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亨家化: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王清木)2023-04-24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王清木)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原独立董事,提名
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聂学民先生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因个人原因向董
事会递交了辞职报告,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完成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
本人被选任为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
在 2022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
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公正、独立地作出客观判断,对重大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
利益。现就本人 2022 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是否连续
以通讯方式 列席股东
应出席董 现场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两次未亲
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大会会议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自出席董
会议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王清木 4 4 0 0 0 否 1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6 次,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4 次,实际出席 4
次,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或缺席董事会的情况,也未出现连续
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2 次,本人应列席股东大会
1 次,实际列席 1 次。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针
对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积极主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充分获取信息,以股
东利益为出发点,谨慎行使表决权,发表相关独立意见,客观谨慎地审议会议议
案,对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
报告期内,公司共组织召开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和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
人应出席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按规定亲自出席,积极履行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职责,因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因此未参加提名委员会
会议。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
则》,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的汇报,审议
了定期报告、全资子公司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本人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公司审计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切实履行了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能。
三、2022 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客观严谨地审议会议议案,根据《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名称 发表意见情况 意见类型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
独立意见
①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
②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
1、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同意
2、独立意见
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的工作,利用到公司参加会
议等机会进行实地考察,听取公司管理人员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化运作方面的
汇报,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行业发展趋势,深入探讨如何更好地促进
公司良性发展,保持客观独立性,确保公司规范经营。此外,通过电话、微信等
通讯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流、沟通,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
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确保能够及时掌握公
司的运行动态,进而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
1、关注并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理解涉及保护投资者
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不断学习,提高相关认知和履行职责的能力,为公司
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及时、完
整。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持续与公司管理层沟通,
为公司发展提出合理性建议,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护,
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活动,认真学习深圳证券交易
所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律法规,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
投资者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能力。
七、其它事项
1、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2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
规章制度,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谨慎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情况,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
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客观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2023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
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更好
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为公司未来
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稳健发
展,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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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系《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之签
署页)
独立董事:王清木
2023 年 4 月 21 日