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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亨家化: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2021-05-14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1]361Z0340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
1
       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 1-3
2
       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
                                                      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100037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RSM China CPA LLP

                                                      Tel:+86 010-66001391
                                                      Email:international@rsmchina.com.cn




                           关于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1]361Z0340 号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亨家化公司)管理层编
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嘉亨家化公司为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
鉴证报告作为嘉亨家化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是嘉亨家化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
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嘉亨家化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专项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
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
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
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
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嘉亨家化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嘉亨家化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为嘉亨家化公司容诚专字[2021]361Z0340 号鉴证报告之签字
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1 年 5 月 14 日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
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规定,将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88 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
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52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6.53 元。截至 2021 年 3 月 18 日止,本公司实
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2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6,556,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43,510,810.35 元(不含增值税)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3,045,189.65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361Z0029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
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备案审批情况
         化妆品及塑料包装容器生产基                                     2019-330503-26-03-81
  1                                   356,930,000.00     355,000,000.00
         地建设项目                                                     6877
                                                                        2019-310117-73-03-00
  2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33,410,000.00      33,000,000.00
                                                                        6825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0.00      50,000,000.00          -

              合   计                 440,340,000.00     438,000,000.00          -

                                             1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上述项目的投资总额为 440,340,000.00 元,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上述项目。若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项目需要的投资总额之间存在资金缺口,将由本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三、募投项目投资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304.52 万元,少于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43,800.00 万元,故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
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各募投项
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额。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资金                 资金额
            化妆品及塑料包装容器生产
  1                                         356,930,000.00       355,000,000.00       302,000,000.00
            基地建设项目
  2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33,410,000.00        33,000,000.00        28,00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0.00        50,000,000.00        43,045,189.65

                合    计                    440,340,000.00       438,000,000.00       373,045,189.65

          四、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
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 2021 年 4 月 9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57,962,704.63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化妆品及塑料包装容器
      1                                                 302,000,000.00                57,962,704.63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
      2                                                  28,000,000.00                          -
             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43,045,189.65                          -

                合    计                                373,045,189.65                57,962,704.63


      五、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2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3,510,810.35元(不含增值税),本公司已
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3,816,280.12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项目名称                            不含税金额
      1        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                                               1,500,000.00
      2        审计费用                                                         1,981,132.02
      3        律师费用                                                          188,679.25
      4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                                            146,468.85
                          合    计                                              3,816,280.12

      六、其他

      2021 年 3 月 18 日,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扣除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合
计人民币 31,526,202.00 元(含税金额)后的募集资金金额汇入公司银行账户。扣除的承
销和保荐费用中包含税金 1,784,502.00 元。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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