的资产及其运行情况,并查阅了与业务经营有关 20 上市保荐书 的资产权属情况;核查了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财务人员兼职情况和领薪情况, 查阅了发行人关于业务经营和行政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和工资管理等)相关制 度及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查阅了发行人的相关财务制度和文件,核查了发 行人的银行账户资料;取得了发行人组织架构图,查阅了发行人相关部门的管理 制度;查阅了发行人的章程、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查阅了发行 人的财务报告,访谈了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取得了发行人控股股东关于与发 行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经核查,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 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 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公司章程、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股东会) 决议和记录,查阅了工商登记文件,查阅了发行人财务报告,访谈了发行人高级 管理人员,确认发行人最近 2 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 大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 清晰,最近 2 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 属纠纷。 (3)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主要资产的权属文件,访谈了发行人高级管 理人员,确认发行人不存在涉及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 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 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4、公司符合《创业板首发注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1)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章程,查阅了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 产业政策,访谈了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查阅了发行人生产经营所需的各项政府 许可,确认发行人主要从事日化产品 OEM/ODM 及塑料包装容器的研发设计、 生产。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本保荐机构取得了发行人关于重大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以及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承诺,取得了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 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 行为。 21 上市保荐书 (3)本保荐机构查阅了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公告,访谈发行人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取得了相关人员的声明文件,确认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及一期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 结论意见等情形。 (二)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 3,000 万元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股本总额为 7,560 万元,本次拟发行 2,520 万股。发行 后股本总额不低于 3,000 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4 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 10%以上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股本总额为 7,560 万元,本次拟发行 2,520 万股,公开 发行的股份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四)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规定的标准 根据容诚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0]361Z0374 号),公司 2018 年、2019 年营业收入分别为 71,801.30 万元、78,565.86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考虑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原则)分别为 4,149.83 万元、6,227.76 万元,累计为 10,377.60 万元。 公司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一)项之上市标准:“最近两年 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创业板首发注册办法》、《创业板上市 规则》规定的发行和上市条件。 八、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具体安排 事项 安排 在本次发行结束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发 (一)持续督导事项 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已有的防止控股股东、实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 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 2、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沟通机制,强化发行人严格执行中国证 22 上市保荐书 的制度; 监会有关规定的意识,持续关注发行人上述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已有的防止董事、监事、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 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并有效 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实施,建立对相关人员的监管措施、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 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 2、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沟通机制,持续关注发行人上述制度的 益的内控制度; 执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公司章程》、《关联交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 易管理制度》等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履行有关 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 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制度; 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2、督导发行人及时向保荐机构通报将进行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1、建立发行人重大信息及时沟通渠道、督导发行人严格按照有 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 2、在发行人发生须进行信息披露的事件后,审阅信息披露文件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 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他文件 3、关注新闻媒体涉及公司的报道,并加以核实。 1、督导发行人执行已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保 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专用性; 2、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储存、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 诺事项; 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 3、定期跟踪了解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发行人募集资金 诺事项 项目的实施、变更发表意见,关注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管理; 4、如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等承诺事项,保荐机构 要求发行人通知或咨询保荐机构,并督导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 1、督导发行人执行已制定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制度,规 范对外担保行为; 2、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严格按照中国证监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 会有关文件的要求规范发行人担保行为的决策程序,要求发行人 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对所有担保行为与保荐机构进行事前沟通; 3、如发行人拟为他人提供担保,保荐机构要求发行人通知或咨 询保荐机构,并督导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1、指派保荐代表人或其他保荐机构工作人员或保荐机构聘请的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构的权 第三方机构列席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对上 利、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 述会议的召开议程或会议议题发表独立的专业意见; 要约定 2、指派保荐代表人或保荐机构其他工作人员或聘请的第三方机 构定期或不定期对发行人进行主动信息跟踪或实地专项核查。 1、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其他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专业服务的其他中介机构及其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 签名人员等应配合保荐机构做好持续督导工作,及时、全面提供 合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的相 保荐机构开展保荐工作、发表独立意见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关约定 2、发行人应聘请律师事务所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并督促其协助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做好保荐工作,并进行相关业务的持续 23 上市保荐书 培训。 (四)其他安排 无 九、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结论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创业板首发注册办法》及《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安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担任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推荐其 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以下无正文) 24 上市保荐书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阴 豪 樊长江 项目协办人签名: 栗灵芝 内核负责人签名: 廖笑非 保荐业务负责人签名: 秦 冲 总经理签名: 王连志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签名: 黄炎勋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