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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亨家化: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核查意见2021-04-12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嘉亨家化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亨家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
 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
 和保荐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88号文)批复,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2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16.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6,55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3,510,810.35元
 (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3,045,189.65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3月18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361Z0029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
 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投项目拟投资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化妆品及塑料包装容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5,693                 35,500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3,341                  3,300
补充流动资金                                           5,000                  5,000
                    合计                              44,034                 43,800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7,304.52万元,少于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43,800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根
 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按照募投
 项目的轻重缓急及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了调整,缺口部分将
 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和其他自筹资金解决。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化妆品及塑料包装容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5,693           35,500            30,200.00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3,341             3,300            2,800.00
补充流动资金                                5,000             5,000            4,304.52
                合计                       44,034           43,800            37,304.52

     (二)公司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额。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
 金投资额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
 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
 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是公司根据募投
 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等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
 意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三、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
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合理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
报。
    (二)本次现金管理投资情况
    1、现金管理概述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含 1.8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可转让存单、
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
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募集资金可
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应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投资产品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实施单位: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湖州嘉亨实业
有限公司。
    (2)现金管理额度: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含 1.8 亿元)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该募集资金
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可转让存单、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
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
    公司不能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
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4)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
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5)资金来源: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6)实施方式: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上述资金额度及有
效期内行使该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并组织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
    (7)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现金管理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风险
    ①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②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
际收益不可预期;
    ③相关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①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
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
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②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
    ③公司审计部负责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
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④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
时进行现金管理,以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
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1.8 亿元(含 1.8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授权公司
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上述资金额度及有效期内行使该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及文
件并组织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保护
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含 1.8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可转让存单、结构性存款、
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有利于保护公
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安信证券认为:嘉亨家化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
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安信证券同意嘉亨家化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事项。
    (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根据核查,安信证券认为:嘉亨家化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嘉亨家化本次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
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安信证券对嘉亨家化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的相关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阴   豪                  樊长江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